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宋元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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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學案》,共100卷,最早為明末清初黃宗羲整理。康熙十五年(1676年)黃宗羲完成《明儒學案》後續修此書,僅成17卷並序而卒,其子黃百家續作,又成8卷,後由私淑弟子全祖望於乾隆十二年至二十年(1747年—1755年)補述,成91學案,也未竟而卒,後來底稿歸勤縣盧氏抱經堂(人盧月船手)、殘本歸宿願蔣氏。宗羲六世孫黃征、七世孫黃直垕又補充為86卷,道光年間流入浙江學政陳少宗手。道光十八年(1838年)王梓材、馮雲濠受督學何凌漢委託,整認訛鍾,始成100卷。成91學案,共記宋元學者超過2000人。道光十八年(1838年)刊於浙江,卻毀於鴉片戰爭,光緒五年(1879年)張汝霖再次主導,翻刻於長沙,成通行的100卷《宋元學案》,從草創到成書、刊印、通行,前後歷經200餘年。此書為初步瞭解宋、元二代理學家、哲學家的生平,思想大要,全書首冠《考略》,歷敘成書始末,次《序錄》,次學案正文。並節錄了宋、元二代諸儒思想的文章。
《宋元學案》,共100卷,最早為明末清初黃宗羲整理。康熙十五年(1676年)黃宗羲完成《明儒學案》後續修此書,僅成17卷並序而卒,其子黃百家續作,又成8卷,後由私淑弟子全祖望於乾隆十二年至二十年(1747年—1755年)補述,成91學案,也未竟而卒,後來底稿歸勤縣盧氏抱經堂(人盧月船手)、殘本歸宿願蔣氏。宗羲六世孫黃征、七世孫黃直垕又補充為86卷,道光年間流入浙江學政陳少宗手。道光十八年(1838年)王梓材、馮雲濠受督學何凌漢委託,整認訛鍾,始成100卷。成91學案,共記宋元學者超過2000人。道光十八年(1838年)刊於浙江,卻毀於鴉片戰爭,光緒五年(1879年)張汝霖再次主導,翻刻於長沙,成通行的100卷《宋元學案》,從草創到成書、刊印、通行,前後歷經200餘年。此書為初步瞭解宋、元二代理學家、哲學家的生平,思想大要,全書首冠《考略》,歷敘成書始末,次《序錄》,次學案正文。並節錄了宋、元二代諸儒思想的文章。
卷 首 宋元儒學案序錄
卷 一 安定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 二 泰山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 三 高平學案(全氏補本)
卷 四 廬陵學案(全氏補本)
卷 五 古靈四先生學案(全氏補本)
卷 六 士劉諸儒學案(全氏補本)
卷 七 涑水學案(上)
卷 八 涑水學案(下)
卷 九 百源學案(上)
卷 十 百源學案(下)
卷十一 濂溪學案(上)
卷十二 濂溪學案(下)
卷十三 明道學案(上)
卷十四 明道學案(下)
卷十五 伊川學案(上)
卷十六 伊川學案(下)
卷十七 橫渠學案(上)
卷十八 橫渠學案(下)
卷十九 范呂諸儒學案(全氏補本)
卷二十 元城學案(全氏補本)
卷二十二 景迂學案(全氏補本)
卷二十三 滎陽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二十四 上蔡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二十五 龜山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二十六 廌山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二十七 和靖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二十八 兼山學案(全氏補本)
卷二十九 震澤學案(全氏補本)
卷 三 十 劉李諸儒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三十一 呂范諸儒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三十二 周許諸儒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三十三 王張諸儒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三十四 武夷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三十五 陳鄒諸儒學案(全氏補本)
卷三十六 紫微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三十七 漢上學案(全氏補本)
