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要钱买iPad遭拒与母亲互殴被捂死 平日顽劣令人咋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2:17:08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1_12/09/11210455_0.shtml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刘冠南 毕嘉琪

16岁少女向母亲要钱买iPad苹果电脑,被拒绝后竟然打骂起来,母亲还手时将女儿意外闷死。

这是今年暑期发生在广州市荔湾区的一起人伦惨剧,母亲谢某某素来被认为是慈母和老实人,案发后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逮捕,论罪有入狱10年的可能。

究竟是何原因,毁了这样一个家庭?昨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透露出悲剧的原因。庭审中,遇害少女是非不分、唯我独尊的性格被各方证据印证出来。

参加旁听的人们在为少女如此嚣张跋扈所咋舌的同时,也在反思家长为何教育孩子如此失败。

庭审直击▶▷女儿曾拿菜刀砍母亲

昨日,广州荔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人伦悲剧。

上午10时,谢某某被法警押入法庭。她失魂落魄地坐下,由法警去掉头罩。记者看到,谢某某双眼浮肿,虽然只有41岁,但是有许多白发,看上去年龄比实际要大很多。从入坐到庭审结束,谢某某始终以泪洗面,多次掩面痛哭。

“我宁肯死了的是我,也不愿孩子受伤。”面对公诉人的提问,谢某某回忆了事发当晚的细节。

“案发当晚,她晚上8点一回家就说,让我赔偿她昨晚的时间损失费900元。”谢某某说,小美还责怪自己偷看了她银行卡的余额和资料,要赔偿5000元“道歉费”。此前,小美要求父母给她买电脑和手机,自己都答应了,因为是实用的东西,但她突然又要5900元,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况且她银行卡里还有6300元。“我说,你今天要5900元,明天就要19000元了。我不能答应。”

“她要5900元不是要买电脑,而是一笔‘赔偿费’。”谢某某说,案发前一晚,孩子回家说办羊城通学生卡需要到指定照相馆照相,但她不愿意去照相,让自己把摄影师带到家里帮她照。自己不可能满足她这样无理的要求,于是就跟她吵了3个小时。

谢某某声音颤抖,带着哭腔说,小美见自己不肯,开始说脏话辱骂,还动手打,用脚踢。“我用手挡她,她就用手扇我脸。她看到桌上有把菜刀,就追着说要砍我。我从背后抱着她,然后用脚把她勾倒在地上,她的头正好倒在之前掉在地上的沙发靠枕上,嘴里不停地骂我,越骂越难听。我当时就很生气,坐在她的腰上,想按住她的头让她不要再说,想教育她。结果她越骂声音越小,最后就没声音了。我很害怕,就马上松手了……

法庭质证▶▷遇害少女顽劣令人咋舌

法庭询问被告人,平日里母女关系如何?

谢某某说,从初一开始就不太好。孩子性格很刚烈很叛逆,初中开始就跟一些家境好的孩子待在一起,经常向家里要钱,还有提各种无理的要求,今年更加厉害。由于夫妇俩收入都不高,没办法满足她对生活的要求。“有时我们满足不了她就不让我进家门。之前还3次将我们寝室的床点着,不准我们用厨房旁的厕所,说用一次要500元。有一次说饿了,要我马上给她煮饭,回来看到没有饭吃,把家里的电饭锅都打烂了。”

“她平时很喜欢上网、网购,买化妆品、补品什么的。经常都在网上买,快递员跟我们都熟了,一来这边不用看就是找我家签收。我每个月给她1700元零花钱,平时在学校的开支都是另给的,她一般20多天就问我要下个月的钱了。还说自己不够聪明,经常买一些补脑的补品。”

法庭询问被告人,孩子那么小怎么会有银行卡?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谢某某答,是在初二时候。她有4个银行卡。因为担心她身上带太多的钱容易丢,每次丢了钱她就让我们赔,不给钱还要打我们。所以我们就给她开银行卡。

谢某某说她在家谁都不怕,在家都是以女儿为中心的。初中前都没有打过她,初中后也很少打她,几乎没有打过。每次都是她动手打我和她爸爸,我们都不还手的。顿了顿又哭着说,我这是第一次还手的。

庭审中,法庭对案件相关的证据进行了质证,由于谢某某案发后自首并被羁押,其丈夫钟某某的证言也被采信。其丈夫的表述与谢某某一致,均称因平时父母溺爱,孩子养成了任性、霸道的性格,经常用狠毒的语言骂父母,稍有不顺则动手打父母。

据了解,案发后,家属一方10多人联名写下求情信,请求法院挽救这个不幸的家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庭审焦点▶▷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意外

