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琉球外交的台前幕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15:04
中国民间多年来一直存在主张收复琉球或支持琉球独立的声音,指责1943年开罗会议期间,蒋介石婉拒罗斯福将琉球群岛归予中国的美意,坐失大好时机。本文以史料为据,详尽披露上世纪40年代,蒋介石和国民政府在琉球问题上的权衡取舍和各种可能的政策选择,有助于国人对琉球问题的重新认识。
  失之交臂:“蒋罗会谈”避言收复

  在1943年开罗会议与美国总统罗斯福正式讨论琉球问题以前,蒋介石一直坚持收回琉球,在其内心深处,琉球是被日本占领的中国领土,必须收回。

  从现存的蒋介石日记来看,他最早认真考虑收回琉球事宜,是在1932年9月18日,即“九一八”事变一周年之际。这天的日记写道,“预期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中秋节恢复东三省,解放朝鲜,收回台湾、琉球。”琉球与台湾并提,都在收回之列,表明了蒋介石对中日之间一些基本问题所持的态度。

  1940年,苏德战争和太平洋战争先后爆发,国际局势向有利于中国抗战的方向发展。当年10月,蒋检视8年前的日记,深信收回琉球“自有可能”。

  目前发现的中国政府最早公开提出收复琉球的史料,是1942年11月3日发表在《大公报》上的宋子文谈话,明确提出“中国应收回东北四省、台湾及琉球,朝鲜必须独立”。6天后,蒋介石再次申明对琉球问题的态度:“东三省与旅大完全归还中国”,“台湾、琉球交还中国”。

  考虑到这时中国对日外交中日益突出的美国因素,宋美龄于1943年3月访美。行前,蒋介石为宋美龄拟定了与罗斯福谈话的要点,借此表明中国政府在战后重大问题上的考虑,琉球问题也在其中。蒋自记:“去年(1943年)交妻与罗谈话要点:甲,东三省、旅顺、大连与台湾、琉球须归还中国,唯此等地方海空军根据地准许美国共同使用。”宋美龄与罗斯福会谈后,致电蒋介石,表示罗斯福在战后领土问题上同意“琉球群岛、满洲及台湾将来应归还中国”。

  同月,蒋介石出版《中国之命运》,书中提到琉球在中国国防上的重要地位,仍将琉球与台湾、澎湖等视为中国领土不可割裂的一部分:“琉球、台湾、澎湖、东北、内外蒙古、新疆、西藏无一处不是保卫民族生存之要塞,这些地方之割裂,即为中国国防之撤除。”可以认为,直到这时,坚持收回琉球仍是蒋介石的既定方针。

  但令外界费解的是,在接下来的开罗会议上,蒋介石的态度却有了很大转变。11月23日,他在开罗与罗斯福会谈。美国外交文件所记载的“蒋罗会谈”,关于琉球问题的讨论内容大致如下:罗斯福总统提及琉球群岛问题时,再三询问中国是否要求该群岛,蒋介石答称愿意同美国共同占领琉球,并根据托管制度与美国共同管理该地。

  这次“蒋罗会谈”成为战后解决琉球问题的基调。蒋介石承认是自己主动表示要与美国共管琉球,“东北四省与台湾澎湖群岛皆应归还中国,惟琉球可由国际机构委托中美共管,此由余提议。”蒋记载了作此提议主要是基于3个方面的考虑:(1)以安美国之心;(2)以琉球在甲午以前已属日本;(3)以此区由美国共管比归我专有为妥。

  蒋在琉球问题上的此番表态,显然有违其初衷,可能是顾及到国民政府内部的不同声音。外交部在收复琉球问题上,一向持消极态度,在1942年1月拟定的“解决中日问题基本原则”草案中,就表达了反对收回琉球的意见,主张在“不得设防”、“对于琉球人民不得有差别待遇”这两个限制条件下,将“琉球划归日本”。当时代理亚西司司长的徐淑希基于对琉球历史的了解,认为琉球与朝鲜类似,属于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朝贡国,与台湾不同。

  而曾经力主收复琉球的国防最高委员会、军委会参事室,此时也有放弃琉球之议,转取淡化处理的态度。隶属于国防最高委员会的秘书厅,在为开罗四国会议准备的《战时政治合作方案》中,只是提出“收复1894年以来日本所取得及侵占之领土”,没有涉及琉球。王世杰在《关于四国会议问题节略》中指出“台湾及澎湖列岛与九一八事变前之中国领土归还中国”,琉球也不在其列。对国民政府内部这些不同意见,蒋介石不可能完全置之不理。

