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K-28我想说你两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5:33:22
你跟闪有半毛钱关系啊?去哪贴里找什么骂啊?真这么想出名啊?
我就想不通了!怎么能2到这种境界!!

对于突击那事,我是不清楚,但闪的事我还是略知一二的!

那书的事关编辑们什么屁事?书是老板谈的!!!

要骂就骂对人,不要见个ID就来骂好不!

YK-28真的二到家了!你跟闪有半毛钱关系啊?去哪贴里找什么骂啊?真这么想出名啊?
我就想不通了!怎么能2到这种境界!!

对于突击那事,我是不清楚,但闪的事我还是略知一二的!

那书的事关编辑们什么屁事?书是老板谈的!!!

要骂就骂对人,不要见个ID就来骂好不!

YK-28真的二到家了!
又是马甲,围观


就是看不惯骂人,其它无什么。

就是看不惯骂人,其它无什么。
YAK-28 发表于 2011-10-26 20:13
就是看不惯骂人。
现在的问题是你被人当成闪的狗了,还被骂的无下线了!
现在的问题是你被人当成闪的狗了,还被骂的无下线了!
就那几个人,什么狗不狗的,他们这样只能显示无能,通篇偶可没带任何脏话。大家都看见了。
这里风气不怎样,动不动都是拉帮结派,有反对的群起攻之,争不过拿人品说事,跟江湖无区别。
心即江湖,出牌是早晚要还的。
YAK-28 发表于 2011-10-26 20:26
这里风气不怎样,动不动都是拉帮结派,有反对的群起攻之,争不过拿人品说事,跟江湖无区别。
哪里没有江湖啊。何况都是体制外,市场又小,整日活在赔钱倒闭的边缘。
业余作者还是少掺合别人的事情为好。
那些人很胆小,只敢骂某个作者,不敢骂抢稿子的《闪电战》
呵呵,如同看小说一般欣赏,佛曰:神马都是浮云~~~

Eliter 发表于 2011-10-26 22:42
那些人很胆小,只敢骂某个作者,不敢骂抢稿子的《闪电战》


你还嫌事情不够乱啊,我早就说过了,这里面一团乱麻。《闪电战》用这样的稿子是自找麻烦,同时事主给《闪电战》这样的稿子,也是给《闪电战》添麻烦。
Eliter 发表于 2011-10-26 22:42
那些人很胆小,只敢骂某个作者,不敢骂抢稿子的《闪电战》


你还嫌事情不够乱啊,我早就说过了,这里面一团乱麻。《闪电战》用这样的稿子是自找麻烦,同时事主给《闪电战》这样的稿子,也是给《闪电战》添麻烦。
其实这类帖子都应该锁了

斑竹们是有心不作为或利益有倾向?

CD军刊媒体交流区不是党同伐异的地方

还我们普通CDRE一个清静吧



同意楼上观点,版主们都在干什么?那个帖子里脏话连篇,都吵成什么样了,竟然还活的好好的。。。

哦。。。版主终于出现了,那个帖子可以完结了。

同意楼上观点,版主们都在干什么?那个帖子里脏话连篇,都吵成什么样了,竟然还活的好好的。。。

哦。。。版主终于出现了,那个帖子可以完结了。
其实这类帖子都应该锁了 斑竹们是有心不作为或利益有倾向?
早应如此
kenhays 发表于 2011-10-27 09:53
同意楼上观点,版主们都在干什么?那个帖子里脏话连篇,都吵成什么样了,竟然还活的好好的。。。

