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书改史者的阴谋破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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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书改史者的阴谋破产记

按:《刘昭文集》的作者刘昭大校 中共党员,1909年出生于地主家庭,1926年冬考入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黄埔第五期)。1932年任北平抗日团体联合会义勇军青年部长兼抗日义勇军大队副大队长。1932年被抓进草岚子监狱,与薄一波、安子文、杨献珍等一起进行恢复自由斗争,1936年经党中央营救出狱。1937年春,为了争取二十九军抗日,受北平市委派遣,成为29军38师学兵队学兵,做下层秘密的兵运工作,任南苑兵营支部书记,并参加了“七七事变”中南苑主战场的保卫与突围战斗。所以,作为“七七事变”的亲历者,他在书中一直以这一身份,来证明当年张自忠的汉奸行为。

“七七事变”历史不容篡改
刘昭
日寇侵华,攻克南京,屠杀南京人民30万,这是历史事实,铁证如山,日本历届政府均予承认。中国政府和人民为了和平,才不咎既往,愿结为世代友好邻邦,但日本军国主义分子,不思悔改,不断兴风作浪,否认侵华罪行,修改历史教科书和宪法,自愿绑在美国的战车上,要东山再起卷土重来。今年1月23日,一批日本军国主义分子,竟然在大阪集会,公然否认“南京大屠杀”,说是“弥天大谎”,这决不能掩盖其滔天的历史罪行,反而欲盖弥彰,正足以暴露其新的侵略野心,这必然要引起中国及深受日寇侵害的东南亚各国的高度警惕和最严厉的声讨和谴责。
日寇侵华不止在南京屠杀30万中国人,在各地总计有三千万人,否认南京大屠杀,难道否认得了残杀三千万中国人民以及在东南亚各国的大屠杀?!
    日寇在“9.18事变”后,在我东北屠杀我多少人?
    在“七七事变”前后,在平津、华北残杀我多少人?
    我1937年1月由北平市委派往29军,为了争取29军抗日做下层兵运工作,任南苑兵营支部书记,先在38师当学兵,后在军部参谋训练班当学员,亲身经历了“七七事变”,日寇最后进攻南苑,亲身参加了南苑战斗。在日寇的屠刀下,白河浮尸累累;在与日寇的激战中,29军伤亡过半,我们参训班120人,只剩下30来人。
    这一笔笔的血债是中国人民决不会忘记的!
    同时我们29军老战士要提醒日本右翼势力认识:中华民族和中国军队是不可轻侮的,29军就是凭大刀在长城和卢沟桥杀的日本鬼子惨败。
    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辑的《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1960年1月中华书局出版)第一篇《七七事变纪实》一文,是原29军110旅旅长何基沣(中共党员,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副部长)、邓哲熙、戈定远、王式九、吴锡祺等五人应周恩来总理示意,撰写共同经历,且经过周总理审阅过。在这篇文章里他们用亲身经历,详实地记述了“七七事变”中,日寇如何拉拢,利用亲日主和派为其效命,配合军事侵略,最后迫使29军军长兼冀察政委会委员长交权,兵不血刃占领北平,致使北平人民遭受八年亡国奴之苦。
    “七七事变”,29军在中国共产党推动下,坚决抗击日寇,打响了全民抗战的第一枪,也打响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第一枪,所以这一篇《七七事变纪实》是对我中华民族子孙后代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最具完整性,真实性的教科书,对警惕日本以及世界极右翼势力的抬头,有着重要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但是我们发现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底最新再版的《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一卷中第一篇何基沣、邓哲熙、戈定远、王式九、吴锡祺等五人写的《七七事变纪实》,却被用偷梁换柱的手法,作了五处重大删改:(详见附件)。
    这样的删改决不是如所说的:“只作了一些技术性和不合时宜的节段的删除”,而是带有极明显的偏向性和政治性的删改。据了解,是张自忠之女张廉云强行要求文史出版社这样删改的。
    这样的删改就是为日寇掩盖和否认了在“七七事变”中的狠毒政治进攻,就为张自忠在“七七事变”中的主和亲日、附日的行径作了掩盖,而且把张自忠美化为“临危受命”,“代人受过”的英雄,把决心最后守城一战的宋哲元将军丑化为临危脱逃、舍车保帅、不忠不义的败将罪人,这是对英勇抗战的29军的侮辱,我们29军抗日老战士决不容许!
