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道路塌陷致卡车被埋 司机一家困难重重无人问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9:16:35
http://www.cnr.cn/china/gdgg/201104/t20110430_507948194.html

北京道路塌陷致卡车被埋 司机一家困难重重无人问津


2011-04-30 01:33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北京4月30日消息(记者白宇)5天前,北京丰台区一路段突然发生地面塌陷,一辆正在行驶的大货车陷落地下,司机父子侥幸逃脱。目前,塌陷路段已经抢修完工,而那辆价值40几万的车却被活生生的填埋在坑底。直到今天,卡车司机一家人还在无助的奔走,而他们所面临的重重困难依然没办法解决。

  4月25日晚上11点多,卡车司机陈国胜正行驶在北京丰台石榴庄路段,突然路面塌陷,卡车一点点的陷进了10多米深的大坑中,他和父亲陈东林在路人的帮助下侥幸逃脱。陈国胜的膝盖、大腿等多处受伤,走路一瘸一拐,右耳耳廓外沿裂开了一条一寸多长的口子。陈国胜的父亲陈东林今年60岁了,事故发生时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伤势较重,由于交不起5万元的住院押金,事发当晚就被接回了他们租住的房子里,现在只能一动不动的侧身躺在床上,并出现了头晕,恶心,呕吐等新的症状。

  昨天,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了卡车被掩埋后,司机陈国胜一家所面临的重重困难。报道播出2个小时后,陈国胜高兴的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给他打来电话,请他去商谈这起事故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这个电话让陈国胜充满了期待。但事实,却不是他想的那样。跟随陈国胜一起前去的代理律师王磊向记者讲述了他们在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信访办的经历。

  王磊:接近12点的时候,见到这个姓李的同志,他就把我们写的一个材料拿走了,就说,你把你的要求提出来。

  记者:写的是什么材料呢?

  王磊:材料主要就是损失计算这一块。一个是车辆的购置费用,第二是车上的物品,第三是停运损失,第四是成国胜和他父亲陈东林的人身损害这一块。

  王磊介绍,他们虽然向路政局提交了材料,但却没有得到任何承诺或答复。

  王磊:她就说这一块他们要先明确一下责任,到底是路政的责任,还是地铁施工,还是其他方面的责任,现在没法明确,目前没法给任何的承诺和答复。另外,关于陈东林的医疗损失,我们提出了一个请求,希望有关部门能先拿出一部分治疗费用,因为他家庭比较困难,姓李的同志就说这一块现在不好答复,她个人建议家里自己赶紧想办法,治疗不能耽误。

  那么,路政部门是否该对陈国胜的遭遇负责呢?

  王磊:从法律角度来讲,对陈国胜承担责任的是应该是路政局。按照我国《公路法》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这一块的管理应该属于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应该由他们负责处理。

  王磊认为,卡车在陈国胜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抢修施工单位掩埋,也存在法律问题。   王磊:他们在研究解决方案的时候把车给封在里面了,不往外掏了。这个我觉得应当征求一下成国胜的意见,这个不仅仅是情理上和道义上的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作为一个行政部门在处理公民的财产的时候应当征求他的意见。而且跟成国胜进行沟通,有关部门是有这个途径的,因为事故发生后,交警队给陈国胜做了笔录,也留了联系方式,而且跟成国胜联系、沟通应该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如果成国胜漫天要价,可以留在下一步法律程序来解决。如果陈国胜的意见比较中肯,那就可以先把车辆的问题解决掉,然后再对车辆进行掩埋,这样更符合法律上的程序。

  除了法律责任外,王磊认为,北京市有关部门在处理这一事件过程中还存在情理和道义上的问题。

  王磊:最后一点应该是情理上和道义上的问题了,作为陈东林,他的伤情比较严重,当时因为凑不出来钱,没法住院,我觉得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应该追查,但对于陈国胜这边来讲,应当是先指定一个有关部门进行慰问或拨付一定的前期医疗费用把人赶紧进行治疗。

  由于路政局隶属于北京市交通委,记者在昨天下午又联系了北京市交通委。交通委工作人员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此事需要找北京市住建委。记者又电话联系北京市住建委,住建委工作人员在听完记者的详细叙述后,提供了该部门的一个传真号码,要求记者传真加盖公章的采访函及采访提纲,才能接受采访。

  而此时的陈国胜,还在各职能部门间奔走、求助,但至今还是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突发事件中的无辜受害者困难重重,究竟是管理机制本身存在问题,还是各职能部门的态度出了问题?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http://www.cnr.cn/china/gdgg/201104/t20110430_507948194.html

