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承认杀妻 这不是打李神探的脸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7:41:46
http://www.zaobao.com/wencui/2011/06/hongkong110625t.shtml
不满子女在家 妻与人偷欢而杀妻

         新加坡媒体报道 辛普森最近向清谈节目天后奥普拉(Oprah Winfrey)的制作人承认,当年他因自卫杀死前妻妮歌及其男友戈德曼,他更形容自己抢过妮歌的刀后,「一次又一次插她,直至她死亡」,并且将会在奥普拉的节目内坦白一切。

  该宗轰动全球的杀妻案于九四年六月十二日发生,辛普森翌年十月在重重不利证据下仍获判无罪。他○八年却因另一宗在拉斯维加斯发生的抢劫、绑架案被判刑九年,现正在内华达州的监狱服刑。

  消息人士又称,事发前辛普森和妮歌曾在一间餐厅发生龃龉,妮歌被指当着子女面前斥责辛普森。据指辛普森对制作人说,他不满妮歌在子女面前这样责骂他,又不满她在子女仍留在家时,跟其他男子做爱,于是在愈想愈愤怒下,跑到妮歌住所理论,他不断大叫和大力敲门,当大门打开时,只见妮歌站着,手中拿着一把刀。

  据指,辛普森表示妮歌当时不断叫:「走!走!」一边在辛普森旁挥舞尖刀,突然走出屋门冲向他,辛普森盛怒下抢去妮歌的刀,然后插向她:「我一次又一次插她,直至她死亡。我对自己的愤怒感震惊,我杀了爱了多年的女人……」

  辛普森亦告诉该制作人,当妮歌的男友戈德曼回家发现妮歌的尸体后,他袭击辛普森,而辛普森同样在自卫情况下杀死对方,并在好友驾车协助下,逃避警方追捕,但最终落网。

  本案控方虽有大量对辛普森不利证据,包括他车内的血渍、有涉案三人DNA的手套、染有受害人血渍的袜子和妮歌向警方求助的录音带,但辛普森最终无罪释放。

华裔神探李昌钰是辛普森辩护团队成员

 “一些重大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常常会影响社会大众的信心,有时甚至历史会变更。其中一个案件是辛普森案。”李昌钰说。

  “当时出庭时,曾有一个多月都花在辩论DNA问题上,陪审团每个人都听得筋疲力尽。”李昌钰说,当他看过DNA结果后开始调查。第144天,他给出答案:检查过DNA后,确认就是辛普森的。但是第二天他却发现这个DNA里有EDTA(防腐剂)。“EDTA一般是在试管里的,辛普森的血里怎么会有EDTA?这个案子肯定有问题!”

  “警察说,他们发现在现场有两滴血是辛普森的,而这两滴血一滴干一滴湿。”李昌钰说,这明显不符合逻辑。如果两滴血同时滴在地上,同一时间,同一温度,结果应该是相同的,不可能一湿一干。进一步调查后,他又发现了其他问题:现场死者的胳膊上有三个血手印,当时警察没有去取证,这个证据就被破坏掉了。

  “有很多人支持我,其中一个就是负责处理洛杉矶凶杀案的组长。他发现从时间上、地域上来看,凶手都不可能是辛普森;同时他还发现有人作伪证、有警察说谎,并且发现EDTA的血可能是刑警把辛普森的血带到现场后滴在那里的。”

http://www.zaobao.com/wencui/2011/06/hongkong110625t.shtml
不满子女在家 妻与人偷欢而杀妻

         新加坡媒体报道 辛普森最近向清谈节目天后奥普拉(Oprah Winfrey)的制作人承认,当年他因自卫杀死前妻妮歌及其男友戈德曼,他更形容自己抢过妮歌的刀后,「一次又一次插她,直至她死亡」,并且将会在奥普拉的节目内坦白一切。

  该宗轰动全球的杀妻案于九四年六月十二日发生,辛普森翌年十月在重重不利证据下仍获判无罪。他○八年却因另一宗在拉斯维加斯发生的抢劫、绑架案被判刑九年,现正在内华达州的监狱服刑。

  消息人士又称,事发前辛普森和妮歌曾在一间餐厅发生龃龉,妮歌被指当着子女面前斥责辛普森。据指辛普森对制作人说,他不满妮歌在子女面前这样责骂他,又不满她在子女仍留在家时,跟其他男子做爱,于是在愈想愈愤怒下,跑到妮歌住所理论,他不断大叫和大力敲门,当大门打开时,只见妮歌站着,手中拿着一把刀。

  据指,辛普森表示妮歌当时不断叫:「走!走!」一边在辛普森旁挥舞尖刀,突然走出屋门冲向他,辛普森盛怒下抢去妮歌的刀,然后插向她:「我一次又一次插她,直至她死亡。我对自己的愤怒感震惊,我杀了爱了多年的女人……」