  而美国的态度以及中美关系的亲疏,当然也会影响到琉球问题。现有研究表明,抗战后期中美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其严重性大大超过人们以往的认识,蒋介石本人对美国的不满与猜忌自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就已经出现。蒋出席开罗会议“并不像以往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积极”,他不希望因琉球问题而让美国误会中国,进而激化中美之间原本存在的不信任。

  他在11月13日自述与罗斯福、丘吉尔会谈所采取的态度:“此次与罗、丘会谈,本无所求、无所予之精神与之开诚交换军事、政治、经济之各种意见,勿存一毫得失之见则几矣。”以这种不卑不亢、无欲无求的心态制定外交方针,蒋在14日着手准备与罗、丘会谈的资料时,收复琉球已经被排除在“远东政治之提案”之外。他自述不提琉球问题的原因是:“琉球与台湾在我国历史地位不同,以琉球为一王国,其地位与朝鲜相等,故此次提案对于琉球决定不提。”

  随行的王世杰在蒋罗会谈前向蒋介石提出了5个方面的注意事项,其中第5项是日本战败后中国关于领土问题的主张:“台湾及澎湖列岛与九一八事变前之中国领土归还中国”,“朝鲜应独立”,“至于港九问题则可听任罗斯福总统,相机设法解决,我可暂不提出”。

  王世杰的咨询意见没有提及琉球,蒋介石也没有主动加以询问,他再次确定与罗、丘会谈所持基本方针:“余此次去与罗、丘会谈,应以淡泊自得、无求于人为唯一方针,总使不辱其身也。对日处置提案与赔偿损失等事,当待英、美先提,切勿由我主动自提,此不仅使英、美无所顾忌,而且使之畏敬,以我乃毫无私心于世界大战也。”

  后来的材料证明,蒋担心美国因琉球问题而误会中国有全面扩张企图似乎过于多虑。11月23日的“蒋罗会谈”上,虽然蒋打定主意不提琉球问题,罗斯福却一再询问此事,这的确超乎蒋的预料之外。

  图:1962年8月,琉球居民抗议美国在冲绳部署导弹。(AFP)

  国力不济:中美托管陷入困境

  日本投降后,盟国开始研究对日和约,琉球问题再次提上议事日程,并成为坊间热议的话题。

  外交部秉承蒋介石在开罗会议上的表态,于1947年2月向蒋介石报告关于处理琉球问题的两点意见:一是“不赞成以全部或一部归还日本,防止日本再以琉球为侵略台湾南洋之跳板,及威胁我东方海防”;二是“反对除由中美两国联合托管以外之任何其他办法”,而且中美托管“应有一确定而短速之时限,如以五年或十年为期,以完成其关于自治及独立之各项准备,并防止其他势力侵入琉球”。

  时任驻美大使顾维钧曾专电外交部,提及美国方面关于处理琉球岛的不同意见,指出在美国国内并不只有中美联合托管琉球一种主张。“有主张分为南北两部,以人民及习惯与日本殆相同之北部归还日本,其南部划并与台湾”;“有提及将琉球全部交联合国代治者”。顾维钧向美国方面传达的个人意见为“可交我国代治或交由中美两国共同代治”,他不赞同“交由联合国共治”,目的是防止受苏联掣肘。

  此时,国内舆论的主流意见是收回琉球。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外交部先后组织了3次座谈会,听取各方对日和约意见。

  外交部长王世杰于8月7日主持了第一次座谈会。他在主席报告中说,从历史上看,琉球对中日双方均有从属关系,两者势力随国力而消涨,目前对琉球政策应考虑:(1)是否一部或全部收回;(2)是否共管;(3)是否托管。

  在第二次座谈会上,外交部的琉球政策后退了一步,表示“开罗会议时,我曾表示须收回台湾、澎湖,但对琉球则无意要求”。他们提出解决琉球问题的3种方式:“1,交中国托管;2,交中国、美国共同托管;3,由中国托管,而以冲绳岛为美国军事根据地。”

  在讨论中,刘士笃、柳克述、万灿等社会贤达表示中国应托管琉球,万灿甚至表示,“要琉球归还中国似不合法,只可主张由中国托管,成为一个缓冲地带。”唯一提出收回琉球的是胡焕庸,胡认为“归还中国是上策,由中国托管是中策,由中国托管而以冲绳作美国基地是下策”。作为地理学家,他认识到了琉球地理位置的重要性:“中国若不收回琉球,就不能成为太平洋国家。琉球若给日本拿去,台湾就危险了。”胡焕庸还建议支持苏联收回千岛群岛,以换取苏联支持中国收复琉球。

