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杀害13个月大婴儿 检察官当庭大喊杀无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20:24
两男子劫杀13个月大婴儿 检察官当庭大喊“杀无赦”

  郑树林,黑龙江人,1989年2月生,作案前系沈阳某电力公司电焊工。

  夏磊,安徽六安人,中专肄业,1992年11月生,曾是武警战士。

  2011年5月17日中午1时许,南京雨花台区阅城国际花园某幢8楼一住户,家中只有58岁的保姆刘某某(女)和13个月大的婴儿在家。犯罪嫌疑人夏磊、郑树林假冒快递员骗开门,强行入室,用水果刀将刘逼进侧卧室,夏磊企图用宽胶带封堵刘的嘴,遭其反抗后用水果刀猛捅其颈部致其死亡。此时婴儿哭叫,因担心哭声引人注意,郑树林用枕头将婴儿捂死在床上。随后,两人搜出刘存放在家中的十万余元现金后逃离。警方迅速破案,21日,郑树林在辽宁落网;22日,夏磊在河南落网。1日上午,该案开庭审理。

  庭审前,被害人家属向法庭递交了一份量刑意见书,明确表示放弃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判处凶手死刑立即执行。审判长批准了这一申请。

  尽管夏磊和郑树林都表示认罪悔罪,并且当庭向被害人家属鞠躬忏悔,尽管辩护人提出夏磊刚满18周岁,心智尚不成熟,况且属于初犯偶犯,但检察官认为这些不足以使他们得到轻判。

  检察官说,两被告实施的是一种残酷暴行,已经突破了人伦可以容忍的界限,他当庭质问:“老人的哀求和孩子的哭叫怎么就唤不起你们的哪怕是一点点怜悯?!”接着,检察官用了四个“极其”控诉其罪行,“二被告严重漠视生命,随意践踏法律,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其巨大,影响极其恶劣!既然你天良丧尽,法律就绝不容情!公诉人结合案情提出量刑意见:死刑立即执行!杀!杀无赦!”

  夏磊和郑树林一直低着头,情绪并无波动,右侧旁听席上,他们的父母亲属已经忍不住开始落泪。因案情重大,法庭没有当场宣判。 据扬子晚报

http://wei.sohu.com/20111103/n32 ... 0%E6%97%A0%E8%B5%A6
两男子劫杀13个月大婴儿 检察官当庭大喊“杀无赦”

  郑树林,黑龙江人,1989年2月生,作案前系沈阳某电力公司电焊工。

  夏磊,安徽六安人,中专肄业,1992年11月生,曾是武警战士。

  2011年5月17日中午1时许,南京雨花台区阅城国际花园某幢8楼一住户,家中只有58岁的保姆刘某某(女)和13个月大的婴儿在家。犯罪嫌疑人夏磊、郑树林假冒快递员骗开门,强行入室,用水果刀将刘逼进侧卧室,夏磊企图用宽胶带封堵刘的嘴,遭其反抗后用水果刀猛捅其颈部致其死亡。此时婴儿哭叫,因担心哭声引人注意,郑树林用枕头将婴儿捂死在床上。随后,两人搜出刘存放在家中的十万余元现金后逃离。警方迅速破案,21日,郑树林在辽宁落网;22日,夏磊在河南落网。1日上午,该案开庭审理。

  庭审前,被害人家属向法庭递交了一份量刑意见书,明确表示放弃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判处凶手死刑立即执行。审判长批准了这一申请。

  尽管夏磊和郑树林都表示认罪悔罪,并且当庭向被害人家属鞠躬忏悔,尽管辩护人提出夏磊刚满18周岁,心智尚不成熟,况且属于初犯偶犯,但检察官认为这些不足以使他们得到轻判。

  检察官说,两被告实施的是一种残酷暴行,已经突破了人伦可以容忍的界限,他当庭质问:“老人的哀求和孩子的哭叫怎么就唤不起你们的哪怕是一点点怜悯?!”接着,检察官用了四个“极其”控诉其罪行,“二被告严重漠视生命,随意践踏法律,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其巨大,影响极其恶劣!既然你天良丧尽,法律就绝不容情!公诉人结合案情提出量刑意见:死刑立即执行!杀!杀无赦!”

  夏磊和郑树林一直低着头,情绪并无波动,右侧旁听席上,他们的父母亲属已经忍不住开始落泪。因案情重大,法庭没有当场宣判。 据扬子晚报

http://wei.sohu.com/20111103/n32 ... 0%E6%97%A0%E8%B5%A6
公诉人失态了,应该比较冷静理智,不符合检察官的职业形象。
杀无赦!但检察官不该当庭失态的。
这两人如果真的意识到了自己的罪行的严重性。就应该接受死刑的判决!
确实挑战了人类的底限,应该杀无赦。


检察官失态不应该,但是起码检察官的正义感和人性还没有泯灭

那种畜生,连婴儿都下得去手,太TM畜生了。初犯偶犯,那是不是要把这畜生留到再犯蓄意再犯?

