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刺死女学生扬言用钱摆平 终审改判死缓(转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2:23:25
这是一起因李昌奎案而重新走入公众视线的故意杀人案。

  2008年,在昭通卫生学校上学的21岁女孩吴倩,被一名叫赛锐的男子活活刺了27刀不幸身亡。案发后,吴倩的父母没睡过一个好觉,他们希望凶手能得到法律严惩。

  2009年5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赛锐死刑。随后,被告人赛锐提起上诉,云南省高院将此案改判为死缓。吴倩的父母对此近乎绝望,他们为此四处喊冤申诉。近期,随着李昌奎案准备再审,有了实质性进展,吴倩被害一案也渐渐走入公众视野。受害者家属说,这是昭通市李昌奎案的第二个版本,希望法院再审,改判为死刑。

  被害

  不答应男子求爱,卫校女生被刺死

  2008年6月18日午后,昭通市出奇的热。吴倩课后随赛锐一起走进昭阳区钻石广场附近的一家咖啡厅,就再也没出来。

  吴倩的母亲张绍琼说,此前吴倩谈了一个姓王的男朋友,偏偏赛锐也一直在追求吴倩。“事发当天,赛锐把吴倩约到咖啡厅,提出双方将此事作个了断。”让张绍琼夫妇没想到的是,赛锐为了赢得吴倩的欢心,竟然用刀相逼。“他问一句喜不喜欢,吴倩回答不喜欢,他就狠狠地刺下一刀。”张绍琼说,她通过事后的庭审得知,案发当天,女儿近乎双手抱头哀求。“但赛锐根本不管这些,他甚至骑到吴倩身上,连刺了27刀。”吴倩最终因心脏、肝脏、肺部、腹部、背部等多处受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最残忍的是,当凶手刺下二十几刀后,吴倩不仅喉管被割断,她的头部,只有一点皮与身体相连。在事发现场,鲜血溅满整个墙壁,惨不忍睹。”

  请愿

  学校呼吁严惩凶手

  事发一个月后,昭通卫生学校出具了一份全校师生呼吁依法严惩凶手的请愿书。

  请愿书中提到,吴倩是护理27班的学生,她的惨死,使班里少了一名好学生。全班60人,吴倩一直担任班长、学生会成员。两年读书期间,吴倩在班级管理工作方面非常出色,具有出色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学习刻苦努力,每个学期都能拿到奖学金。尊敬老师,遵守学校纪律,与同学相处非常融洽,深受老师和学生的喜爱,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作为学校,昭通卫生学校请求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利用法律手段严惩凶手,还学生一个平安的读书环境,给在校师生一个安全感。

  此外,昭通市认识吴倩的700余名老师、学生及吴倩所在村的父老乡亲,也联名写下请愿书,希望严惩凶手。
  一审凶手被判死刑

  案发后,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赛锐涉嫌故意杀人罪。

  昭通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吴倩的父母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放弃附带民事赔偿,希望法院判处赛锐死刑。赛锐及其辩护人则辩称,赛锐与吴倩因感情问题起纠纷,且赛锐本人有自首情节,希望法院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2009年5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赛锐虽在被追捕过程中向警方投案,但他的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不应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被告人投案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成立,但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及其他辩护意见不成立。

  经审理,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赛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诉

  死者家属称,被告人一方扬言用钱摆平此事

  案发后,吴倩的父母没得到一分赔偿。“唯一能让人宽慰的理由是,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赛锐死刑。”但张绍琼说,遗憾的是,拿到一审判决不久后,他们便听闻赛锐已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一次,我们去复印材料,无意中听说,赛锐那方竟然说没啥了不起,无非是死了个农村姑娘,花上那么点钱,没有摆不平的事,就是花再多的钱也要打通各个环节,让省高院改为死缓。再过两年活动一下就出来了……(注:张绍琼的这个说法并未从有关部门得到证实)”张绍琼说,在复印店里,她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尤其后来经过了解得知,赛锐家本身经济条件不错,而且在法院有亲戚。”这时,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将自己的想法和心声写成书面材料寄到云南省高院、云南省委政法委等各相关部门。用张绍琼的话说:“其实我们对法律程序上的事,什么也不懂,我们就是将自己的想法写下来,和他们谈谈心,希望相关部门能引起重视。”