    这完全是在篡改“七七事变”历史。
    不管动机如何,在客观上是与日本右翼势力否定南京大屠杀,篡改侵华历史的倒行逆施遥相呼应,互相配合。
    这样篡改的《七七事变纪实》,是非不分,忠奸颠倒,将何以垂教后世?!且将极不利于社会的团结稳定,极不利于爱国主义的大团结,极不利于团结争取台湾国民党军政人员(包括29军将士),促进祖国的大统一。
    我是29军老战士,是“七七事变”史实的活的证人,我有责任澄清“七七事变”历史,要求有关领导部门,对篡改《七七事变纪实》这样重大问题给予高度关注和查处。对新出版的《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一卷予以封存改正后才准许发行,否则将在海内外造成巨大的恶劣影响!
    最后,我们29军老战士要严厉警告日本一小撮右翼势力,不要忘了历史教训:侵华给中国人民也给日本人民带来极大的灾难,不要玩火,现在的中国已不是旧时贫弱无飞机无坦克的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已经强大,不仅拥有核武器等先进装备,在朝鲜、越南战场,我们打败过美霸,,谁再敢来侵略,定叫它碰得头破血流!
91岁红军时期老战士
原29军老战士 刘昭
    2000年2月2日


附件:《七七事变纪实》被大篡改5处
【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2000年重印发行)】
    对1960年1月中华书局出版的《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第一篇《七七事变纪实》原文,有五处作了重大的篡改:
    1,第5页第9行后,在“从29军上层寻找可被利用的对象,作为效忠日寇主子的资本”后,删去:“他们窥视到张自忠在一些名义,地位,权利等问题上对宋有所不满,于是趁机包围张自忠,并且在张与日寇之间拉上了关系。这就使得张自忠一步一步地陷入了他们的圈套,成了被他们利用的工具”。
    2,第18页12行,在“和平解决总不至有问题”后,删去:“不过他对汉奸包围张自忠情况已耳有所闻,所以在他离津回平之前,叫张自忠留在天津,不让他去北平”。
    3,第21页第2行,在“先后与敌接触”后,删去:“此时忽接张自忠由北平发来电报:谈‘和平有望’,但是各处已在激战中,亦无从制止。这时天津的战况是:海光寺已被我包围,因工事坚固,急切难于攻下;天津总站已经光复天津东站,将敌人包围在一个仓库中;东局子飞机场仅攻战一部分,指挥部自接到张自忠电报后,即命停止军事进攻。”
    4,第21页17行,在“被动挨打的地步”后,删去最关键重要的一大段:“宋哲元在通电表示守土自卫的决心之后,一方面进行了守城的军事布置,一方面催促孙连仲、万福麟两部迅速北上。这时孙,万两部已开至以北,先头部队且已到达离北平不远的良乡一带。在这个时机,如果采取紧急步骤,进行统一布置,集中兵力,相机出击,就能予敌以重创。但冀察内部矛盾,又引起了一个突然的变化。
    七月二十五日,宋哲元忽然接到张自忠来平的报告,甚为愕然,并说:我叫他留在天津,他来北平干什么?张到平后,受到汉奸张壁、潘毓桂等的包围,很少与外间接触,忽于28日下午3时许,前往见宋,并对宋表示:如果委员长暂时离开北平,大局仍有转圜的希望。至此,宋已明白了张的意图,于是决定立即离平,并派张自忠代理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北平市市长。宋于当日夜即偕同冯治安、秦德纯、张维蕃等离平赴保定。”
    5,第21页倒数第2行,删去:“从这时起,他才清醒地认识到了日寇汉奸的愚弄,对日寇恨之入骨,后来终于在抗日战争中英勇杀敌,以身殉国。”

刘昭致李瑞环的信
李瑞环主席:
现报告有关全国政协《文史资料选辑》1960年版第一辑第一篇《七七事变纪实》被篡改的严重问题。
我是刘昭,曾与薄一波、刘澜涛等同志在北平草岚子监狱同狱四年,1936年秋,经中央营救一同出狱。为了积极争取29军抗日,我由北平市委派到29军参谋训练班当学员,亲身经历了“七七事变”。7月28日,日寇总攻南苑,亲身参加过南苑战斗。北平失陷后,由北方局派到八路军总政治部工作,现在我已是91岁离休的红军时期老战士。
