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金门我军被俘人员遣返、处理和复查情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1:35:09
关于金门战役我军被俘人员遣返、处理和复查平反的情况:
被俘人员约四千余,被遣返的只有千余人(不是三千多人),其余除被杀害者外(大部为团、营指挥员),有约三千人被编入国民党军(大部是原国民党军被俘人员)。
遣返情况如下:
1950.3,第一批遣返,人数很少,主要是伤残人员(包括船工);
1950.7,第二批遣返,529人;
1950.12,第三批遣返,387人(部分是大担岛战斗被俘人员);
之后,在1951,1955,1956有过遣返,每批很少,一般数十人,不全部是金门战俘。
遣返一般是用船把被俘人员送到前沿荒岛,之后通知我方前去接收。
(呵呵,把一些卖身投敌的家伙也一并送过来了,而没有留下赏一碗饭吃。要注意哦,当走狗一旦价值用尽,处境就很危险了)。
集中处理情况如下(零星处理缺少资料):
集中处理915人:副连以上113人,在南京审查,其余802人分别在杭州、福州审查。
审查完毕,分四种情况处理:
表现较好的395人留队,但一般调离野战军,分配到后勤、教育、军分区人武部等单位;
表现中等的298人复员转业;
表现不太好但不够判刑的164人,资遣回乡;
表现最差58人判刑,其中死刑8人(这些人主要罪行有出卖领导、为敌效劳迫害领导
和战友、命令部下投降等),死缓1人(后改判徒刑15年),1—15年徒刑49人。
军籍处理:701人被取消被俘前军龄,213人被开除军籍,仅1人未受军籍处分。
党籍处理:共计党员577人,开除党籍569人,保留党籍8人。
团员全部开除团籍。
复查平反、落实政策情况:
据1983.11中央办、国务院办、军委办文件:
判死刑者,全部维持原判。
10年以上徒刑者,复查后分别处理:有维持原判的;有免予起诉、恢复军籍的;有撤销起诉,恢复党籍、军籍的。
10年以下徒刑者,一律撤销原判,恢复党籍、军籍。
其余一律撤销有关处分,复转、资遣者补发复转费。
1996年,再一次复查,有少数徒刑维持原判者获撤销原判和处分。关于金门战役我军被俘人员遣返、处理和复查平反的情况:
被俘人员约四千余,被遣返的只有千余人(不是三千多人),其余除被杀害者外(大部为团、营指挥员),有约三千人被编入国民党军(大部是原国民党军被俘人员)。
遣返情况如下:
1950.3,第一批遣返,人数很少,主要是伤残人员(包括船工);
1950.7,第二批遣返,529人;
1950.12,第三批遣返,387人(部分是大担岛战斗被俘人员);
之后,在1951,1955,1956有过遣返,每批很少,一般数十人,不全部是金门战俘。
遣返一般是用船把被俘人员送到前沿荒岛,之后通知我方前去接收。
(呵呵,把一些卖身投敌的家伙也一并送过来了,而没有留下赏一碗饭吃。要注意哦,当走狗一旦价值用尽,处境就很危险了)。
集中处理情况如下(零星处理缺少资料):
集中处理915人:副连以上113人,在南京审查,其余802人分别在杭州、福州审查。
审查完毕,分四种情况处理:
表现较好的395人留队,但一般调离野战军,分配到后勤、教育、军分区人武部等单位;
表现中等的298人复员转业;
表现不太好但不够判刑的164人,资遣回乡;
表现最差58人判刑,其中死刑8人(这些人主要罪行有出卖领导、为敌效劳迫害领导
和战友、命令部下投降等),死缓1人(后改判徒刑15年),1—15年徒刑49人。
军籍处理:701人被取消被俘前军龄,213人被开除军籍,仅1人未受军籍处分。
党籍处理:共计党员577人,开除党籍569人,保留党籍8人。
团员全部开除团籍。
