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腐败案提出反腐课题 中纪委酝酿垂直管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25:48
<P>2004年10月21日 南方周末</P>
<P>本报驻京记者 孙亚菲</P>

<P>-纪检系统的现状是:不仅同级无法监督,即使对下级查处也诸多掣肘。</P>
<P>-各省纪检委现在接受同级党委领导,要跨越这一步,实行中央对省纪检部门的“垂直管理”,需要修改党章。</P>
<P> </P>
<P>10月10日,新华社的一则消息震动了国内外:黑龙江5位副省级高官辞职或免职,同时新任命了4名副省级干部,其中3人由中央直接“空降”黑龙江。</P>
<P>  这场空前的人事地震之前,黑龙江连续发生过两起腐败大案———黑龙江省原省长田凤山案及省委组织部原部长韩桂芝案,这再一次引起了人们对反腐的关注。</P>
<P>  从1979年中央决定恢复中纪委并重建地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至今已25年,反腐斗争的任务越来越重,中纪委在向十六大所作的报告中透露:仅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全国查处的省(部)级干部,达98人。</P>
<P>  高官腐败,对反腐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今年,中纪委开始了“统一管理”的尝试,几个月过去了,效果如何?</P>
<P>  纪检体制“破局”</P>
<P>  2004年4月7日无疑是一个转折点。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吴官正指出:中纪委、监察部今年要改变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方法,将“双重领导”改为“统一管理,直接领导”。</P>
<P>  “双重领导”如何形成的?中纪委政策研究室李永忠认为,这是“苏联模式”的沿袭。即由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共同领导,上级纪委主要负责工作业务的“事权”,而同级党委领导“人、财、物”。</P>
<P>  显而易见,如此分权的结果,事实上将纪委归到了同级党委名下。“做什么事上级纪委可以安排,怎么做却得听从同级党委的意见。”李永忠认为,领导体制不顺,是纪委重建以来感到的最大问题。</P>
<P>  “表面是双重领导,事实上是同级党委在起决定性作用。”在四川省纪检部门工作多年的刘松志告诉记者,遇到问题,查还是不查,如何查,能不能报上级纪委,都需要同级党委批准。</P>
<P>  缺乏独立性,束缚了纪检部门的手脚,在众多被查处的省部级高官中,从成克杰到胡长清,从田凤山到王怀忠,没有一个由同级纪检部门突破。</P>
<P>  “不仅同级无法监督,即使对下级查处也诸多掣肘,”中纪委的钟岩分析,“下级犯了错误,上级说不定有连带责任,谁愿意自找麻烦?”这种体制造成的现状是,纪检部门只能向再下一级延伸,大大削弱了它的监督功效。</P>
<P>  由此造成的后果是矛盾上交,信访量剧增,钟岩在中纪委工作多年,他回忆十年前,位于北京张自忠路七号院内的中纪委信访室,一两个月才会出现一两起群众集体上访事件;五六年前,大约每一两个星期就会有一起。</P>
<P>  收回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权,“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正是中纪委力图改变现状的积极之举。“其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中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P>
<P>  具体的实施办法是,将现派驻在中央各部委的纪检监察人员的编制收归中纪委和监察部,统一管理,工资和福利待遇仍在原派驻单位领取。</P>
<P>  “也就是说,除了工资福利不变外,你的提拔、升迁、任免及工作考评,都由中纪委负责。”钟岩说,这样的制度安排,使派驻人员从原来的权力、利益格局中“超脱”出来,可以更好地监督领导班子成员。</P>
<P>  “先锋”试验</P>
<P>  这件新闻让社会关注,但对纪检系统的人来说,“统一管理”一词早就不新鲜。13年前,湖南省张家界市纪委就突破“禁区”,向县区选派纪委书记,实现“直管”。1998年深圳市纪委再进一步,收回各个局纪检监察人员的编制,全面管理人、财、物、事。</P>