  第二次座谈会对琉球问题的基调是托管,胡的观点代表了当时舆论的主流意见,虽有收回之议,但无人呼应和支持。

  9月30日,在上海中国银行四楼会议厅,外交部次长叶公超主持第三次座谈会。仅有王芸生一人就琉球问题发表意见:“琉球可交联合国托管”,“力争收归我有,则大可不必”。通过此番讨论,外交部进一步明确了托管琉球的态度。

  外交部倾向于托管琉球,是基于当时形势所做出的判断。时任外交部亚东司东一科科长并主管琉球事务的张廷铮,参与了琉球问题的全过程,也是基本政策的起草人。他在《我对琉球政策之研究》一文中指出,关于琉球问题的处置不会超出两个途径:其一,仍划归日本领有或划归中国或其他国家领有;其二,实行托管制度。

  他分析第一种途径的种种可能及结果:“琉球为日本过去侵略台湾南洋之跳板及封锁我东方海洋之基地”,如仍划归日本领有,“则不但我海面失去前卫,而台湾尤受其重大威胁”,鉴于此种重大不利结局,中国对将琉球交还日本管理之议“应坚决加以反对,绝不能作丝毫让步”。

  关于划归中国领有,张廷铮认为我国可以提出将琉球并入本国领土,但“琉球与我止于朝贡之关系,就种族文化言,均与我不同”,如果提出此等建议,“既难获国际间之支持,复有惹起盟邦疑忌心之虑”,仍是不提为好。

  在张看来,历史上其他国家与琉球素无联系,自不便提出吞并要求。美国屡次声明对琉球并无领土野心,“纵对琉球有长期占领之意,亦不致提出领土要求”。因此,收回琉球于现实碍难实行,“惟余采取托管之途”。

  张廷铮将中国单独托管列为第一个选择,并举述理由:“地理上接近我国,毗连台湾,历史上曾奉我正朔,受我册封,种族文化虽不尽同,但受我影响甚深,由中国单独管理感情易于融洽,治理易于奏效。”其不利因素是:“我国力未充实,保卫或治理或恐难周;此次败日,美国为占领此岛出力最大,我有不易启齿之苦衷。”虽然从结果上这是一个最佳选择,但并不为张廷铮所看好,而这也正是外交部的意见。

  中美共同管理是张廷铮列举的第二种选择。他的理由是:“如我国单独管理,不易为各国所承认,可主张中美共同管理,因基于我与琉球之地理历史关系,美在实际上之力量与贡献合作共管,当为最妥善之办法。”唯一的不利因素是,“苏联如不能达到托管目的,可能反对我或美国或中美两国为托管国。”

  由美国单独管理是张廷铮所列举的第三个选择。张廷铮认为,如其他国家反对中国管理,而美国又愿意担任管理之责,“基于中美邦交之亲密,自应予以支持”。

  如由中、美托管不能获得各国支持,张廷铮还列出由联合国托管或苏联托管等其它选项。他反对苏联托管,认为“苏联此种企图如获实现,于我至为不利”,如果万一出现此种不利局面,“我可主张由联合国托管,以为退步”。

  王世杰在此报告的最后部分用铅笔做了批示,并署名“杰”。其批示内容如下:“应由对日起草委员会就(1)中美托管(2)联合国托管,各拟一具体方案送核。”

  从当时的各方意见来看,托管琉球虽然并未被主流舆论所认可,但确是最为现实的选择。外交部据此确定以托管的方式解决琉球问题,并预先准备好了各种形式的托管方案,呈报蒋介石,但没有得到最高决策层的明确回复。

  此时的蒋介石,正在考虑跳出外交框架,寻求一个真正符合中国利益的解决琉球问题的办法,而以喜有名嗣正为首的琉球革命同志会要求归附的意向,给他带来了一丝希望。蒋介石决定以此作为解决琉球问题的突破点,扭转因美军独占琉球而陷入被动的外交困境。

  权谋复国:琉球内向也成泡影

  早在1946年,琉球革命同志会的前身即琉球青年同志会就曾上书蒋介石,要求归附,外交部档案所记该次上书的时间是1946年10月28日,但当时的国民政府对此并未做出积极应对。

