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家舌战巴舍夫斯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2:04:49
通领科技集团董事长陈伍胜2003年收购了一家针对美国市场的中国制造商,于2004年1月1日正式成立公司,随即进入美国市场。然而,此后六年,他接连面对了5场诉讼,让他的企业付出了巨大的经济代价和时间成本。
  “我们来美国不是来打官司的,我们是来做生意的。这好比在美国(纽约)第五大道随意抓一个人说他是小偷,让这个人花大价钱去证明自己不是,结论仅是向你说句对不起,没有一个人对我们进行任何的赔偿,这很不公平。”今年3月,陈伍胜在中国国际商会的一次见面会上,再次向前美国首席贸易代表,现为美国WilmerHale律师事务所高级国际合伙人查琳?巴舍夫斯基提出质疑。
  随着中美第三轮战略和经济对话(S&ED)临近,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密切关注赴美投资壁垒问题。
  陈伍胜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他希望中美双方会在S&ED上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并希望美国能给予赴美投资的中国企业便利化的投资环境以及相关政策法律,并且能够给予中国企业一些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

  六年五轮官司
  陈伍胜的公司拥有GFCI(漏电保护故障断路器)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是美国政府为保护居民人身安全而强制推行的安全装置。然而,从他进入美国市场的那一天起,就不断遭遇到来自于各路竞争对手的恶意诉讼。这六年,他经历了接连5场知识产权诉讼,虽然最终都胜诉了,但却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和时间成本。
  美国莱伏顿公司先后于2004年、2005年以侵犯其相关专利为由,分别起诉通领集团和美国经销商。2007年7月10日,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分区法院下达判决书,通领集团等被告胜诉。这被认为是中美知识产权官司中国企业胜诉第一案。
  去年8月27日,美国联邦巡回法院驳回了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37调查”指控中国通领集团侵权的裁决,这一判决被视为中国企业状告美国政府机构胜诉第一案。
  所谓“337调查”,是指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规定,ITC可以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发起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  
  不过,9月3日,距通领集团胜诉仅仅过了7天时间,莱伏顿公司再次上诉,ITC又对通领集团等数十家企业进行“337调查“。
  “他们(本土竞争者)的诉讼是恶意的,他们同时对销售我们产品的批发商诉讼侵权,对同一产品、同一专利轮番诉讼,分四个法院打,然后3~4天不到就撤诉。”陈伍胜对本报记者说,“主要目的就是提高诉讼成本,如果我不去应诉,那经销商自然就不会经营我们的产品,我们也就会被赶出美国市场。我只有三种选择:出钱替经销商应诉、接受竞争者收购、被赶出美国市场。我选择应诉。”

  美政府不够亲商
  除了不断应诉,作为一个决意在美国市场发展的民营企业,近年陈伍胜奔走于中美各级政府部门,倾诉自己的遭遇,以期能从政府层面获得协调及支持。谈到这些年的经历,他对本报记者喟叹,“美国市场,就是强者的对话、生存者的游戏。没有人会同情懦夫。”
  随着公司的壮大,中国人赴美签证检查之严,也让陈伍胜浪费不少时间。
  “在工程中,美国方面对我们高级的工程师和主管,签证卡得很紧。我们去申请,去排队,一个半月到两个月时间,这样我们怎么样去工作?”陈伍胜抱怨道。
  此外,美国联邦政府在吸引中国投资者的力度上,陈伍胜也认为远远不够。他认为自己的企业给当地创造了大量的就业,美国政府却没有一个吸引中国企业家去投资的、按照解决就业人数为标准补贴的政策。
  而政策解释和指引上也存在空缺。“我举个例子,比如我们在建厂地址上遇到一小块湿地,或者一条干涸的河流,当整个计划做完了我们需要填掉,报给美国联邦政府时,发现联邦政府的审批还需要半年时间,和我们的国情完全不一样。”陈伍胜说。
  面对陈伍胜的质疑,巴舍夫斯基却无可奈何地认为,这些确实是目前美国政府招商引资的问题,但是却绝没有针对中国企业的意思。
  巴舍夫斯基解释说,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所以联邦政府的权力,相对来说是有限的,很多权力是下放到各个州的,所以美国政府政策法规制定的这个框架很多是补充各个州的政策法规制定的体系。又由于州与州之间差别很大,所以有些时候对于美国政府来说是很难来引导这样一些政策法规的方向,不仅是在外商投资,其实在很多领域都是这样的。

