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跳窗逃出淫窝 嫌犯用电击强奸逼女孩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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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资讯 > 社会 > 法制经纬 > 正文2011年04月28日 10:24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邓伟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1_04/28/6035635_0.shtml
董先生是十堰市红卫区某单位的保安,该单位大院西侧南边为院墙,院墙外是一排门面房。这排门面房盖在泄洪渠上,前临方山路,背靠董先生所在的单位大院。门面房的后墙与董先生单位大院围墙间有约1米的距离,并且门面房一楼后墙窗户比董先生单位大院的地面约高出3米。23日凌晨5时许,董先生和几名同事在单位大院巡逻时,发现一个身影从这排门面房一楼的一个房间的窗户纵身跃下,跳入单位大院内。

跳入单位大院的,竟是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女。该女孩试图从地上爬起来,但看上去很艰难,明显伤势不轻。董先生等人上前询问,女孩自称名叫小爽,河南人,头一天晚上被人骗到这排门面房里的一间发廊里卖淫。因不从,于凌晨时分选择了跳窗逃走。

火速出击5名嫌犯落网

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董先生等人当即报了警,并把小爽送到了车城西路派出所。民警初步判断,此为一起强迫少女卖淫案件。民警火速赶到当事发廊,发现里面共住着5女1男共6人。当时,这些人都还在睡觉,对小爽跳窗受伤一事并不知情。

随后,6人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很快查明6人中,其中两人为该发廊的老板刘某及其女友王某,另外4个女孩为“小姐”。

经审讯,民警们初步查明,4月初以来,刘某与其弟弟刘小某、王某与其哥哥王大某及王大某的同学李某等5人,将7名河南籍女子骗至十堰,强迫她们卖淫。案发时,刘小某、王大某及李某3人因不在发廊住宿,侥幸逃脱。

经调查,刘小某等人在张湾车城路租房居住,民警旋即前往布控。23日下午,民警成功将刘小某等3人抓获。至此,该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利欲熏心回乡诱骗少女

今年26岁的刘某出生在河南淅川金河镇一个农民家庭,初中毕业后就来到十堰打工。4月初,刘某将方山路的一家发廊转至自己名下。这家发廊面积只有20余平方米,内设3个单间,没有店名。起初,刘某计划招聘女孩从事按摩捶背等服务。后来刘某发现此类收入非常有限,决定铤而走险,找人来店里卖淫。刘某随后找到弟弟刘小某、王某的哥哥王大某,以及王大某的同学李某等人商量,决定回河南找女孩来十堰卖淫。

4月初的一天,刘某回到淅川,找到21岁的小雯。小雯无业,与刘某的弟弟刘小某认识。刘某告诉小雯,可以为她在十堰找到好工作。小雯涉世未深,深信不疑,随刘某坐客车来到了十堰。将小雯带到发廊后,刘某立刻露出真面目,要求小雯在店里卖淫。小雯不从,刘某就抓起小雯的头发,按着她的头朝墙上撞。迫于淫威,小雯最终就范。

落入刘某等人魔爪的,还有17岁的小月。小月也是刘小某的熟人,很早就和刘小某认识。刘某回到淅川后,谎称带小月出来玩,顺利将小月骗到十堰。小月不愿卖淫,刘某等人就轮番上阵软硬兼施。后来,小月瞅准机会,偷偷跑到了汽车站。刘某等人追到了汽车站,强行将小月带回发廊,对她拳打脚踢,并称知道小月家住何处,再跑就将其丢进深山老林。因无法忍受刘某等人的虐待,小月不得不在发廊“接客”。

丧心病狂电击强迫卖淫

为了让受害女孩“服贴”,刘某等人还配备了警棍、电击枪,并对女孩实施强奸。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

小月在刘某的店里卖淫后,经常提出要走。刘某就对小月说,走可以,必须帮忙介绍几个女孩过来。迫于无奈,小月把女伴小茜的手机号码告诉了他。然后,刘某安排小月给小茜打电话,约小茜在淅川体育馆见面。随后,刘某、王大某与李某乘坐班车回到淅川。在约定地点,他们与小茜及小茜的女伴小菲见了面。刘某等人谎称小月有事,说带她们出去玩。小茜与小菲都只有17岁,基本上没有出过远门,被刘某等人连拐带骗诱到了十堰。因两人对卖淫的要求不从,刘某等人就将她们带到发廊附近的一处山上,用电击枪摧残小菲。小菲被打时,小茜被迫在旁边观看。刘某等人指着山林,对小菲说:“你们知道吗?这里是原始森林。我们把你打死了扔在这里,谁都不知道!”小菲被他们打倒在地。最终,小茜等人不得不屈服。后来,刘某等人听说小菲的父亲是淅川“道上”混的,非常害怕,第二天就将小菲送回了淅川,小茜则留在发廊。

