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凌晨偷窥轿车内“春光” 被撞1死2重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09:00

事发现场。
羊城晚报讯 记者岑杰昌报道:“怎么都没想到,就因为多看了一眼,就招来杀身之祸。”在广东南海大沥打工的赵祺蔚哽咽着说。1 日凌晨,南海大沥博爱东路与红岭路交界处发生一起恶性事故,一小车车主疑因恼怒被人从车外窥见“隐私”,竟然开车撞人,导致一人当场死亡,两人受伤。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当事人讲述】

一男子赤裸上身,携两女停车黑路

死者名叫何良富,今年才23 岁。截至发稿时, 他的父母正从四川坐飞机赶来。

目前,案件中受伤的两名伤者也正躺在医院等待手术。

何良富、王波、饶国凡、赵祺蔚和另外两位好友同在南海大沥沥东铝材公司工作,1 日刚好是其中一位好友张俊怀(音)的生日,六人一起出去吃夜宵庆祝。小赵说, 那晚六人共喝了13 瓶啤酒,“大家平时喝的量也跟那晚差不多,喝完之后大家有说有笑的,都很清醒。”回工厂必须走厂前面那条没有路灯、仅仅可以容纳三辆小车经过的小路。“那条路没有路灯,平时也有很多小车会开到这里。”

小赵回忆说,走到路的拐弯处,有一辆白色“皇冠”小车停在那里,其中走得比较靠后的饶国凡“往车里看了一眼” ,“ 他说看到车里有一个男的和两个女的, 女的大概二三十岁, 男的上身没有穿衣服”。

小赵告诉记者,饶国凡看完后也没觉得有什么, “但那辆车的司机就一直按喇叭,我们就问他为什么要按,男的开了一下门后又关了,大家也没有任何其他对话和动作。”四人继续往工厂方向走。

【监控显示】

白色车没有刹车,掉个头冲向三人

死者何良富的姑父向记者这样描述接下来的一幕,他说从工厂的监控录像看到:一辆白色小车速度很快地行驶到工厂门前,然后调头,“飞速”向走在机动车道靠近人行道的三人(何良富、王波、饶国凡)开过去,直接把三人撞倒,其中何良富被撞后飞起几米高,然后在接近十米远的地方落地,其余两人也都被撞倒。车子撞人后拐了个弯就走掉了,根本没有停下来。

“我们都想不到这么一件小事竟会招来杀身之祸。”小赵说。案件中两名伤者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 其中王波脑震荡, 不排除颅内充血的可能, 尾椎错位; 饶国凡被诊断为双侧股骨骨折、双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外伤严重。

沥东铝材制品有限公司厂长张先生向记者介绍了监控录像的情况。他表示, 由于事发时间为凌晨, 并且工厂门前的公路两旁没有设置路灯, 周围环境较为黑暗, 目前只能从录像看到肇事车辆为一台白色小车, 型号及车牌等车辆相关信息很难判断。另外,录像里显示肇事车辆撞人时车速较快,且看不到车主有刹车动作。厂长认为:“显然是故意撞向行人的。” 厂长表示,南海警方已将录像提走调查。

死者何良富的姐姐表示, 小何到沥东铝材厂工作已有三年多, 本计划过完年后回湖南老家发展, 没想到却在这时出了事, “都不知道怎样让家里的老人家接受这个现实”。

1 日, 记者向警方了解案情, 南海警方表示, 事件目前初步归结为刑事案件,并已立案侦查。由于肇事司机逃逸, 南海警方呼吁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知情者向警方提供相关讯息。

记者手记

从当事人的叙述来看, 这完全是一起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若真如小赵所说,事件起因只是“瞥了一眼”,那就更让人觉得不寒而栗。但事件是否真的是“一眼引杀机”? 黑魆魆的路上如何“一眼” 看清车内情况? 这件事的许多细节至今扑朔迷离。

当事人在谈及事件的一些细节时,说到了很多必须近距离观察一段时间才可见到的情景。据部分工厂工人说,事发路段并没有路灯, 每天晚上都停着不少小车。这里似乎成了一个“秘密”的“小车聚居地”。也许当晚,年轻人因为好奇,对一辆小车不止看了一眼。

不管怎样,在这个昏暗的地方,几名喝完啤酒的年轻人就算“出于好奇”,看多了几眼正在车内“昏天黑地” 的一男两女,即使他们觉得被“窥见隐私”并恼羞成怒, 也绝不能用开车撞人作为“惩罚”的方法。

