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司法局就禁止律师帮助受害者家属言论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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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29日05:03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邓杭)26日,温州市各大律师事务所收到以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协会名义发来的《关于加强“7·23”动车事故法律处置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律师协会报告,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该通知被媒体曝光后,温州市司法局和律协28日发表声明,司法局称律协擅自署该局之名;律协称本意是为避免律师出差错,并致歉。

这份《紧急通知》称,随着救援的结束,动车事故部分伤亡旅客及家属有可能向温州市律师寻求法律帮助。“7·23”动车事故属于重大敏感事件,事关社会稳定,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应按《浙江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规定》,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律师协会报告,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

28日,温州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称,律所要求不得接受记者采访和“7·23”动车事故有关家属的咨询,但来律所咨询的事故受害者家属很少。

28日,此事被媒体曝光后,温州市司法局和温州市律师协会就《紧急通知》发布了声明。温州市司法局在声明中称,由于对律协监管不力,导致其未经司法局同意,擅自以和该局联合署名的方式在律师事务所内勤QQ群上发布通知,对此他们深表歉意。

温州市律协在声明中称,“7·23”动车事故发生后,温州市部分律师应市慈善总会等组织要求,自发开展了法律援助活动。鉴于“7·23”事故的赔偿及相关法律问题的复杂性,为避免律师在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出现差错,律协决定组织多名资深专业律师成立指导组,对此类法律事务处理进行统一指导,以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故在《通知》中指出“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并无干预律师正常办案之意,但因措辞不够严谨,导致公众一定程度的误解和误读,温州市律协表示真诚的歉意。温州市律协同时对因擅自加署温州市司法局之名给该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致歉。

http://news.qq.com/a/20110729/000095.htm2011年07月29日05:03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邓杭)26日,温州市各大律师事务所收到以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协会名义发来的《关于加强“7·23”动车事故法律处置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律师协会报告,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该通知被媒体曝光后,温州市司法局和律协28日发表声明,司法局称律协擅自署该局之名;律协称本意是为避免律师出差错,并致歉。

这份《紧急通知》称,随着救援的结束,动车事故部分伤亡旅客及家属有可能向温州市律师寻求法律帮助。“7·23”动车事故属于重大敏感事件,事关社会稳定,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应按《浙江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规定》,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律师协会报告,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

28日,温州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称,律所要求不得接受记者采访和“7·23”动车事故有关家属的咨询,但来律所咨询的事故受害者家属很少。

28日,此事被媒体曝光后,温州市司法局和温州市律师协会就《紧急通知》发布了声明。温州市司法局在声明中称,由于对律协监管不力,导致其未经司法局同意,擅自以和该局联合署名的方式在律师事务所内勤QQ群上发布通知,对此他们深表歉意。

温州市律协在声明中称,“7·23”动车事故发生后,温州市部分律师应市慈善总会等组织要求,自发开展了法律援助活动。鉴于“7·23”事故的赔偿及相关法律问题的复杂性,为避免律师在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出现差错,律协决定组织多名资深专业律师成立指导组,对此类法律事务处理进行统一指导,以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故在《通知》中指出“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并无干预律师正常办案之意,但因措辞不够严谨,导致公众一定程度的误解和误读,温州市律协表示真诚的歉意。温州市律协同时对因擅自加署温州市司法局之名给该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致歉。

http://news.qq.com/a/20110729/000095.htm
在当事人闹事前,要把他们抓起来,这是潜台词吧
为虎作伥 艹
说了多少次,类似通知口头传达,发NMD的文件啊,现在被捅出来了吧???
天使的画具 发表于 2011-7-29 09:03
在当事人闹事前,要把他们抓起来,这是潜台词吧
早就采取了人盯人"陪伴安抚"了。估计应该已经"软禁"起来。



要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
57族什么时候 讲法律?
sb了吧,口头通知多好,学学四川512以后嘛,这些先进经验怎么就不交流呢???
就这样子,温州市政府也好意思和铁道部做切割
诠释人民当家作主的深刻含义吧。 欢迎5毛兄弟来打脸
你信不信这个解释,反正我相信

http://www.newsmth.net/bbstcon.php?board=SL.THU&gid=213543
发信人: SuraNonSword (修罗无剑||冯唐易老,李广难封), 信区: SL.THU
标  题: Re: 关于加强”7.23″动车事故法律处置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Jul 27 19:47:07 2011), 站内

我在微博上发了这个通知之后,一个温州的律师回我的。。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温州律协也太NC了

昨天有律师提议本地律协组织对遇难者家属进行免费援助,然后会长就很当回事的响应号召,昨天下午召开了律师代表会议。但会议讨论中发现,现在政府预定赔偿金要比法律规定算的多很多,而大家都认为那个法律规定的额度不合理。可职业道德要求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答复。所以最后的结论就是算了,免的成为政府讨价还价的帮凶。有律师说那能不能做别的志愿活动,但那就和律师的身份无关了,决定自行组织(其实女律师还是有参与安抚工作什么的)。因担心不熟悉业务的愣头青真按法律规定去解答落下口实,所以特地电话通知了几位在援助的律师,但傻逼律协居然在今天发了个书面通知。作为会长单位,我们现在也晕死~
导致其未经司法局同意,擅自以和该局联合署名的方式在律师事务所内勤QQ群上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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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台词就是,这面点事情都办不好,还把我们给捅出来了。  你不知道办事不能留证据吗?
天朝威武 天朝吉祥

以后 一概乘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