这种罪行也能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8:57:54
http://hb.qq.com/a/20111228/001126.htm
怀疑老公出轨,妻子大发雷霆,二人争吵无果,气急的妻子马某将汽油泼向坐着玩电脑的老公,将其烧死。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汉江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马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查,今年3月31日晚9时许,张某正呆在家里,妻子马某却向他大发雷霆,起因是怀疑老公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被吵得烦了,正在吸烟的张某出手打了马某几下,并将马推坐在床上后去玩电脑。

一旁的马某有气无处发泄,就到杂物间找到了一个装有汽油的白色塑料桶,回到房内,猛地将桶内汽油泼向坐着玩电脑的张某身上。瞬间,汽油被张某手上的烟头点燃起火,马某赶紧跑出房间,张某则被烧身亡。火势很快蔓延,致张家和相邻的9户住房及房内物品被不同程度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

案发当晚,马某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马某向受害邻居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鉴于其主动电话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法官呼吁,广大妇女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处理家庭纠纷,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http://hb.qq.com/a/20111228/001126.htm
怀疑老公出轨,妻子大发雷霆,二人争吵无果,气急的妻子马某将汽油泼向坐着玩电脑的老公,将其烧死。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汉江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马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查,今年3月31日晚9时许,张某正呆在家里,妻子马某却向他大发雷霆,起因是怀疑老公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被吵得烦了,正在吸烟的张某出手打了马某几下,并将马推坐在床上后去玩电脑。

一旁的马某有气无处发泄,就到杂物间找到了一个装有汽油的白色塑料桶,回到房内,猛地将桶内汽油泼向坐着玩电脑的张某身上。瞬间,汽油被张某手上的烟头点燃起火,马某赶紧跑出房间,张某则被烧身亡。火势很快蔓延,致张家和相邻的9户住房及房内物品被不同程度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

案发当晚,马某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马某向受害邻居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鉴于其主动电话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法官呼吁,广大妇女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处理家庭纠纷,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
我老婆在一旁听到这新闻后一直不怀好意的对着我笑 。。。。。。。。。。
无期嘛
没什么特别奇怪的啊
这家人,活着的比死了的要痛苦~
主要是有自首情节
家庭纠纷也属于慎杀少杀的范围
这 为什么不能活?

比这个女人 人渣几万倍的 那些劫匪 连道理都不讲地满街砍人 也没被击毙
acergelff 发表于 2011-12-29 02:40
我老婆在一旁听到这新闻后一直不怀好意的对着我笑 。。。。。。。。。。
我女朋友说,我再不求婚就要拿剪刀剪了我,若让她看到这个新闻......
我已经不寒而栗了~~~;funk
这也算是吸烟致死?