“七七事变”的历史是中国共产党推动29军抗日,打响全民抗战第一枪,打响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第一枪的历史;是以中共秘密党员、29军副参谋长张克侠为核心的主战派,与以38师师长兼天津市长张自忠为首的主和派汉奸进行斗争的历史。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60年版的《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第一篇刊载的何基沣、戈定远等5人写的《七七事变纪实》一文,是经过周恩来总理提议并审阅通过的,这篇“纪实”详实地记述了“七七事变”中中共如何推动29军抗日;宋哲元为保存实力地位而乞求和平,最后如何转变为决心守城一战;张自忠亲日主和并签定了出卖国家民族的《香月细目》,最后受日寇挑唆秘密回北平,逼宋哲元交权,并电令天津38师停止对日寇的进攻,以致平、津陷落的历史事实。我们29军老战士可以作证,这确实是一篇最具真实性、全面性和权威性的“七七事变”的历史资料,是可以作为历史的爱国主义教育好教材,之所以列选为《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第一篇,足见它的重要性和历史价值。
然而,就是这样一篇重要的《七七事变纪实》,在30年后的今天,中国文史出版社新版重印《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1999年末版)第一卷第一篇中,竟被作了重大删改达5处之多(详见附件1),特别是删改了后段张自忠不遵守宋哲元要他留在天津,指挥对日作战的命令,带汉奸秘密回平,逼迫宋哲元交权离平,以及7月28日电令天津38师师长李文田停止向日寇进攻,致使平、津陷于敌手。经过这样的删改,就变成了宋哲元临危而逃,而张自忠反倒成了临危受命、代宋受过的抗战英雄。
张自忠失去军队,也就失去了日寇的信任,自知处境极危,才潜逃离平,认罪悔过,决心以死报国,当时国民党人士及中外报界都知道的。张自忠在抗日前线英勇殉国,成为烈士,这是应该肯定的,对此,我们29军老战士也衷心尊崇。
但是张自忠在“七七事变”中的行为,是历史的事实,是不能改变的。在既未通知作者的家属,也未经过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的情况下,进行如此大的删改行为,就是在篡改“七七事变”的真实历史,必定会造成极坏的影响和后果:1.客观上是在配合日本军国主义篡改侵华史;2.颠倒了“七七事变”史实的是非和忠奸,必将引起国内外知情人士的耻笑,而且不利于国家的安定团结,特别不利于团结台湾国民党军政人员(包括在台的29军将士);3、篡改“七七事变”历史,是对29军的污辱,我们29军老战士不能容忍;4.篡改《七七事变纪实》是侵权行为,是违法的。
谨此呈报,恳请批示,予以查处。
敬礼!
刘昭  
2000年1月13日
请看此信的回音: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呈批件
关于《七七事变纪实》一文删节情况的说明
万通秘书长:
刘昭同志致函李主席,对我社再版的《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收入《七七事变纪实》一文的删节提出异议,现就其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并报告如下:
1、原《文史资料选辑》系内部出版物,其中刊有《七七事变纪实》的第一辑出版于1960年1月。40年后的今天再版,时间、条件都发生很大变化,对原文中不符合现行政策及统战要求的部分,必须有所删节。
2、对《七七事变纪实》一文,作者的家属与张自忠先生的家属一直存在着严重分歧。十年动乱后结束后,张自忠先生之女张廉云同志(原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就曾对此文提出异议,认为其中多处有悖史实,对张自忠先生的声誉及遗属造成极大伤害。天津人民出版社曾出版李惠兰主编的《七七事变的前前后后》一书,内中收有《七七事变纪实》一文,张廉云同志意见甚大,分别上书北京市委和天津市委。经研究,卢沟桥抗日战争纪念馆将所存该书烧毁,天津人民出版社则声明不再出版此书。
3、张自忠将军是闻名全国的抗日将领,1982年,民政部颁发了《革命烈士证书》。在三大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以及武汉市都有以“张自忠”命名的街道,以示纪念。早在1943年周恩来同志谈到张自忠留守平津时,曾给以很高评价:“迨主津政,忍辱待时,张上将殆又为人之所不能为。”而在《七七事变纪实》一书中,多处谈张自忠有亲日倾向,逼宋哲元交权,电令天津38师停止对日寇进攻,以致平津陷落等。我们作为全国政协的出版社,如对此类行文不做必要的删节,恐不符合统战政策。事实上,在此之前,凡收录刊用此篇文章时,都做了删节。如《七七事变亲历记》、《中华文史资料文库》,不仅做了必要的删节,而且有所改动。
4、考虑到以上情况和其他类似的情况,出版社在决定再版《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时,专门就此进行了讨论,制定了若干规定。态度是严肃认真的。