  二审

  省高院改判为死缓

  “在四处申冤的过程中,一位退休的知识分子被我们打动了,七十几岁的他还义愤填膺地帮我们写材料。”张绍琼说,事后,这位老人不仅帮他们完善了寄给各职能部门的书面材料,还将他们一家的遭遇发到网上,希望能引起重视。

  张绍琼夫妇说,这两年来,生活在昭通市的他们,并不知道云南省高院何时开庭审理此案。2009年11月后,他们还用快递寄给各相关部门的材料不下100份。遗憾的是,并没得到回复。

  他们每天苦等,不想等来的是二审法院的改判。张绍琼说,去年5月,他们终于拿到省高院的二审判决书。判决书里提到,上诉人赛锐犯故意杀人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本应严惩。鉴于赛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此外,省高院还认为,本案系情感纠纷、矛盾激化而引发,对赛锐可酌情从轻处罚。赛锐属应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所以,省高院认定原判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偏重。所以,省高院撤销原判量刑部分,判处赛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转机

  因李昌奎案,网民关注此事

  “判决书的落款日期是2009年11月,可我们事隔半年后才真正拿到。”张绍琼说,尤其二审将死刑改判为死缓,这几乎让他们全家都绝望了。

  最让张绍琼夫妇想不通的是,就在2009年那会儿,同情他们的好心人,将吴倩遇害的情况发布到网络上。但此事并没引起网民关注,之前所发帖子石沉大海,并没给他们带来任何转机。

  “直到最近几天,可能是李昌奎案的缘故,就有网民将我们之前在网络上发过的帖子,结合李昌奎案一起发布出来,所以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昨天,张绍琼夫妇得知吴倩的事情得到众多网民支持,专门赶到昆明。

  张绍琼说,他们夫妇到昆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省高院相关人员表达了自己的心愿。“省高院有人接待了我们,但他们明确表示让我们赶紧回老家去。对我们的请求,省高院说会交代昭通市中院,会从经济方面给我们提供一些帮助。”

  进展

  众网民不知此案已改判

  张绍琼说,直到昨晚,网络上流传的仍是先前发过的帖子,当时这起案件二审并没宣判,所以帖子的内容仍是“21岁的女孩吴倩被捅27刀,喉管被割断,头部被砍下;昭通市中院一审判杀人狂赛锐死刑立即执行。赛锐上诉后云南省高院审理了两年,至今无果……”

  有网民指出:举国关注李昌奎案的同时,昭通市另一起丧心病狂的杀人案也值得正义人士高度关注。对此案,众多网民纷纷发表评论,认为本案凶手手段残忍,希望省高院经过审理,不再将此案改为死缓。

  就在这两天,不少网民看了网上有关吴倩的帖子,也纷纷给张绍琼夫妇发来短信,或打电话表示安慰。其中有网民发短信说:“网上很多帖子都表示很气愤。建议你们在审判时一定要让媒体关注。正义在你们一边,愿正义早日伸张!”此外,期间也有网民、媒体甚至律师主动联系上张绍琼夫妇,表示愿意提供帮助。

  然而,让众多网民不知情的是,目前此案改判死缓,已是事实。(刘玲 叶子溪)

转帖地址http://news.sohu.com/20110721/n314070966.shtml这是一起因李昌奎案而重新走入公众视线的故意杀人案。

  2008年,在昭通卫生学校上学的21岁女孩吴倩,被一名叫赛锐的男子活活刺了27刀不幸身亡。案发后,吴倩的父母没睡过一个好觉,他们希望凶手能得到法律严惩。

  2009年5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赛锐死刑。随后,被告人赛锐提起上诉,云南省高院将此案改判为死缓。吴倩的父母对此近乎绝望,他们为此四处喊冤申诉。近期,随着李昌奎案准备再审,有了实质性进展,吴倩被害一案也渐渐走入公众视野。受害者家属说,这是昭通市李昌奎案的第二个版本,希望法院再审,改判为死刑。

  被害

  不答应男子求爱,卫校女生被刺死

  2008年6月18日午后,昭通市出奇的热。吴倩课后随赛锐一起走进昭阳区钻石广场附近的一家咖啡厅,就再也没出来。

  吴倩的母亲张绍琼说,此前吴倩谈了一个姓王的男朋友,偏偏赛锐也一直在追求吴倩。“事发当天,赛锐把吴倩约到咖啡厅,提出双方将此事作个了断。”让张绍琼夫妇没想到的是,赛锐为了赢得吴倩的欢心,竟然用刀相逼。“他问一句喜不喜欢,吴倩回答不喜欢,他就狠狠地刺下一刀。”张绍琼说,她通过事后的庭审得知,案发当天,女儿近乎双手抱头哀求。“但赛锐根本不管这些,他甚至骑到吴倩身上,连刺了27刀。”吴倩最终因心脏、肝脏、肺部、腹部、背部等多处受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最残忍的是,当凶手刺下二十几刀后,吴倩不仅喉管被割断,她的头部,只有一点皮与身体相连。在事发现场,鲜血溅满整个墙壁,惨不忍睹。”