卷三十八 默堂學案(全氏補本)
卷三十九 豫章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 四 十 橫浦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四十二 五峰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四十三 劉胡諸儒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四十四 趙張諸儒學案(全氏補本)
卷四十五 范許諸儒學案(全氏補本)
卷四十六 玉山學案(全氏補本)
卷四十七 艾軒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四十八 晦翁學案(上)
卷四十九 晦翁學案(下)
卷 五 十 南軒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五十一 東萊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五十二 艮齋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五十三 止齋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五十四 水心學案(上)
卷五十五 水心學案(下)
卷五十六 龍川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五十七 梭山復齋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五十八 象山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五十九 清江學案(全氏補本)
卷 六 十 說齋學案(全氏補本)
卷六十二 西山蔡氏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六十三 勉齋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六十四 潛庵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六十五 木鐘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六十六 南湖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六十七 九峰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六十八 北溪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六十九 滄洲諸儒學案(上)
卷 七 十 滄洲諸儒學案(下)
卷七十一 嶽麓諸儒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七十二 二江諸儒學案(全氏補本)
卷七十三 麗澤諸儒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七十四 慈湖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七十五 絜齋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七十六 廣平定川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七十七 槐堂諸儒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七十八 張祝諸儒學案(全氏補本)
卷七十九 丘劉諸儒學案(全氏補本)
卷 八 十 鶴山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八十一 西山真氏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八十二 北山四先生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八十三 雙峰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八十四 存齋晦靜息庵學案(全氏補本)
卷八十五 深寧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八十六 東發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八十七 靜清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八十八 巽齋學案(全氏補本)