家里藏汽油干嘛?
无敌小白 发表于 2011-12-29 07:15
我女朋友说,我再不求婚就要拿剪刀剪了我,若让她看到这个新闻......
我已经不寒而栗了~~~
关键是用电脑看电视(或者坐马桶)时要戒烟,身边不能有明火,床头随时备一个保温瓶,每晚睡觉前确认里面装满冰块,万一半夜被突然的胯下剧痛惊醒,不要迟疑,找回丢失部件放进保温瓶,第一时间奔赴医院,记得睡衣的左上兜里放张优秀外科医生的名片和银行卡……勿谓言之不预也……保重
铅笔头 发表于 2011-12-29 16:36
关键是用电脑看电视(或者坐马桶)时要戒烟,身边不能有明火,床头随时备一个保温瓶,每晚睡觉前确认里面 ...
呜呜~~
怀念单身生活~~~~
呜呜~~
%>_<%
因为女的没点火。。。是男抽烟火星点燃的
很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事家里不要预备汽油煤油柴油什么油,免得你那口子气蒙了干傻事。
以下为扩展议题:
烟头能点燃汽油吗?有人做过实验,把烟头扔进装汽油的碗里,噗哧,灭了。
楼下,这是个值得一谈的话题。
kkyyhg 发表于 2011-12-29 16:53
因为女的没点火。。。是男抽烟火星点燃的
你这个得算做戏说~
acergelff 发表于 2011-12-29 02:40
我老婆在一旁听到这新闻后一直不怀好意的对着我笑 。。。。。。。。。。
头皮发麻中
铅笔头 发表于 2011-12-29 16:36
关键是用电脑看电视(或者坐马桶)时要戒烟,身边不能有明火,床头随时备一个保温瓶,每晚睡觉前确认里面 ...
专业人士。
正蓝奇 发表于 2011-12-29 17:43
你这个得算做戏说~
这个是LZ文章里这么写得。。。。
无敌小白 发表于 2011-12-29 07:15
我女朋友说,我再不求婚就要拿剪刀剪了我,若让她看到这个新闻......
我已经不寒而栗了~~~
知道新闻管制的重要性了吧
wj769 发表于 2011-12-29 15:58
这也算是吸烟致死?
果然吸烟有害健康
汽油又成大杀器了,是不是也要禁啊?。。。 娶这老婆本身就倒霉了,死她手里是必然,早死早解脱,否则下次没准儿给大卸八块了。。。
最毒妇人心啊,怪不得今天和朋友酒席的时候,两个靓仔服务员一直边上菜边打情骂俏
GeneraLIN 发表于 2011-12-29 22:43
知道新闻管制的重要性了吧
这确实很重要啊~~呜~~%>_<%
双筒 发表于 2011-12-29 22:47
汽油又成大杀器了,是不是也要禁啊?。。。 娶这老婆本身就倒霉了,死她手里是必然,早死早解脱,否则下次没 ...
早就禁了,私人用容器买汽油需要说明用途,并提供证明材料。
双筒 发表于 2011-12-29 22:47
汽油又成大杀器了,是不是也要禁啊?。。。 娶这老婆本身就倒霉了,死她手里是必然,早死早解脱,否则下次没 ...
这种新闻 唉,。。根本就不应该发
kkyyhg 发表于 2011-12-29 21:19
这个是LZ文章里这么写得。。。。
事是那么个事,但论罪的时候,可不是你说的这么论~
alex182 发表于 2011-12-30 00:42
早就禁了,私人用容器买汽油需要说明用途,并提供证明材料。
这规定.....怎么可能禁得住?我以前上学的时候起那种“助力车”——就是标称排量补刀59的摩托车,到加油站加油,都是拿桶加,多出来的就提回家了,加油站怎么会管。
alex182 发表于 2011-12-30 00:42
早就禁了,私人用容器买汽油需要说明用途,并提供证明材料。
没用的,从自己车的油箱里抽就行了……
正蓝奇 发表于 2011-12-30 03:20
事是那么个事,但论罪的时候,可不是你说的这么论~
万一那女的说,我只是想吓一下他,结果不知道怎么的火星把汽油引燃了
自己会热的咖啡 发表于 2011-12-30 04:52
这规定.....怎么可能禁得住?我以前上学的时候起那种“助力车”——就是标称排量补刀59的摩托车,到加油站 ...
规定是规定,但人是活的,总有绕过去的办法,法律还规定不能偷税漏税,还不是那么多公司想方设法偷漏。但是连规定都没的话,就会更加乱了。
无敌小白 发表于 2011-12-29 07:15
我女朋友说,我再不求婚就要拿剪刀剪了我,若让她看到这个新闻......
我已经不寒而栗了~~~
万恶淫为首,施主还是切了吧。
还好,我不抽烟,家里连火柴,打火机都没有,唯一能打火的就是燃气灶了。
铅笔头 发表于 2011-12-29 16:36
关键是用电脑看电视(或者坐马桶)时要戒烟,身边不能有明火,床头随时备一个保温瓶,每晚睡觉前确认里面 ...
大哥說得有切膚之痛, 更有身歷其境, 字句中帶有無比懊悔...難道已經
kkyyhg 发表于 2011-12-30 10:25
万一那女的说,我只是想吓一下他,结果不知道怎么的火星把汽油引燃了
那也是个间接故意~
现在女人地位高了........
正蓝奇 发表于 2011-12-30 12:34
那也是个间接故意~
哥!!量刑是不同的!!间接故意和故意量刑不同的
被就业 发表于 2011-12-30 12:02
万恶淫为首,施主还是切了吧。
嘻嘻,偶不想被发好人卡,所以,偶要当坏银~~
所以和尚大师吖,还是切你自己的吧,嘻嘻嘻嘻(*^__^*) 嘻嘻……
肥鼠 发表于 2011-12-29 17:26
很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事家里不要预备汽油煤油柴油什么油,免得你那口子气蒙了干傻事。
以下为扩展议 ...
在汽油被泼出去的时候汽油挥发导致周边空气油气混合,汽油更容易被引燃,倒是一杯汽油拿根烟扔进去反而不会被点燃
铅笔头 发表于 2011-12-29 16:36
关键是用电脑看电视(或者坐马桶)时要戒烟,身边不能有明火,床头随时备一个保温瓶,每晚睡觉前确认里面 ...
问题是根据现在的各种类似报道,还有当年美国那例被判无罪的案件,施暴者都是把丢失部件拿走,人消失,过了24小时才让其他亲属给还回来,故意让它无法接。这种情况怎么办?对了根据报道,如果你配偶的亲属、朋友有过这种行为的,你一定要小心呀,这个会传染的。
上次有个报道说是某女生割了老公的部件,消失不见了24小时后才还回来,而且她有个亲戚也卸过部件,不过当时人没跑,不超过2小时,最后又接上了。结果她吸取经验教训,不但连根切除,而且还逃逸。
话说我老婆也在床上多次说过,如果我出轨,如果不让她知道就算了,让她知道就要……,怕怕啊。身边的亲人最难防啊。

doublewolf 发表于 2011-12-30 20:13
问题是根据现在的各种类似报道,还有当年美国那例被判无罪的案件,施暴者都是把丢失部件拿走,人消失,过 ...


呵呵,这方法确实治标不治本啊……老婆很多年前就买了把很凶残的大号裁缝剪,一直用途不明啊,她当时说是为了纪念当过乡村裁缝的外婆,我装出不在意的样子宽容一笑,但其实心里是不怎么信的……偷偷扔掉也没用,她还可以再买一把,又不贵……偷偷磨钝一点好吗,哎,算了,还不如锋利一点,至少来个痛快的,伤口利索点也方便愈合……而且我还经常拿来检查检查,看有没有生锈,有没有卷刃……{:lei:}
doublewolf 发表于 2011-12-30 20:13
问题是根据现在的各种类似报道,还有当年美国那例被判无罪的案件,施暴者都是把丢失部件拿走,人消失,过 ...


呵呵,这方法确实治标不治本啊……老婆很多年前就买了把很凶残的大号裁缝剪,一直用途不明啊,她当时说是为了纪念当过乡村裁缝的外婆,我装出不在意的样子宽容一笑,但其实心里是不怎么信的……偷偷扔掉也没用,她还可以再买一把,又不贵……偷偷磨钝一点好吗,哎,算了,还不如锋利一点,至少来个痛快的,伤口利索点也方便愈合……而且我还经常拿来检查检查,看有没有生锈,有没有卷刃……{:lei:}
从法律上来讲没有任何问题啊
1.自首,法定从轻或减轻
2.按照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因婚姻家庭激化引发的犯罪应酌情从宽
两个从宽情节,判无期,我觉得是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