5、无论是《七七事变纪实》一文作者(均已故)的家属,还是张自忠将军的后人,都是统战对象。故对文章的处理,我们采取了慎重的态度:尽量消弭矛盾。所删节部分仅有两段涉及具体史料,而这两处正是双方家属争议较大之处。一处讲:在天津抵抗的三十八师在接到张自忠的电报后撤退。此处历来说法不一。在《中华文史资料文库》中,在此处采取了含糊其词的办法,改为接到“北平”来的电报。但深恐细究起来更容易产生歧义,故此次采取了删节的办法。另一处讲,宋哲元离开北平系张自忠将军所迫。此说缺乏史料依据。张廉云同志掌握有大量资料,并有专文反驳。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此文的处理过程中,我们是坚持了原则的。既要保持文章的完整、又注意化解矛盾,避免不良影响。事实上,我们也并未完全按张廉云同志的意见办理,只是删节了那些不符合统战政策的部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对《七七事变纪实》一文的处理上,出版社是十分慎重的,所做的工作仅仅是必要的删节。
特此报告。当否,请指示。
中国文史出版社
2000年3月28日

评论:烧书改史、何其霸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没有权大!
再请看,由此引发的侵权官司:
一场历时十年的维权官司
背景介绍:50年代后期,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总理号召政协委员们把自己的亲历、亲见、亲闻记录下来传承后人【即:“三亲”史料】,并曾当面对何基沣常委(注:时任农业部副部长 中共党员 曾打响“七七”卢沟桥抗战第一枪)说:你带个头……。于是,就有了《文史资料选辑》的诞生---1960年1月由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编辑委员会编辑、中华书局出版。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第十条明确指出: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官司起因:《“七七”事变纪实》一文由何基沣、邓哲熙、戈定远、王式九、吴锡祺共同创作,《二十九军和冀察政权》一文由戈定远创作,两篇文章最早发表于1960年1月出版的《文史资料选辑》中的第一篇和第二篇。1986年中国文史出版社再版公开发行时,只改了两三个字,而2000年再版时,上述两篇文章分别被删去600—700字。2001年,两篇文章原作者的后人状告中国文史出版社擅自删节原作品侵犯著作权。
      官司简要经过:
1,2001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法院认为:中国文史出版社删节的事实存在,但不足以破坏作品的完整性,且并无不妥之处,判决原告败诉。【详见(2001)一中知初字第241号、100号】
2,原告不服,上诉,2002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原判,仍然判决原告败诉。【详见(2002)高民终字第613号、(2001)高知终字第105号】
3,原告依然不服,提出申诉,2005年北京市高院驳回再审申请。【详见(2005)高民监字第1482、1481号】
4,原告还是不服,继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08年至2009年最高院主持多次庭外调解失败,2010年7月20日最高院作出裁定,提审本案,终止原判决执行。2010年9月28日最高院开庭再审,并于2010年12月27日达成庭内调解。最高院调解书的核心内容如下:
     《“七七”事变纪实》、《二十九军和冀察政权》最早发表于1960年1月出版的《文史资料选辑》中的第一篇和第二篇,上述两篇文章作者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应当受到尊重,并受法律保护。中国文史出版社承诺今后不再刊登删节过的上述两篇文章,原告遂放弃其他诉求。[详见最高院民事调解书(2010)民提字第154号]
     综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上述两篇文章的著作权得到维护,今后所有的出版社和媒体转载《“七七”事变纪实》、《二十九军和冀察政权》两篇文章均应以1960年版全文为准,如若删节导致侵权后果自负。

评论:2010年12月27日,随着共和国大法官手中法槌的落下,妄图篡改历史者(不管他的地位有多高、权利有多大)的阴谋宣告彻底破灭,虽然历经多年磨难,但是正义终究战胜了邪恶!