希望警方可以早日找到冷血的开车者,还原案件本身,还事件当中受害者一个说法。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 ... 02/11052081_0.shtml
事发现场。
羊城晚报讯 记者岑杰昌报道:“怎么都没想到,就因为多看了一眼,就招来杀身之祸。”在广东南海大沥打工的赵祺蔚哽咽着说。1 日凌晨,南海大沥博爱东路与红岭路交界处发生一起恶性事故,一小车车主疑因恼怒被人从车外窥见“隐私”,竟然开车撞人,导致一人当场死亡,两人受伤。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当事人讲述】

一男子赤裸上身,携两女停车黑路

死者名叫何良富,今年才23 岁。截至发稿时, 他的父母正从四川坐飞机赶来。

目前,案件中受伤的两名伤者也正躺在医院等待手术。

何良富、王波、饶国凡、赵祺蔚和另外两位好友同在南海大沥沥东铝材公司工作,1 日刚好是其中一位好友张俊怀(音)的生日,六人一起出去吃夜宵庆祝。小赵说, 那晚六人共喝了13 瓶啤酒,“大家平时喝的量也跟那晚差不多,喝完之后大家有说有笑的,都很清醒。”回工厂必须走厂前面那条没有路灯、仅仅可以容纳三辆小车经过的小路。“那条路没有路灯,平时也有很多小车会开到这里。”

小赵回忆说,走到路的拐弯处,有一辆白色“皇冠”小车停在那里,其中走得比较靠后的饶国凡“往车里看了一眼” ,“ 他说看到车里有一个男的和两个女的, 女的大概二三十岁, 男的上身没有穿衣服”。

小赵告诉记者,饶国凡看完后也没觉得有什么, “但那辆车的司机就一直按喇叭,我们就问他为什么要按,男的开了一下门后又关了,大家也没有任何其他对话和动作。”四人继续往工厂方向走。

【监控显示】

白色车没有刹车,掉个头冲向三人

死者何良富的姑父向记者这样描述接下来的一幕,他说从工厂的监控录像看到:一辆白色小车速度很快地行驶到工厂门前,然后调头,“飞速”向走在机动车道靠近人行道的三人(何良富、王波、饶国凡)开过去,直接把三人撞倒,其中何良富被撞后飞起几米高,然后在接近十米远的地方落地,其余两人也都被撞倒。车子撞人后拐了个弯就走掉了,根本没有停下来。

“我们都想不到这么一件小事竟会招来杀身之祸。”小赵说。案件中两名伤者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 其中王波脑震荡, 不排除颅内充血的可能, 尾椎错位; 饶国凡被诊断为双侧股骨骨折、双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外伤严重。

沥东铝材制品有限公司厂长张先生向记者介绍了监控录像的情况。他表示, 由于事发时间为凌晨, 并且工厂门前的公路两旁没有设置路灯, 周围环境较为黑暗, 目前只能从录像看到肇事车辆为一台白色小车, 型号及车牌等车辆相关信息很难判断。另外,录像里显示肇事车辆撞人时车速较快,且看不到车主有刹车动作。厂长认为:“显然是故意撞向行人的。” 厂长表示,南海警方已将录像提走调查。

死者何良富的姐姐表示, 小何到沥东铝材厂工作已有三年多, 本计划过完年后回湖南老家发展, 没想到却在这时出了事, “都不知道怎样让家里的老人家接受这个现实”。

1 日, 记者向警方了解案情, 南海警方表示, 事件目前初步归结为刑事案件,并已立案侦查。由于肇事司机逃逸, 南海警方呼吁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知情者向警方提供相关讯息。

记者手记

从当事人的叙述来看, 这完全是一起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若真如小赵所说,事件起因只是“瞥了一眼”,那就更让人觉得不寒而栗。但事件是否真的是“一眼引杀机”? 黑魆魆的路上如何“一眼” 看清车内情况? 这件事的许多细节至今扑朔迷离。

当事人在谈及事件的一些细节时,说到了很多必须近距离观察一段时间才可见到的情景。据部分工厂工人说,事发路段并没有路灯, 每天晚上都停着不少小车。这里似乎成了一个“秘密”的“小车聚居地”。也许当晚,年轻人因为好奇,对一辆小车不止看了一眼。

不管怎样,在这个昏暗的地方,几名喝完啤酒的年轻人就算“出于好奇”,看多了几眼正在车内“昏天黑地” 的一男两女,即使他们觉得被“窥见隐私”并恼羞成怒, 也绝不能用开车撞人作为“惩罚”的方法。

希望警方可以早日找到冷血的开车者,还原案件本身,还事件当中受害者一个说法。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 ... 02/11052081_0.shtml
无德遇上无情,没啥值得义愤的。
想看免费的活春宫?老子看次艳舞还要花几百呢
车内空间那么小还玩双飞.
应该算故意杀人了吧。
已经归为刑事案件,就跟交通事故无关了。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遇到了怎么也会看几眼,谈不上道德问题,估计是旁观者有些言语举动不甚和谐,但撞人者在公众场合就要有“子在河边日”的坦荡胸襟,看了就当秀了身材,恼羞成怒害人害己,实令人扼腕叹息。


大马路上是公共场合吧?你都有胆在公共场合搞,怎么又忌讳人家看呢???
强烈要求严惩这种与淫民群众为敌的狗司机!!!!