  请愿

  学校呼吁严惩凶手

  事发一个月后,昭通卫生学校出具了一份全校师生呼吁依法严惩凶手的请愿书。

  请愿书中提到,吴倩是护理27班的学生,她的惨死,使班里少了一名好学生。全班60人,吴倩一直担任班长、学生会成员。两年读书期间,吴倩在班级管理工作方面非常出色,具有出色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学习刻苦努力,每个学期都能拿到奖学金。尊敬老师,遵守学校纪律,与同学相处非常融洽,深受老师和学生的喜爱,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作为学校,昭通卫生学校请求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利用法律手段严惩凶手,还学生一个平安的读书环境,给在校师生一个安全感。

  此外,昭通市认识吴倩的700余名老师、学生及吴倩所在村的父老乡亲,也联名写下请愿书,希望严惩凶手。
  一审凶手被判死刑

  案发后,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赛锐涉嫌故意杀人罪。

  昭通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吴倩的父母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放弃附带民事赔偿,希望法院判处赛锐死刑。赛锐及其辩护人则辩称,赛锐与吴倩因感情问题起纠纷,且赛锐本人有自首情节,希望法院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2009年5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赛锐虽在被追捕过程中向警方投案,但他的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不应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被告人投案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成立,但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及其他辩护意见不成立。

  经审理,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赛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诉

  死者家属称,被告人一方扬言用钱摆平此事

  案发后,吴倩的父母没得到一分赔偿。“唯一能让人宽慰的理由是,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赛锐死刑。”但张绍琼说,遗憾的是,拿到一审判决不久后,他们便听闻赛锐已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一次,我们去复印材料,无意中听说,赛锐那方竟然说没啥了不起,无非是死了个农村姑娘,花上那么点钱,没有摆不平的事,就是花再多的钱也要打通各个环节,让省高院改为死缓。再过两年活动一下就出来了……(注:张绍琼的这个说法并未从有关部门得到证实)”张绍琼说,在复印店里,她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尤其后来经过了解得知,赛锐家本身经济条件不错,而且在法院有亲戚。”这时,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将自己的想法和心声写成书面材料寄到云南省高院、云南省委政法委等各相关部门。用张绍琼的话说:“其实我们对法律程序上的事,什么也不懂,我们就是将自己的想法写下来,和他们谈谈心,希望相关部门能引起重视。”

  二审

  省高院改判为死缓

  “在四处申冤的过程中,一位退休的知识分子被我们打动了,七十几岁的他还义愤填膺地帮我们写材料。”张绍琼说,事后,这位老人不仅帮他们完善了寄给各职能部门的书面材料,还将他们一家的遭遇发到网上,希望能引起重视。

  张绍琼夫妇说,这两年来,生活在昭通市的他们,并不知道云南省高院何时开庭审理此案。2009年11月后,他们还用快递寄给各相关部门的材料不下100份。遗憾的是,并没得到回复。

  他们每天苦等,不想等来的是二审法院的改判。张绍琼说,去年5月,他们终于拿到省高院的二审判决书。判决书里提到,上诉人赛锐犯故意杀人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本应严惩。鉴于赛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此外,省高院还认为,本案系情感纠纷、矛盾激化而引发,对赛锐可酌情从轻处罚。赛锐属应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所以,省高院认定原判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偏重。所以,省高院撤销原判量刑部分,判处赛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转机

  因李昌奎案,网民关注此事

  “判决书的落款日期是2009年11月,可我们事隔半年后才真正拿到。”张绍琼说,尤其二审将死刑改判为死缓,这几乎让他们全家都绝望了。

  最让张绍琼夫妇想不通的是,就在2009年那会儿,同情他们的好心人,将吴倩遇害的情况发布到网络上。但此事并没引起网民关注,之前所发帖子石沉大海,并没给他们带来任何转机。

  “直到最近几天,可能是李昌奎案的缘故,就有网民将我们之前在网络上发过的帖子,结合李昌奎案一起发布出来,所以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昨天,张绍琼夫妇得知吴倩的事情得到众多网民支持,专门赶到昆明。