哦。。 ...
版主也是江湖中人。
dark_knight 发表于 2011-10-27 09:10
你还嫌事情不够乱啊,我早就说过了,这里面一团乱麻。《闪电战》用这样的稿子是自找麻烦,同时事主给《 ...
评论员也不能无原则的站立场吧,首先谈论突击如何被人陷害就是个伪命题,突击是不是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啊,是,就是他活该,你看不惯闪,也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举报啊,举报不了就拉倒,至于你们和本之间的私交就不用在论坛上来表现了,觉得谁不对就使用法律武器呗,人家可以用国家法律把老本和突击搞垮,你们也可以以牙还牙啊,可惜。。。
blank 发表于 2011-10-27 11:00
版主也是江湖中人。
换句八股文中的套话就是利益相关方
YAK-28 发表于 2011-10-26 20:26
这里风气不怎样,动不动都是拉帮结派,有反对的群起攻之,争不过拿人品说事,跟江湖无区别。
兄弟,你才明白啊,我是若干年前就接受过阶级教育了,CD所有版子里就这个版子最乱水最深,你如果看见过当年某些人和老本杯盘交错的照片就知道不该趟这趟浑水了

jumin 发表于 2011-10-27 12:57
评论员也不能无原则的站立场吧,首先谈论突击如何被人陷害就是个伪命题,突击是不是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 ...


这是我的意思吗?我的原则很清楚的,谁比谁更讲原则?倒是YAK-28在说老本得罪了人,突击所以被举报。我却说这都是没有证据的事情,不要乱讲。我和老本关系好,可是我也说了,老本私底下是怎么看待《闪电战》的,都已经说了双方都谈过,虽然合作不了也不必剑拔弩张,所谓积怨根本不像大家想的那样,以和为贵这种想法难道是我看不惯《闪电战》?好赖话都听不懂,说你们不懂世道人情一点也没有说错。

我的话很清楚了,《闪电战》、知兵堂和老本、事主、武大出版社,在这件事里所有各方都是受害者,但事情总有个源头。有的人把事主揪出来,事主觉得自己没对不起老本,可我就要说了,你以为自己就对得起《闪电战》吗?《闪电战》这是自找麻烦,事主也给《闪电战》添了麻烦。至于《闪电战》是不是认识到麻烦上身,那是他们自己认识能力的问题,换了我是不会去做这种授人以柄的事情的。
jumin 发表于 2011-10-27 12:57
评论员也不能无原则的站立场吧,首先谈论突击如何被人陷害就是个伪命题,突击是不是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 ...


这是我的意思吗?我的原则很清楚的,谁比谁更讲原则?倒是YAK-28在说老本得罪了人,突击所以被举报。我却说这都是没有证据的事情,不要乱讲。我和老本关系好,可是我也说了,老本私底下是怎么看待《闪电战》的,都已经说了双方都谈过,虽然合作不了也不必剑拔弩张,所谓积怨根本不像大家想的那样,以和为贵这种想法难道是我看不惯《闪电战》?好赖话都听不懂,说你们不懂世道人情一点也没有说错。