复查平反、落实政策情况:
据1983.11中央办、国务院办、军委办文件:
判死刑者,全部维持原判。
10年以上徒刑者,复查后分别处理:有维持原判的;有免予起诉、恢复军籍的;有撤销起诉,恢复党籍、军籍的。
10年以下徒刑者,一律撤销原判,恢复党籍、军籍。
其余一律撤销有关处分,复转、资遣者补发复转费。
1996年,再一次复查,有少数徒刑维持原判者获撤销原判和处分。
被俘人员约四千余,被遣返的只有千余人(不是三千多人),其余除被杀害者外(大部为团、营指挥员),有约三千人被编入国民党军(大部是原国民党军被俘人员)。
遣返情况如下:
1950.3,第一批遣返,人数很少,主要是伤残人员(包括船工);
1950.7,第二批遣返,529人;
1950.12,第三批遣返,387人(部分是大担岛战斗被俘人员);
之后,在1951,1955,1956有过遣返,每批很少,一般数十人,不全部是金门战俘。
遣返一般是用船把被俘人员送到前沿荒岛,之后通知我方前去接收。
(呵呵,把一些卖身投敌的家伙也一并送过来了,而没有留下赏一碗饭吃。要注意哦,当走狗一旦价值用尽,处境就很危险了)。
集中处理情况如下(零星处理缺少资料):
集中处理915人:副连以上113人,在南京审查,其余802人分别在杭州、福州审查。
审查完毕,分四种情况处理:
表现较好的395人留队,但一般调离野战军,分配到后勤、教育、军分区人武部等单位;
表现中等的298人复员转业;
表现不太好但不够判刑的164人,资遣回乡;
表现最差58人判刑,其中死刑8人(这些人主要罪行有出卖领导、为敌效劳迫害领导
和战友、命令部下投降等),死缓1人(后改判徒刑15年),1—15年徒刑49人。
军籍处理:701人被取消被俘前军龄,213人被开除军籍,仅1人未受军籍处分。
党籍处理:共计党员577人,开除党籍569人,保留党籍8人。
团员全部开除团籍。
复查平反、落实政策情况:
据1983.11中央办、国务院办、军委办文件:
判死刑者,全部维持原判。
10年以上徒刑者,复查后分别处理:有维持原判的;有免予起诉、恢复军籍的;有撤销起诉,恢复党籍、军籍的。
10年以下徒刑者,一律撤销原判,恢复党籍、军籍。
其余一律撤销有关处分,复转、资遣者补发复转费。
1996年,再一次复查,有少数徒刑维持原判者获撤销原判和处分。关于金门战役我军被俘人员遣返、处理和复查平反的情况:
被俘人员约四千余,被遣返的只有千余人(不是三千多人),其余除被杀害者外(大部为团、营指挥员),有约三千人被编入国民党军(大部是原国民党军被俘人员)。
遣返情况如下:
1950.3,第一批遣返,人数很少,主要是伤残人员(包括船工);
1950.7,第二批遣返,529人;
1950.12,第三批遣返,387人(部分是大担岛战斗被俘人员);
之后,在1951,1955,1956有过遣返,每批很少,一般数十人,不全部是金门战俘。
遣返一般是用船把被俘人员送到前沿荒岛,之后通知我方前去接收。
(呵呵,把一些卖身投敌的家伙也一并送过来了,而没有留下赏一碗饭吃。要注意哦,当走狗一旦价值用尽,处境就很危险了)。
集中处理情况如下(零星处理缺少资料):
集中处理915人:副连以上113人,在南京审查,其余802人分别在杭州、福州审查。
审查完毕,分四种情况处理:
表现较好的395人留队,但一般调离野战军,分配到后勤、教育、军分区人武部等单位;
表现中等的298人复员转业;
表现不太好但不够判刑的164人,资遣回乡;
表现最差58人判刑,其中死刑8人(这些人主要罪行有出卖领导、为敌效劳迫害领导
和战友、命令部下投降等),死缓1人(后改判徒刑15年),1—15年徒刑49人。
军籍处理:701人被取消被俘前军龄,213人被开除军籍,仅1人未受军籍处分。