烧书改史者的阴谋破产记

按:《刘昭文集》的作者刘昭大校 中共党员,1909年出生于地主家庭,1926年冬考入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黄埔第五期)。1932年任北平抗日团体联合会义勇军青年部长兼抗日义勇军大队副大队长。1932年被抓进草岚子监狱,与薄一波、安子文、杨献珍等一起进行恢复自由斗争,1936年经党中央营救出狱。1937年春,为了争取二十九军抗日,受北平市委派遣,成为29军38师学兵队学兵,做下层秘密的兵运工作,任南苑兵营支部书记,并参加了“七七事变”中南苑主战场的保卫与突围战斗。所以,作为“七七事变”的亲历者,他在书中一直以这一身份,来证明当年张自忠的汉奸行为。

“七七事变”历史不容篡改
刘昭
日寇侵华,攻克南京,屠杀南京人民30万,这是历史事实,铁证如山,日本历届政府均予承认。中国政府和人民为了和平,才不咎既往,愿结为世代友好邻邦,但日本军国主义分子,不思悔改,不断兴风作浪,否认侵华罪行,修改历史教科书和宪法,自愿绑在美国的战车上,要东山再起卷土重来。今年1月23日,一批日本军国主义分子,竟然在大阪集会,公然否认“南京大屠杀”,说是“弥天大谎”,这决不能掩盖其滔天的历史罪行,反而欲盖弥彰,正足以暴露其新的侵略野心,这必然要引起中国及深受日寇侵害的东南亚各国的高度警惕和最严厉的声讨和谴责。
日寇侵华不止在南京屠杀30万中国人,在各地总计有三千万人,否认南京大屠杀,难道否认得了残杀三千万中国人民以及在东南亚各国的大屠杀?!
    日寇在“9.18事变”后,在我东北屠杀我多少人?
    在“七七事变”前后,在平津、华北残杀我多少人?
    我1937年1月由北平市委派往29军,为了争取29军抗日做下层兵运工作,任南苑兵营支部书记,先在38师当学兵,后在军部参谋训练班当学员,亲身经历了“七七事变”,日寇最后进攻南苑,亲身参加了南苑战斗。在日寇的屠刀下,白河浮尸累累;在与日寇的激战中,29军伤亡过半,我们参训班120人,只剩下30来人。
    这一笔笔的血债是中国人民决不会忘记的!
    同时我们29军老战士要提醒日本右翼势力认识:中华民族和中国军队是不可轻侮的,29军就是凭大刀在长城和卢沟桥杀的日本鬼子惨败。
    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辑的《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1960年1月中华书局出版)第一篇《七七事变纪实》一文,是原29军110旅旅长何基沣(中共党员,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副部长)、邓哲熙、戈定远、王式九、吴锡祺等五人应周恩来总理示意,撰写共同经历,且经过周总理审阅过。在这篇文章里他们用亲身经历,详实地记述了“七七事变”中,日寇如何拉拢,利用亲日主和派为其效命,配合军事侵略,最后迫使29军军长兼冀察政委会委员长交权,兵不血刃占领北平,致使北平人民遭受八年亡国奴之苦。
    “七七事变”,29军在中国共产党推动下,坚决抗击日寇,打响了全民抗战的第一枪,也打响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第一枪,所以这一篇《七七事变纪实》是对我中华民族子孙后代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最具完整性,真实性的教科书,对警惕日本以及世界极右翼势力的抬头,有着重要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但是我们发现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底最新再版的《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一卷中第一篇何基沣、邓哲熙、戈定远、王式九、吴锡祺等五人写的《七七事变纪实》,却被用偷梁换柱的手法,作了五处重大删改:(详见附件)。
    这样的删改决不是如所说的:“只作了一些技术性和不合时宜的节段的删除”,而是带有极明显的偏向性和政治性的删改。据了解,是张自忠之女张廉云强行要求文史出版社这样删改的。
    这样的删改就是为日寇掩盖和否认了在“七七事变”中的狠毒政治进攻,就为张自忠在“七七事变”中的主和亲日、附日的行径作了掩盖,而且把张自忠美化为“临危受命”,“代人受过”的英雄,把决心最后守城一战的宋哲元将军丑化为临危脱逃、舍车保帅、不忠不义的败将罪人,这是对英勇抗战的29军的侮辱,我们29军抗日老战士决不容许!
    这完全是在篡改“七七事变”历史。
    不管动机如何,在客观上是与日本右翼势力否定南京大屠杀,篡改侵华历史的倒行逆施遥相呼应,互相配合。
    这样篡改的《七七事变纪实》,是非不分,忠奸颠倒,将何以垂教后世?!且将极不利于社会的团结稳定,极不利于爱国主义的大团结,极不利于团结争取台湾国民党军政人员(包括29军将士),促进祖国的大统一。
    我是29军老战士,是“七七事变”史实的活的证人,我有责任澄清“七七事变”历史,要求有关领导部门,对篡改《七七事变纪实》这样重大问题给予高度关注和查处。对新出版的《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一卷予以封存改正后才准许发行,否则将在海内外造成巨大的恶劣影响!