  辛普森亦告诉该制作人,当妮歌的男友戈德曼回家发现妮歌的尸体后,他袭击辛普森,而辛普森同样在自卫情况下杀死对方,并在好友驾车协助下,逃避警方追捕,但最终落网。

  本案控方虽有大量对辛普森不利证据,包括他车内的血渍、有涉案三人DNA的手套、染有受害人血渍的袜子和妮歌向警方求助的录音带,但辛普森最终无罪释放。

华裔神探李昌钰是辛普森辩护团队成员

 “一些重大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常常会影响社会大众的信心,有时甚至历史会变更。其中一个案件是辛普森案。”李昌钰说。

  “当时出庭时,曾有一个多月都花在辩论DNA问题上,陪审团每个人都听得筋疲力尽。”李昌钰说,当他看过DNA结果后开始调查。第144天,他给出答案:检查过DNA后,确认就是辛普森的。但是第二天他却发现这个DNA里有EDTA(防腐剂)。“EDTA一般是在试管里的,辛普森的血里怎么会有EDTA?这个案子肯定有问题!”

  “警察说,他们发现在现场有两滴血是辛普森的,而这两滴血一滴干一滴湿。”李昌钰说,这明显不符合逻辑。如果两滴血同时滴在地上,同一时间,同一温度,结果应该是相同的,不可能一湿一干。进一步调查后,他又发现了其他问题:现场死者的胳膊上有三个血手印,当时警察没有去取证,这个证据就被破坏掉了。

  “有很多人支持我,其中一个就是负责处理洛杉矶凶杀案的组长。他发现从时间上、地域上来看,凶手都不可能是辛普森;同时他还发现有人作伪证、有警察说谎,并且发现EDTA的血可能是刑警把辛普森的血带到现场后滴在那里的。”

李昌钰只是证明警方提供的证据里有猫腻。
至于辛普森是不是无罪,那是陪审团的事。
人不能下贱的象辛普森


某甲因证据A而可能被判有罪,另一人乙指出证据A有问题,不足采信,所以某甲无罪释放.

此后,其他证据出现,或者某甲自证其罪。

这和某乙有什么关系?还打脸,简直笑话。

某甲因证据A而可能被判有罪,另一人乙指出证据A有问题,不足采信,所以某甲无罪释放.

此后,其他证据出现,或者某甲自证其罪。

这和某乙有什么关系?还打脸,简直笑话。
警察获取证据时程序上有纰漏,被李抓住了。

其实那个案子谁都知道辛普森是杀人犯,只不过他是黑人大明星,妻子是白人,这个问题在美国比较敏感。而且他散尽家财请最牛的律师辩护,那些老油条们玩弄起法律来有一套。
  当时美国有一个民意调查,大家普遍认为辛普森杀人了前妻和她男友。检方的证据,在上法庭以后,被发现了严重的恶意陷害造假,因此检方败诉。当时刑事起诉虽然没有成功,美国民事法庭判新浦森要赔偿受害者。这是因为民事法庭没有刑事法庭的证据零容忍制度,讲究的是概率问题。
这就是伟大的程序正义
事情最后都会真相大白。


我的观点,当时警方承认程序纰漏,以及女记对执法警察以前有关种族岐视言论的录音都是后来制造出来的!

我十分相信我们中国的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

让一警察承认造假+种族岐视有啥难点!?

从来不相信什么司法正义,这世上没有什么制度能敌得过人类的贪婪的。

我的观点,当时警方承认程序纰漏,以及女记对执法警察以前有关种族岐视言论的录音都是后来制造出来的!

我十分相信我们中国的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

让一警察承认造假+种族岐视有啥难点!?

从来不相信什么司法正义,这世上没有什么制度能敌得过人类的贪婪的。
rehai 发表于 2011-6-25 15:57
我的观点,当时警方承认程序纰漏,以及女记对执法警察以前有关种族岐视言论的录音都是后来制造出来的!

...
美国的法律制度设计的那么复杂,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为了“有钱能使鬼推磨”。

有钱,就可以请那些大律师,利用繁杂的法律把事情搅浑。
季路 发表于 2011-6-25 16:00
美国的法律制度设计的那么复杂,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为了“有钱能使鬼推磨”。

有钱,就可以请那些大 ...
中国的法律制度相对MD来说简单多了,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为了“执政党一桶浆糊”而设计的



任何结论都需要能支撑它们的东西,没有通过严谨的程序推断出来的结果是往往不可靠的,所以程序正义很重要,不管是法律上还是其他专业上。或许坚持程序正义会出现漏网之途,但是却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唯一避免程序正义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是警察部门和检察部门在起诉前将工作做扎实,最近某漏罪案,尽管公诉方强势,也准备了一二年,结果搞出来证据漏洞百出,让对方提出反面证据,最后不得不撤诉了事。

