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湾被干爹打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2:28:38


台驻美官员涉嫌虐佣被捕

(2011-11-13)

(台北综合讯)台湾一驻美外事官员涉嫌虐待女佣,遭美国联邦调查局(FBI)逮捕。台湾指美方违反豁免权,要求立即放人,但负责该案的检察官指美国不承认台湾是主权国家,涉案官员无法享有外交豁免权。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驻堪萨斯(Kansas)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刘姗姗涉嫌虐待、恐吓她所雇用的菲律宾籍女佣,并涉嫌雇用契约诈欺,已于美国时间上周四(10日)遭FBI逮捕。检方随即起诉被告刘姗姗并移送出庭,法官当庭谕令还押。刘姗姗目前在押等候审判。据报她是第一名依此罪名被起诉的外交人员,最多可判五年徒刑。

  根据检方的起诉书,64岁的刘姗姗强迫菲佣超时工作,每日长达16至18小时,每星期至少工作六天,但每月给付待遇只有400至450美元(约510至580新元),比雇用契约上注明的1240美元低许多。

  刘姗姗还扣留菲佣的护照与签证资料,威胁她如果不听话,就会被遣送,又警告她未经允许不得离开住家,并在家装置闭路监视器,监视菲佣一举一动。

  今年7月,刘姗姗载菲佣去超市买杂货时,菲佣碰到一名菲律宾男子,告诉他自己遭虐待,需要帮忙。这名男子后来向联调局报案。女佣8月失踪,刘姗姗随即向警方报案。

  台湾外交部前天证实刘姗姗以“外籍劳工契约诈欺”罪名遭FBI“不当逮捕”,至今仍在拘留中。外交部表示,台湾已立即向美方表达严正立场,抗议美方严重违反“台美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要求立即无条件放人。

  台湾总统府发言人昨天指出,根据1979年签订的台湾关系法,美方将台湾视同为“外国政府”;1980年签订“台美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也使台湾在美人员在司法上享有比照外交官的待遇。

  但负责该案的美国联邦检察官辛西亚·柯德斯告诉NBC电视新闻,由于美国不承认台湾是主权国家,因此刘姗姗无法享有外交豁免权。

  有台湾媒体引述台湾外交官员指出,外交豁免权适用于两个有正式外交关系国家间,但台美不具正式外交关系,1980年签订的“台美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仅是“功能性豁免权”,即外交人员须执行公务时才享有豁免权。

马英九要美立即放人
事件发生在台湾总统大选选情紧绷之际,蓝绿阵营纷纷出面表态。昨天南下中部参加竞选活动的台湾总统马英九,面对外界关切时强调,已透过外交部向美方表达严正抗议,并要求美方应该立即无条件释放刘姗姗,确保台湾驻外人员的人身安全与法律权益,再进一步配合进行相关调查,以厘清驻外人员是否有违犯当地法律的事实。
  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则指出,按相关协定、台湾关系法等规定,“应该是有豁免的权利”,事涉国家主权,外交部门应强力交涉。至于刘姗姗是否违反美国法律规定,台湾则不该偏袒,要让事情水落石出。

  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则认为,台湾驻美代表竟然可以被押解。是对台湾最大的侮辱。对于美国官员说刘姗姗无法享有外交豁免权,是因为台湾不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宋楚瑜似乎意有所指地表示,“我们更应该庄敬自强,就是因为我们自己做得不好”。

  根据台湾外交部网站,刘姗姗任期届满,原本预定这个月返台。

  台湾前外交部长、驻美代表程建人则透露,刘姗姗1979年在美国留学,台美那年断交时她一怒把自己的绿卡丢掉,还写信给当时的总统蒋经国说:“我一定要回来台湾共赴国难,和国人同舟共济。”她因此被视为爱国青年,返台后进入外交部,就被分到北美司工作。
http://www.zaobao.com/zg/zg111113_004.shtml

台驻美官员涉嫌虐佣被捕

(2011-11-13)

(台北综合讯)台湾一驻美外事官员涉嫌虐待女佣,遭美国联邦调查局(FBI)逮捕。台湾指美方违反豁免权,要求立即放人,但负责该案的检察官指美国不承认台湾是主权国家,涉案官员无法享有外交豁免权。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驻堪萨斯(Kansas)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刘姗姗涉嫌虐待、恐吓她所雇用的菲律宾籍女佣,并涉嫌雇用契约诈欺,已于美国时间上周四(10日)遭FBI逮捕。检方随即起诉被告刘姗姗并移送出庭,法官当庭谕令还押。刘姗姗目前在押等候审判。据报她是第一名依此罪名被起诉的外交人员,最多可判五年徒刑。