  1948年,通过军统在台的分支机构,琉球革命同志会再次将相关信息转呈蒋介石。6月15日,蒋授意吴鼎昌密电中央党部秘书长吴铁城,要求其考虑如何运用琉球革命同志会达成收复琉球的目的。蒋转达中央党部的意见大旨如下,“琉球原属我国领土,现虽有美军管治,人民均甚内向,拟请秘密运用琉球革命同志会人员,秘密组织掌握政权,冀于将来和会时琉民能以投票方式归我统治,或由琉球地方政府自动内向,以保持我在太平洋之锁链”。

  由此开始,国民政府在琉球问题上出现了明暗两条路线:明线是外交路线,依据开罗会议上蒋介石的表态,寻求最佳的托管途径;暗线是寄希望于琉球革命同志会,策划琉球独立,最终实现收复琉球的目的。

  在国民党中央党部的安排下,喜有名嗣正访问中国,并相继会晤各政府部门官员,呼吁中国政府收回琉球。8月2日,吴铁城向蒋介石汇报,前“饬台湾省党部物色琉胞来京,详询一切。兹有琉球革命同志会理事长喜有名嗣正,由台湾省党部干事李德松同志,偕同来京”,并特别指出“喜有名君拟于返台前,向钧座致敬”。

  1948年8月3日上午,外交部长王世杰会见喜有名;8月9日,蒋介石在中央党部接见了来访的喜有名。同一天,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召集相关部门,密议收回琉球方略,并达成了5点初步意见:

  1、由台湾省党部秘密与琉球内向团体联络,并商同台湾省政府及警备司令部,协助各该团体或个人从事回归祖国运动;

  2.各地政府对留居当地琉胞之管理应特予放宽,俾增加其内向情绪;

  3.请台湾省政府修正雇佣琉籍技术人员登记规则第五条,对船只雇佣琉籍技术人员不作比例限制,并准许该项被雇佣人员及其家眷在雇佣市镇辖区内居住;

  4.请台湾省政府及台湾警备司令部对被雇用琉籍技术人员之有家眷在琉者,准其自行设法以用品送返其家中,勿予留难;

  5.由台湾省方面选派小学教员分赴琉球各小岛施教,以争取第二代并以从事宣传。

  这五点计划密呈蒋介石,由此可以推出两点结论:一是,在直接收回琉球无望的情形下,国民政府曾做出过具体的应对措施,着眼长远,而不是简单的不作为;二是,外宣托管,内实收复,才是蒋介石在琉球问题上的真正策略。

  可以肯定,在喜有名嗣正一行秘密访华前,蒋介石本人已经设想通过琉球革命同志会收回琉球。此种转变看似突然,其实有其内在必然性,因为这与蒋介石本人在琉球问题上的真正态度是一脉相承的。从这五点计划来看,他希望从琉球内部着手,通过文化渗透,笼络人心,达到收复琉球的目的。此文件也表明,蒋介石在开罗会议期间所宣布的由中美托管琉球的言论并非其真实想法,只是一种权宜之计。

  8月25日,外交部以最密件形式向蒋介石呈报处理琉球问题的最新考虑,从琉球隶属关系,日本统治的现实及影响方面举出了影响琉球归属问题的三个因素:

  1.琉球与我止于朝贡关系,就种族文化言,均与我有别,且据史册所载,琉球亦不时向日本朝贡受封;

  2.《开罗宣言》所列举应归还中国之领土,并未提及琉球,而我自身则声言不愿为自身扩张疆土;

  3.美军进攻琉球牺牲甚重,战后积极建设基地,决不肯言去,故我如要求归并琉球理由似欠充分;至于准许琉球立即独立,理论上虽无不可,然琉球地脊民贫,经济上向难自给,加以七十年来之日本奴化教育,毒素亦非短期所能尽除,万一国际局势变化,日本乘机再入,亦属可虑,则独立之议,事实上亦颇困难。

  外交部认为,琉球问题的最后解决“有待对日和会加以决定”,琉球归并中国“必须获得国际间之支持及大部分琉球人之同意”。琉球问题之处置“似以托管为唯一可循之道”,而托管办法似以“中美共同托管较有实现可能”。对此等托管唯一可以预见的曙光就是托管15年后,“采用公民投票办法,决定其独立或是否与中国合并”。

  虽然在蒋介石的直接授意下,国民政府制定了逐步收复琉球的长远规划,并寄希望于琉球革命同志会,但琉球问题的最终解决,取决于战后的国内外环境。然而,1949年国民党政权的溃败,使其失去了在对日和约中的发言权,而朝鲜战争的爆发,使得日美逐渐接近,与美共同托管琉球的计划最终未能实现。国民党退守台湾后,集中精力于自身的防卫以及地位问题,对琉球革命同志会的支持日渐微弱,琉球独立运动并没有取得想象中的成果,通过全民票决归附中国的设想也化成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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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之交臂:“蒋罗会谈”避言收复

