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狗男女,不杀真是没天理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2:30:07
在新浪网上看到的,一个七岁的小男孩,只因为把豆浆溅到了别人的衣服上就被残忍的砸死了,嫌犯很快落网了,男的21岁,女的15岁,因为这么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就残忍的杀害了一个幼小的生命,他们还有一点人性吗?这种没有人性的东西不杀留在世上干什么?
链接:http://news.sina.com.cn/s/2011-07-11/033922790084.shtml在新浪网上看到的,一个七岁的小男孩,只因为把豆浆溅到了别人的衣服上就被残忍的砸死了,嫌犯很快落网了,男的21岁,女的15岁,因为这么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就残忍的杀害了一个幼小的生命,他们还有一点人性吗?这种没有人性的东西不杀留在世上干什么?
链接:http://news.sina.com.cn/s/2011-07-11/033922790084.shtml
我先顶一个,我是要求把他们全部判死刑的。
15岁也应该枪毙,所谓三岁看老。

理由太牵强了吧,见过BT的,但没听说有这么BT的杀人理由……

还是看调查结果好了。

对于这两个直立行走动物,绝对不能用人类的刑罚处置,干脆废物利用,扔到野生动物园猛兽区当饲料。
对于这两个直立行走动物,绝对不能用人类的刑罚处置,干脆废物利用,扔到野生动物园猛兽区当饲料。
女的比较走运,才15岁还在安全期内,估计法院不会把她怎么样。

而那个男的21了已经过了安全期,他会很麻烦,即使不死恐怕也是无期。这就要赌一赌运气了,某些监狱的生活会让他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拉出去剁了
这种人不死进了监狱也会被玩残的...


别急,马上有砖家、叫兽跳出来,用“激情杀人、少杀、慎杀....... ”之类的恶心大家,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智商

别急,马上有砖家、叫兽跳出来,用“激情杀人、少杀、慎杀....... ”之类的恶心大家,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智商
嗯,坐等围脖爆料:
该男子父亲为×××官员,后台硬的很肯定死不了

后续发展参见要加薪案
我觉得应该适用激情杀人,因为是小孩有错在先,连无期都不用判,判20年。
虽然这么说很恶心,但只有往粪坑里扔几个大炸弹,彻底的激起公粪了,法院判决老是维护罪犯权益的问题才有可能得到解决。
那女的知道自己没事,所以根本没跑,就那个男的跑了------真TMD,垃圾都知道法学家们在保护谁了
可是…… 居然是 …… 返回来 装出好人模样 哄骗小孩上山再打死……

我泥马…… 这要心里变态到什么程度……
谁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豆浆溅到身上了??

我觉得很可能是故意谋杀。
女人揽下 男人逃脱
CHENWEIHUA1980 发表于 2011-7-11 23:01
女的比较走运,才15岁还在安全期内,估计法院不会把她怎么样。

而那个男的21了已经过了安全期,他会很麻 ...
故意杀人罪,除非情节很轻,最低是无期。
所谓情节轻,就是类似帮助别人自杀这种故意杀人罪才算。
哎,怎么办啊?
这个母畜生也该杀,肯定冲那男的嚼过耳根子激火
现在就看这个小男孩的爹是不是李刚了,不是就死定了
杀人偿命!不要搞神马两少一宽。贻害无穷
除了枪毙这两个小兔崽子,21岁和15岁的父母也该判刑,怎么教育的?
zhangee 发表于 2011-7-11 12:50
15岁也应该枪毙,所谓三岁看老。
你太狠了。应该等三年后枪毙。
这个应该是预谋了吧?
15岁的那个,可能还真的不能把它怎样。
21岁的那个...
对社会有重大危险
没有自首情节
不是临时起意

大概唯一能说的是他有精神疾病?
现在社会上畜牲不如的家伙越来越多,一定要把废死派批烂,否则这些人渣都不用死了。
现在社会的刑罚太轻了
世风日下,道德标准比二十年前低的多.
对暴力犯罪之类的案子应该用加大刑罚力度的方法来加以威慑.特别是盗窃,抢劫之类的
这两个动物还有没有一点基本的善恶概念???ps:下手这么从容,不感到害怕???
不杀没天理。。。不知道他父母怎么教育的,,,
杀!杀!杀!
21与15这个是关键!
就情节而言,定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还很难说。

那个女的是否参加了直接的伤害行为还很难说,女的是否有阻拦行为这些都对定罪量刑有影响。所以在案情细节出来之前还是慢慢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