大马路上是公共场合吧?你都有胆在公共场合搞,怎么又忌讳人家看呢???
强烈要求严惩这种与淫民群众为敌的狗司机!!!!
LYTLYT 发表于 2011-12-2 11:36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遇到了怎么也会看几眼,谈不上道德问题,估计是旁观者有些言语举动不甚和谐,但撞 ...
河边是公共场合,自家车内就是私人领地了,你敢在公共场合看女性裙底吗?
河边是公共场合,自家车内就是私人领地了,你敢在公共场合看女性裙底吗?
车是,路不是。除非开回自己家
炮声 发表于 2011-12-2 12:30
河边是公共场合,自家车内就是私人领地了,你敢在公共场合看女性裙底吗?
保护裙底风光是每个穿裙子公民的义务,咔咔,如果自己不尽义务,那别人看到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炮声 发表于 2011-12-2 12:30
河边是公共场合,自家车内就是私人领地了,你敢在公共场合看女性裙底吗?
     一位淑女穿着长裙相貌姣好,我看去赏心悦目,并未掀人裙子,是为欣赏;一个荡妇真空穿着透视装,昂扬于市,我感诧异瞄上两眼,是她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公众场所要对自身行为有所约束,明知行为有违社会常理,就要自觉承担造成后果,本地夏天人民广场傍晚锻炼高峰时一对男女车震,惨遭围观,登上了晚报,此情此景莫非所有人都要正人君子目不邪视,任由众目睽睽车身荡漾男呼女叫,我等都视若不见?怕是没那么多圣人,任谁也做不到的。
sunbamboo124 发表于 2011-12-2 13:10
保护裙底风光是每个穿裙子公民的义务,咔咔,如果自己不尽义务,那别人看到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善意的行使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非礼勿视。
观察一段时间才可见到的情景。”

如果一个荡妇真空穿着透视装,昂扬于市,你会尾随吧。
炮声 发表于 2011-12-2 13:16
善意的行使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非礼勿视。
这个……属于比较高的道德要求……一般人做不到呢……
sunbamboo124 发表于 2011-12-2 13:23
这个……属于比较高的道德要求……一般人做不到呢……
所以说这事纯属无德遇上无情,没啥值得义愤的。
炮声 发表于 2011-12-2 13:20
“当事人在谈及事件的一些细节时,说到了很多必须近距离观察一段时间才可见到的情景。”

如果一个荡妇 ...
       我诧异看两眼很正常,但如果我好奇走近些或转头看一看,也并不违人之常情,远谈不上失德,你敢穿我不敢看吗?莫说道路是公共场所,便是家中行事也是要拉起帘子的,否则怕也要春光外泄的,若真的注重隐私就去开间房,哪怕挂个帘子也好一些,事事皆有缘起,大庭广众自身不检点惹了事端却要怪别人不道德,未免本末倒置了。
车内有一个男的,两个女的,看得很清楚。
停车做爱马路边啊
LYTLYT 发表于 2011-12-2 13:53
我诧异看两眼很正常,但如果我好奇走近些或转头看一看,也并不违人之常情,远谈不上失德,你敢穿我 ...
所以说这事纯属无德遇上无情,没啥值得义愤的。
炮声 发表于 2011-12-2 14:11
所以说这事纯属无德遇上无情,没啥值得义愤的。
偷窥和杀人不是一个级别的问题吧,起码来说人被看几眼是不会吐血身亡的。
要说无德,也是开车到公共场合嘿咻的人首先无德;
何况,即使某人无德,难道仅仅是因为无德他就活该被撞死了?

强射尚且不至于个个都枪毙,何况只是在旁边看看而已?