卷八十九 介軒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 九 十 魯齋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九十一 靜修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九十二 草廬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卷九十三 靜明寶峰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卷九十四 師山學案(全氏補本)
卷九十五 蕭同諸儒學案(全氏補本)
卷九十六 元祐黨案(附《紹興學禁》)
卷九十七 慶元黨案(附晚宋詆詈諸儒者)
卷九十八 荊公新學略(全氏補本)
卷九十九 蘇氏蜀學略(全氏補本)
卷 一 百 屏山鳴道集說略(全氏補本)
祖望謹案:宋世學術之盛,安定、泰山為之先河,程、朱二先生皆以為然。安定沈潛,泰山高明,安定篤實,泰山剛健,各得其性稟之所近。要其力肩斯道之傳,則一也。安定似較泰山為更醇。小程子入太學,安定方居師席,一見異之。講堂之所得,不已盛哉!述《安定學案》。(第一卷)。
泰山之與安定,同學十年,而所造各有不同。安定,冬日之日也;泰山,夏日之日也。故如徐仲車,宛有安定風格;而泰山高弟為石守道,以振頑懦,則巖巖氣象,倍有力焉。抑又可以見二家淵源之不紊也。述《泰山學案》。(第二卷)。
楊文靖公有言:「佛入中國千餘年,秖韓、歐二公立得定耳。」說者謂其因文見道。夫見道之文,非聖人之徒亦不能也。兗公之沖和安靜,蓋天資近道,稍加以學,遂有所得。使得遇聖人而師之,豈可量哉!述《盧陵學案》。(第四卷)。
慶曆之際,學統四起。齊、魯則有士建中、劍顏夾輔泰山而興。浙東則有明州楊、杜五子,永嘉之儒志、經行二子,浙西則有杭之吳存仁,皆與安定湖學相應。閩中又有章望之、黃晞,亦古靈一輩人也。關中之申、侯二子,實開橫渠之先。蜀有宇文止止,實開範正獻公之先。篳路藍縷,用啟山林,皆序錄者所不當遺。述《士劉諸儒學案》。(第六卷)。
康節之學,別為一家。或謂《皇極經世》秖是京、焦末流,然康節之可以列聖門者,正不在此。亦猶溫公之造九分者,不在《潛虛》也。述《百源學案》。(第九卷、十卷。)
大程子之學,先儒謂其近于顏子,蓋天生之完器。然哉!然哉!故世有疑小程子之言若傷我者,而獨無所加于大程子。述《明道學案》。 (第十三卷、十四卷。)
橫渠先生勇于造道,其門戶雖微有殊于伊洛,而大本則一也。其言天人之故,間有未當者,洲稍疏證焉,亦橫渠之忠臣哉!述《橫渠學案》。 (第十七卷、十八卷。)
涑水弟子,不傳者多。其著者,劉忠定公得其剛健,範正獻公得其純粹,景迂得其數學,而劉、範尢為眉目。忠定之《語錄》、《譚錄》、《道護錄》,今皆無完本,然大略可攷見矣。述《元城學案》。 (第二十卷。)
涑水嘗令景迂續成《潛虛》,景迂謝不敢,然《易玄星紀》之譜,足以紹師門矣。景迂又私淑康節,惜其晚年之好佛也。然元城亦不免此。呂成公曰:「景迂雖駁,其學有不可廢者。」述《景迂學案》。 (第二十二卷。)
洛學之魁,皆推上蔡,晦翁謂其英特過于楊,游,蓋上蔡之才高也。然其墮入蔥嶺處,決裂亦過于楊、游。或曰:是江民表之書誤入《上蔡語錄》中。述《上蔡學案》。 (第二十四卷。)
廌山游肅公在程門鼎足謝、楊,而遺書獨不傳,其弟子亦不振。五峰有曰:「定夫為程門罪人。」何其晚謬,一至斯與!予從諸書稍搜得其粹言之一二。述《廌山學案》。 (第二十六卷。)
兼山以將家子,知慕程門,卒死王事。白雲高蹈終身,和靖所記黨錮後事,恐未然也。郭門之學雖孤行,然自謝艮齋至黎立武,綿綿不絕。述《兼山學案》。 (第二十八卷。)
程子弟子最著者,劉,李諸公以早卒故,其源流未廣;晉陵周氏兄弟亦為和靖所許;其後馬伸、吳給以大節見。亦有不稱其薪傳者,如邵溥之委蛇偽命,李處廉之以墨敗。至于邢恕,則古公伯寮之倫也與!述《劉李諸儒學案》。 (第三十卷。)
世知永嘉諸子之傳洛學,不知其兼傳關學。攷所謂「九先生」者,其六人及程門,其三則私淑也。而周浮沚、沈彬老又嘗從藍田呂氏遊,非橫渠之再傳乎﹖鮑敬亭輩七人,其五人及程門。晦翁作《伊洛淵源錄》,累書與止齋求事蹟,當無遺矣,而許橫塘之忠茂,竟不列其人,何也﹖予故謂為晦翁未成之書。今合為一卷,以志吾浙學之盛,實始于此。而林竹軒者,橫塘之高弟也,其學亦頗啟象山一派。述《周許諸儒學案》。 (第三十二卷。)
私淑洛學而大成者,胡文定公其人也。文定從謝、楊、游三先生以求學統,而其言曰:「三先生義兼師友,然吾之自得于遺書者為多。」然則後儒因朱子之言,竟以文定列謝氏門下者,誤矣,今溝而出之。南渡昌明洛學之功,文定幾侔于龜山,蓋晦翁、南軒、東萊皆其再傳也。(朱、呂皆嘗從籍溪。)述《武夷學案》。 (第三十四卷。)