  张绍琼说,他们夫妇到昆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省高院相关人员表达了自己的心愿。“省高院有人接待了我们,但他们明确表示让我们赶紧回老家去。对我们的请求,省高院说会交代昭通市中院,会从经济方面给我们提供一些帮助。”

  进展

  众网民不知此案已改判

  张绍琼说,直到昨晚,网络上流传的仍是先前发过的帖子,当时这起案件二审并没宣判,所以帖子的内容仍是“21岁的女孩吴倩被捅27刀,喉管被割断,头部被砍下;昭通市中院一审判杀人狂赛锐死刑立即执行。赛锐上诉后云南省高院审理了两年,至今无果……”

  有网民指出:举国关注李昌奎案的同时,昭通市另一起丧心病狂的杀人案也值得正义人士高度关注。对此案,众多网民纷纷发表评论,认为本案凶手手段残忍,希望省高院经过审理,不再将此案改为死缓。

  就在这两天,不少网民看了网上有关吴倩的帖子,也纷纷给张绍琼夫妇发来短信,或打电话表示安慰。其中有网民发短信说:“网上很多帖子都表示很气愤。建议你们在审判时一定要让媒体关注。正义在你们一边,愿正义早日伸张!”此外,期间也有网民、媒体甚至律师主动联系上张绍琼夫妇,表示愿意提供帮助。

  然而,让众多网民不知情的是,目前此案改判死缓,已是事实。(刘玲 叶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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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发到天涯,造造声势
云南高院好先进,已经开始实行普世了
去微博啊,能发的都去发
哎。。以后大家如果生活窘迫了,破产了什么的,没饭吃没活路了
就去弄死个人什么的,就有地方管饭了。
(开个玩笑,法院这么判真是太脑残了,这不是鼓励犯罪吗?以后弱势群体怎么办)
再这样“普世”下去,社会就会回到“血亲复仇”的前文明时代。
又是云南的?
  这是一起因李昌奎案而重新走入公众视线的故意杀人案。
  2008年,在昭通卫生学校上学的21岁女孩吴倩,被一名叫赛锐的男子活活刺了27刀不幸身亡。案发后,吴倩的父母没睡过一个好觉,他们希望凶手能得到法律严惩。
  2009年5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赛锐死刑。随后,被告人赛锐提起上诉,云南省高院将此案改判为死缓。吴倩的父母对此近乎绝望,他们为此四处喊冤申诉。近期,随着李昌奎案准备再审,有了实质性进展,吴倩被害一案也渐渐走入公众视野。受害者家属说,这是昭通市李昌奎案的第二个版本,希望法院再审,改判为死刑。
  被害
  不答应男子求爱,卫校女生被刺死

  2008年6月18日午后,昭通市出奇的热。吴倩课后随赛锐一起走进昭阳区钻石广场附近的一家咖啡厅,就再也没出来。
  吴倩的母亲张绍琼说,此前吴倩谈了一个姓王的男朋友,偏偏赛锐也一直在追求吴倩。“事发当天,赛锐把吴倩约到咖啡厅,提出双方将此事作个了断。”让张绍琼夫妇没想到的是,赛锐为了赢得吴倩的欢心,竟然用刀相逼。“他问一句喜不喜欢,吴倩回答不喜欢,他就狠狠地刺下一刀。”张绍琼说,她通过事后的庭审得知,案发当天,女儿近乎双手抱头哀求。“但赛锐根本不管这些,他甚至骑到吴倩身上,连刺了27刀。”吴倩最终因心脏、肝脏、肺部、腹部、背部等多处受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最残忍的是,当凶手刺下二十几刀后,吴倩不仅喉管被割断,她的头部,只有一点皮与身体相连。在事发现场,鲜血溅满整个墙壁,惨不忍睹。”
  请愿
  学校呼吁严惩凶手