  在1943年开罗会议与美国总统罗斯福正式讨论琉球问题以前,蒋介石一直坚持收回琉球,在其内心深处,琉球是被日本占领的中国领土,必须收回。

  从现存的蒋介石日记来看,他最早认真考虑收回琉球事宜,是在1932年9月18日,即“九一八”事变一周年之际。这天的日记写道,“预期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中秋节恢复东三省,解放朝鲜,收回台湾、琉球。”琉球与台湾并提,都在收回之列,表明了蒋介石对中日之间一些基本问题所持的态度。

  1940年,苏德战争和太平洋战争先后爆发,国际局势向有利于中国抗战的方向发展。当年10月,蒋检视8年前的日记,深信收回琉球“自有可能”。

  目前发现的中国政府最早公开提出收复琉球的史料,是1942年11月3日发表在《大公报》上的宋子文谈话,明确提出“中国应收回东北四省、台湾及琉球,朝鲜必须独立”。6天后,蒋介石再次申明对琉球问题的态度:“东三省与旅大完全归还中国”,“台湾、琉球交还中国”。

  考虑到这时中国对日外交中日益突出的美国因素,宋美龄于1943年3月访美。行前,蒋介石为宋美龄拟定了与罗斯福谈话的要点,借此表明中国政府在战后重大问题上的考虑,琉球问题也在其中。蒋自记:“去年(1943年)交妻与罗谈话要点:甲,东三省、旅顺、大连与台湾、琉球须归还中国,唯此等地方海空军根据地准许美国共同使用。”宋美龄与罗斯福会谈后,致电蒋介石,表示罗斯福在战后领土问题上同意“琉球群岛、满洲及台湾将来应归还中国”。

  同月,蒋介石出版《中国之命运》,书中提到琉球在中国国防上的重要地位,仍将琉球与台湾、澎湖等视为中国领土不可割裂的一部分:“琉球、台湾、澎湖、东北、内外蒙古、新疆、西藏无一处不是保卫民族生存之要塞,这些地方之割裂,即为中国国防之撤除。”可以认为,直到这时,坚持收回琉球仍是蒋介石的既定方针。

  但令外界费解的是,在接下来的开罗会议上,蒋介石的态度却有了很大转变。11月23日,他在开罗与罗斯福会谈。美国外交文件所记载的“蒋罗会谈”,关于琉球问题的讨论内容大致如下:罗斯福总统提及琉球群岛问题时,再三询问中国是否要求该群岛,蒋介石答称愿意同美国共同占领琉球,并根据托管制度与美国共同管理该地。

  这次“蒋罗会谈”成为战后解决琉球问题的基调。蒋介石承认是自己主动表示要与美国共管琉球,“东北四省与台湾澎湖群岛皆应归还中国,惟琉球可由国际机构委托中美共管,此由余提议。”蒋记载了作此提议主要是基于3个方面的考虑:(1)以安美国之心;(2)以琉球在甲午以前已属日本;(3)以此区由美国共管比归我专有为妥。

  蒋在琉球问题上的此番表态,显然有违其初衷,可能是顾及到国民政府内部的不同声音。外交部在收复琉球问题上,一向持消极态度,在1942年1月拟定的“解决中日问题基本原则”草案中,就表达了反对收回琉球的意见,主张在“不得设防”、“对于琉球人民不得有差别待遇”这两个限制条件下,将“琉球划归日本”。当时代理亚西司司长的徐淑希基于对琉球历史的了解,认为琉球与朝鲜类似,属于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朝贡国,与台湾不同。

  而曾经力主收复琉球的国防最高委员会、军委会参事室,此时也有放弃琉球之议,转取淡化处理的态度。隶属于国防最高委员会的秘书厅,在为开罗四国会议准备的《战时政治合作方案》中,只是提出“收复1894年以来日本所取得及侵占之领土”,没有涉及琉球。王世杰在《关于四国会议问题节略》中指出“台湾及澎湖列岛与九一八事变前之中国领土归还中国”,琉球也不在其列。对国民政府内部这些不同意见,蒋介石不可能完全置之不理。