<P>  “体制的不科学,权力结构的不合理,不但增加了反腐败的成本,而且弱化了监督的效力。”中纪委政策研究室的李永忠在一篇文章中,曾把监督不到位归为三类:绝少事前监督———难以参与决策;很少事中监督———力不从心;大多为事后监督———其造成的后果已相当严重。</P>
<P>  深圳市纪委正是根据这三个环节来逐一改变的。纪委副书记孙大卫告诉记者:第一步将工商、公安、税务等几家除外的派驻纪检组24个编制,全部收回市纪委,所有福利待遇全部迁至市纪委。</P>
<P>  “我们当时考虑,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到所在单位办公,那样一来,关系过于紧密,工作中容易产生偏袒情绪,甚至徇私枉法。”</P>
<P>  解决方法是“派而不驻”。将24人分成3组,办公独立在外,每组对八九个单位进行归口监督。比如第三组,分管建设口,联系规划、国土、建设、水务、环保等部门。组长范少宇告诉记者,这种方式,既保证了与对口单位的经常业务往来,又不至于过分亲密,“更重要的是,这样把纪检人员相对集中在一起,有利于办案查案,不像过去那般分散而毫无效率。”</P>
<P>  不过孙大卫也坦承:“我们最重要的任务,不是查案,而是预防。”“主线就是抓住权、钱、人等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孙大卫将其归纳为三个“不”:不能,不敢,不想。“所谓不能,就是各种机制互相制约,减少腐败机会;不敢,就是惩罚措施严厉;再就是思想教育了。”</P>
<P>  “三不”在深圳的反腐中起到了明显作用,但离预期的目标仍有较大距离。范少宇所领导的第三组,是一个典型缩影。他们所对应的建设口,正是公务人员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高发地带。</P>
<P>  纪检部门曾经做过一项统计,深圳建市以来,因腐败落网的党员干部,90%以上都涉及行政审批,其中,又有67%的腐败行为发生在土地、建设工程、产权交易等领域。</P>
<P>  去年12月底,深圳公审了市能源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劳德容,其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近2000万元;深圳市民政局原局长黄亦辉,在任市公路局副局长、局长、市民政局局长期间,接受建筑企业、包工头贿赂近1519万元,另有1899万元来源不明。</P>
<P>  该市一位官员告诉记者,深圳是改革开放的前沿,这些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件,事实上对反腐体制提出了根本变革的要求。</P>
<P>  始料未及的变化</P>
<P>  或许有一个情况始料未及:在中纪委展开“直属”行动后,首先的阻力并非来自外部,而是被调整人员本身。</P>
<P>  十六大前,国家工商总局的9名纪检干部,拉开了改革的帷幕,最早“回归”中纪委。之后,卫生部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继进入第一批试点。</P>
<P>  田红星(化名)是试点单位中的一个工作人员,“坦率地讲,当时听说要试点,第一个念头就是想调到其他部门去。”</P>
<P>  田红星当初考公务员,是有很多抱负的,误打误撞被分配到纪检部门,几年的工作让他生出许多感慨。他也曾查办过几个案子,“但没有成就感,且长期以来能力在下降,对整个自信心都是个冲击。”</P>
<P>  尽管调整后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但田红星却感觉不一样了,“完全进入了纪检监察这个封闭的系统,流动困难,个人前途更加摇摆。”他的理由是,统一管理之前还有希望在派驻单位的部门间流动,“但现在你不属人家管,很难接收了。”</P>
<P>  钟岩还分析了更深层的原因:统一管理之后,其实就变成“中纪委的人”,跟原单位已无关系,一些无形的关系和利益自然也就消失。“而纪检系统除了得罪人,是没有什么好处的。”纪委毕竟是“清水衙门”。</P>
<P>  “监督领导”的微妙处境</P>
<P>  在试点方案中,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能被设计为“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这无疑是个好的想法,这是此次改革的亮点之一。</P>
<P>  微妙的是,统一管理之后,派驻机构和所在单位关系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你不是驻在部门的人,另一方面你又不是中纪委本部的人,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还要吃人家的饭,拿人家的钱,‘找别人的碴’,地位身份更尴尬了。”田红星分析,与这种关系把握难度很大,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来搞平衡。</P>