法庭辩论阶段,谢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本案检察机关的定罪有误,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来认定此案。

“受害人不顾家里有限的经济收入,威逼父母以满足其虚荣心,长期故意挑起争端,在案发当晚也存在过错。”辩护律师称,此案不是互殴和打架性质,案发时小美先动手打母亲,而被告人只是用挡、抱、推的方式阻止被告人伤害自己。即使是小美倒地以后,被告人的行为也只是为了不让小美继续骂脏话,被告人并无主观伤害的目的,是出于自卫,而非主动攻击。

对此,公诉人则认为,被告人骑在受害人身上,已经处于明显优势地位,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伤害而没有及时停止,这不是自卫,是存有“教育对方”的伤害故意。

公诉人同时认为,鉴于被告人投案自首,可以酌情判处,建议法院依法在3至10年之内进行量刑。

辩护律师则认为,被告人在情绪激动时没有意识到行为的伤害性是很正常的,应该定性为过失,而且鉴于本案的母女关系,不具有其他社会危害性,家属又一致请求轻判,希望法官能尽量从轻或免除处罚,让这个破碎的家庭能重圆。

●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见习记者 毕嘉琪

■案件回溯

今年8月18日20时许,110民警接警赶到荔湾区陈岗路一处民居,在现场发现一名少女倒卧在地,已经死亡,嫌凶向民警自首,正是16岁女孩的母亲谢某某。

据警方调查,当晚谢某某的女儿钟小美(化名)在家中要求母亲给5900元购买苹果电脑,谢某某不同意给钱,母女二人遂发生争吵拉扯,引起互相斗殴。在打斗过程中,谢某某将女儿绊倒在地,女儿倒地时头部刚好埋在一个方形枕头上面,面朝下趴着,因女儿一直在用难听的语言叫骂,谢某某骑在女儿背上,用手按住头部使其无法出声。后见女儿声音越来越小,直至没有声音,谢某某马上放手,并打110和120。

死者钟小美初中毕业后复读一年,今年刚考入越秀区一所不错的高中。

今年10月,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谢某某提起公诉,按照刑法,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通常“起步刑”为10年。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1_12/09/11210455_0.shtml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刘冠南 毕嘉琪

16岁少女向母亲要钱买iPad苹果电脑,被拒绝后竟然打骂起来,母亲还手时将女儿意外闷死。

这是今年暑期发生在广州市荔湾区的一起人伦惨剧,母亲谢某某素来被认为是慈母和老实人,案发后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逮捕,论罪有入狱10年的可能。

究竟是何原因,毁了这样一个家庭?昨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透露出悲剧的原因。庭审中,遇害少女是非不分、唯我独尊的性格被各方证据印证出来。

参加旁听的人们在为少女如此嚣张跋扈所咋舌的同时,也在反思家长为何教育孩子如此失败。

庭审直击▶▷女儿曾拿菜刀砍母亲

昨日,广州荔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人伦悲剧。

上午10时,谢某某被法警押入法庭。她失魂落魄地坐下,由法警去掉头罩。记者看到,谢某某双眼浮肿,虽然只有41岁,但是有许多白发,看上去年龄比实际要大很多。从入坐到庭审结束,谢某某始终以泪洗面,多次掩面痛哭。

“我宁肯死了的是我,也不愿孩子受伤。”面对公诉人的提问,谢某某回忆了事发当晚的细节。

“案发当晚,她晚上8点一回家就说,让我赔偿她昨晚的时间损失费900元。”谢某某说,小美还责怪自己偷看了她银行卡的余额和资料,要赔偿5000元“道歉费”。此前,小美要求父母给她买电脑和手机,自己都答应了,因为是实用的东西,但她突然又要5900元,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况且她银行卡里还有6300元。“我说,你今天要5900元,明天就要19000元了。我不能答应。”

“她要5900元不是要买电脑,而是一笔‘赔偿费’。”谢某某说,案发前一晚,孩子回家说办羊城通学生卡需要到指定照相馆照相,但她不愿意去照相,让自己把摄影师带到家里帮她照。自己不可能满足她这样无理的要求,于是就跟她吵了3个小时。

谢某某声音颤抖,带着哭腔说,小美见自己不肯,开始说脏话辱骂,还动手打,用脚踢。“我用手挡她,她就用手扇我脸。她看到桌上有把菜刀,就追着说要砍我。我从背后抱着她,然后用脚把她勾倒在地上,她的头正好倒在之前掉在地上的沙发靠枕上,嘴里不停地骂我,越骂越难听。我当时就很生气,坐在她的腰上,想按住她的头让她不要再说,想教育她。结果她越骂声音越小,最后就没声音了。我很害怕,就马上松手了……

法庭质证▶▷遇害少女顽劣令人咋舌

法庭询问被告人,平日里母女关系如何?

