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住房不能商品化 成为极少数人牟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9:28:35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住房不能商品化 成为极少数人牟利工具


中国网12月9日讯 今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2011年《住房绿皮书》。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慎明表示,住房不应成为极少数人牟取暴利的生产资料。

李慎明表示,必须清醒认识我国住房的社会主义性质,不能把住房全部作为商品。他说:“我在去年12月8日的《住房绿皮书》发布会上说,住房中可以有商品,但绝不能商品化,政府在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中可拿出相当比重,尽快加大最低生活保障用房与公租房、廉租房的建设。”

李慎明认为,住房从整体上说,应该是人民群众的生活资料,政府应给予保障,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住房问题上的根本体现。住房中间应该有商品,这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初级阶段,就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给多种经济留下余地,住房里可以有一部分是商品化的,资本可以进入,可以运作,甚至可以炒作,但是仅仅在这一部分内。住房不应成为极少数人牟取暴利的生产资料,这是在全部社会住房的范围内,但在特定的范围内可以允许它成为生产资料。

李慎明补充道,如果住房全部成为极少数人牟取暴利的生产资料,那么绝大多数人就必然失去住房这一应该必备的生活资料。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 ... =2&id=114542962

住房商品化是搜刮民脂民膏。-----朱镕基清华大学讲话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住房不能商品化 成为极少数人牟利工具


中国网12月9日讯 今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2011年《住房绿皮书》。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慎明表示,住房不应成为极少数人牟取暴利的生产资料。

李慎明表示,必须清醒认识我国住房的社会主义性质,不能把住房全部作为商品。他说:“我在去年12月8日的《住房绿皮书》发布会上说,住房中可以有商品,但绝不能商品化,政府在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中可拿出相当比重,尽快加大最低生活保障用房与公租房、廉租房的建设。”

李慎明认为,住房从整体上说,应该是人民群众的生活资料,政府应给予保障,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住房问题上的根本体现。住房中间应该有商品,这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初级阶段,就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给多种经济留下余地,住房里可以有一部分是商品化的,资本可以进入,可以运作,甚至可以炒作,但是仅仅在这一部分内。住房不应成为极少数人牟取暴利的生产资料,这是在全部社会住房的范围内,但在特定的范围内可以允许它成为生产资料。

李慎明补充道,如果住房全部成为极少数人牟取暴利的生产资料,那么绝大多数人就必然失去住房这一应该必备的生活资料。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 ... =2&id=114542962

住房商品化是搜刮民脂民膏。-----朱镕基清华大学讲话
房价越高贪得越多贪官推高房价:惊爆江苏徐州原市委书记等112官员集体受贿1亿多的铁证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 ... =2&id=114544219
大道至真 发表于 2011-12-10 19:07
房价越高贪得越多贪官推高房价:惊爆江苏徐州原市委书记等112官员集体受贿1亿多的铁证
http://bbs1.people ...
没人才100多万  这叫贪污?  
跟大锅饭还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一样的道理,不商品化,就没有活力,就是一家人甚至两代人挤一个小屋子的情况
房地产就是放的太开了,步系迈太大扯住蛋了
既不能完全商品化,又不能完全福利化,两者走极端都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