我的话很清楚了,《闪电战》、知兵堂和老本、事主、武大出版社,在这件事里所有各方都是受害者,但事情总有个源头。有的人把事主揪出来,事主觉得自己没对不起老本,可我就要说了,你以为自己就对得起《闪电战》吗?《闪电战》这是自找麻烦,事主也给《闪电战》添了麻烦。至于《闪电战》是不是认识到麻烦上身,那是他们自己认识能力的问题,换了我是不会去做这种授人以柄的事情的。
jumin 发表于 2011-10-27 13:01
兄弟,你才明白啊,我是若干年前就接受过阶级教育了,CD所有版子里就这个版子最乱水最深,你如果看见过当 ...
所以你就只能停留在阶级斗争的层面上看待问题,不要以为所有人都像你一样没有大局观。就这么点事,算什么狗屁阶级斗争。文化出版行业的形势已经非常清楚了,这才是阶级斗争。我话放在这里了,你们这些人要是再不警醒,还以为自己干的是多么伟大的工作,早晚变成阶级斗争的对象。以和为贵的前提就是不要发生类似这种稿件争端的事情,作者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既要保护自己也好协调好各方的利益,有的时候就是取得谅解这么简单。各家都有了自律,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省却很多麻烦,共同发展的可能性才谈得上。
dark_knight 发表于 2011-10-27 13:18
这是我的意思吗?我的原则很清楚的,谁比谁更讲原则?倒是YAK-28在说老本得罪了人,突击所以被举报。我却 ...
首先明确下你自己是以什么身份说这些话的,你在CD这个版块出现是以CD评论员的身份出现的,这个身份是不是代表了一种CD的官方观点呢?我不明白,既然你是当时的当事人之一也就是说是关系人,那么出于避嫌也不应该在在这场争论中发言表态,但事实相反我只看到你对YAK28的多次反驳和指责,这从事实上表明了你的立场,对于一些不明白经过的CDER来说很容易被你的观点所误导。所以我对你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很不以为然,对你这样做的目的也很疑惑。
dark_knight 发表于 2011-10-27 13:18
这是我的意思吗?我的原则很清楚的,谁比谁更讲原则?倒是YAK-28在说老本得罪了人,突击所以被举报。我 ...
而且你的话就是欲盖弥彰,既然想以和为贵,那么对于突击的马甲在论坛上大搞大字报大搞人身攻击,不予制止,反而帮腔是什么表现,所以你所有表现的核心就是你自己说的几个字---我和老本关系好。
dark_knight 发表于 2011-10-27 13:18
这是我的意思吗?我的原则很清楚的,谁比谁更讲原则?倒是YAK-28在说老本得罪了人,突击所以被举报。我 ...
而且就算是潘某人在版权上和老本有矛盾甚至我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假设突击方所说为是,也应该通过正常途径解决,法律可以私下协商可以,动不动就贴大字报予以威胁是正常行为吗,作为CD的评论员不予制止还帮腔难道正常吗,CD是大家是爱好者共同的乐园,不是某一撮利益群体发泄私欲的工具。
jumin 发表于 2011-10-27 13:33
而且你的话就是欲盖弥彰,既然想以和为贵,那么对于突击的马甲在论坛上大搞大字报大搞人身攻击,不予制止 ...
我帮什么腔了?没有我去和版主说,版主会大字报修改掉?没有我那个帖子,raingun的态度会好下来?我一开始就把问题定位在告知义务上,是谁在扯什么合同,什么上法院,什么得罪人,什么被举报?你说话有没有良心?你说话顾不顾事实?

在几个帖子里面你们都看到了,我一次都没有用过事主的名字,没有指名道姓去骂街,都是代称为事主。我一直在浇水降温,有的人却不断在挑事。到现在为止,你在这个帖子里面的几个回复,起到的也都是挑事的作用。

dark_knight 发表于 2011-10-27 13:24
所以你就只能停留在阶级斗争的层面上看待问题,不要以为所有人都像你一样没有大局观。就这么点事,算什么 ...


你说了那么多,还不是为了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字眼,利益。至于阶级斗争的对象轮不轮到我,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另外,你开口不也就是谈专政吗。
dark_knight 发表于 2011-10-27 13:24
所以你就只能停留在阶级斗争的层面上看待问题,不要以为所有人都像你一样没有大局观。就这么点事,算什么 ...


