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证实“九二共识”存在:当时我在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4:58:26
中新网8月2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马英九28日引用过去文件,重申“九二共识”确实存在,“九二共识”内容很清楚,“就是一个中国”,这是两岸间共识,双方也都接受。

据报道,马英九28日下午在高层官员陪同下,于官邸召开记者会表示,1992年两岸分别成立海峡交流基金会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不久,刚开始协商有关文书验证的问题,当时大陆方面要求,台湾要在签署的协议上,放上“双方都接受一个中国的原则”,台湾当时表示不同看法,一直没有定论,决定当年10月到香港进行正式协商。

马英九指出,在去香港之前的8月1日,当时“国家统一委员会”,在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李登辉兼任“主任委员”主持下,召开一次委员会议,就“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达成共识。

马英九接着说,这是1992年8月1日举行的“国统会”委员会议中,由李登辉通过这个决议,“当时我也在场”。马英九并指出,这个决议通过后,相关人员到香港去,就是根据这个定义来跟大陆谈“一个中国的原则”;后来没有谈妥,离开香港时是没有决议的。

马英九指出,但回到各自的机构后,同年11月3日海基会一方面发布一个新闻稿,二方面也发一个传真函给海协会,里面提到“对一个中国的原则,经征得主管机关同意,由口头声明,可以接受”;13天后,海协会回函表示,“11月3日贵会来函正式通知我会,表示已征得台湾有关方面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我会充分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

马英九强调,这就是19年前两岸都明文表示,接受一个中国的原则,“九二共识”的内容,其实是蛮清楚的,“就是一个中国”,这是两岸间共识。

此外,马英九指出,他上任没有多久,海基会改选董事会,同时发函给大陆,表示愿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恢复协商;海协会后来来函也表示,愿意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恢复协商。

http://news.ifeng.com/taiwan/3/detail_2011_08/29/8754461_0.shtml中新网8月2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马英九28日引用过去文件,重申“九二共识”确实存在,“九二共识”内容很清楚,“就是一个中国”,这是两岸间共识,双方也都接受。

据报道,马英九28日下午在高层官员陪同下,于官邸召开记者会表示,1992年两岸分别成立海峡交流基金会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不久,刚开始协商有关文书验证的问题,当时大陆方面要求,台湾要在签署的协议上,放上“双方都接受一个中国的原则”,台湾当时表示不同看法,一直没有定论,决定当年10月到香港进行正式协商。

马英九指出,在去香港之前的8月1日,当时“国家统一委员会”,在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李登辉兼任“主任委员”主持下,召开一次委员会议,就“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达成共识。

马英九接着说,这是1992年8月1日举行的“国统会”委员会议中,由李登辉通过这个决议,“当时我也在场”。马英九并指出,这个决议通过后,相关人员到香港去,就是根据这个定义来跟大陆谈“一个中国的原则”;后来没有谈妥,离开香港时是没有决议的。

马英九指出,但回到各自的机构后,同年11月3日海基会一方面发布一个新闻稿,二方面也发一个传真函给海协会,里面提到“对一个中国的原则,经征得主管机关同意,由口头声明,可以接受”;13天后,海协会回函表示,“11月3日贵会来函正式通知我会,表示已征得台湾有关方面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我会充分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

马英九强调,这就是19年前两岸都明文表示,接受一个中国的原则,“九二共识”的内容,其实是蛮清楚的,“就是一个中国”,这是两岸间共识。

此外,马英九指出,他上任没有多久,海基会改选董事会,同时发函给大陆,表示愿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恢复协商;海协会后来来函也表示,愿意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恢复协商。

http://news.ifeng.com/taiwan/3/detail_2011_08/29/8754461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