检察官失态不应该,但是起码检察官的正义感和人性还没有泯灭

那种畜生,连婴儿都下得去手,太TM畜生了。初犯偶犯,那是不是要把这畜生留到再犯蓄意再犯?
还好没在云南
说明检察官也是有感情的。
这种败类就得杀!杀无赦!
检察官失态也比失误好一百倍。
正常反应,不是失态
无论如何都应当冷静,因为检查官不是一般群众。
该杀,该杀!
比与世界惯例和普世价值接轨的云南高法强一百倍。
回复了,我不冷静了
  没有良心和没有责任感的人来当法官和检察官,更加危险。
  检察官喊杀无赦,顶多是用词不规范。如果检察官喊“少杀慎杀”,那么就没有人性和正义感了。
车车 发表于 2011-11-3 16:32
检察官失态也比失误好一百倍。
这个,我顶你!
杀无赦!凌迟处死!
失态?我看是表态,不管你行不行,我觉的行!
秾芳依翠萼 发表于 2011-11-3 18:54
杀无赦!凌迟处死!
应该借此机会呼吁恢复凌迟等肉体刑罚。
还曾经是武警战士?
知道为什么古希腊神话中的正义女神忒弥斯,蒙住双眼 右手持剑、左手持天平么?

不以主观情绪左右言行才是一个司法工作人员应有的素质


最后,这俩人如果证据确凿,基本是S定了 无悬念
  为什么检察官会高呼“杀无赦”?
  大家想想,如果检察官觉得胜券在握,判死刑铁板钉钉,那么很可能就不会着急了。现在“少杀慎杀”是主流,而这两个人相互推诿责任,很可能有充满“良心”的辩护律师和法官来为他们打开一条生路,检察官会着急啊。
又是南京的,不知道南京法官会怎么判
师太还是不错的
谁道人 发表于 2011-11-3 19:30
又是南京的,不知道南京法官会怎么判
  南京法官群体中应该还有好人吧?不都是王浩法官的。
即使从检察官的职业角度,
也无可指责。
检察官就是要把这帮渣子往死整,
不往死里整,对不起老子们出的粮食。

杀无赦 不就是 死刑立即执行吗??!
检察官使用了一个平行用语,没什么
公诉人失态了
=======
不专业。专业就是要不把私人情感渗进工作上。
人肯定是要有感情的,支持检察官,失态怎么了?为了社会的基本良知,这样失态多点才好
爱军习武 发表于 2011-11-3 22:31
人肯定是要有感情的,支持检察官,失态怎么了?为了社会的基本良知,这样失态多点才好
同意这个说法…
还曾经是武警战士?
是的…而且还是优秀士兵
老说官员没人性,现在出了个有人性的又唧唧歪歪
这证明检察官还是‘人’,只要是人就没有关系,慢慢培养成长就是了。总比某些....要好。
看看这次有没有专家再出来喊人权至上的
三面红旗 发表于 2011-11-3 17:18
比与世界惯例和普世价值接轨的云南高法强一百倍。
诚哉此言:handshake
连检察官这样见过无数犯罪的人都“失态”的喊出了杀无赦,说明这俩人的恶行多么令人发指啊!!!我也高喊一声“杀无赦!!!”
zh020 发表于 2011-11-3 21:55
即使从检察官的职业角度,
也无可指责。
检察官就是要把这帮渣子往死整,
支持,如果是法官说这个可能有不当之处,但是检察官作为公诉方表达自己对于本案态度和很正常,说明是人都会有感情都应该喊出这样的话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1-11-3 22:27
公诉人失态了
=======
不专业。专业就是要不把私人情感渗进工作上。
在法庭运用感情因素影响法官判决是合理的吧,没有私人感情没有好恶没有良知才会出现王浩和云南高院副院长这样的极品。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11-3 19:18
  为什么检察官会高呼“杀无赦”?
  大家想想,如果检察官觉得胜券在握,判死刑铁板钉钉,那么很可能 ...
自己是律师,对于自己来说,律师的职责就是要尽最大可能为自己的当事人打开一条生路,这个我觉得毫无问题。对于社会来说,律师的专业辩护是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不可或缺的,是天平的另一端,这个到现在也毋容置疑。

对于一个检察官来说,维护社会争议那也是他的职责,首先的高于一切专业约束的职责和灵魂。记得美国有个检察官,好像也是在一个虐杀孩童的案子里,在通缉罪犯的新闻发布会上,对着镜头,对该罪犯发誓说要抓住他,记得他说:“This is personal”……我当时很震撼,我就觉得那是一个好检察官,我觉得新闻里的这个也是。
至少这检察官有人性,比那些衣冠禽兽要强的多。
车车 发表于 2011-11-3 16:32
检察官失态也比失误好一百倍。
这次我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