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专家表示3G消费教育势在必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9:08:21
http://www.cnbeta.com/articles/142675.htm

ugmbbc发布于 2011-05-12 19:24:50| 次阅读 字体:大 小 打印预览 [分享至腾讯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至新浪微博 转贴到开心网 分享到校内人人网 添加到Google书签
通信运营商

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迅猛发展,数据流量消费已经成为一种越来越普遍的消费行为。天价漫游费、溢出流量高价收费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用户体验和对运营商信任,乃至最终影响无线互联行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前几天,央视对中国联通流量争议事件的曝光,再次引发了各界对无线数据流量的关注。中国联通随即采取了改善流量提醒服务等措施,但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无线数据业务和智能手机的特殊性,流量提醒和对用户的消费引导及消费教育不可偏废。

流量不透明让人不敢用

  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近日报道称,河南郑州消费者司女士于4月30日买了一部联通iphone4合约手机,9天后在没有任何提醒的情况下突然停机,并被告知已欠费700多元,全部是因为上网超出套餐而产生的流量费用。联通公司并没有在司女士刚欠费时通知她,而是放任其到欠费最高限715元才停机催缴。

  天价流量费让很多消费者非常担心。青海一位手机用户问记者:“我想用手机或者无线网卡在线听课,怎么才能不产生天价流量费呢?”

  业内人士郭继军说:“数据业务的营销其实在这一点上是很麻烦的。专业的客户毕竟不多,不能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在流量费还不便宜的今天,很多消费者只能决定不消费。我认为,数据业务以后应该像食品一样,包装上标明“xxx卡路里(热量单位)”,这样消费者至少知道自己买的是什么。”

  一再由流量引发的资费争议,让用户对运营商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也对无线互联业务畏首畏尾。

  目前,3家运营商提供的无线上网业务资费不外乎流量包月或者限时包月两种,不管哪一种,超限后都会产生按单位流量收取的高额费用。姑且不论这种资费方式设计的意图和背后的深层原因,对于用户来说,他们只需要明明白白、不用担惊受怕地使用就可以了。流量或者时限提醒不失为一个较好的方式。

  提醒是运营商应尽义务

  中国联通对于媒体的报道立刻采取了积极响应,再次公布并完善了数据流量使用提醒服务。事实上,这一业务在3月初就已经推出,此次又有了进一步改进。联通用户当日使用国际漫游数据流量每达到10M以及其倍数时,就会收到一条提醒短信息(每日单独累计,少于10M不发送短信,之后达到倍数就发送): “中国联通提醒您:您当日使用国际漫游数据流量已达到xxMB,请根据短信提示的漫游业务资费信息酌情使用。”

  这一提醒方式比中国电信每次使用完后告知总数,以及中国移动超限时才提醒,显然更人性化,而那两种更像是告知而不是提醒。

  尽管如此,业界人士认为,联通也只是履行了自己应尽的告知义务而已,并不是对消费者的额外服务。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运营商当然负有此义务。此前有律师认为,此案的关键是双方对“通知义务”是否有所约定,但孟勤国反对这一看法。他说,对“通知义务”是否有所约定,是从《合同法》的层面来看,但此案要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消法》,消费者有知情权,经营者有告知义务。像司女士的案子,不仅全额索赔是合理的,而且其手机在停机期间不应该产生任何费用,应该顺延服务。

  超限不断网属侵权

  联通推出的流量提醒措施,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不少网友对此表示欢迎,但也有些网友认为,流量提醒固然是一个必要的措施,但运营商更应该主动采取超限即断网的措施,避免天价话费。

  网友issacyang说:“不开通‘到流量上限就自动锁网’的服务就等于欺骗。仅仅是短信提醒,看不到怎么办?”