    最后,我们29军老战士要严厉警告日本一小撮右翼势力,不要忘了历史教训:侵华给中国人民也给日本人民带来极大的灾难,不要玩火,现在的中国已不是旧时贫弱无飞机无坦克的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已经强大,不仅拥有核武器等先进装备,在朝鲜、越南战场,我们打败过美霸,,谁再敢来侵略,定叫它碰得头破血流!
91岁红军时期老战士
原29军老战士 刘昭
    2000年2月2日


附件:《七七事变纪实》被大篡改5处
【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2000年重印发行)】
    对1960年1月中华书局出版的《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第一篇《七七事变纪实》原文,有五处作了重大的篡改:
    1,第5页第9行后,在“从29军上层寻找可被利用的对象,作为效忠日寇主子的资本”后,删去:“他们窥视到张自忠在一些名义,地位,权利等问题上对宋有所不满,于是趁机包围张自忠,并且在张与日寇之间拉上了关系。这就使得张自忠一步一步地陷入了他们的圈套,成了被他们利用的工具”。
    2,第18页12行,在“和平解决总不至有问题”后,删去:“不过他对汉奸包围张自忠情况已耳有所闻,所以在他离津回平之前,叫张自忠留在天津,不让他去北平”。
    3,第21页第2行,在“先后与敌接触”后,删去:“此时忽接张自忠由北平发来电报:谈‘和平有望’,但是各处已在激战中,亦无从制止。这时天津的战况是:海光寺已被我包围,因工事坚固,急切难于攻下;天津总站已经光复天津东站,将敌人包围在一个仓库中;东局子飞机场仅攻战一部分,指挥部自接到张自忠电报后,即命停止军事进攻。”
    4,第21页17行,在“被动挨打的地步”后,删去最关键重要的一大段:“宋哲元在通电表示守土自卫的决心之后,一方面进行了守城的军事布置,一方面催促孙连仲、万福麟两部迅速北上。这时孙,万两部已开至以北,先头部队且已到达离北平不远的良乡一带。在这个时机,如果采取紧急步骤,进行统一布置,集中兵力,相机出击,就能予敌以重创。但冀察内部矛盾,又引起了一个突然的变化。
    七月二十五日,宋哲元忽然接到张自忠来平的报告,甚为愕然,并说:我叫他留在天津,他来北平干什么?张到平后,受到汉奸张壁、潘毓桂等的包围,很少与外间接触,忽于28日下午3时许,前往见宋,并对宋表示:如果委员长暂时离开北平,大局仍有转圜的希望。至此,宋已明白了张的意图,于是决定立即离平,并派张自忠代理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北平市市长。宋于当日夜即偕同冯治安、秦德纯、张维蕃等离平赴保定。”
    5,第21页倒数第2行,删去:“从这时起,他才清醒地认识到了日寇汉奸的愚弄,对日寇恨之入骨,后来终于在抗日战争中英勇杀敌,以身殉国。”

刘昭致李瑞环的信
李瑞环主席:
现报告有关全国政协《文史资料选辑》1960年版第一辑第一篇《七七事变纪实》被篡改的严重问题。
我是刘昭,曾与薄一波、刘澜涛等同志在北平草岚子监狱同狱四年,1936年秋,经中央营救一同出狱。为了积极争取29军抗日,我由北平市委派到29军参谋训练班当学员,亲身经历了“七七事变”。7月28日,日寇总攻南苑,亲身参加过南苑战斗。北平失陷后,由北方局派到八路军总政治部工作,现在我已是91岁离休的红军时期老战士。
“七七事变”的历史是中国共产党推动29军抗日,打响全民抗战第一枪,打响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第一枪的历史;是以中共秘密党员、29军副参谋长张克侠为核心的主战派,与以38师师长兼天津市长张自忠为首的主和派汉奸进行斗争的历史。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60年版的《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第一篇刊载的何基沣、戈定远等5人写的《七七事变纪实》一文,是经过周恩来总理提议并审阅通过的,这篇“纪实”详实地记述了“七七事变”中中共如何推动29军抗日;宋哲元为保存实力地位而乞求和平,最后如何转变为决心守城一战;张自忠亲日主和并签定了出卖国家民族的《香月细目》,最后受日寇挑唆秘密回北平,逼宋哲元交权,并电令天津38师停止对日寇的进攻,以致平、津陷落的历史事实。我们29军老战士可以作证,这确实是一篇最具真实性、全面性和权威性的“七七事变”的历史资料,是可以作为历史的爱国主义教育好教材,之所以列选为《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第一篇,足见它的重要性和历史价值。
