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案例看,你觉得什么样的人适用死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8:25:51


第一个,要加薪案,这个不用多说.
第二个,云南李昌奎奸杀19岁的王家飞,杀害3岁的王家红,死缓,这个也不用多说.
第三个,河北青年王强于去年7月2日,为父亲申请国家赔偿,未被秦皇岛中院受理,他连捅4名法官,致使两人重伤,两人轻伤。 今年6月27日,沧州中院一审判决:王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

另补充一个日本很有名的案例,且看民主国家的暴民如何狂欢.
http://baike.baidu.com/view/3528014.htm



第一个,要加薪案,这个不用多说.
第二个,云南李昌奎奸杀19岁的王家飞,杀害3岁的王家红,死缓,这个也不用多说.
第三个,河北青年王强于去年7月2日,为父亲申请国家赔偿,未被秦皇岛中院受理,他连捅4名法官,致使两人重伤,两人轻伤。 今年6月27日,沧州中院一审判决:王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

另补充一个日本很有名的案例,且看民主国家的暴民如何狂欢.
http://baike.baidu.com/view/3528014.htm

判的都挺好~~~
药是没什么说,该死
但是第二个案例,无论如何都是两条人命,还是强奸杀人,任何一条都足以判死刑了,这种恶性案件根本不用考虑罪犯事后的“悔罪”表现的,为了活命干什么不行呢?根本不应该作为轻判的依据。法官实在是有点扯了,尤其还是这还是二审的判决。说句笑话,药家鑫真的会死不瞑目的。
第三个案例,明显的属于蓄意报复,和呢个杨佳的性质倒是很相似,只是后果有所区别。这个案子的难题在法院这里,重伤两人其实判个死刑也没有什么问题(法定的重伤是非常严重的,远超过一般人的判断),但是真个毙了又有法院想罪犯报复的嫌疑了。死缓差不多吧

死缓就是婊子立牌坊,你直接无期不就得了,还缓,有几个死缓整成死刑的,那得SB到什么地步
这东西就是统治阶层给自己留的后路,普通人跟着沾点光罢了
给钱多的!
早就说了,只要挖出是X二代,就能从严从重。。
这年头谁羡慕X二代?干点什么都是被一群人骂的。。

elicxxx 发表于 2011-7-13 11:14
药是没什么说,该死
但是第二个案例,无论如何都是两条人命,还是强奸杀人,任何一条都足以判死刑了,这种 ...


第二个案子的焦点实际有两个,一个是幼儿,这个叫情节特别恶劣。还有一个就是民愤特别大。话说民愤的由来似乎只有一部分指向幼儿...
第三个案子按照你这种说法就是宣扬人治大于法制。而且完全不把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的人权放在眼里。
elicxxx 发表于 2011-7-13 11:14
药是没什么说,该死
但是第二个案例,无论如何都是两条人命,还是强奸杀人,任何一条都足以判死刑了,这种 ...