  出口大国必经之路?
  面对陈伍胜在美国遭到长达六年的知识产权诉讼,巴舍夫斯基认为也需要以平常心看待,“在美国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是很常见的,所以这也不是特别针对中国的,美国的知识产权体系是建立在诉讼基础之上的,由于数量太多,使美国许多法院都无法承担这么大的工作量,但企业仍然愿意利用美国法律体系上法院解决问题。”她说,“其实,大部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是美国企业之间的争端。”
  然而,面对巴舍夫斯基的回答,陈伍胜却不太满意,“她的话就好比告诉我,吃饭的时候要带筷子,我需要的是明确的政策信号和指引。”他以自己在美国的亲身经历告诉本报记者,中国企业在美国做生意可能会受到歧视,“他们的舆论老拿中国来说事,总觉得中国政府对企业有特殊照顾,对我们的商业活动产生了负面影响。”
  不过陈伍胜也坦言,他觉得仅就上述困难来说,这些恶意诉讼并不针对中国企业,而是每个进入这个市场的人都会遇到的问题,自己现在能够更从容地应对媒体、政府官员,以及各种利益团体。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传统的出口大国日本、德国都已经走过同样的道路,甚至熟练地将这套游戏规则为我所用。美国本土巨头IBM、微软每天也在面对大量找上门来的恶意诉讼。“中国企业唯一能做的就是去适应这个游戏规则,积极地应诉。”柳沈律师事务所葛青对本报记者介绍说。

  国企更难过审查关
  一些国企也对赴美投资跃跃欲试,然而美国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的审查是一只拦路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部长武宪功看中了奥巴马2009年提出的80亿美元扶持高铁建设计划,他对本报记者透露,两年前已经建立了一个团队,也在密切参与加州高铁的招投标工作。
  虽然对自己的建设实力自信满满,然而出于对风险的考虑,武宪功仍然想知道该如何进入,才不会惹来意外麻烦。
  巴舍夫斯基给予武宪功一个系统性的方案。首先应该评估美国政府这个计划的可能性;其次,鉴于中美之间有这么多的贸易摩擦,必须做好事前的铺垫和准备,以便届时能及时正确回应诸如知识产权等问题。如果想要收购美国当地建筑企业,巴舍夫斯基建议是收购纯粹的建筑企业,不要涉及到营运及敏感的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这样获得审批成功的几率会大得多。
  “由于你是一个国有企业,即使投资规模很小,也常常可能扣动美国国家外资委员会审查的扳机,所以这个和美国财政部的沟通,在美国规定的法律框架之下来进行这样一个投资收购的过程就显得更加重要,退一步来说,至少应该和美国财政部事先正式地沟通一下。”巴舍夫斯基说。
  对于陈伍胜和武宪功这样决意打开美国市场的企业家,巴舍夫斯基对他们提出,预先做好准备是至关重要的。

http://www.p5w.net/news/gjcj/201105/t3598726.htm通领科技集团董事长陈伍胜2003年收购了一家针对美国市场的中国制造商,于2004年1月1日正式成立公司,随即进入美国市场。然而,此后六年,他接连面对了5场诉讼,让他的企业付出了巨大的经济代价和时间成本。
  “我们来美国不是来打官司的,我们是来做生意的。这好比在美国(纽约)第五大道随意抓一个人说他是小偷,让这个人花大价钱去证明自己不是,结论仅是向你说句对不起,没有一个人对我们进行任何的赔偿,这很不公平。”今年3月,陈伍胜在中国国际商会的一次见面会上,再次向前美国首席贸易代表,现为美国WilmerHale律师事务所高级国际合伙人查琳?巴舍夫斯基提出质疑。
  随着中美第三轮战略和经济对话(S&ED)临近,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密切关注赴美投资壁垒问题。
  陈伍胜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他希望中美双方会在S&ED上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并希望美国能给予赴美投资的中国企业便利化的投资环境以及相关政策法律,并且能够给予中国企业一些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

  六年五轮官司
  陈伍胜的公司拥有GFCI(漏电保护故障断路器)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是美国政府为保护居民人身安全而强制推行的安全装置。然而,从他进入美国市场的那一天起,就不断遭遇到来自于各路竞争对手的恶意诉讼。这六年,他经历了接连5场知识产权诉讼,虽然最终都胜诉了,但却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和时间成本。
  美国莱伏顿公司先后于2004年、2005年以侵犯其相关专利为由,分别起诉通领集团和美国经销商。2007年7月10日,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分区法院下达判决书,通领集团等被告胜诉。这被认为是中美知识产权官司中国企业胜诉第一案。
  去年8月27日,美国联邦巡回法院驳回了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37调查”指控中国通领集团侵权的裁决,这一判决被视为中国企业状告美国政府机构胜诉第一案。
  所谓“337调查”,是指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规定,ITC可以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发起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  
  不过,9月3日,距通领集团胜诉仅仅过了7天时间,莱伏顿公司再次上诉,ITC又对通领集团等数十家企业进行“337调查“。
  “他们(本土竞争者)的诉讼是恶意的,他们同时对销售我们产品的批发商诉讼侵权,对同一产品、同一专利轮番诉讼,分四个法院打,然后3~4天不到就撤诉。”陈伍胜对本报记者说,“主要目的就是提高诉讼成本,如果我不去应诉,那经销商自然就不会经营我们的产品,我们也就会被赶出美国市场。我只有三种选择:出钱替经销商应诉、接受竞争者收购、被赶出美国市场。我选择应诉。”