  而美国的态度以及中美关系的亲疏,当然也会影响到琉球问题。现有研究表明,抗战后期中美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其严重性大大超过人们以往的认识,蒋介石本人对美国的不满与猜忌自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就已经出现。蒋出席开罗会议“并不像以往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积极”,他不希望因琉球问题而让美国误会中国,进而激化中美之间原本存在的不信任。

  他在11月13日自述与罗斯福、丘吉尔会谈所采取的态度:“此次与罗、丘会谈,本无所求、无所予之精神与之开诚交换军事、政治、经济之各种意见,勿存一毫得失之见则几矣。”以这种不卑不亢、无欲无求的心态制定外交方针,蒋在14日着手准备与罗、丘会谈的资料时,收复琉球已经被排除在“远东政治之提案”之外。他自述不提琉球问题的原因是:“琉球与台湾在我国历史地位不同,以琉球为一王国,其地位与朝鲜相等,故此次提案对于琉球决定不提。”

  随行的王世杰在蒋罗会谈前向蒋介石提出了5个方面的注意事项,其中第5项是日本战败后中国关于领土问题的主张:“台湾及澎湖列岛与九一八事变前之中国领土归还中国”,“朝鲜应独立”,“至于港九问题则可听任罗斯福总统,相机设法解决,我可暂不提出”。

  王世杰的咨询意见没有提及琉球,蒋介石也没有主动加以询问,他再次确定与罗、丘会谈所持基本方针:“余此次去与罗、丘会谈,应以淡泊自得、无求于人为唯一方针,总使不辱其身也。对日处置提案与赔偿损失等事,当待英、美先提,切勿由我主动自提,此不仅使英、美无所顾忌,而且使之畏敬,以我乃毫无私心于世界大战也。”

  后来的材料证明,蒋担心美国因琉球问题而误会中国有全面扩张企图似乎过于多虑。11月23日的“蒋罗会谈”上,虽然蒋打定主意不提琉球问题,罗斯福却一再询问此事,这的确超乎蒋的预料之外。

  图:1962年8月,琉球居民抗议美国在冲绳部署导弹。(AFP)

  国力不济:中美托管陷入困境

  日本投降后,盟国开始研究对日和约,琉球问题再次提上议事日程,并成为坊间热议的话题。

  外交部秉承蒋介石在开罗会议上的表态,于1947年2月向蒋介石报告关于处理琉球问题的两点意见:一是“不赞成以全部或一部归还日本,防止日本再以琉球为侵略台湾南洋之跳板,及威胁我东方海防”;二是“反对除由中美两国联合托管以外之任何其他办法”,而且中美托管“应有一确定而短速之时限,如以五年或十年为期,以完成其关于自治及独立之各项准备,并防止其他势力侵入琉球”。

  时任驻美大使顾维钧曾专电外交部,提及美国方面关于处理琉球岛的不同意见,指出在美国国内并不只有中美联合托管琉球一种主张。“有主张分为南北两部,以人民及习惯与日本殆相同之北部归还日本,其南部划并与台湾”;“有提及将琉球全部交联合国代治者”。顾维钧向美国方面传达的个人意见为“可交我国代治或交由中美两国共同代治”,他不赞同“交由联合国共治”,目的是防止受苏联掣肘。

  此时,国内舆论的主流意见是收回琉球。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外交部先后组织了3次座谈会,听取各方对日和约意见。

  外交部长王世杰于8月7日主持了第一次座谈会。他在主席报告中说,从历史上看,琉球对中日双方均有从属关系,两者势力随国力而消涨,目前对琉球政策应考虑:(1)是否一部或全部收回;(2)是否共管;(3)是否托管。

  在第二次座谈会上,外交部的琉球政策后退了一步,表示“开罗会议时,我曾表示须收回台湾、澎湖,但对琉球则无意要求”。他们提出解决琉球问题的3种方式:“1,交中国托管;2,交中国、美国共同托管;3,由中国托管,而以冲绳岛为美国军事根据地。”

  在讨论中,刘士笃、柳克述、万灿等社会贤达表示中国应托管琉球,万灿甚至表示,“要琉球归还中国似不合法,只可主张由中国托管,成为一个缓冲地带。”唯一提出收回琉球的是胡焕庸,胡认为“归还中国是上策,由中国托管是中策,由中国托管而以冲绳作美国基地是下策”。作为地理学家,他认识到了琉球地理位置的重要性:“中国若不收回琉球,就不能成为太平洋国家。琉球若给日本拿去,台湾就危险了。”胡焕庸还建议支持苏联收回千岛群岛,以换取苏联支持中国收复琉球。