第二个案子的焦点实际有两个,一个是幼儿,这个叫情节特别恶劣。还有一个就是民愤特别大。话说民愤的由来似乎只有一部分指向幼儿...
第三个案子按照你这种说法就是宣扬人治大于法制。而且完全不把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的人权放在眼里。
Xly5487 发表于 2011-7-13 13:13
第二个案子的焦点实际有两个,一个是幼儿,这个叫情节特别恶劣。还有一个就是民愤特别大。话说民愤的由 ...
因为刑罚有上下限,往那边靠就有点人治的味道了,这事没有办法的。现在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放在那里,要是真的把那家伙毙了,法院的压力其实也很大的,毕竟没有出人命,舆论的风向就不会一边倒。杨佳那厮还有替他鸣冤叫屈的呢。吃公家饭的,总要为公家担当一下,最多在其他方面给点补偿。
elicxxx 发表于 2011-7-13 13:22
因为刑罚有上下限,往那边靠就有点人治的味道了,这事没有办法的。现在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放在那里,要是真 ...
我觉得尽量还是依法判决的好。舆论什么的都是扯。喊打喊杀的人里面,有几个是从法律角度出发的?大部分都是从感觉出发。法官听舆论的,还要法官干嘛?怎么判大家投票好了。你也说杨佳那厮都有人替他鸣冤叫屈,所以说舆论也就有点参考价值。
而且要说吃公家饭的要为公家担当一下,那中国人是不是应该为中国担当一下,不要胡乱喊打喊杀了?再说了,这种担当一下然后其他方面再给补偿,本来就是一种很人治的做法。
其实有时候适当的人为调节一下是很有必要的。但是这种事情完全可以依法办事,为什么不呢?
Xly5487 发表于 2011-7-13 14:03
我觉得尽量还是依法判决的好。舆论什么的都是扯。喊打喊杀的人里面,有几个是从法律角度出发的?大部分都 ...
是依法判的呀,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未遂)致人重伤的,可以判20年以上直至死刑。中间有20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死刑。到底适用哪一档还是要看法官的判断。会舆论还是要听取的,毕竟法律本身就是社会公约,承担着社会道德的风向标的作用。在依法确定案件性质的情况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轻或从严判决也是法治的体现,法治不是一刀切。就像前些日子,那个溺死说胞胎脑瘫儿子的母亲。按你的意思就一定得枪毙了,但是,这样的判决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做出来的呀。
elicxxx 发表于 2011-7-13 14:22
是依法判的呀,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未遂)致人重伤的,可以判20年以上直至死刑。中间有20年有期徒刑、 ...
囧...我从没说要一刀切啊...我更没说哪个案子一定要判死刑啊...
法律本身已经给法官留出余裕了。但是我不认为法官应该听舆论指挥,舆论最多也就起个参考作用。所谓的法院系统报复罪犯的嫌疑,那是基本不应该理会的。我之所以说你的话太强调人治,就是因为你太强调社会舆论。社会舆论的很大组成部分是完全不懂法甚至完全不理智的言论。
德粉碎 发表于 2011-7-13 12:47
早就说了,只要挖出是X二代,就能从严从重。。
这年头谁羡慕X二代?干点什么都是被一群人骂的。。
你是官二代还是富二代?
据说全世界司法就中国有死缓  也是社会主义特色  估计是给特权阶级留的 后路吧
elicxxx 发表于 2011-7-13 11:14
药是没什么说,该死
但是第二个案例,无论如何都是两条人命,还是强奸杀人,任何一条都足以判死刑了,这种 ...
重伤两人其实判个死刑也没有什么问题(法定的重伤是非常严重的,远超过一般人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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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位面的中国法律??????????????

重伤10年以下,轻伤3年以下

而且在司法实践中,轻伤的如果受害人不要求起诉可以不起诉,就连重伤的,如果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谅解,都可以判缓刑(比如4年,缓刑5年)等于可以不坐实刑的!!哪有判死刑也可以的法律啊

去北京一中院网站看案例~~08年某重伤案件2审期间,受害人得到积极赔偿后就改判缓刑了~别张嘴就来
看法官的!
这三个案子
1量刑适当
2量刑过轻
3量刑过重

说白了第三个案子,就是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而不是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毕竟是法官被伤害了~
检察院和法院的关系,恩恩~~再由法院判,恩恩···就这么着吧~~


听说的(来自天涯):
“警二代捅女孩吴倩37刀,该不该死?这个案子也是他们云南的,和李昌奎案,和惨死的王家飞。王家红姐弟一样是昭通的,也是昭通中院一审死刑,就等你们云南高法审核了。我们倒要看看,结果是不是和李昌奎一样,是死缓?这个是37刀!女孩喉管被割断,头部被砍下!发案一年后,直到2009年5月8日,昭通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以“昭中刑一初字第26号”判决书,一审宣判凶手赛锐死刑。这个赛锐能够如此猖狂并非没有依持,他的姑姑赛兴兰的丈夫李兴华(50岁左右)是昭通中院的法警,而且他的家庭比较富裕..”.------------看来李昌奎案是为这个“赛锐案件"作准备的,难怪判得这么奇怪,又没背景明显是死型的犯人却判了死缓。原来 是这样呀,真是用心良苦呀,所以无权无钱的李昌奎才会有如此幸运!!!!!!!!!!!!!