谢某某说,从初一开始就不太好。孩子性格很刚烈很叛逆,初中开始就跟一些家境好的孩子待在一起,经常向家里要钱,还有提各种无理的要求,今年更加厉害。由于夫妇俩收入都不高,没办法满足她对生活的要求。“有时我们满足不了她就不让我进家门。之前还3次将我们寝室的床点着,不准我们用厨房旁的厕所,说用一次要500元。有一次说饿了,要我马上给她煮饭,回来看到没有饭吃,把家里的电饭锅都打烂了。”

“她平时很喜欢上网、网购,买化妆品、补品什么的。经常都在网上买,快递员跟我们都熟了,一来这边不用看就是找我家签收。我每个月给她1700元零花钱,平时在学校的开支都是另给的,她一般20多天就问我要下个月的钱了。还说自己不够聪明,经常买一些补脑的补品。”

法庭询问被告人,孩子那么小怎么会有银行卡?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谢某某答,是在初二时候。她有4个银行卡。因为担心她身上带太多的钱容易丢,每次丢了钱她就让我们赔,不给钱还要打我们。所以我们就给她开银行卡。

谢某某说她在家谁都不怕,在家都是以女儿为中心的。初中前都没有打过她,初中后也很少打她,几乎没有打过。每次都是她动手打我和她爸爸,我们都不还手的。顿了顿又哭着说,我这是第一次还手的。

庭审中,法庭对案件相关的证据进行了质证,由于谢某某案发后自首并被羁押,其丈夫钟某某的证言也被采信。其丈夫的表述与谢某某一致,均称因平时父母溺爱,孩子养成了任性、霸道的性格,经常用狠毒的语言骂父母,稍有不顺则动手打父母。

据了解,案发后,家属一方10多人联名写下求情信,请求法院挽救这个不幸的家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庭审焦点▶▷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意外

法庭辩论阶段,谢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本案检察机关的定罪有误,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来认定此案。

“受害人不顾家里有限的经济收入,威逼父母以满足其虚荣心,长期故意挑起争端,在案发当晚也存在过错。”辩护律师称,此案不是互殴和打架性质,案发时小美先动手打母亲,而被告人只是用挡、抱、推的方式阻止被告人伤害自己。即使是小美倒地以后,被告人的行为也只是为了不让小美继续骂脏话,被告人并无主观伤害的目的,是出于自卫,而非主动攻击。

对此,公诉人则认为,被告人骑在受害人身上,已经处于明显优势地位,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伤害而没有及时停止,这不是自卫,是存有“教育对方”的伤害故意。

公诉人同时认为,鉴于被告人投案自首,可以酌情判处,建议法院依法在3至10年之内进行量刑。

辩护律师则认为,被告人在情绪激动时没有意识到行为的伤害性是很正常的,应该定性为过失,而且鉴于本案的母女关系,不具有其他社会危害性,家属又一致请求轻判,希望法官能尽量从轻或免除处罚,让这个破碎的家庭能重圆。

●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见习记者 毕嘉琪

■案件回溯

今年8月18日20时许,110民警接警赶到荔湾区陈岗路一处民居,在现场发现一名少女倒卧在地,已经死亡,嫌凶向民警自首,正是16岁女孩的母亲谢某某。

据警方调查,当晚谢某某的女儿钟小美(化名)在家中要求母亲给5900元购买苹果电脑,谢某某不同意给钱,母女二人遂发生争吵拉扯,引起互相斗殴。在打斗过程中,谢某某将女儿绊倒在地,女儿倒地时头部刚好埋在一个方形枕头上面,面朝下趴着,因女儿一直在用难听的语言叫骂,谢某某骑在女儿背上,用手按住头部使其无法出声。后见女儿声音越来越小,直至没有声音,谢某某马上放手,并打110和120。

死者钟小美初中毕业后复读一年,今年刚考入越秀区一所不错的高中。

今年10月,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谢某某提起公诉,按照刑法,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通常“起步刑”为10年。
估计是小时候不听话,然后父母就用钱来刺激,结果搞成习惯了
充分说明,小孩要打,不能骄纵
娇生惯养的独生子女
父母惯出来的...
另外想说的是,在她母亲发觉不妥时,由于女儿刚刚窒息,如果懂一些简单的急救术的话,可能不至于弄到这种程度。
孩子就是要打,棍棒之下出孝子