然而,就是这样一篇重要的《七七事变纪实》,在30年后的今天,中国文史出版社新版重印《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1999年末版)第一卷第一篇中,竟被作了重大删改达5处之多(详见附件1),特别是删改了后段张自忠不遵守宋哲元要他留在天津,指挥对日作战的命令,带汉奸秘密回平,逼迫宋哲元交权离平,以及7月28日电令天津38师师长李文田停止向日寇进攻,致使平、津陷于敌手。经过这样的删改,就变成了宋哲元临危而逃,而张自忠反倒成了临危受命、代宋受过的抗战英雄。
张自忠失去军队,也就失去了日寇的信任,自知处境极危,才潜逃离平,认罪悔过,决心以死报国,当时国民党人士及中外报界都知道的。张自忠在抗日前线英勇殉国,成为烈士,这是应该肯定的,对此,我们29军老战士也衷心尊崇。
但是张自忠在“七七事变”中的行为,是历史的事实,是不能改变的。在既未通知作者的家属,也未经过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的情况下,进行如此大的删改行为,就是在篡改“七七事变”的真实历史,必定会造成极坏的影响和后果:1.客观上是在配合日本军国主义篡改侵华史;2.颠倒了“七七事变”史实的是非和忠奸,必将引起国内外知情人士的耻笑,而且不利于国家的安定团结,特别不利于团结台湾国民党军政人员(包括在台的29军将士);3、篡改“七七事变”历史,是对29军的污辱,我们29军老战士不能容忍;4.篡改《七七事变纪实》是侵权行为,是违法的。
谨此呈报,恳请批示,予以查处。
敬礼!
刘昭  
2000年1月13日
请看此信的回音: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呈批件
关于《七七事变纪实》一文删节情况的说明
万通秘书长:
刘昭同志致函李主席,对我社再版的《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收入《七七事变纪实》一文的删节提出异议,现就其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并报告如下:
1、原《文史资料选辑》系内部出版物,其中刊有《七七事变纪实》的第一辑出版于1960年1月。40年后的今天再版,时间、条件都发生很大变化,对原文中不符合现行政策及统战要求的部分,必须有所删节。
2、对《七七事变纪实》一文,作者的家属与张自忠先生的家属一直存在着严重分歧。十年动乱后结束后,张自忠先生之女张廉云同志(原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就曾对此文提出异议,认为其中多处有悖史实,对张自忠先生的声誉及遗属造成极大伤害。天津人民出版社曾出版李惠兰主编的《七七事变的前前后后》一书,内中收有《七七事变纪实》一文,张廉云同志意见甚大,分别上书北京市委和天津市委。经研究,卢沟桥抗日战争纪念馆将所存该书烧毁,天津人民出版社则声明不再出版此书。
3、张自忠将军是闻名全国的抗日将领,1982年,民政部颁发了《革命烈士证书》。在三大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以及武汉市都有以“张自忠”命名的街道,以示纪念。早在1943年周恩来同志谈到张自忠留守平津时,曾给以很高评价:“迨主津政,忍辱待时,张上将殆又为人之所不能为。”而在《七七事变纪实》一书中,多处谈张自忠有亲日倾向,逼宋哲元交权,电令天津38师停止对日寇进攻,以致平津陷落等。我们作为全国政协的出版社,如对此类行文不做必要的删节,恐不符合统战政策。事实上,在此之前,凡收录刊用此篇文章时,都做了删节。如《七七事变亲历记》、《中华文史资料文库》,不仅做了必要的删节,而且有所改动。
4、考虑到以上情况和其他类似的情况,出版社在决定再版《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时,专门就此进行了讨论,制定了若干规定。态度是严肃认真的。
5、无论是《七七事变纪实》一文作者(均已故)的家属,还是张自忠将军的后人,都是统战对象。故对文章的处理,我们采取了慎重的态度:尽量消弭矛盾。所删节部分仅有两段涉及具体史料,而这两处正是双方家属争议较大之处。一处讲:在天津抵抗的三十八师在接到张自忠的电报后撤退。此处历来说法不一。在《中华文史资料文库》中,在此处采取了含糊其词的办法,改为接到“北平”来的电报。但深恐细究起来更容易产生歧义,故此次采取了删节的办法。另一处讲,宋哲元离开北平系张自忠将军所迫。此说缺乏史料依据。张廉云同志掌握有大量资料,并有专文反驳。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此文的处理过程中,我们是坚持了原则的。既要保持文章的完整、又注意化解矛盾,避免不良影响。事实上,我们也并未完全按张廉云同志的意见办理,只是删节了那些不符合统战政策的部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对《七七事变纪实》一文的处理上,出版社是十分慎重的,所做的工作仅仅是必要的删节。
特此报告。当否,请指示。
中国文史出版社
2000年3月28日

评论:烧书改史、何其霸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没有权大!