<P>  派驻机构的法律地位也是个问题。派驻机构严格来说不是法律主体,不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不拥有中纪委、监察部诸多查案的权力。例如发现问题后,不能调档案,不能查银行账,不能询问相关人员,只能把情况报给上级纪委。最终查案的,还是中纪委。</P>
<P>  得以改善的是,派驻机构人事任免等不再受制于同级党委,案子也无需先汇报后报告,“独立性增强了”。当然,被监督对象也开始“变招”,“比如文件也不让看了,没有硬性规定所有文件非要交纪检组参阅。如果没有信息渠道,无异于被蒙上了眼睛。”</P>
<P>  对于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中纪委无疑正在关注,并收集有关的材料予以分析,专家们分析说,一个制度的有效运行,不仅需要制度本身设计的合理性,更需要许多相关条件配套。</P>
<P>  毫无疑问,让派驻机构从同级党委的构架中独立出来,是符合“党内分权”,“异体监督”思路的。但是,还需要中央财政支持、各个部门的配合、工作流程的科学设置、法律的完善,以及外部监督力量的支持,等等。而这些的完成,非一朝一夕之功。</P>
<P>  李永忠表示,目前中纪委将派驻机构管理权收回,无论当下效果如何,毕竟理顺了“条条”,跨出了有益的第一步,只待日后完善诸多细节。</P>
<P>  “重点还在于对块块的管理上。”李永忠认为,所谓块块,即是对省级纪检部门的管理问题。党章规定:各省纪检委只接受同级党委领导。“要跨越这一步,需要修改党章。”</P>
<P>  短期内无法对省级纪检部门“垂直领导”,中纪委采取的变通之策是派出巡视组,计划在5年内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一至两遍,主要目标是地区党政“一把手”。</P>
<P>  尽管对“块”的垂直还尚待时日,但一些省已表示,考虑“效仿”中纪委,将派驻到各厅局的纪检组实行“垂直管理”。 </P>
<P> </P><P>2004年10月21日 南方周末</P>
<P>本报驻京记者 孙亚菲</P>

<P>-纪检系统的现状是:不仅同级无法监督,即使对下级查处也诸多掣肘。</P>
<P>-各省纪检委现在接受同级党委领导,要跨越这一步,实行中央对省纪检部门的“垂直管理”,需要修改党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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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月10日,新华社的一则消息震动了国内外:黑龙江5位副省级高官辞职或免职,同时新任命了4名副省级干部,其中3人由中央直接“空降”黑龙江。</P>
<P>  这场空前的人事地震之前,黑龙江连续发生过两起腐败大案———黑龙江省原省长田凤山案及省委组织部原部长韩桂芝案,这再一次引起了人们对反腐的关注。</P>
<P>  从1979年中央决定恢复中纪委并重建地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至今已25年,反腐斗争的任务越来越重,中纪委在向十六大所作的报告中透露:仅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全国查处的省(部)级干部,达98人。</P>
<P>  高官腐败,对反腐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今年,中纪委开始了“统一管理”的尝试,几个月过去了,效果如何?</P>
<P>  纪检体制“破局”</P>
<P>  2004年4月7日无疑是一个转折点。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吴官正指出:中纪委、监察部今年要改变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方法,将“双重领导”改为“统一管理,直接领导”。</P>
<P>  “双重领导”如何形成的?中纪委政策研究室李永忠认为,这是“苏联模式”的沿袭。即由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共同领导,上级纪委主要负责工作业务的“事权”,而同级党委领导“人、财、物”。</P>
<P>  显而易见,如此分权的结果,事实上将纪委归到了同级党委名下。“做什么事上级纪委可以安排,怎么做却得听从同级党委的意见。”李永忠认为,领导体制不顺,是纪委重建以来感到的最大问题。</P>