  根据检方的起诉书,64岁的刘姗姗强迫菲佣超时工作,每日长达16至18小时,每星期至少工作六天,但每月给付待遇只有400至450美元(约510至580新元),比雇用契约上注明的1240美元低许多。

  刘姗姗还扣留菲佣的护照与签证资料,威胁她如果不听话,就会被遣送,又警告她未经允许不得离开住家,并在家装置闭路监视器,监视菲佣一举一动。

  今年7月,刘姗姗载菲佣去超市买杂货时,菲佣碰到一名菲律宾男子,告诉他自己遭虐待,需要帮忙。这名男子后来向联调局报案。女佣8月失踪,刘姗姗随即向警方报案。

  台湾外交部前天证实刘姗姗以“外籍劳工契约诈欺”罪名遭FBI“不当逮捕”,至今仍在拘留中。外交部表示,台湾已立即向美方表达严正立场,抗议美方严重违反“台美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要求立即无条件放人。

  台湾总统府发言人昨天指出,根据1979年签订的台湾关系法,美方将台湾视同为“外国政府”;1980年签订“台美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也使台湾在美人员在司法上享有比照外交官的待遇。

  但负责该案的美国联邦检察官辛西亚·柯德斯告诉NBC电视新闻,由于美国不承认台湾是主权国家,因此刘姗姗无法享有外交豁免权。

  有台湾媒体引述台湾外交官员指出,外交豁免权适用于两个有正式外交关系国家间,但台美不具正式外交关系,1980年签订的“台美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仅是“功能性豁免权”,即外交人员须执行公务时才享有豁免权。

马英九要美立即放人
事件发生在台湾总统大选选情紧绷之际,蓝绿阵营纷纷出面表态。昨天南下中部参加竞选活动的台湾总统马英九,面对外界关切时强调,已透过外交部向美方表达严正抗议,并要求美方应该立即无条件释放刘姗姗,确保台湾驻外人员的人身安全与法律权益,再进一步配合进行相关调查,以厘清驻外人员是否有违犯当地法律的事实。
  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则指出,按相关协定、台湾关系法等规定,“应该是有豁免的权利”,事涉国家主权,外交部门应强力交涉。至于刘姗姗是否违反美国法律规定,台湾则不该偏袒,要让事情水落石出。

  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则认为,台湾驻美代表竟然可以被押解。是对台湾最大的侮辱。对于美国官员说刘姗姗无法享有外交豁免权,是因为台湾不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宋楚瑜似乎意有所指地表示,“我们更应该庄敬自强,就是因为我们自己做得不好”。

  根据台湾外交部网站,刘姗姗任期届满,原本预定这个月返台。

  台湾前外交部长、驻美代表程建人则透露,刘姗姗1979年在美国留学,台美那年断交时她一怒把自己的绿卡丢掉,还写信给当时的总统蒋经国说:“我一定要回来台湾共赴国难,和国人同舟共济。”她因此被视为爱国青年,返台后进入外交部,就被分到北美司工作。
http://www.zaobao.com/zg/zg111113_004.shtml
自取其辱啊!
MD现在做的买卖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打白条根本就不管用了。

这个事件应该同WW这两天"主动"对加入TPP表示出热情有关。TPP就是南京条约,小日本和WW都是被迫“主动”想加入。真要是加入,死路一条。
美国佬这方面也是不敢含糊
亲爹看自己亲儿子被人打耳刮子, 看的还很hi~~ 不知道是谁 自取其辱。。。
阿吉 发表于 2011-11-13 17:51
亲爹看自己亲儿子被人打耳刮子, 看的还很hi~~ 不知道是谁 自取其辱。。。
噢,台巴子是你哪个位面的儿子啊?
亲爹看自己亲儿子被人打耳刮子, 看的还很hi~~ 不知道是谁 自取其辱。。。
我可不要台巴子,我只要台湾岛。
对内都是做给选民看的
对外嘛,该当龟儿子照当不误
阿吉 发表于 2011-11-13 17:51
亲爹看自己亲儿子被人打耳刮子, 看的还很hi~~ 不知道是谁 自取其辱。。。
个人想法,只想要岛,上面人不想要
阿吉 发表于 2011-11-13 17:51
亲爹看自己亲儿子被人打耳刮子, 看的还很hi~~ 不知道是谁 自取其辱。。。
台湾这个岛屿及其周边附属的小岛才是中国不可分隔的一部分。至于那些只认日本人美国人的台巴子,这种人最好游太平洋,有多远滚多远。:D
阿吉 发表于 2011-11-13 17:51
亲爹看自己亲儿子被人打耳刮子, 看的还很hi~~ 不知道是谁 自取其辱。。。
家里10几亿亲人都关照不过来呢,这么个跑出去的逆子还是别管了。
一并回复 楼上各位, 湾湾不是美国的干儿子,是美国的龟孙子 大家开心了吧{:soso_e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