  事发一个月后,昭通卫生学校出具了一份全校师生呼吁依法严惩凶手的请愿书。
  请愿书中提到,吴倩是护理27班的学生,她的惨死,使班里少了一名好学生。全班60人,吴倩一直担任班长、学生会成员。两年读书期间,吴倩在班级管理工作方面非常出色,具有出色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学习刻苦努力,每个学期都能拿到奖学金。尊敬老师,遵守学校纪律,与同学相处非常融洽,深受老师和学生的喜爱,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作为学校,昭通卫生学校请求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利用法律手段严惩凶手,还学生一个平安的读书环境,给在校师生一个安全感。
  此外,昭通市认识吴倩的700余名老师、学生及吴倩所在村的父老乡亲,也联名写下请愿书,希望严惩凶手。
  一审凶手被判死刑
  案发后,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赛锐涉嫌故意杀人罪。
  昭通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吴倩的父母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放弃附带民事赔偿,希望法院判处赛锐死刑。赛锐及其辩护人则辩称,赛锐与吴倩因感情问题起纠纷,且赛锐本人有自首情节,希望法院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2009年5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赛锐虽在被追捕过程中向警方投案,但他的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不应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被告人投案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成立,但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及其他辩护意见不成立。
  经审理,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赛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诉
  死者家属称,被告人一方扬言用钱摆平此事

  案发后,吴倩的父母没得到一分赔偿。“唯一能让人宽慰的理由是,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赛锐死刑。”但张绍琼说,遗憾的是,拿到一审判决不久后,他们便听闻赛锐已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一次,我们去复印材料,无意中听说,赛锐那方竟然说没啥了不起,无非是死了个农村姑娘,花上那么点钱,没有摆不平的事,就是花再多的钱也要打通各个环节,让省高院改为死缓。再过两年活动一下就出来了……(注:张绍琼的这个说法并未从有关部门得到证实)”张绍琼说,在复印店里,她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尤其后来经过了解得知,赛锐家本身经济条件不错,而且在法院有亲戚。”这时,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将自己的想法和心声写成书面材料寄到云南省高院、云南省委政法委等各相关部门。用张绍琼的话说:“其实我们对法律程序上的事,什么也不懂,我们就是将自己的想法写下来,和他们谈谈心,希望相关部门能引起重视。”
  二审
  省高院改判为死缓

  “在四处申冤的过程中,一位退休的知识分子被我们打动了,七十几岁的他还义愤填膺地帮我们写材料。”张绍琼说,事后,这位老人不仅帮他们完善了寄给各职能部门的书面材料,还将他们一家的遭遇发到网上,希望能引起重视。
  张绍琼夫妇说,这两年来,生活在昭通市的他们,并不知道云南省高院何时开庭审理此案。2009年11月后,他们还用快递寄给各相关部门的材料不下100份。遗憾的是,并没得到回复。
  他们每天苦等,不想等来的是二审法院的改判。张绍琼说,去年5月,他们终于拿到省高院的二审判决书。判决书里提到,上诉人赛锐犯故意杀人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本应严惩。鉴于赛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此外,省高院还认为,本案系情感纠纷、矛盾激化而引发,对赛锐可酌情从轻处罚。赛锐属应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所以,省高院认定原判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偏重。所以,省高院撤销原判量刑部分,判处赛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转机
  因李昌奎案,网民关注此事

  “判决书的落款日期是2009年11月,可我们事隔半年后才真正拿到。”张绍琼说,尤其二审将死刑改判为死缓,这几乎让他们全家都绝望了。
  最让张绍琼夫妇想不通的是,就在2009年那会儿,同情他们的好心人,将吴倩遇害的情况发布到网络上。但此事并没引起网民关注,之前所发帖子石沉大海,并没给他们带来任何转机。
  “直到最近几天,可能是李昌奎案的缘故,就有网民将我们之前在网络上发过的帖子,结合李昌奎案一起发布出来,所以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昨天,张绍琼夫妇得知吴倩的事情得到众多网民支持,专门赶到昆明。
  张绍琼说,他们夫妇到昆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省高院相关人员表达了自己的心愿。“省高院有人接待了我们,但他们明确表示让我们赶紧回老家去。对我们的请求,省高院说会交代昭通市中院,会从经济方面给我们提供一些帮助。”
  进展
  众网民不知此案已改判