<P>  “表面是双重领导,事实上是同级党委在起决定性作用。”在四川省纪检部门工作多年的刘松志告诉记者,遇到问题,查还是不查,如何查,能不能报上级纪委,都需要同级党委批准。</P>
<P>  缺乏独立性,束缚了纪检部门的手脚,在众多被查处的省部级高官中,从成克杰到胡长清,从田凤山到王怀忠,没有一个由同级纪检部门突破。</P>
<P>  “不仅同级无法监督,即使对下级查处也诸多掣肘,”中纪委的钟岩分析,“下级犯了错误,上级说不定有连带责任,谁愿意自找麻烦?”这种体制造成的现状是,纪检部门只能向再下一级延伸,大大削弱了它的监督功效。</P>
<P>  由此造成的后果是矛盾上交,信访量剧增,钟岩在中纪委工作多年,他回忆十年前,位于北京张自忠路七号院内的中纪委信访室,一两个月才会出现一两起群众集体上访事件;五六年前,大约每一两个星期就会有一起。</P>
<P>  收回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权,“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正是中纪委力图改变现状的积极之举。“其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中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P>
<P>  具体的实施办法是,将现派驻在中央各部委的纪检监察人员的编制收归中纪委和监察部,统一管理,工资和福利待遇仍在原派驻单位领取。</P>
<P>  “也就是说,除了工资福利不变外,你的提拔、升迁、任免及工作考评,都由中纪委负责。”钟岩说,这样的制度安排,使派驻人员从原来的权力、利益格局中“超脱”出来,可以更好地监督领导班子成员。</P>
<P>  “先锋”试验</P>
<P>  这件新闻让社会关注,但对纪检系统的人来说,“统一管理”一词早就不新鲜。13年前,湖南省张家界市纪委就突破“禁区”,向县区选派纪委书记,实现“直管”。1998年深圳市纪委再进一步,收回各个局纪检监察人员的编制,全面管理人、财、物、事。</P>
<P>  “体制的不科学,权力结构的不合理,不但增加了反腐败的成本,而且弱化了监督的效力。”中纪委政策研究室的李永忠在一篇文章中,曾把监督不到位归为三类:绝少事前监督———难以参与决策;很少事中监督———力不从心;大多为事后监督———其造成的后果已相当严重。</P>
<P>  深圳市纪委正是根据这三个环节来逐一改变的。纪委副书记孙大卫告诉记者:第一步将工商、公安、税务等几家除外的派驻纪检组24个编制,全部收回市纪委,所有福利待遇全部迁至市纪委。</P>
<P>  “我们当时考虑,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到所在单位办公,那样一来,关系过于紧密,工作中容易产生偏袒情绪,甚至徇私枉法。”</P>
<P>  解决方法是“派而不驻”。将24人分成3组,办公独立在外,每组对八九个单位进行归口监督。比如第三组,分管建设口,联系规划、国土、建设、水务、环保等部门。组长范少宇告诉记者,这种方式,既保证了与对口单位的经常业务往来,又不至于过分亲密,“更重要的是,这样把纪检人员相对集中在一起,有利于办案查案,不像过去那般分散而毫无效率。”</P>
<P>  不过孙大卫也坦承:“我们最重要的任务,不是查案,而是预防。”“主线就是抓住权、钱、人等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孙大卫将其归纳为三个“不”:不能,不敢,不想。“所谓不能,就是各种机制互相制约,减少腐败机会;不敢,就是惩罚措施严厉;再就是思想教育了。”</P>
<P>  “三不”在深圳的反腐中起到了明显作用,但离预期的目标仍有较大距离。范少宇所领导的第三组,是一个典型缩影。他们所对应的建设口,正是公务人员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高发地带。</P>
<P>  纪检部门曾经做过一项统计,深圳建市以来,因腐败落网的党员干部,90%以上都涉及行政审批,其中,又有67%的腐败行为发生在土地、建设工程、产权交易等领域。</P>
<P>  去年12月底,深圳公审了市能源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劳德容,其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近2000万元;深圳市民政局原局长黄亦辉,在任市公路局副局长、局长、市民政局局长期间,接受建筑企业、包工头贿赂近1519万元,另有1899万元来源不明。</P>
<P>  该市一位官员告诉记者,深圳是改革开放的前沿,这些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件,事实上对反腐体制提出了根本变革的要求。</P>