北京道路塌陷致卡车被埋 司机一家困难重重无人问津


2011-04-30 01:33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北京4月30日消息(记者白宇)5天前,北京丰台区一路段突然发生地面塌陷,一辆正在行驶的大货车陷落地下,司机父子侥幸逃脱。目前,塌陷路段已经抢修完工,而那辆价值40几万的车却被活生生的填埋在坑底。直到今天,卡车司机一家人还在无助的奔走,而他们所面临的重重困难依然没办法解决。

  4月25日晚上11点多,卡车司机陈国胜正行驶在北京丰台石榴庄路段,突然路面塌陷,卡车一点点的陷进了10多米深的大坑中,他和父亲陈东林在路人的帮助下侥幸逃脱。陈国胜的膝盖、大腿等多处受伤,走路一瘸一拐,右耳耳廓外沿裂开了一条一寸多长的口子。陈国胜的父亲陈东林今年60岁了,事故发生时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伤势较重,由于交不起5万元的住院押金,事发当晚就被接回了他们租住的房子里,现在只能一动不动的侧身躺在床上,并出现了头晕,恶心,呕吐等新的症状。

  昨天,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了卡车被掩埋后,司机陈国胜一家所面临的重重困难。报道播出2个小时后,陈国胜高兴的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给他打来电话,请他去商谈这起事故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这个电话让陈国胜充满了期待。但事实,却不是他想的那样。跟随陈国胜一起前去的代理律师王磊向记者讲述了他们在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信访办的经历。

  王磊:接近12点的时候,见到这个姓李的同志,他就把我们写的一个材料拿走了,就说,你把你的要求提出来。

  记者:写的是什么材料呢?

  王磊:材料主要就是损失计算这一块。一个是车辆的购置费用,第二是车上的物品,第三是停运损失,第四是成国胜和他父亲陈东林的人身损害这一块。

  王磊介绍,他们虽然向路政局提交了材料,但却没有得到任何承诺或答复。

  王磊:她就说这一块他们要先明确一下责任,到底是路政的责任,还是地铁施工,还是其他方面的责任,现在没法明确,目前没法给任何的承诺和答复。另外,关于陈东林的医疗损失,我们提出了一个请求,希望有关部门能先拿出一部分治疗费用,因为他家庭比较困难,姓李的同志就说这一块现在不好答复,她个人建议家里自己赶紧想办法,治疗不能耽误。

  那么,路政部门是否该对陈国胜的遭遇负责呢?

  王磊:从法律角度来讲,对陈国胜承担责任的是应该是路政局。按照我国《公路法》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这一块的管理应该属于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应该由他们负责处理。

  王磊认为,卡车在陈国胜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抢修施工单位掩埋,也存在法律问题。   王磊:他们在研究解决方案的时候把车给封在里面了,不往外掏了。这个我觉得应当征求一下成国胜的意见,这个不仅仅是情理上和道义上的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作为一个行政部门在处理公民的财产的时候应当征求他的意见。而且跟成国胜进行沟通,有关部门是有这个途径的,因为事故发生后,交警队给陈国胜做了笔录,也留了联系方式,而且跟成国胜联系、沟通应该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如果成国胜漫天要价,可以留在下一步法律程序来解决。如果陈国胜的意见比较中肯,那就可以先把车辆的问题解决掉,然后再对车辆进行掩埋,这样更符合法律上的程序。

  除了法律责任外,王磊认为,北京市有关部门在处理这一事件过程中还存在情理和道义上的问题。

  王磊:最后一点应该是情理上和道义上的问题了,作为陈东林,他的伤情比较严重,当时因为凑不出来钱,没法住院,我觉得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应该追查,但对于陈国胜这边来讲,应当是先指定一个有关部门进行慰问或拨付一定的前期医疗费用把人赶紧进行治疗。

  由于路政局隶属于北京市交通委,记者在昨天下午又联系了北京市交通委。交通委工作人员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此事需要找北京市住建委。记者又电话联系北京市住建委,住建委工作人员在听完记者的详细叙述后,提供了该部门的一个传真号码,要求记者传真加盖公章的采访函及采访提纲,才能接受采访。

  而此时的陈国胜,还在各职能部门间奔走、求助,但至今还是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突发事件中的无辜受害者困难重重,究竟是管理机制本身存在问题,还是各职能部门的态度出了问题?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事情总共发生才第5天  新闻的感觉是已经过了5年没有解决.....
民政部或者保险公司可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