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身攻击和不文明用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2:31:44



投诉ID:日环食
帖子地址:http://lt.cjdby.net/thread-1264759-1-1.html
具体地点:13楼
防删改截图:
无端诽谤我是杂志的托,但连我是哪个杂志的托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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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7 21:02 上传


投诉ID:日环食
帖子地址:http://lt.cjdby.net/thread-1264759-1-1.html
具体地点:13楼
防删改截图:
无端诽谤我是杂志的托,但连我是哪个杂志的托都不清楚。
谁先挑衅一目了然,相信斑竹一定能作出公正的裁决。
所谓“托”是一种客观陈述,并不是挑衅,谈不上诽谤,更不是“不文明用语”。更不能成为你人身攻击和使用不文明用语的理由,因为如果觉得被人身攻击了可以到这里来投诉,由版主统一裁决,而你无视论坛规定,私自裁决,更进而在客观事实上使用了不文明用语对我进行了人身攻击,严重违反了论坛规定,扰乱了论坛良好的讨论气氛,此外还倒打一耙可谓多罪并举,且气焰十分嚣张,不严肃处理不足以正论坛之风气,不严肃处理不足以维护论坛和谐稳定之秩序。究竟是谁在蓄意地一再地且气焰十分嚣张地破坏论坛规定使用不文明用语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请论坛版主明察,并给出公正处理。谢谢。
日环食 发表于 2011-11-7 21:23
所谓“托”是一种客观陈述,并不是挑衅,谈不上诽谤,更不是“不文明用语”。更不能成为你人身攻击和使用不 ...
照你的逻辑,我说你是小偷也是一种客观叙述喽?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明确规定小偷和“托”都是违法行为
哈哈。
自己不会写东西还扰乱别人写。论坛良好的讨论气氛?没有源源不断的新主题哪来的讨论气氛?
自己先去写个两千字的帖子,再来说这些吧。
你说我是小偷不代表我真的就是小偷,对于你这种无端指责,有文化有素质的人一般会一笑了之,而你的反应是啥?大家都看得见,是客观存在的 不文明用语 和 人身攻击。而这显然触犯了论坛规定,必然会受到制裁和约束。可见,文化水平的高低与帖子的长短并不关系。
13楼用户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无端诽谤中伤楼主,警告+屏蔽处理。楼主你在该贴中对被投诉人不文明用语,也警告+屏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