此外,车内是私人空间,但并不绝对受到保护,如若不信你大可开车冲进ZNH,看你会不会被当场击毙。
这就跟朝鲜跟韩国的延平岛炮战一样
韩国首先举行军演 往海里打炮 挑衅在先  哪知道遇到的北棒是个不要命不要脸的东西  老子可不玩虚的  惹我就把你往死里干 直接轰岛
嗯玩车震玩出杀人命案这也算是奇闻异事,花边新闻,社会阴暗面,友情顶下吧。
nmd 发表于 2011-12-2 10:48
应该算故意杀人了吧。
故意伤害起诉,应该有把握,故意杀人起诉,难度有点大。
炮声 发表于 2011-12-2 13:26
所以说这事纯属无德遇上无情,没啥值得义愤的。
开车撞人不是无情、无德。

第一,此人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
第二,自己行为不检点,马路边干事,就算别人故意看了,那不也是你自愿的吗?你当街做爱,别人还要退避三舍?被人看见,开车伤人,心态极度自私,对生命毫无尊重,道德水准之低下,难以形容,相比之下,探头探脑招来杀身之祸那位,最多是个好奇心太重。
贴膜的车,能够看清几男几女,不止瞟一眼这么少吧

喝酒壮了胆气做这些并不希奇,高中一帮同学暑假喝了点酒,一起去学生宿舍的顶楼偷看对面老师宿舍楼,正看对着浴室的窗子。结果我们下来的时候,刚好碰到另一拨学生上去,不久又看到几个男老师与男家属来势凶凶的拎着棍子上去。
现在不能尽信媒体的报导,毕竟媒体还只是听取了一方当事人的表述,至于事实是否真像“小赵”所说仅仅是“往看了一眼”“问他为什么要按”还难以判断。

博望侯 发表于 2011-12-2 19:19
开车撞人不是无情、无德。

第一,此人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


“饶国凡看完后也没觉得有什么”

----死者的下流程度与凶手不相上下。



“那辆车的司机就一直按喇叭”

----凶手有过警告,可是死者一直不为所动,够的上厚颜无耻了,算是一种挑衅。



“我们就问他为什么要按,”

----死者一方有装傻充愣,这应该被凶手视为再次挑衅了。



博望侯 发表于 2011-12-2 19:19
开车撞人不是无情、无德。

第一,此人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


“饶国凡看完后也没觉得有什么”

----死者的下流程度与凶手不相上下。



“那辆车的司机就一直按喇叭”

----凶手有过警告,可是死者一直不为所动,够的上厚颜无耻了,算是一种挑衅。



“我们就问他为什么要按,”

----死者一方有装傻充愣,这应该被凶手视为再次挑衅了。


炮声 发表于 2011-12-2 21:36
“饶国凡看完后也没觉得有什么”

----死者的下流程度与凶手不相上下。
你在大街上敢做,再怎么喊“你走开”也无法让你占领道德制高点,那人看属于脸皮厚,但上大街干的,脸皮更厚得不一般,而且因为别人脸皮厚就故意伤人,怎么看也是个人渣。

两句话:看的人,素质不高,无须效仿;当街搞3P还撞人的人,道德低下,行为犯法。
喜欢围观好奇,上次那个炸药车的围观者不也杯具了
博望侯 发表于 2011-12-2 22:58
你在大街上敢做,再怎么喊“你走开”也无法让你占领道德制高点,那人看属于脸皮厚,但上大街干的,脸皮更 ...
既然要搞车震,就要贴深色的膜
谁道人 发表于 2011-12-2 23:11
既然要搞车震,就要贴深色的膜
前风挡无论如何也不好贴啊  
博望侯 发表于 2011-12-2 22:58
你在大街上敢做,再怎么喊“你走开”也无法让你占领道德制高点,那人看属于脸皮厚,但上大街干的,脸皮更 ...
人家在自己车里玩3P纯属个人性趣,没对车外的人造成干扰,死者的长时间窥视行为却对人家的活动造成不便,而且对其发出警示置若罔闻,进而言语挑衅,从案件起因来讲来说,死者比凶手缺德。


至于因为素质不高的结局就是死于非命,代价的确惨重了点,希望为世人所戒,唉,人一死就纯物质了,或形如腊肉,或状若烤鸭,而这几位就象多米诺骨牌……
刑事案件,这个问题讲道德就是扯蛋.

死者再怎么道德败坏他也是被害者,他一不违法二也不至于道德败坏到需要天谴.玩车震的凶手又不是卫道者,他是抱着为己杀人的动机痛下杀手开车撞人的.

萎了??!!
估计这弎一再挑衅,两边都是吃蒜的主.最后车主火上来了

车主肯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没必要去理论谁的过失,两边都行为失当.
这个案子不难破。
估计一群人酒喝高了,在路上轻飘飘时突然发现有人搞车震,还是三人行,这么爽的事还真少见,于是大声讨论,细心研究,甚至拿出手机拍摄准备造福网上淫民——听到喇叭声后,这群人更是仗着人多不当回事,谈得更加兴奋,让车震那位身心受损。。。然后,悲具就发生了。
炮声 发表于 2011-12-3 00:00
人家在自己车里玩3P纯属个人性趣,没对车外的人造成干扰,死者的长时间窥视行为却对人家的活动造成不便, ...
把人命当什么了?还谈素质?素质就是可以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