你说了那么多,还不是为了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字眼,利益。至于阶级斗争的对象轮不轮到我,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另外,你开口不也就是谈专政吗。
dark_knight 发表于 2011-10-27 13:41
我帮什么腔了?没有我去和版主说,版主会大字报修改掉?没有我那个帖子,raingun的态度会好下来?我一开始 ...
我挑什么事,我和双方都没有利益牵挂,至少我没有和任何一方吃过饭喝过小酒,我有必要挑事吗,只不过看不惯某一利益群体的表现而已,难道我发表意见就是挑事,您不断发表言论就是和事老,难道天下就是你会玩文字游戏,在这件事情上谁不知道事主的名字是谁。
少来什么利益不利益的,所有人我都不认识,我除了买本杂志其余的毫无瓜葛,不明白你们里面的事。只是看不惯yak28的作派,不照样在另一个贴子里被你骂了么,你先看看你自己的立场吧
wsxlxl 发表于 2011-10-27 13:50
少来什么利益不利益的,所有人我都不认识,我除了买本杂志其余的毫无瓜葛,不明白你们里面的事。只是看不惯 ...
至少我没有把贴大字报的行为视为光荣,我的立场很简单--就是看不惯搞文革式的大字报的行为。
dark_knight 发表于 2011-10-27 13:41
我帮什么腔了?没有我去和版主说,版主会大字报修改掉?没有我那个帖子,raingun的态度会好下来?我一开始 ...
还有你认为我的回帖是挑事是蓄意为之违反CD的规矩,可以去报告版主,可以删帖可以禁言可以关禁闭。我无话可说,明人不做暗事,如果不是就别给我扣挑事的帽子
jumin 发表于 2011-10-27 13:33
而且你的话就是欲盖弥彰,既然想以和为贵,那么对于突击的马甲在论坛上大搞大字报大搞人身攻击,不予制止 ...
这是谁的马甲,你能确定?我还是那句话,你不能确定的事情不要乱说。千万不要告诉我“除了谁还会有谁”这种话,就是这种揣测把好多事情搞复杂了。
dark_knight 发表于 2011-10-27 13:41
我帮什么腔了?没有我去和版主说,版主会大字报修改掉?没有我那个帖子,raingun的态度会好下来?我一开始 ...
潘学基 你还有没有道德下线?你想坑死死董旻杰么?所有军刊人来看YAK28等洗地人的嘴脸---这个大字报的标题还在不在,上面有没有指名道姓,有没有人身攻击请告诉我,这个是想合理解决,息事宁人吗,请和事老告诉我。
jumin 发表于 2011-10-27 13:54
还有你认为我的回帖是挑事是蓄意为之违反CD的规矩,可以去报告版主,可以删帖可以禁言可以关禁闭。我无话 ...
不要把报告版主删帖关禁闭看作很光荣的事情
dark_knight 发表于 2011-10-27 13:56
这是谁的马甲,你能确定?我还是那句话,你不能确定的事情不要乱说。千万不要告诉我“除了谁还会有谁”这 ...
潘学基 你还有没有道德下线?你想坑死董旻杰么?所有军刊人来看YAK28等洗地人的嘴脸-----这个大字报是谁发的,就是谁的马甲
jumin 发表于 2011-10-27 14:00
潘学基 你还有没有道德下线?你想坑死董旻杰么?所有军刊人来看YAK28等洗地人的嘴脸-----这个大字报是谁发 ...
那不就结了,你能肯定第一个帖子就是突击的马甲吗?这个事你根本确认不了。如果第一个帖子不是突击的马甲,那第二个帖子也就不是突击的马甲。这么简单的逻辑再清楚不过了。你能证明一下给大家看看吗?
dark_knight 发表于 2011-10-27 13:59
不要把报告版主删帖关禁闭看作很光荣的事情
对,所以我从来不用马甲,敢作敢当,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既然你拿不出任何依据说我违反任何规矩,就请您别扣挑事的帽子给我。
dark_knight 发表于 2011-10-27 13:59
不要把报告版主删帖关禁闭看作很光荣的事情
还有请别转移话题,请你说说我是怎么挑事了,拿出证据来,我一没贴大字报二没人身攻击,你有证据就举报我做了不光荣的事我受罚应该,没有就别乱扣帽子,行不行。
你要是不用马甲,那干脆用实名注册ID得了,这不是逻辑混乱么。

wsxlxl 发表于 2011-10-27 14:06
你要是不用马甲,那干脆用实名注册ID得了,这不是逻辑混乱么。


扯淡吧你就。
wsxlxl 发表于 2011-10-27 14:06
你要是不用马甲,那干脆用实名注册ID得了,这不是逻辑混乱么。


扯淡吧你就。
wsxlxl 发表于 2011-10-27 14:06
你要是不用马甲,那干脆用实名注册ID得了,这不是逻辑混乱么。
不好意思,您偷换概念有意思吗,马甲指什么大家都不知道吗,实名注册吗,看来您和工信部高度一致,有政治水平啊。
jumin 发表于 2011-10-27 14:03
对,所以我从来不用马甲,敢作敢当,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既然你拿不出任何依据说我违反任何规矩,就请您别 ...
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关键是不要说不负责任的话,而不是反复去强调为自己的言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