<P>  始料未及的变化</P>
<P>  或许有一个情况始料未及:在中纪委展开“直属”行动后,首先的阻力并非来自外部,而是被调整人员本身。</P>
<P>  十六大前,国家工商总局的9名纪检干部,拉开了改革的帷幕,最早“回归”中纪委。之后,卫生部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继进入第一批试点。</P>
<P>  田红星(化名)是试点单位中的一个工作人员,“坦率地讲,当时听说要试点,第一个念头就是想调到其他部门去。”</P>
<P>  田红星当初考公务员,是有很多抱负的,误打误撞被分配到纪检部门,几年的工作让他生出许多感慨。他也曾查办过几个案子,“但没有成就感,且长期以来能力在下降,对整个自信心都是个冲击。”</P>
<P>  尽管调整后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但田红星却感觉不一样了,“完全进入了纪检监察这个封闭的系统,流动困难,个人前途更加摇摆。”他的理由是,统一管理之前还有希望在派驻单位的部门间流动,“但现在你不属人家管,很难接收了。”</P>
<P>  钟岩还分析了更深层的原因:统一管理之后,其实就变成“中纪委的人”,跟原单位已无关系,一些无形的关系和利益自然也就消失。“而纪检系统除了得罪人,是没有什么好处的。”纪委毕竟是“清水衙门”。</P>
<P>  “监督领导”的微妙处境</P>
<P>  在试点方案中,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能被设计为“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这无疑是个好的想法,这是此次改革的亮点之一。</P>
<P>  微妙的是,统一管理之后,派驻机构和所在单位关系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你不是驻在部门的人,另一方面你又不是中纪委本部的人,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还要吃人家的饭,拿人家的钱,‘找别人的碴’,地位身份更尴尬了。”田红星分析,与这种关系把握难度很大,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来搞平衡。</P>
<P>  派驻机构的法律地位也是个问题。派驻机构严格来说不是法律主体,不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不拥有中纪委、监察部诸多查案的权力。例如发现问题后,不能调档案,不能查银行账,不能询问相关人员,只能把情况报给上级纪委。最终查案的,还是中纪委。</P>
<P>  得以改善的是,派驻机构人事任免等不再受制于同级党委,案子也无需先汇报后报告,“独立性增强了”。当然,被监督对象也开始“变招”,“比如文件也不让看了,没有硬性规定所有文件非要交纪检组参阅。如果没有信息渠道,无异于被蒙上了眼睛。”</P>
<P>  对于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中纪委无疑正在关注,并收集有关的材料予以分析,专家们分析说,一个制度的有效运行,不仅需要制度本身设计的合理性,更需要许多相关条件配套。</P>
<P>  毫无疑问,让派驻机构从同级党委的构架中独立出来,是符合“党内分权”,“异体监督”思路的。但是,还需要中央财政支持、各个部门的配合、工作流程的科学设置、法律的完善,以及外部监督力量的支持,等等。而这些的完成,非一朝一夕之功。</P>
<P>  李永忠表示,目前中纪委将派驻机构管理权收回,无论当下效果如何,毕竟理顺了“条条”,跨出了有益的第一步,只待日后完善诸多细节。</P>
<P>  “重点还在于对块块的管理上。”李永忠认为,所谓块块,即是对省级纪检部门的管理问题。党章规定:各省纪检委只接受同级党委领导。“要跨越这一步,需要修改党章。”</P>
<P>  短期内无法对省级纪检部门“垂直领导”,中纪委采取的变通之策是派出巡视组,计划在5年内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一至两遍,主要目标是地区党政“一把手”。</P>
<P>  尽管对“块”的垂直还尚待时日,但一些省已表示,考虑“效仿”中纪委,将派驻到各厅局的纪检组实行“垂直管理”。 </P>
<P> </P>
<P>腐败不除,中华民族复兴就无从谈起。</P><P>关键还是制度上把对权力的监督抓好,同时推进司法系统改革。</P>
<P>越反越腐</P>
何止是垂直管理,应该改成秘密身份的
<P>那就成特务制度了</P><P>不过我觉得司法独立是很必要的,不然永远不可能</P>
还是有点道理的,不知道组织上是怎么考虑的。
如果真垂直管理,这些纪检委的人在下边腐败了,什么人能管得了!!