  第二次座谈会对琉球问题的基调是托管,胡的观点代表了当时舆论的主流意见,虽有收回之议,但无人呼应和支持。

  9月30日,在上海中国银行四楼会议厅,外交部次长叶公超主持第三次座谈会。仅有王芸生一人就琉球问题发表意见:“琉球可交联合国托管”,“力争收归我有,则大可不必”。通过此番讨论,外交部进一步明确了托管琉球的态度。

  外交部倾向于托管琉球,是基于当时形势所做出的判断。时任外交部亚东司东一科科长并主管琉球事务的张廷铮,参与了琉球问题的全过程,也是基本政策的起草人。他在《我对琉球政策之研究》一文中指出,关于琉球问题的处置不会超出两个途径:其一,仍划归日本领有或划归中国或其他国家领有;其二,实行托管制度。

  他分析第一种途径的种种可能及结果:“琉球为日本过去侵略台湾南洋之跳板及封锁我东方海洋之基地”,如仍划归日本领有,“则不但我海面失去前卫,而台湾尤受其重大威胁”,鉴于此种重大不利结局,中国对将琉球交还日本管理之议“应坚决加以反对,绝不能作丝毫让步”。

  关于划归中国领有,张廷铮认为我国可以提出将琉球并入本国领土,但“琉球与我止于朝贡之关系,就种族文化言,均与我不同”,如果提出此等建议,“既难获国际间之支持,复有惹起盟邦疑忌心之虑”,仍是不提为好。

  在张看来,历史上其他国家与琉球素无联系,自不便提出吞并要求。美国屡次声明对琉球并无领土野心,“纵对琉球有长期占领之意,亦不致提出领土要求”。因此,收回琉球于现实碍难实行,“惟余采取托管之途”。

  张廷铮将中国单独托管列为第一个选择,并举述理由:“地理上接近我国,毗连台湾,历史上曾奉我正朔,受我册封,种族文化虽不尽同,但受我影响甚深,由中国单独管理感情易于融洽,治理易于奏效。”其不利因素是:“我国力未充实,保卫或治理或恐难周;此次败日,美国为占领此岛出力最大,我有不易启齿之苦衷。”虽然从结果上这是一个最佳选择,但并不为张廷铮所看好,而这也正是外交部的意见。

  中美共同管理是张廷铮列举的第二种选择。他的理由是:“如我国单独管理,不易为各国所承认,可主张中美共同管理,因基于我与琉球之地理历史关系,美在实际上之力量与贡献合作共管,当为最妥善之办法。”唯一的不利因素是,“苏联如不能达到托管目的,可能反对我或美国或中美两国为托管国。”

  由美国单独管理是张廷铮所列举的第三个选择。张廷铮认为,如其他国家反对中国管理,而美国又愿意担任管理之责,“基于中美邦交之亲密,自应予以支持”。

  如由中、美托管不能获得各国支持,张廷铮还列出由联合国托管或苏联托管等其它选项。他反对苏联托管,认为“苏联此种企图如获实现,于我至为不利”,如果万一出现此种不利局面,“我可主张由联合国托管,以为退步”。

  王世杰在此报告的最后部分用铅笔做了批示,并署名“杰”。其批示内容如下:“应由对日起草委员会就(1)中美托管(2)联合国托管,各拟一具体方案送核。”

  从当时的各方意见来看,托管琉球虽然并未被主流舆论所认可,但确是最为现实的选择。外交部据此确定以托管的方式解决琉球问题,并预先准备好了各种形式的托管方案,呈报蒋介石,但没有得到最高决策层的明确回复。

  此时的蒋介石,正在考虑跳出外交框架,寻求一个真正符合中国利益的解决琉球问题的办法,而以喜有名嗣正为首的琉球革命同志会要求归附的意向,给他带来了一丝希望。蒋介石决定以此作为解决琉球问题的突破点,扭转因美军独占琉球而陷入被动的外交困境。

  权谋复国:琉球内向也成泡影

  早在1946年,琉球革命同志会的前身即琉球青年同志会就曾上书蒋介石,要求归附,外交部档案所记该次上书的时间是1946年10月28日,但当时的国民政府对此并未做出积极应对。

  1948年,通过军统在台的分支机构,琉球革命同志会再次将相关信息转呈蒋介石。6月15日,蒋授意吴鼎昌密电中央党部秘书长吴铁城,要求其考虑如何运用琉球革命同志会达成收复琉球的目的。蒋转达中央党部的意见大旨如下,“琉球原属我国领土,现虽有美军管治,人民均甚内向,拟请秘密运用琉球革命同志会人员,秘密组织掌握政权,冀于将来和会时琉民能以投票方式归我统治,或由琉球地方政府自动内向,以保持我在太平洋之锁链”。

