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醉驾案件证据充分一律起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37:40
本报讯 在公安部、最高院分别针对“醉驾入刑”执行上表态后,昨日,最高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白泉民接受本报独家采访时表示,对于检方来说,醉驾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律起诉。

5月1日起,备受公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了“醉驾入刑”。

昨日,白泉民向本报记者独家回应了检察机关在醉驾案件执行中的立场和态度。

白泉民告诉记者,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的醉驾案件,经检察机关查明,案件的醉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会一律按照法律程序办理,该批捕的批捕,该起诉的起诉。对于醉驾情节轻微案件,白泉民表示,会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及相关法律上的条款起诉,不会存在选择性。

京首例高速路醉驾案被公诉

本报讯 (记者刘洋 通讯员魏亚男)昨天,记者从朝阳检方获悉,北京首例高速公路醉驾案被告人袁某被提起公诉。袁某被指控酒后驾驶车辆在高速路行驶,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6mg/100ml。

据检方介绍,5月2日晚,朝阳交通支队民警在京沪高速公路出京方向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23时左右,一辆比亚迪牌小汽车驶入大羊坊收费站,民警上前对其进行检查,当司机摇下车窗后,民警就闻到一股酒气从车内涌出。但司机袁某发现民警要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后,立即摇上车窗、锁上车门拒绝检查,还在车内睡着了。

直到5月3日0时30分左右,袁某才下车接受酒精检测。经鉴定,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6mg/100ml。检察官表示,根据规定,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则属于醉酒驾车。

在接受讯问时,袁某承认自己心存侥幸,当晚驾车前喝了几两52度的泸州老窖,当晚酒后便开上了高速公路。

目前,被告人袁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

新闻背景

“醉驾入刑”引发讨论


据公安部统计,“醉驾入刑”的实施对醉驾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实施前半月,全国查处的醉酒驾驶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5%,日均查处数量较去年全年日均查处数下降43%,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8%和11.1%。

“醉驾入刑”实施期间,最高院副院长张军“情节显著轻微的醉驾行为可能不被追究刑责”的表述引发社会舆论的广泛讨论。

讨论中,公安部首先发表了在醉驾案侦查中的立场。公安部称,在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公安部门对经核实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立案。

随后,最高院也正式对醉驾案件审理表态。最高院将印发“指导案例”,以规范醉驾案件审判。最高院已通知各省高院将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前两起案件上报,最高院将在审查后发布醉驾指导性案例。

(本文来源:新京报作者: 邢世伟本报讯 在公安部、最高院分别针对“醉驾入刑”执行上表态后,昨日,最高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白泉民接受本报独家采访时表示,对于检方来说,醉驾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律起诉。

5月1日起,备受公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了“醉驾入刑”。

昨日,白泉民向本报记者独家回应了检察机关在醉驾案件执行中的立场和态度。

白泉民告诉记者,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的醉驾案件,经检察机关查明,案件的醉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会一律按照法律程序办理,该批捕的批捕,该起诉的起诉。对于醉驾情节轻微案件,白泉民表示,会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及相关法律上的条款起诉,不会存在选择性。

京首例高速路醉驾案被公诉

本报讯 (记者刘洋 通讯员魏亚男)昨天,记者从朝阳检方获悉,北京首例高速公路醉驾案被告人袁某被提起公诉。袁某被指控酒后驾驶车辆在高速路行驶,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6mg/100ml。

据检方介绍,5月2日晚,朝阳交通支队民警在京沪高速公路出京方向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23时左右,一辆比亚迪牌小汽车驶入大羊坊收费站,民警上前对其进行检查,当司机摇下车窗后,民警就闻到一股酒气从车内涌出。但司机袁某发现民警要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后,立即摇上车窗、锁上车门拒绝检查,还在车内睡着了。

直到5月3日0时30分左右,袁某才下车接受酒精检测。经鉴定,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6mg/100ml。检察官表示,根据规定,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则属于醉酒驾车。

在接受讯问时,袁某承认自己心存侥幸,当晚驾车前喝了几两52度的泸州老窖,当晚酒后便开上了高速公路。

目前,被告人袁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

新闻背景

“醉驾入刑”引发讨论


据公安部统计,“醉驾入刑”的实施对醉驾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实施前半月,全国查处的醉酒驾驶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5%,日均查处数量较去年全年日均查处数下降43%,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8%和11.1%。

“醉驾入刑”实施期间,最高院副院长张军“情节显著轻微的醉驾行为可能不被追究刑责”的表述引发社会舆论的广泛讨论。

讨论中,公安部首先发表了在醉驾案侦查中的立场。公安部称,在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公安部门对经核实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立案。

随后,最高院也正式对醉驾案件审理表态。最高院将印发“指导案例”,以规范醉驾案件审判。最高院已通知各省高院将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前两起案件上报,最高院将在审查后发布醉驾指导性案例。

(本文来源:新京报作者: 邢世伟
高检、公安部都表态了!现在不是人的只有高院了;P
神仙打架啊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5-24 07:48
入不入刑,还要看法院的判决,呵呵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5-24 07:48
入不入刑,还要看法院的判决,呵呵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5-24 07:48
入不入刑,还要看法院的判决,呵呵
还是高院懂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啊
真是太没政治觉悟了


公安:醉驾逮着就立案
高检:醉驾立案就起诉
高法:你们忙吧,醉驾我不一定判有罪

围观群众:……

ps:高检和公安部撇清的真快啊,哈哈哈,高法要杯具了,公检法也不是铁板一块嘛

公安:醉驾逮着就立案
高检:醉驾立案就起诉
高法:你们忙吧,醉驾我不一定判有罪

围观群众:……

ps:高检和公安部撇清的真快啊,哈哈哈,高法要杯具了,公检法也不是铁板一块嘛
快换届了,大家都在为帽子而奔忙,就不知上峰意思如何
今天早上看报纸,四川某地的一个局长,醉驾被抓住了,因为只行驶了500米,就被拦下,交警认为属情节轻微,到底入不入刑,有点两难,目前局长正常上班中,并且还有一句话说的是他“因公喝酒”。
车车 发表于 2011-5-24 10:49
具体情况不同,我不觉得要入刑,行政处罚甚至行政拘留就适度了
砰砰! 发表于 2011-5-24 10:53


    刑法明文规定醉驾入刑,局长是不是醉驾?行驶500米是不是已经行驶了?500米就一定不肇事?500米就一定没有社会危害性?高法的解释纯属胡扯!醉驾唯一可以不入刑的就是醉酒后发动了汽车而没有驶离!
现在把高法架在火上烤了,再烤一阵就该换人了,18大的准备工作也该启动了
回复 13# 东风强劲
那你不能回避《刑法》总则中对犯罪情节轻微,不认定为犯罪的规定

分则的规定也不能跳出总则
砰砰! 发表于 2011-5-24 11:27


    如果按照这条规定那么90%的醉驾都够不上犯罪!
醉驾本身就是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虽然后果未知,但是已经符合刑法要求,完全可以入刑,高法明显就是混淆情节和后果的关系,非要有一定后果再入刑,给只醉驾的人开后门
有人统计过醉驾入刑是用了多少条无辜的生命换来的吗?我不希望他们白死了。法律的尊严需要用鲜血来捍卫。
最高法刚刚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