任何结论都需要能支撑它们的东西,没有通过严谨的程序推断出来的结果是往往不可靠的,所以程序正义很重要,不管是法律上还是其他专业上。或许坚持程序正义会出现漏网之途,但是却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唯一避免程序正义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是警察部门和检察部门在起诉前将工作做扎实,最近某漏罪案,尽管公诉方强势,也准备了一二年,结果搞出来证据漏洞百出,让对方提出反面证据,最后不得不撤诉了事。
一过客 发表于 2011-6-25 16:04
中国的法律制度相对MD来说简单多了,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为了“执政党一桶浆糊”而设计的
扯淡,世界上除了美国,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如此繁缛复杂。
季路 发表于 2011-6-25 16:09
扯淡,世界上除了美国,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如此繁缛复杂。
法律制度的复杂与简单能作为好于不好的判断依据么?扯淡
一过客 发表于 2011-6-25 16:13
法律制度的复杂与简单能作为好于不好的判断依据么?扯淡
美国设计那么复杂,就是为了给“有钱能使鬼推磨”留下空间。
季路 发表于 2011-6-25 16:14
美国设计那么复杂,就是为了给“有钱能使鬼推磨”留下空间。
中国的法律制度相对MD来说简单多了,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为了“执政党一桶浆糊”而设计的

PS:开始兜圈子?
季路 发表于 2011-6-25 16:14
美国设计那么复杂,就是为了给“有钱能使鬼推磨”留下空间。
正解,穷人你漏洞再大,没钱请好律师一样白搭!美国的法律就是给富人服务的!
bigmap 发表于 2011-6-25 16:29
正解,穷人你漏洞再大,没钱请好律师一样白搭!美国的法律就是给富人服务的!
在中国,弱势人士犯案,就算办案漏洞再大,只要领导表态,律师也是白忙活

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m7mwlw 发表于 2011-6-25 16:47
洗洗更健康 你在怎么洗中国司法都是一个渣
中国的法律虽不健全,但不恶心人。美国的法律貌似健全,其实就是富人的玩具,能恶心死人。
中国人信天理,美国人信金钱。
rehai 发表于 2011-6-25 16:55
中国的法律虽不健全,但不恶心人。美国的法律貌似健全,其实就是富人的玩具,能恶心死人。
恶心人的标准是什么? 你这措辞也太不严谨了
m7mwlw 发表于 2011-6-25 16:56
中国的法律每年不知有多少人无辜入狱,还不恶心人?
错杀一千和故意错放一千,哪个恶心人?

rehai 发表于 2011-6-25 16:56
中国人信天理,美国人信金钱。


你是在讨论法律么? “天理”都跑出来了  {:soso_e120:}
rehai 发表于 2011-6-25 16:56
中国人信天理,美国人信金钱。


你是在讨论法律么? “天理”都跑出来了  {:soso_e120:}
rehai 发表于 2011-6-25 16:58
错杀一千和故意错放一千,哪个恶心人?
给你拍个照留档   ;P

m7mwlw 发表于 2011-6-25 16:59
在中国 领导说了算 法律一纸空文
领导说了算,就是靠清官,还是有出路。美国钱说了算,没出路。
m7mwlw 发表于 2011-6-25 17:00
当然错杀一千恶心人 那些人都是无辜的
什么叫故意错放一千 没有证据 什么都是浮云 法律要凭证据的 不是领 ...
你那是西方人的思维,被洗脑了。

中国数千年从不少我们自己的法律和司法系统,照样转了5000年。
rehai 发表于 2011-6-25 16:58
错杀一千和故意错放一千,哪个恶心人?
劝你一句:社会阅历不足者不要楞充“网评员”,真正的网评员还是有一定水准的  ;P
明明知道家里有老鼠偷米吃,但你就是没抓到那老鼠现行,所以你捉到一只老鼠放了他。
rehai 发表于 2011-6-25 17:02
你那是西方人的思维,被洗脑了。

中国数千年从不少我们自己的法律和司法系统,照样转了5000年。
中国存在了5000年,不代表某个朝代可以维系5000年  ;P
“程序正义”本来就是一个伪命题,甚至从语法上都说不通,只能说程序相对严谨。这不过又是和西方“民主国家”一样的偷换概念强加道德价值的例子

法律也不是自然科学,法律程序无论是逻辑线,还是覆盖面,注定就有无数主观客观的漏子,纰漏的数量和程度,和程序单纯的复杂度也没有关系,不存在越复杂越“好”的说法

美国的法制和法治肯定都存在严重的问题,这在西方都是一个共识,声名狼藉的律师食利阶层,世界上最高的人均犯罪率,都说明了问题


法律的作用不在于惩治谁,而在于威慑作用。中国古代法律,能逍遥法外的毕竟是相当少数,而且一朝天子一朝臣,每个人都要当心做人。

法律的作用不在于惩治谁,而在于威慑作用。中国古代法律,能逍遥法外的毕竟是相当少数,而且一朝天子一朝臣,每个人都要当心做人。
rehai 发表于 2011-6-25 17:05
明明知道家里有老鼠偷米吃,但你就是没抓到那老鼠现行,所以你捉到一只老鼠放了他。
把犯罪分子比喻成老鼠,没问题,那就请问你错杀的是什么? 是人么? 还是不偷吃的好老鼠?
rehai 发表于 2011-6-25 17:08
法律的作用不在于惩治谁,而在于威慑作用。中国古代法律,能逍遥法外的毕竟是相当少数,而且一朝天子一朝臣 ...
不知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