  张绍琼说,直到昨晚,网络上流传的仍是先前发过的帖子,当时这起案件二审并没宣判,所以帖子的内容仍是“21岁的女孩吴倩被捅27刀,喉管被割断,头部被砍下;昭通市中院一审判杀人狂赛锐死刑立即执行。赛锐上诉后云南省高院审理了两年,至今无果……”
  有网民指出:举国关注李昌奎案的同时,昭通市另一起丧心病狂的杀人案也值得正义人士高度关注。对此案,众多网民纷纷发表评论,认为本案凶手手段残忍,希望省高院经过审理,不再将此案改为死缓。
  就在这两天,不少网民看了网上有关吴倩的帖子,也纷纷给张绍琼夫妇发来短信,或打电话表示安慰。其中有网民发短信说:“网上很多帖子都表示很气愤。建议你们在审判时一定要让媒体关注。正义在你们一边,愿正义早日伸张!”此外,期间也有网民、媒体甚至律师主动联系上张绍琼夫妇,表示愿意提供帮助。
  然而,让众多网民不知情的是,目前此案改判死缓,已是事实。

http://news.sohu.com/20110721/n314070966.shtml
fatwildcat 发表于 2011-7-21 09:33
又是云南的?
不仅是云南,而且是同一个市。。。
闹腾了这么多天,终于贴到CD了,观望ing
LS的又在狂欢了
这不是狂欢,就TM该杀这些法官!
以狂欢的方式杀人…    我说下,不对的使劲用板砖。罪犯杀人是杀人罪,舆论杀人难道在某种意义上就不是杀人罪了?
可惜该案的办案民警什么都没说……{:soso_e120:}
等另一方说法
以狂欢的方式杀人…    我说下,不对的使劲用板砖。罪犯杀人是杀人罪,舆论杀人难道在某种意义上就不是 ...
那法院这么胡乱判难道不是犯罪?
云南高院不重组,难平民怨啊!
那法院这么胡乱判难道不是犯罪?
法院怎么胡乱判了?你搜下故意杀人罪
法院是依法行事,对法律有异议可以让人大修改法条嘛!虽然我说的话很没人情味,但这就是事实…
老子决定要是碰上这事直接血亲复仇,去你妈的法律。

安德罗波娃 发表于 2011-7-21 11:08
老子决定要是碰上这事直接血亲复仇,去你妈的法律。
可以啊,反正也是死缓
霏菲飞 发表于 2011-7-21 11:13
可以啊,反正也是死缓
不指望这个,到时候既然已经否认了法律的合法性,那执法人员找上门来我自然也是把他们当敌人来对付。

安德罗波娃 发表于 2011-7-21 11:20
不指望这个,到时候既然已经否认了法律的合法性,那执法人员找上门来我自然也是把他们当敌人来对付。
那就是直接击毙罢了
安德罗波娃 发表于 2011-7-21 11:20
不指望这个,到时候既然已经否认了法律的合法性,那执法人员找上门来我自然也是把他们当敌人来对付。
你要是血亲复仇了,那执法人员当然就是敌人了,没错呀。
霏菲飞 发表于 2011-7-21 11:25
那就是直接击毙罢了
嗯,最好能赚几个。

不指望这个,到时候既然已经否认了法律的合法性,那执法人员找上门来我自然也是把他们当敌人来对付。
那一般就是当场击毙了…
我草,云南高院真是把少杀慎杀贯彻到底了 那为什么这次的死缓案又复审装孙子?
老子决定要是碰上这事直接血亲复仇,去你妈的法律。
愿圣光保佑你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二楼还发天涯。。。小心人家说你狂欢!
若瑟游离 发表于 2011-7-21 09:53
以狂欢的方式杀人…    我说下,不对的使劲用板砖。罪犯杀人是杀人罪,舆论杀人难道在某种意义上就不是 ...
如果一件正确的事,从法官口中说出来是正义,从群众口中说出来就不是正义了?
有人的观点是原来宣判的结果是法庭审理后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白字黑字形成判决书才生效的,因此“是依法办事”,群众不满可以,但不能质疑判决,更不能否定判决。
那么请问,二审改死缓是“依法办事”,那一审同样是法庭根据相关法律白纸黑字形成判决书,难道就不是“依法办事”了?药家鑫据说是被“群众狂欢死”,但是判决书上没说“应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吧?那难道药家鑫的死刑判决就不是“依法办事”了?如果云南的案子在“公众的狂欢中”被改判了,想必判决书同样不会是“应广大群众要求”吧?那又是不是“依法办事”?
这家伙够狂的,不过人家确实也有狂的本钱,如此恶劣的故意杀人行为,居然可终审判成死缓,说不准还真住不了几年就出来了。
法律也是婊子,有钱有钱就能搞
终审了改不了了吧
这个女生死的时候,看过报道,今天再次愤慨一次。
可不可以混进监狱,然后让这个姓赛的“盖被子死”?
这么搞,迟早要激起民变...
这样下去再过几年云南那边会私斗成风的
唉,云南是不是准备废除死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