党籍处理:共计党员577人,开除党籍569人,保留党籍8人。
团员全部开除团籍。
复查平反、落实政策情况:
据1983.11中央办、国务院办、军委办文件:
判死刑者,全部维持原判。
10年以上徒刑者,复查后分别处理:有维持原判的;有免予起诉、恢复军籍的;有撤销起诉,恢复党籍、军籍的。
10年以下徒刑者,一律撤销原判,恢复党籍、军籍。
其余一律撤销有关处分,复转、资遣者补发复转费。
1996年,再一次复查,有少数徒刑维持原判者获撤销原判和处分。
有战争就有战俘,中国的战俘最可怜![em14]
<P>做军人就不应该做战俘,应该战死,杀身成仁~~~~</P>
唉~~~~~~~~~~~~[em11]
同情他们
<P>求生是人的本能,应该尊重生命。</P>
<P>美国在对待战俘问题上很得人心,他们把战俘象凯旋的英雄一样对待,使士兵无后顾之忧</P>
<P>美国在对待战俘问题上很得人心,他们把战俘象凯旋的英雄一样对待,使士兵无后顾之忧</P>
<P>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P>
<B>以下是引用<I>DIABLOTOM</I>在2004-10-22 20:53:00的发言:</B>
<P>做军人就不应该做战俘,应该战死,杀身成仁~~~~</P>
<P>在你眼里,中国人的命就这么贱?</P>
军人不是老百姓
战俘很正常,对待一般的战俘当然应该公正,但是对于一些出卖秘密,甚至叛变投敌,为虎作伥者,杀
<B>以下是引用<i>fhlx</i>在2004-11-18 21:50:00的发言:</B><p>
战俘很正常,对待一般的战俘当然应该公正,但是对于一些出卖秘密,甚至叛变投敌,为虎作伥者,杀
<P>美国在对待战俘问题上很得人心,他们把战俘象凯旋的英雄一样对待,使士兵无后顾之忧</P><P></P><P> 这点还是值得我们学习啊,想起了<大事件>里的哪个警察</P>
如果我们善待被敌方俘虏人员 那么打起仗来人不早就投降了!
<B>以下是引用<I>DIABLOTOM</I>在2004-10-22 20:53:00的发言:</B>
<P>做军人就不应该做战俘,应该战死,杀身成仁~~~~</P>
B4你
战俘不等于叛徒
**主义社会的军队就是这样,只要是被俘回来的,就是叛徒!不管是那个国家。
还是不回来好啊.
严酷啊
人的生存权是第一位的。
<B>以下是引用<I>战士1979</I>在2004-12-7 15:28:00的发言:</B>
人的生存权是第一位的。
<P>从参军的那一天起,军人就意味着牺牲。</P>
有战争就有战俘,这是肯定的。但对于军人来说,束手就擒,无疑是永远的耻辱。
<B>以下是引用<I>蔚蓝色</I>在2004-10-26 1:14:00的发言:</B>
>
<B>以下是引用<I>DIABLOTOM</I>在2004-10-22 20:53:00的发言:</B>
<P>做军人就不应该做战俘,应该战死,杀身成仁~~~~</P>
<P>在你眼里,中国人的命就这么贱?</P>
<P>DIABLOTOM的原话中没有特指中国人!</P>
从参军的第一天起你就应该明白。你的生命随时要为自己所做的选择做出牺牲,做俘虏是一个军人的耻辱
战俘也是英雄呀![em05]
<B>以下是引用<I>北极风</I>在2004-12-19 17:12:00的发言:</B>
从参军的第一天起你就应该明白。你的生命随时要为自己所做的选择做出牺牲,做俘虏是一个军人的耻辱
是耻辱就一定要死吗?不尊重生命才叫耻辱呢,有时候有的东西轮不到你说的。你想死还不一定死得了呢!
楼主说的是真纳的吗??反正是少了9000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