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药案药的表现是否为激情杀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17:37:46
这个是百度激情杀人的解释:
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看着药案是似而非的激情杀人,不明白算不算激情杀人。特此发帖问下版里的各位业内人士。

另外一个问题是这类案件的审讯记录公共媒体能不能看到?
如果看不到那所有的新闻对案情的描述都来自于哪里呢?这个是百度激情杀人的解释:
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看着药案是似而非的激情杀人,不明白算不算激情杀人。特此发帖问下版里的各位业内人士。

另外一个问题是这类案件的审讯记录公共媒体能不能看到?
如果看不到那所有的新闻对案情的描述都来自于哪里呢?
杀人灭口。。。。。有激情
被撞得七荤八素的,能不昏迷已经够N的了,还能刺激、挑逗肇事者?
1,药下车,抽刀,8下,没有疑问。
2,药下车,看到被害者拍照,返回车内拿刀,8下,这种算不算激情杀人?
律师拿了钱总要说几句,这个说法本来就是没话找话,别当真啦
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话说二审也是死刑立即,法院的判决书在哪里能看到原文?
影响恶劣
回复 7# 夜雨河流
群众愤慨的是连续8刀,换个思维想想,一刀毙命的,估计更要重判吧?
你激情的拿拍砖把人拍死,也许算是激情,随身携带刀具,肯定是重判。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被车撞了,记车牌算严重过错?


听人说过一个案例,某男出差,因为行程变更,路过家回家,结果看到了想不到的东西,然后女的找死数落男的如何如何弱,结果男的暴怒,抄起手里电脑包砸将过去(当年背电脑的还是很成功的),结果够寸的,女的翘了。男的一审无期,上诉后改15年。越5年,有重大立功表现(貌似揭露了一越狱事件,并检举了一个案情不明被严重判轻了的重犯,还帮监狱企业解决了重大技术问题),放了!

听人说过一个案例,某男出差,因为行程变更,路过家回家,结果看到了想不到的东西,然后女的找死数落男的如何如何弱,结果男的暴怒,抄起手里电脑包砸将过去(当年背电脑的还是很成功的),结果够寸的,女的翘了。男的一审无期,上诉后改15年。越5年,有重大立功表现(貌似揭露了一越狱事件,并检举了一个案情不明被严重判轻了的重犯,还帮监狱企业解决了重大技术问题),放了!
lixiaoyong 发表于 2011-5-20 14:50
这个对的,我看法律不仔细啊,3条激情必须全部满足才算激情
那药律师提出的首犯、偶犯在法律上是否有相关条文规定可以减判?
这搞笑说法也不能太苛责律师,赶上这么个操X的傻X玩意,换了你我九成九的连辩护都不愿意给丫做,而律师既然收了钱,就要给人辩护的——貌似国内规定是即使你请不起律师也有免费的凑合着,而除了被告人放弃辩护之外,律师也得尽力——搁这个案子也只能是胡扯点理由了……

毕竟,身为律师,总不能真在庭上说“这事吧,我觉着丫姓药的丧失人性就该杀,判死刑!你不判死刑我就给你个说法”……真这么说了,好不容易考下的律师证就算废了……
回复 11# 酒后胡言


    全内置的电脑跟砖头差不多,那个时候几万呢,非常结实。
发福 发表于 2011-5-20 15:29

是酌定情节可以从轻减轻。但一般是用于轻罪。药这个根本不能适用。律师也是很难做。药这个事情太恶劣了,事实太清楚,根本没有辩护余地。所以也只能扯那几条理由了。这几条理由也是国内辩护律师面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子的标准辩护理由。每当你看到辩护律师说出这几条理由时,那就意味着律师已没办法了,没词了。
回复 16# lhwing123
原来是这样,请有关部门酌情枪决了吧?我发现我对辛普森案子越来越有兴趣了
发福 发表于 2011-5-20 15:29


    换你是律师你也得找点事说啊。这是摊到头上的。就算药家不请,也得指一个给他辩护。换你你咋办?
发福 发表于 2011-5-20 12:51


    第二个是杀人灭口,故意谋杀
如果他算的话,那强奸杀人也是激情杀人
发福 发表于 2011-5-20 12:51

受害人担心你逃逸,拍下车牌,算严重过错?
回复 21# isapi
嗯嗯,多谢提醒
回复 21# isapi
另外请这位淡定点,这里不需要使用到“你”这个代词。
水浒里杨志杀泼皮牛二是不是应该算激情杀人
回复 24# decwang
找不到当事者、被害人、证据、证人,你准备怎么开庭?
发福 发表于 2011-5-20 12:51

这两种都不算。
一说到这个激情杀人,我个人就想到捉奸在床。
回复 26# 飞扬咖啡狗
看来你有心理阴影么。。被捉过?
激情 他 MB。激情。cao!!!!
审判的是杀人犯,不是律师,二审判决已下,药已死定,这事不用再发酵了
回复 27# 发福

现在的量产电视剧还不都这样拍的
decwang 发表于 2011-5-20 16:46

这个应该算激情杀人,但其实牛二是否有严重过错还值得商量,毕竟牛二只是言语挑逗,属于没事找抽型的。

药家鑫二审维持原判,至少这个结果总算公正。
中国法律里只有过失杀人和故意杀人两种。
激情杀人这个词就是个扯蛋说法
发福 发表于 2011-5-20 15:54


    药肯定死定了。这么恶劣的行为。肇事不算,还特意把受害人杀死。这影响太坏了,引起的民愤太大了。
悉心008 发表于 2011-5-20 20:50

错,现在中国法律只有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

这两种都不算。
一说到这个激情杀人,我个人就想到捉奸在床。
飞扬咖啡狗 发表于 2011-5-20 17:28


我听到的两个案例都是这样的。其中一例是要了LP的命,一例是把狗男的根切了导致残疾!
这两种都不算。
一说到这个激情杀人,我个人就想到捉奸在床。
飞扬咖啡狗 发表于 2011-5-20 17:28


我听到的两个案例都是这样的。其中一例是要了LP的命,一例是把狗男的根切了导致残疾!
酒后胡言 发表于 2011-5-20 15:10


    这女的 还真是找死啊……
cinbeho 发表于 2011-5-20 17:34
其实我也想说,但是不敢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