大東萊先生為滎陽冢嫡,其不名一師,亦家風也。自元祐後諸名宿,如元城、龜山、廌山、了翁、和靖以及王信伯之徒,皆嘗從游,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而溺于禪,則又家門之流弊乎!述《紫微學案》。 (第三十六卷。)
豫章之在楊門,所學雖醇,而所得實淺,當在善人、有恆之間。一傳為延平則邃矣,再傳為晦翁則大矣,豫章遂為別子。甚矣,弟子之有光于師也!述《豫章學案》。 (第三十九卷。)
龜山弟子以風節光顯者,無如橫浦,而駁學亦以橫浦為最。晦翁斥其書,比之洪水猛獸之災,其可略哉!然橫浦之羽翼聖門者,正未可泯也。述《橫浦學案》。 (第四十卷。)
武夷諸子,致堂、五峰最著,而其學又分為二。五峰不滿其兄之學,故致堂之傳不廣。然當洛學陷入異端之日,致,堂獨皭然不染,亦已賢哉,故朱子亦多取焉。述《衡麓學案》。 (第四十一卷。)
白水,籍溪、屏山三先生,晦翁所嘗師事也。白水師元城,兼師龜山;籍溪師武夷,又與白水同師譙天授;獨屏山不知所師。三家之學略同,然似皆不能不雜于禪,故五峰所以規籍溪者甚詳。其時閩中又有支離先生陸祐者,亦于三先生為學侶焉。述《劉胡諸儒學案》。 (第四十三卷。)
伊洛既出,諸儒各有所承。範香溪生婺中,獨為崛起,其言無不與伊洛合,晦翁取之。又有襄陵許吏部,得中原之文獻,別為一家,蕭三顧則嘗學于伊洛,而不肯卒業,自以其所學孤行,亦狷者邪﹖述《範許諸儒學案》。 (第四十五卷。)
和靖高弟,如呂如王如祁,皆無門人可見。鹽官陸氏獨能傳之艾軒,于是紅泉、雙井之間,學派興焉。然愚讀艾軒之書,似兼有得于王信伯,蓋陸氏亦嘗從信伯遊也。且艾軒宗旨,本于和靖者反少,而本于信伯者反多,實先槐堂之三陸而起。特槐堂貶及伊川,而艾軒則否,故晦翁于艾軒無貶詞。終宋之世,艾軒之學,別為源流。述《艾軒學案》。(第四十七卷。)
楊文靖公四傳而得朱子,致廣大,盡精微,綜羅百代矣!江西之學,浙東永嘉之學,非不岸然,而終不能諱其偏。然善讀朱子之書者,正當求諸家,以收去短集長之益。若墨守而屏棄一切焉,則非朱子之學也。述《晦翁學案》。 (第四十八卷、四十九卷。)
小東萊之學,平心易氣,不欲逞口舌以與諸公角,大約在陶鑄同類以漸化其偏,宰相之量也。惜其早卒,晦翁遂日與人苦爭,并詆及婺學。而《宋史》之陋,遂抑之于《儒林》。然後世之君子終不以為然也。述《東萊學案》。 (第五十一卷。)
永嘉諸子,皆在艮齋師友之間,其學從之出,而又各有不同。止齋最稱醇恪,觀其所得,似較艮齋更平實,占得地步也。述《止齋學案》。 (第五十三卷。)
永嘉以經制言事功,皆推原以為得統于程氏。永康則專言事功而無所承,其學更粗莽掄魁,晚節尢有慚德。述《龍川學案》。 (第五十六卷。)
象山之學,先立乎其大者,本乎孟子,足以砭末俗口耳支離之學。但象山天分高,出語驚人,或失于偏而不自知,是則其病也。程門自謝上蔡以後,王信伯、林竹軒、張無垢至于林艾軒,皆其前茅,及象山而大成,而其宗傳亦最廣。或因其偏而更甚之,若世之耳食雷同,自以為能羽翼紫陽者,竟詆象山為異學,則吾未之敢信。述《象山學案》。 (第五十八卷。)
永嘉諸先生講學時,最同調者,說齋唐氏也。而不甚與永嘉相往復,不可解也。或謂永嘉之學,說齋實倡之,則恐未然。述《說齋學案》。 (第六十卷。)
西山蔡文節公領袖朱門,然其律呂象數之學,蓋得之其家庭之傳。惜夫《翁季錄》之不存也。述《西山蔡氏學案》。 (第六十二卷。)
慶源輔氏,亦滄洲之最也。遺書散佚,世所葺《語溪宗輔錄》者,特其糟粕。述《潛庵學案》。 (第六十四卷。)
南湖杜氏兄弟之在滄洲,亦其良也。再傳而有立齋,為嘉定以後宰輔之最,聲望幾侔于涑水矣,其學傳之車氏。是時天台學者皆襲篔、荊溪之文統,車氏能正之。述《南湖學案》。 (第六十六卷。)
滄洲諸子,以北溪陳文安公為晚出。其衛師門甚力,多所發明,然亦有操異同之見而失之過者。述《北溪學案》。 (第六十八卷。)
(雲濠謹案:是條底本「附青雲」句下云:「續《伊洛淵源錄》者牽合諸儒門下,盡歸之朱子,可為軒渠,今皆釐而正之。?”﹛@ 宣公身後,湖湘弟子有從止齋、岷隱遊者。然如彭忠肅公之節概,吳文定公之勛名,二游、文清、莊簡公之德器,以至胡盤谷輩,嶽麓之巨子也。再傳而得漫塘、實齋。誰謂張氏之后弱于朱乎!述《嶽麓諸儒學案》。 (第七十一卷。)
明招學者,自成公下世,忠公繼之,由是遞傳不替。其與嶽麓之澤,并稱克世。長沙之陷,嶽麓諸生荷戈登陴,死者十九,惜乎姓名多無攷。而明招諸生歷元至明未絕,四百年文獻之所寄也。述《麗澤諸儒學案》。 (第七十三卷。)
慈湖之與絜齋,不可連類而語。慈湖泛濫夾雜,而絜齋之言有繩矩,東發先我言之矣。述《絜齋學案》。 (第七十五卷。)
槐堂之學,莫盛于吾甬上,而江西反不逮。如曾潭,如琴山,以及黃、鄧之徒,今其緒言渺矣!甬上之西,尚有嚴陵,亦一大支也。述《槐堂諸儒學案》。 (第七十七卷。)
自淳熙至嘉定,疏附先後諸家者,有若丘忠定公、劉文節公、樓宣獻公之徒,雖不入諸先生之學派,然皆能用先聖之道,而柴獻肅公尤醇。述《丘劉諸儒學案》。 (第七十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