  美政府不够亲商
  除了不断应诉,作为一个决意在美国市场发展的民营企业,近年陈伍胜奔走于中美各级政府部门,倾诉自己的遭遇,以期能从政府层面获得协调及支持。谈到这些年的经历,他对本报记者喟叹,“美国市场,就是强者的对话、生存者的游戏。没有人会同情懦夫。”
  随着公司的壮大,中国人赴美签证检查之严,也让陈伍胜浪费不少时间。
  “在工程中,美国方面对我们高级的工程师和主管,签证卡得很紧。我们去申请,去排队,一个半月到两个月时间,这样我们怎么样去工作?”陈伍胜抱怨道。
  此外,美国联邦政府在吸引中国投资者的力度上,陈伍胜也认为远远不够。他认为自己的企业给当地创造了大量的就业,美国政府却没有一个吸引中国企业家去投资的、按照解决就业人数为标准补贴的政策。
  而政策解释和指引上也存在空缺。“我举个例子,比如我们在建厂地址上遇到一小块湿地,或者一条干涸的河流,当整个计划做完了我们需要填掉,报给美国联邦政府时,发现联邦政府的审批还需要半年时间,和我们的国情完全不一样。”陈伍胜说。
  面对陈伍胜的质疑,巴舍夫斯基却无可奈何地认为,这些确实是目前美国政府招商引资的问题,但是却绝没有针对中国企业的意思。
  巴舍夫斯基解释说,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所以联邦政府的权力,相对来说是有限的,很多权力是下放到各个州的,所以美国政府政策法规制定的这个框架很多是补充各个州的政策法规制定的体系。又由于州与州之间差别很大,所以有些时候对于美国政府来说是很难来引导这样一些政策法规的方向,不仅是在外商投资,其实在很多领域都是这样的。

  出口大国必经之路?
  面对陈伍胜在美国遭到长达六年的知识产权诉讼,巴舍夫斯基认为也需要以平常心看待,“在美国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是很常见的,所以这也不是特别针对中国的,美国的知识产权体系是建立在诉讼基础之上的,由于数量太多,使美国许多法院都无法承担这么大的工作量,但企业仍然愿意利用美国法律体系上法院解决问题。”她说,“其实,大部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是美国企业之间的争端。”
  然而,面对巴舍夫斯基的回答,陈伍胜却不太满意,“她的话就好比告诉我,吃饭的时候要带筷子,我需要的是明确的政策信号和指引。”他以自己在美国的亲身经历告诉本报记者,中国企业在美国做生意可能会受到歧视,“他们的舆论老拿中国来说事,总觉得中国政府对企业有特殊照顾,对我们的商业活动产生了负面影响。”
  不过陈伍胜也坦言,他觉得仅就上述困难来说,这些恶意诉讼并不针对中国企业,而是每个进入这个市场的人都会遇到的问题,自己现在能够更从容地应对媒体、政府官员,以及各种利益团体。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传统的出口大国日本、德国都已经走过同样的道路,甚至熟练地将这套游戏规则为我所用。美国本土巨头IBM、微软每天也在面对大量找上门来的恶意诉讼。“中国企业唯一能做的就是去适应这个游戏规则,积极地应诉。”柳沈律师事务所葛青对本报记者介绍说。

  国企更难过审查关
  一些国企也对赴美投资跃跃欲试,然而美国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的审查是一只拦路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部长武宪功看中了奥巴马2009年提出的80亿美元扶持高铁建设计划,他对本报记者透露,两年前已经建立了一个团队,也在密切参与加州高铁的招投标工作。
  虽然对自己的建设实力自信满满,然而出于对风险的考虑,武宪功仍然想知道该如何进入,才不会惹来意外麻烦。
  巴舍夫斯基给予武宪功一个系统性的方案。首先应该评估美国政府这个计划的可能性;其次,鉴于中美之间有这么多的贸易摩擦,必须做好事前的铺垫和准备,以便届时能及时正确回应诸如知识产权等问题。如果想要收购美国当地建筑企业,巴舍夫斯基建议是收购纯粹的建筑企业,不要涉及到营运及敏感的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这样获得审批成功的几率会大得多。
  “由于你是一个国有企业,即使投资规模很小,也常常可能扣动美国国家外资委员会审查的扳机,所以这个和美国财政部的沟通,在美国规定的法律框架之下来进行这样一个投资收购的过程就显得更加重要,退一步来说,至少应该和美国财政部事先正式地沟通一下。”巴舍夫斯基说。
  对于陈伍胜和武宪功这样决意打开美国市场的企业家,巴舍夫斯基对他们提出,预先做好准备是至关重要的。

http://www.p5w.net/news/gjcj/201105/t3598726.htm
有意思
美国对中国企业进军北美大陆还是有很多限制的
要预先做好准备,人家的这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