听说的(来自天涯):
“警二代捅女孩吴倩37刀,该不该死?这个案子也是他们云南的,和李昌奎案,和惨死的王家飞。王家红姐弟一样是昭通的,也是昭通中院一审死刑,就等你们云南高法审核了。我们倒要看看,结果是不是和李昌奎一样,是死缓?这个是37刀!女孩喉管被割断,头部被砍下!发案一年后,直到2009年5月8日,昭通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以“昭中刑一初字第26号”判决书,一审宣判凶手赛锐死刑。这个赛锐能够如此猖狂并非没有依持,他的姑姑赛兴兰的丈夫李兴华(50岁左右)是昭通中院的法警,而且他的家庭比较富裕..”.------------看来李昌奎案是为这个“赛锐案件"作准备的,难怪判得这么奇怪,又没背景明显是死型的犯人却判了死缓。原来 是这样呀,真是用心良苦呀,所以无权无钱的李昌奎才会有如此幸运!!!!!!!!!!!!!
mimilion 发表于 2011-7-13 17:07
听说的(来自天涯):
“警二代捅女孩吴倩37刀,该不该死?这个案子也是他们云南的,和李昌奎案,和惨死的王家 ...
恭喜!挖出来了!这样就能让这俩人渣死一块了!赶紧放消息啊
剑指长空 发表于 2011-7-13 15:39
你是官二代还是富二代?
你是X二代?
elicxxx 发表于 2011-7-13 11:14
药是没什么说,该死
但是第二个案例,无论如何都是两条人命,还是强奸杀人,任何一条都足以判死刑了,这种 ...
懂行,嘿嘿
司法的重伤必须是影响人的某项机能的,比一般人理解的脑袋上破个大口子就是重伤那种严重多了。

wyn1981 发表于 2011-7-13 16:23
重伤两人其实判个死刑也没有什么问题(法定的重伤是非常严重的,远超过一般人的判断)
---------------- ...


老大,过失致人重伤、甚至甚至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和本案的故意杀人致人重伤性质完全不一样的好不好。开车撞死人只要不是群死群伤、不逃还三年以下呢,撞成重伤只要积极赔偿还不会判刑呢。
具体适用法条还要看检察院以什么罪名起诉的,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就一个天一个地了,何况他还是2重2轻。
我们哪里,同样是打架,同样是捅了对方一刀摘掉一个脾脏。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是用刮刀捅的,一个是一把折叠水果刀。结果一个以故意杀人起诉的,一个以故意伤害起诉的,结果一个是7年,一个是3年。但是赔偿都是20几万。
当初,我的一个表哥犯了事,用一把钥匙当刀顶住人家后腰抢了一个包,因为是持械被认定是抢劫,判了7年。但,上诉以后二审认定钥匙不是凶器,重新定为抢夺。改了3年。
wyn1981 发表于 2011-7-13 16:23
重伤两人其实判个死刑也没有什么问题(法定的重伤是非常严重的,远超过一般人的判断)
---------------- ...


老大,过失致人重伤、甚至甚至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和本案的故意杀人致人重伤性质完全不一样的好不好。开车撞死人只要不是群死群伤、不逃还三年以下呢,撞成重伤只要积极赔偿还不会判刑呢。
具体适用法条还要看检察院以什么罪名起诉的,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就一个天一个地了,何况他还是2重2轻。
我们哪里,同样是打架,同样是捅了对方一刀摘掉一个脾脏。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是用刮刀捅的,一个是一把折叠水果刀。结果一个以故意杀人起诉的,一个以故意伤害起诉的,结果一个是7年,一个是3年。但是赔偿都是20几万。
当初,我的一个表哥犯了事,用一把钥匙当刀顶住人家后腰抢了一个包,因为是持械被认定是抢劫,判了7年。但,上诉以后二审认定钥匙不是凶器,重新定为抢夺。改了3年。
elicxxx 发表于 2011-7-14 10:37
老大,过失致人重伤、甚至甚至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和本案的故意杀人致人重伤性质完全不一样的好不好。开 ...
嗨~有不同观点很正常~比如这是激情伤人还是有预谋杀人~在主观要件上也得判断~主要得看检察院以什么罪名起诉,以故意杀人起诉,死缓就是最高量刑了~
第二个还有改判机会吗
其实呢,我就觉得,天朝的法官,呵呵,惹到他们头上了,罪犯的人权啥的也就不用考虑了.
但是呢,如果死的是别人家的,那自然要体现下本法官的与众不同了. 所以呢, 我劝你们就别装大尾巴狼了, 如果真有人奸杀了某法官的老婆,摔死他孩子,我就不信他能判罪犯死缓.
还好是普通农民,要是二代,估计网民绝对不会放过他了

不过2命都不判死刑,这个也太什么了
德粉碎 发表于 2011-7-14 10:25
你是X二代?
小可是穷三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