  网友tiger00001也支持这个观点,他说:“搞这么多查询流量的方式干什么?无非是找了几条将责任全部推给用户的理由,而且表面上还好像是体贴用户。为什么不干脆简单点儿:到达包月上限先断3G网,客户当月还需要使用的话,通过简单的申请再开通。”

  网友王海滨说:“商业行为是有规则的。运营商作为服务提供方,我觉得首先要关注的是自身服务质量,自身创新能力,关注如何让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明知会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结果,而放任这个结果的产生,这从法律上讲就是间接故意,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明知超限会产生高额费用,而用户有可能看不到提醒短信或者短信可能延时、掉包等,而不主动断网,也应属于这样的间接故意。

  3G消费教育势在必行

  手机流量产生有三种情况:1.正常使用数据业务时产生的;2.智能手机操作系统或应用程序自动产生的网络连接、信息推送等会产生流量;3.用户自己安装的第三方应用软件下载或更新也会产生数据流量(包括恶意程序等)。

  网友八闽子弟说:“产生流量的因素很多,本人没有上网的情况下也会产生流量,因此用户以后要有效管理好自己手机里的应用程序,不是下载越多越好。不可靠的应用程序尽量别下载。”

  但事实上,智能手机的应用程序何止千万种,上网流量产生的情况又岂止3种那么简单。用户又不都是业内人士,哪里搞得懂,防得住?对于无线上网这种新兴消费方式,消费教育和引导势在必行。

  电信业内人士刘启诚认为:“3G时代运营商不仅需要及时提醒用户注意流量问题,用户也要对智能手机的一些特性有所了解,要学会使用智能手机。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3G需要普及的知识还很多,不仅仅是追求上网速度快。”

  网友方弟河南说:“3G消费习惯的培养需要用户、运营商、手机商等共同努力。 ”

  业内人士张锦平表示:“要学会科学使用智能手机,不能一说就是运营商偷流量。当然作为运营商是有义务去教育客户如果科学使用智能手机的。”

  刘启诚还建议:“除了发挥微博的功能,联通还应该通过其他媒体和平台开展3G业务和智能手机物应用的普及性教育,应让更多用户了解和理解3G业务。各种宣传平台都要用,如此,才会让广大消费者的3G消费用得舒心,用得明白。”

《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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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评论:电信砖家认为不是中国的3G不好,是你们文化低,不会用!http://www.cnbeta.com/articles/1426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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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运营商

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迅猛发展,数据流量消费已经成为一种越来越普遍的消费行为。天价漫游费、溢出流量高价收费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用户体验和对运营商信任,乃至最终影响无线互联行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前几天,央视对中国联通流量争议事件的曝光,再次引发了各界对无线数据流量的关注。中国联通随即采取了改善流量提醒服务等措施,但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无线数据业务和智能手机的特殊性,流量提醒和对用户的消费引导及消费教育不可偏废。

流量不透明让人不敢用

  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近日报道称,河南郑州消费者司女士于4月30日买了一部联通iphone4合约手机,9天后在没有任何提醒的情况下突然停机,并被告知已欠费700多元,全部是因为上网超出套餐而产生的流量费用。联通公司并没有在司女士刚欠费时通知她,而是放任其到欠费最高限715元才停机催缴。

  天价流量费让很多消费者非常担心。青海一位手机用户问记者:“我想用手机或者无线网卡在线听课,怎么才能不产生天价流量费呢?”

  业内人士郭继军说:“数据业务的营销其实在这一点上是很麻烦的。专业的客户毕竟不多,不能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在流量费还不便宜的今天,很多消费者只能决定不消费。我认为,数据业务以后应该像食品一样,包装上标明“xxx卡路里(热量单位)”,这样消费者至少知道自己买的是什么。”

  一再由流量引发的资费争议,让用户对运营商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也对无线互联业务畏首畏尾。

  目前,3家运营商提供的无线上网业务资费不外乎流量包月或者限时包月两种,不管哪一种,超限后都会产生按单位流量收取的高额费用。姑且不论这种资费方式设计的意图和背后的深层原因,对于用户来说,他们只需要明明白白、不用担惊受怕地使用就可以了。流量或者时限提醒不失为一个较好的方式。

  提醒是运营商应尽义务

  中国联通对于媒体的报道立刻采取了积极响应,再次公布并完善了数据流量使用提醒服务。事实上,这一业务在3月初就已经推出,此次又有了进一步改进。联通用户当日使用国际漫游数据流量每达到10M以及其倍数时,就会收到一条提醒短信息(每日单独累计,少于10M不发送短信,之后达到倍数就发送): “中国联通提醒您:您当日使用国际漫游数据流量已达到xxMB,请根据短信提示的漫游业务资费信息酌情使用。”