<P>有一个问题!!</P><P>纪检委的人有问题是什么人来查?</P><P>别和我说上级纪检委喔!!!</P><P>他们是一条线上的喔!!!</P>
香港廉政公署~~~应该就是垂直管理吧~~~~
<P>光业务和人事垂直管理是远远不够的,最重要的是经济上的独立!建议由中央政府强制从所在地政府收取纪检机关的办案经费和工资福利,再由中央财政直接发放,要在经济上和地方政府脱钩,</P><P> “微妙的是,统一管理之后,派驻机构和所在单位关系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你不是驻在部门的人,另一方面你又不是中纪委本部的人,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还要吃人家的饭,拿人家的钱,‘找别人的碴’,地位身份更尴尬了。”田红星分析,与这种关系把握难度很大,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来搞平衡。”</P><P>否则,一百年也平衡不了这种关系!</P>
<P>同意楼上,不仅如此。。我很早以前就想过,应该把纪委和党委在职能上完全脱钩。。纪委只对上级和地方人代负责,纪委监督党政机关领导,人代会监督纪委。-----不过这样牵扯到一个更大的问题,就是何时给各级人代会以实权。</P>
看看。
制度腐败的集中体现,不改革不行。
<B>以下是引用<I>秦誓</I>在2004-10-22 14:35:00的发言:</B>

<P>同意楼上,不仅如此。。我很早以前就想过,应该把纪委和党委在职能上完全脱钩。。纪委只对上级和地方人代负责,纪委监督党政机关领导,人代会监督纪委。-----不过这样牵扯到一个更大的问题,就是何时给各级人代会以实权。</P>

<P>说的好,纪委和党委应该是两套独立的班子,是平级单位,其实法院和检察院也应该照此办理,才能保证司法的独立和公正!</P>
胡哥在人大周年讲话上说的就是给人大监督权呀,就看落实了。难度很大,任重道远。
<B>以下是引用<I>lving</I>在2004-10-22 10:58:00的发言:</B>
香港廉政公署~~~应该就是垂直管理吧~~~~

<P>廉政公署不单是垂直管理而且还是独裁管理,以前只向港督负责,现在只向特首负责,要是我们也学这套就要被说成秘密警察了.</P>
<B>以下是引用<I>footjob</I>在2004-10-23 9:52:00的发言:</B>
~

<P>廉政公署不单是垂直管理而且还是独裁管理,以前只向港督负责,现在只向特首负责,要是我们也学这套就要被说成秘密警察了.</P>


好的经验就该学习嘛,建议纪委垂直管理,直接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负责!
这新闻纯属胡说八道~~~早在6月份在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中,我就听过胡哥和党内专家谈过中纪委垂直管理的事,都认为是极为不可行的~他们在话中首先提出的一点就是基层党组织的反腐问题,现在纪委可以归县委领导,到了垂直管理以后,县委手上没有了反腐的机构,人员,是不利于基层反腐的,这是胡哥的原话。
<P>反腐还要从人的素质上来抓</P><P>当大多数人都认为收受利益是必要和必须的时候</P><P>机制如何改革都只是制造腐败的渠道而已</P>
<P>说个很简单的东西,各级地方的纪检、政法、公安机关负责人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任命,他们敢反他们上司的腐!!</P><P>实际情况就是,如果他敢上午说反,下午就得下课!</P><P>司法与政治联姻,永远只能是闹剧而已!</P>
<P>拿谁的奉禄,</P><P>端谁的饭碗,</P><P>就要看谁的脸色!!!</P><P>要有群众监督机制,</P><P>要有新闻监督职能,</P><P>要让监督者没有后顾之忧才行!!!</P><P>否则,再好的想法,没有过硬的人来执行,</P><P>也是白搭!!!</P><P>老毛他老人家在时就没有这样多的腐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