  由此开始,国民政府在琉球问题上出现了明暗两条路线:明线是外交路线,依据开罗会议上蒋介石的表态,寻求最佳的托管途径;暗线是寄希望于琉球革命同志会,策划琉球独立,最终实现收复琉球的目的。

  在国民党中央党部的安排下,喜有名嗣正访问中国,并相继会晤各政府部门官员,呼吁中国政府收回琉球。8月2日,吴铁城向蒋介石汇报,前“饬台湾省党部物色琉胞来京,详询一切。兹有琉球革命同志会理事长喜有名嗣正,由台湾省党部干事李德松同志,偕同来京”,并特别指出“喜有名君拟于返台前,向钧座致敬”。

  1948年8月3日上午,外交部长王世杰会见喜有名;8月9日,蒋介石在中央党部接见了来访的喜有名。同一天,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召集相关部门,密议收回琉球方略,并达成了5点初步意见:

  1、由台湾省党部秘密与琉球内向团体联络,并商同台湾省政府及警备司令部,协助各该团体或个人从事回归祖国运动;

  2.各地政府对留居当地琉胞之管理应特予放宽,俾增加其内向情绪;

  3.请台湾省政府修正雇佣琉籍技术人员登记规则第五条,对船只雇佣琉籍技术人员不作比例限制,并准许该项被雇佣人员及其家眷在雇佣市镇辖区内居住;

  4.请台湾省政府及台湾警备司令部对被雇用琉籍技术人员之有家眷在琉者,准其自行设法以用品送返其家中,勿予留难;

  5.由台湾省方面选派小学教员分赴琉球各小岛施教,以争取第二代并以从事宣传。

  这五点计划密呈蒋介石,由此可以推出两点结论:一是,在直接收回琉球无望的情形下,国民政府曾做出过具体的应对措施,着眼长远,而不是简单的不作为;二是,外宣托管,内实收复,才是蒋介石在琉球问题上的真正策略。

  可以肯定,在喜有名嗣正一行秘密访华前,蒋介石本人已经设想通过琉球革命同志会收回琉球。此种转变看似突然,其实有其内在必然性,因为这与蒋介石本人在琉球问题上的真正态度是一脉相承的。从这五点计划来看,他希望从琉球内部着手,通过文化渗透,笼络人心,达到收复琉球的目的。此文件也表明,蒋介石在开罗会议期间所宣布的由中美托管琉球的言论并非其真实想法,只是一种权宜之计。

  8月25日,外交部以最密件形式向蒋介石呈报处理琉球问题的最新考虑,从琉球隶属关系,日本统治的现实及影响方面举出了影响琉球归属问题的三个因素:

  1.琉球与我止于朝贡关系,就种族文化言,均与我有别,且据史册所载,琉球亦不时向日本朝贡受封;

  2.《开罗宣言》所列举应归还中国之领土,并未提及琉球,而我自身则声言不愿为自身扩张疆土;

  3.美军进攻琉球牺牲甚重,战后积极建设基地,决不肯言去,故我如要求归并琉球理由似欠充分;至于准许琉球立即独立,理论上虽无不可,然琉球地脊民贫,经济上向难自给,加以七十年来之日本奴化教育,毒素亦非短期所能尽除,万一国际局势变化,日本乘机再入,亦属可虑,则独立之议,事实上亦颇困难。

  外交部认为,琉球问题的最后解决“有待对日和会加以决定”,琉球归并中国“必须获得国际间之支持及大部分琉球人之同意”。琉球问题之处置“似以托管为唯一可循之道”,而托管办法似以“中美共同托管较有实现可能”。对此等托管唯一可以预见的曙光就是托管15年后,“采用公民投票办法,决定其独立或是否与中国合并”。

  虽然在蒋介石的直接授意下,国民政府制定了逐步收复琉球的长远规划,并寄希望于琉球革命同志会,但琉球问题的最终解决,取决于战后的国内外环境。然而,1949年国民党政权的溃败,使其失去了在对日和约中的发言权,而朝鲜战争的爆发,使得日美逐渐接近,与美共同托管琉球的计划最终未能实现。国民党退守台湾后,集中精力于自身的防卫以及地位问题,对琉球革命同志会的支持日渐微弱,琉球独立运动并没有取得想象中的成果,通过全民票决归附中国的设想也化成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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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历史,口水才喷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