再请看,由此引发的侵权官司:
一场历时十年的维权官司
背景介绍:50年代后期,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总理号召政协委员们把自己的亲历、亲见、亲闻记录下来传承后人【即:“三亲”史料】,并曾当面对何基沣常委(注:时任农业部副部长 中共党员 曾打响“七七”卢沟桥抗战第一枪)说:你带个头……。于是,就有了《文史资料选辑》的诞生---1960年1月由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编辑委员会编辑、中华书局出版。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第十条明确指出: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官司起因:《“七七”事变纪实》一文由何基沣、邓哲熙、戈定远、王式九、吴锡祺共同创作,《二十九军和冀察政权》一文由戈定远创作,两篇文章最早发表于1960年1月出版的《文史资料选辑》中的第一篇和第二篇。1986年中国文史出版社再版公开发行时,只改了两三个字,而2000年再版时,上述两篇文章分别被删去600—700字。2001年,两篇文章原作者的后人状告中国文史出版社擅自删节原作品侵犯著作权。
      官司简要经过:
1,2001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法院认为:中国文史出版社删节的事实存在,但不足以破坏作品的完整性,且并无不妥之处,判决原告败诉。【详见(2001)一中知初字第241号、100号】
2,原告不服,上诉,2002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原判,仍然判决原告败诉。【详见(2002)高民终字第613号、(2001)高知终字第105号】
3,原告依然不服,提出申诉,2005年北京市高院驳回再审申请。【详见(2005)高民监字第1482、1481号】
4,原告还是不服,继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08年至2009年最高院主持多次庭外调解失败,2010年7月20日最高院作出裁定,提审本案,终止原判决执行。2010年9月28日最高院开庭再审,并于2010年12月27日达成庭内调解。最高院调解书的核心内容如下:
     《“七七”事变纪实》、《二十九军和冀察政权》最早发表于1960年1月出版的《文史资料选辑》中的第一篇和第二篇,上述两篇文章作者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应当受到尊重,并受法律保护。中国文史出版社承诺今后不再刊登删节过的上述两篇文章,原告遂放弃其他诉求。[详见最高院民事调解书(2010)民提字第154号]
     综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上述两篇文章的著作权得到维护,今后所有的出版社和媒体转载《“七七”事变纪实》、《二十九军和冀察政权》两篇文章均应以1960年版全文为准,如若删节导致侵权后果自负。

评论:2010年12月27日,随着共和国大法官手中法槌的落下,妄图篡改历史者(不管他的地位有多高、权利有多大)的阴谋宣告彻底破灭,虽然历经多年磨难,但是正义终究战胜了邪恶!


您也是论坛老人了,应该知道规则,转载是要链接的。
杀之 发表于 2011-9-2 10:59
您也是论坛老人了,应该知道规则,转载是要链接的。
http://bbs.gscn.com.cn/thread-473498-1-1.html       接受批评,补上。
1、原《文史资料选辑》系内部出版物,其中刊有《七七事变纪实》的第一辑出版于1960年1月。40年后的今天再版,时间、条件都发生很大变化,对原文中不符合现行政策及统战要求的部分,必须有所删节。
历史改如何打扮 政治需要么
张自忠77事变前亲日媚日危害国家的举动当然是铁板钉钉的 但是官方说得很清楚了 为了当前统战需要 为了安定团结 为了政治需要 为了这个为了那个   遮盖是必要的 删除是可以的 涂抹是必须的 总之这个战死后抗日大英雄降日的丑史是不可提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