人生来就是有罪的,必须要教育

什么人之初性本善就是狗屁倒灶的废话
supermanx 发表于 2011-12-9 14:19
孩子就是要打,棍棒之下出孝子

人生来就是有罪的,必须要教育
是学坏的好不好?
m_sy 发表于 2011-12-9 14:26
是学坏的好不好?
什么学坏???这是你思路出问题了

不学好 就是 学坏

说白了生出来就是个畜生,不去教做人最后也就是个畜生了

畜生还需要学?居然有学坏的道理?有些家长教子无方推卸责任说孩子学坏,其实就是他自己无能
supermanx 发表于 2011-12-9 14:30
什么学坏???这是你思路出问题了

不学好 就是 学坏
真偏激,人不进行社会交往就不叫人,就没有好坏之分。只有他接触了社会,做了事,你告诉他这是好这是坏,他听懂了,才知道好坏。如果你告诉他相反的结论,那么他就变坏。
还扯出啥畜生来了。
哎~
你们能不能跟警察学着点?对待孩子要“文明执法”!
m_sy 发表于 2011-12-9 14:33
真偏激,人不进行社会交往就不叫人,就没有好坏之分。只有他接触了社会,做了事,你告诉他这是好这是坏, ...
你不去告诉他什么是好他自己就会变坏

如果你孩子第一次拿了别人的东西,一定要打要狠狠打,错过了他就会觉得拿别人的比如偷比如抢是天经地义
这文章基本就是求情文~

这么写不违反新闻中立原则吧
唔虽然人死了还是要不厚道地说句~这人走上社会一样会惹事或者讨人厌的~
家庭悲剧!惨……
希望不要判得太重,又不是故意虐待儿女,而且小家伙也很不懂事。已经很惨了,再加重判……
supermanx 发表于 2011-12-9 14:36
你不去告诉他什么是好他自己就会变坏

如果你孩子第一次拿了别人的东西,一定要打要狠狠打,错过了他就会 ...
狠到什么程度?量化一下吧?不然可能不够深刻或者出手过重。
m_sy 发表于 2011-12-9 15:01
狠到什么程度?量化一下吧?不然可能不够深刻或者出手过重。
只要目标选对 多狠都没事比如屁股

那些打脸的就2了 把人打傻了
16岁了才开始管, 黄花菜都凉了
自己栽的苦果自己尝吧。
孩子谁都不怕,那肯定没药救了,迟早的事
不过广州的家长对孩子管教还是不够严格,相对其他城市来说……
supermanx 发表于 2011-12-9 14:19
孩子就是要打,棍棒之下出孝子

人生来就是有罪的,必须要教育
亲小时候挨过多少打?
养这样一个孩子,到底是怎么想的?
前天把俺的ipad2掉飞机上了。打电话给航空公司。竟然被清洁工捡到找回来了。奇迹呀。
这就是传说中“讨债报怨的”冤亲债主
smooth2008 发表于 2011-12-9 16:20
养这样一个孩子,到底是怎么想的?
养成这样,缺少兄弟姐妹是很大的原因之一
机油 发表于 2011-12-9 16:55
养成这样,缺少兄弟姐妹是很大的原因之一
为什么同样缺少兄弟姐妹的其他孩子没有都这样
体制问题啊~
一个月1700啊!比我大学生活费的两倍都多!
有病的父母教出有病的孩子
本人很负责的告诉大家就是父母的问题,从小没教育好就这样了。另外28楼的哥们别动不动就拿体制说事。体制好不好不谁理解的都不一样。
喜欢ipad,卖肾去啊
又是个中二的,想要ipad就自己打工去赚钱,被惯坏的杯具。
这样的孩子,换作是我,估计会想亲手掐死吧
supermanx 发表于 2011-12-9 14:19
孩子就是要打,棍棒之下出孝子

人生来就是有罪的,必须要教育
请问是啥罪啊?
要不改天立个法,把刚生下来的孩子扔到监狱里去,等赎完罪再放出来养
喜欢ipad,卖肾去啊
卖肾?卖身比较靠谱。
nc哪都有啊
养成这样,缺少兄弟姐妹是很大的原因之一
我是说父母是怎么想的,跟这种小孩过日子很爽吗,这父母也有受虐倾向,即使是再亲的骨肉也不可能是建立在这么过分的基础上。
ppkshock 发表于 2011-12-9 13:54
估计是小时候不听话,然后父母就用钱来刺激,结果搞成习惯了
要奖惩结合才行
一个先天性格缺陷外加后天没有管教造就的残次品,谢某和她的女儿都没啥值得惋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