  这一提醒方式比中国电信每次使用完后告知总数,以及中国移动超限时才提醒,显然更人性化,而那两种更像是告知而不是提醒。

  尽管如此,业界人士认为,联通也只是履行了自己应尽的告知义务而已,并不是对消费者的额外服务。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运营商当然负有此义务。此前有律师认为,此案的关键是双方对“通知义务”是否有所约定,但孟勤国反对这一看法。他说,对“通知义务”是否有所约定,是从《合同法》的层面来看,但此案要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消法》,消费者有知情权,经营者有告知义务。像司女士的案子,不仅全额索赔是合理的,而且其手机在停机期间不应该产生任何费用,应该顺延服务。

  超限不断网属侵权

  联通推出的流量提醒措施,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不少网友对此表示欢迎,但也有些网友认为,流量提醒固然是一个必要的措施,但运营商更应该主动采取超限即断网的措施,避免天价话费。

  网友issacyang说:“不开通‘到流量上限就自动锁网’的服务就等于欺骗。仅仅是短信提醒,看不到怎么办?”

  网友tiger00001也支持这个观点,他说:“搞这么多查询流量的方式干什么?无非是找了几条将责任全部推给用户的理由,而且表面上还好像是体贴用户。为什么不干脆简单点儿:到达包月上限先断3G网,客户当月还需要使用的话,通过简单的申请再开通。”

  网友王海滨说:“商业行为是有规则的。运营商作为服务提供方,我觉得首先要关注的是自身服务质量,自身创新能力,关注如何让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明知会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结果,而放任这个结果的产生,这从法律上讲就是间接故意,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明知超限会产生高额费用,而用户有可能看不到提醒短信或者短信可能延时、掉包等,而不主动断网,也应属于这样的间接故意。

  3G消费教育势在必行

  手机流量产生有三种情况:1.正常使用数据业务时产生的;2.智能手机操作系统或应用程序自动产生的网络连接、信息推送等会产生流量;3.用户自己安装的第三方应用软件下载或更新也会产生数据流量(包括恶意程序等)。

  网友八闽子弟说:“产生流量的因素很多,本人没有上网的情况下也会产生流量,因此用户以后要有效管理好自己手机里的应用程序,不是下载越多越好。不可靠的应用程序尽量别下载。”

  但事实上,智能手机的应用程序何止千万种,上网流量产生的情况又岂止3种那么简单。用户又不都是业内人士,哪里搞得懂,防得住?对于无线上网这种新兴消费方式,消费教育和引导势在必行。

  电信业内人士刘启诚认为:“3G时代运营商不仅需要及时提醒用户注意流量问题,用户也要对智能手机的一些特性有所了解,要学会使用智能手机。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3G需要普及的知识还很多,不仅仅是追求上网速度快。”

  网友方弟河南说:“3G消费习惯的培养需要用户、运营商、手机商等共同努力。 ”

  业内人士张锦平表示:“要学会科学使用智能手机,不能一说就是运营商偷流量。当然作为运营商是有义务去教育客户如果科学使用智能手机的。”

  刘启诚还建议:“除了发挥微博的功能,联通还应该通过其他媒体和平台开展3G业务和智能手机物应用的普及性教育,应让更多用户了解和理解3G业务。各种宣传平台都要用,如此,才会让广大消费者的3G消费用得舒心,用得明白。”

《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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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评论:电信砖家认为不是中国的3G不好,是你们文化低,不会用!
确实有些人不会用,智能手机很 费流量的
啥时候把资费将下来,砖家?
啥时候吧费用下降下来??
砖家马后炮式的洗涤
现在那3G的费用,我等普通百姓还是望而生畏的,用手机那么P大的屏幕上个网,一个月下来几百块,虽然我不差这几个钱,但总觉得不值
如果你买得不是山寨机,只要把3G关闭就行了。想上网再开,不影响打电话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