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特警疑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13:21:21
今天看了队友推荐的加拿大的电视剧 闪点行动 据说是多伦多市的战略特勤组SRU配和指导拍摄的 最新一季度里面他们进行一次人质解救行动除开常用的GPS定位和监控摄像网络追查 还有一个叫什么安帕警告的全境通告 出了市区 居然动用了无人机来进行搜索跟踪 就不知道国内部委直属反恐部队和十大有没有配置这种方便高效率的大杀器 同时疑问下他们的安帕警告是不是我们的协查通报和内部信息整合一样 今天看了队友推荐的加拿大的电视剧 闪点行动 据说是多伦多市的战略特勤组SRU配和指导拍摄的 最新一季度里面他们进行一次人质解救行动除开常用的GPS定位和监控摄像网络追查 还有一个叫什么安帕警告的全境通告 出了市区 居然动用了无人机来进行搜索跟踪 就不知道国内部委直属反恐部队和十大有没有配置这种方便高效率的大杀器 同时疑问下他们的安帕警告是不是我们的协查通报和内部信息整合一样
我就在多伦多。。
电视剧那些很多都是假的。。
参考csi,如果每个案子都那样破的话美国警方的效率……
电视剧嘛,怎么好看怎么来了,不能净信。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好比电视电影里的电脑,一个个的UI都做得异常华丽,操作系统都是从来没见过的,但是懂的人一看就知道很假,不懂的人就觉得很给力。
电视剧勿当真。。。
不过美加地区执法车辆车载电脑的信息更新确实很快,APB可以即时查到。
关于未成年人的通过一般都很贯彻的,,,
毕竟都是未来的羊毛,.........{:soso_e141:}
 在美国和加拿大,安珀警戒(AMBER Alert)是当国内确认发生儿童绑架案时,透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大众传播的一种警戒告知。“AMBER”是“America's Missing: Broadcasting Emergency Response”(直译为:美国失踪人口:广播紧急回应)的缩写,也是以一名于1996年在美国德州阿灵顿(Arlington)被绑架并杀害的九岁女童安珀·海格曼(Amber Hagerman)命名。在佐治亚州则称为“Levi's Call”[1]在某些州这样的计划是以在当地失踪的儿童命名的。安珀警戒是使用美国紧急警报系统(EAS)透过商业广播电台、卫星电台、电视台,以及有线电视向全国发布,并同时会利用电子邮件、电子交通状况号志,以及无线装置的短信发布。安珀警戒的发布是由负责调查该绑架案的警察机构决定。对大众发布的安珀警戒内容通常包含了被绑架者的描述、绑架嫌犯的描述,以及绑匪车辆的描述和车牌号码。
  为了避免发出错误警报而让这个系统被当作“狼嚎”而忽略,发布警戒的标准相当严格。
  每一个州或郡都有自己的安珀警戒发布标准。而美国司法部发行了以下的“指引”,大部分的州都表示将“严格遵守”:
  司法机构必须确认绑架实际发生
  儿童必须有受到重伤或死亡的危险
  必须要有被绑架儿童、绑架嫌犯、或绑架嫌犯的车辆详细描述资料来发布警报
  被绑架者必须是17岁以下(包含17岁)的儿童
  指引中建议将安珀警戒的即时资料通报联邦调查局(FBI)的国家犯罪资料中心(National Crime Information Center)。关于儿童绑架情况的文字描述必须输入通报中,并将案件标示为儿童绑架(child abduction)。

加拿大

  在加拿大,皇家骑警的要求和上述类似,只是将通报对象联邦调查局改为皇家骑警。若有理由怀疑绑匪可能会穿越国境时,其中一方将会向另一方通报。
  关心失踪儿童的人士担心警方并未严格遵守美国司法部的规范来发布安珀警戒,造成大量的错误警报,而使社会大众对安珀警戒系统失去信心。

美国

  美国 Scripps 公司观察了在2004年期间于美国发布的233件安珀警戒,发现大部分的警戒并未达到司法部的发布标准。其中有50%(117件警戒)被“国家失踪及被剥削儿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 Exploited Children)归类为“家庭绑架”(family abductions),通常是父母争夺监护权所致。其中有48起警戒的对象是完全未被绑架的儿童,这些儿童仅是逃家、失踪,或牵扯到家庭误会(例如有两起案件仅是儿童在祖父母家中),也有因恶作剧造成的错误警报。其他23件警报是警察不知道据传遭绑架的儿童姓名,通常是因为报案的目击者误会所致。
  在2004年发布的233件警戒中,仅有70件(占30%)是儿童被陌生人带走,并且和合法监护人以外的成人违法行动。
  有大量的恶作剧电子邮件伪装成安珀警戒的通报邮件。其中一个特别的例子是潘妮·布朗(Penny Brown),关于潘妮被绑架的恶作剧警戒邮件在网络上流传许久,使得安珀警戒网站必须贴出澄清,告知大众从来没有发布这样的警戒,也没有叫做这个名字的小孩被绑架.
  英国研发了一套儿童救援警戒系统(Child Rescue Alert),与北美洲的安珀警戒类似。
  在英国,汉布夏、列斯特、萨里、萨塞克斯、格罗斯特、剑桥郡、贝德福特、诺福克、德比郡、沙福克、泰晤士河谷、威尔特夏和萨摩塞特各郡,以及伦敦的市警局(Metropolitan Police Service)采用了一套称为“儿童救援警戒系统”(Child Rescue Alert system)的类似计划。萨塞克斯郡在2002年11月14日导入这项系统,是第一个使用该系统的行政区。这套系统与美国的系统规范相似。

英国的标准

  英国的儿童救援警戒系统在发布前须达到四项关键标准:
  1.对象儿童年龄须低于18岁。
  2.必须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儿童确实遭绑架。
  3.必须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儿童有立即性的重伤或生命危险,并且
  4.必须要有显著的资讯让社会大众能协助警方找到该名儿童。
  5.社会大众将注意任何可能帮助警方找到被绑架儿童的任何资讯。若是看到相关线索应拨打紧急电话999通知警方。
貌似北美那个加拿大和靠近加拿大的几个洲都有这种安帕警告发布的惯例  每次要是发什么儿童绑架案首先发步安帕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