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死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42:17
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 李婧)今天,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根据该报告,死刑复核工作已进入规范运行、稳定发展的阶段。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
报告显示,人民法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证据审查判断,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切实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http://news.qq.com/a/20110524/001195.htm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 李婧)今天,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根据该报告,死刑复核工作已进入规范运行、稳定发展的阶段。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
报告显示,人民法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证据审查判断,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切实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http://news.qq.com/a/20110524/001195.htm
药家鑫,这么牛!
走,我们杀人去....
楼上两个XX在F什么
“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这个"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该如何解释呢?贪污几个亿的算不算?
本帖是重复发帖。请管理员删帖。全频阻塞干扰 已于2011-5-24 17:25先于本帖发出。
估计以后只有故意杀人者才会判死了    什么贪污腐败都不会是死罪了   如果杀人者高价赔偿  估计也不会死了
Blueina 发表于 2011-5-24 18:32


    +1
mobylee 发表于 2011-5-24 19:16


    最近法院这些解释的潜台词就是。有钱有权的可以少杀慎杀。无钱无权的可以就可以开刀祭法。什么XX主义特色法制体系啊。说白了就是权贵体系。


回复 9# 侠客尚


    ;P副师级的老爸还不够有权啊;P李刚的爹只是科级干部

回复 9# 侠客尚


    ;P副师级的老爸还不够有权啊;P李刚的爹只是科级干部
回复 7# mobylee

;P药的案子最好在全程回顾下看看被害者家属是怎么表态的;P

回复  侠客尚


    副师级的老爸还不够有权啊李刚的爹只是科级干部
璀璨星光 发表于 2011-5-24 19:32



    药还没死呢。这种在高院审核前说的话可能都是在为减刑打前站。
另一方面药家的这个案子从来就没有摆脱过花钱买命的这个潜规则。
药爹是个谈判专家。从头到尾都想着让别人来求他。结果人家一句不要赔偿要人命。让他头大了。呵呵呵呵。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回复  侠客尚


    副师级的老爸还不够有权啊李刚的爹只是科级干部
璀璨星光 发表于 2011-5-24 19:32



    药还没死呢。这种在高院审核前说的话可能都是在为减刑打前站。
另一方面药家的这个案子从来就没有摆脱过花钱买命的这个潜规则。
药爹是个谈判专家。从头到尾都想着让别人来求他。结果人家一句不要赔偿要人命。让他头大了。呵呵呵呵。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侠客尚 发表于 2011-5-24 19:50


    2审不是维持原判吗?恩?再说了,药有钱有权?科鲁兹才多少钱啊哥们
wawo1 发表于 2011-5-24 20:03


    科鲁兹多少钱?值不值四万五? 一条人命多少钱四万五?

2审不是维持原判吗?恩?再说了,药有钱有权?科鲁兹才多少钱啊哥们
wawo1 发表于 2011-5-24 20:03



    执行死刑了再说他们家有没有能量。
没话说了。你也不用逃啊。
2审不是维持原判吗?恩?再说了,药有钱有权?科鲁兹才多少钱啊哥们
wawo1 发表于 2011-5-24 20:03



    执行死刑了再说他们家有没有能量。
没话说了。你也不用逃啊。
侠客尚 发表于 2011-5-24 20:11


    不好意思,没看见是你这个ID,我收回我的话,当我没说,你继续HI
ship2007 发表于 2011-5-24 18:47

经济犯罪未来最高就是死缓了。
racher 发表于 2011-5-24 20:15


    想起山东那个杀人五六年就出来的了。
侠客尚 发表于 2011-5-24 19:50

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拿什么改?除非是公诉机关进行抗诉。
racher 发表于 2011-5-24 20:19


    最高法院可以死刑审核不通过。发回重审吧。
严格证据审查判断,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切实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你再仔细看看终审判决书是怎么说的;P
racher 发表于 2011-5-24 20:19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是要经过最高法院核准的,如果核准不通过就不用马上死了,可参看广东局长的案例。
侠客尚 发表于 2011-5-24 20:30

最高法是收回死刑核准,但是他要做的只是核准,发回重申只可能出现在二审,二审维持原判,药就已经死定了。
除非公诉机关不服判决进行抗诉。
最高法只不过是重申刑法的法条一大帮人连刑法是怎么写的就在这里大呼小叫很有意思吧?
附刑法法条: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回复  侠客尚

又一个法盲,土鳖是二审终审制,官司只能打到高院,打不到最高院 已经是终审了 最 ...
璀璨星光 发表于 2011-5-24 20:33



   奥这个。最高院 高院是错误谢谢指出。
回复  侠客尚

又一个法盲,土鳖是二审终审制,官司只能打到高院,打不到最高院 已经是终审了 最 ...
璀璨星光 发表于 2011-5-24 20:33



   奥这个。最高院 高院是错误谢谢指出。
yuppppp 发表于 2011-5-24 18:50


    {:wu:}   多谢啦
hua75hua75 发表于 2011-5-24 20:34

法盲
其实是说了句废话,但这废话后面是有潜台词的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许迈永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许迈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资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许迈永为徇私利滥用职权,违规返还巨额土地出让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还构成滥用职权罪。许迈永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具有索贿情节,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贪污国有资产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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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选择在这个时候出台这个解释,只是在为有背景的权贵免死。绝对黑啊,可以为一个贪官改变司法解释。
有钱有权确实可以通天,至少能免死,这个社会是黑色的。绝对不会相信再任何体制内的东西了。
这样搞怎么收礼弄点外快补贴家用
ruanyin80 发表于 2011-5-25 17:40


    能不能不小X啊
鉴于其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    你的眼神有问题么??;P
最高院死刑复核主要是查验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照这个解释来看,药自首情节未被考虑到死刑裁量中,属于解释中所说的“法定情节”没有予以考虑,因此,最高院确实可以以适用法律不准确发回重审,但最高院自己不能改判。不过这操作程序容易引起民意沸腾,最高院不见得这么去做。
恭喜天朝权贵特色法律体系正式形成~~~~~: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