17岁的小楠有一个表哥,和李某认识。一天,回到河南的刘某和李某给小楠打电话,约她出来玩。为了保险起见,小楠约上女伴小丽。25岁的小丽是一位准新娘,计划今年五月结婚。刘某等人在淅川租了一辆车,将两人骗上了车,然后带到她们到位于车城路的租住处。当天,他们就用电击枪对她们电击,强迫她们卖淫。当天晚上,王大某和李某将两人强奸。第二天,两人被带到发廊“上班”。后来因为嫌小丽丑,不能为他们挣钱,李某就对小丽提出,要么她继续留在发廊里卖淫,要么再陪他睡一次才放她回家。小丽最后被迫再次与李某发生性关系,才得以离开发廊返回河南。

法网恢恢恶徒必遭严惩

4月21日下午,刘某接到王大某的短信,说带来了一个女孩,在车城路租住处附近,让他去接。刘某心领神会,赶到了车城路,看到该女孩拎着一个红色的包包。这个女孩,就是小爽。小爽是小茜的网友,联系方式也是小茜提供的。

小爽被骗到发廊后,不愿意卖淫,刘某就对小爽大打出手。无奈之下,小爽谎称同意卖淫。当天晚上,刘某要求小爽卖淫,小爽推说次日。晚上,小爽被安排到其中一个单间睡觉,遂于凌晨时分选择跳窗逃生,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目前,刘某等5人均已被刑事拘留。车城西路派出所副所长李光明告诉记者,此案性质非常恶劣,不仅强迫女子卖淫的人数多,手段恶劣,同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虽然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但可以断定的是,等待刘某等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凤凰网资讯 > 社会 > 法制经纬 > 正文2011年04月28日 10:24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邓伟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1_04/28/6035635_0.shtml
董先生是十堰市红卫区某单位的保安,该单位大院西侧南边为院墙,院墙外是一排门面房。这排门面房盖在泄洪渠上,前临方山路,背靠董先生所在的单位大院。门面房的后墙与董先生单位大院围墙间有约1米的距离,并且门面房一楼后墙窗户比董先生单位大院的地面约高出3米。23日凌晨5时许,董先生和几名同事在单位大院巡逻时,发现一个身影从这排门面房一楼的一个房间的窗户纵身跃下,跳入单位大院内。

跳入单位大院的,竟是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女。该女孩试图从地上爬起来,但看上去很艰难,明显伤势不轻。董先生等人上前询问,女孩自称名叫小爽,河南人,头一天晚上被人骗到这排门面房里的一间发廊里卖淫。因不从,于凌晨时分选择了跳窗逃走。

火速出击5名嫌犯落网

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董先生等人当即报了警,并把小爽送到了车城西路派出所。民警初步判断,此为一起强迫少女卖淫案件。民警火速赶到当事发廊,发现里面共住着5女1男共6人。当时,这些人都还在睡觉,对小爽跳窗受伤一事并不知情。

随后,6人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很快查明6人中,其中两人为该发廊的老板刘某及其女友王某,另外4个女孩为“小姐”。

经审讯,民警们初步查明,4月初以来,刘某与其弟弟刘小某、王某与其哥哥王大某及王大某的同学李某等5人,将7名河南籍女子骗至十堰,强迫她们卖淫。案发时,刘小某、王大某及李某3人因不在发廊住宿,侥幸逃脱。

经调查,刘小某等人在张湾车城路租房居住,民警旋即前往布控。23日下午,民警成功将刘小某等3人抓获。至此,该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利欲熏心回乡诱骗少女

今年26岁的刘某出生在河南淅川金河镇一个农民家庭,初中毕业后就来到十堰打工。4月初,刘某将方山路的一家发廊转至自己名下。这家发廊面积只有20余平方米,内设3个单间,没有店名。起初,刘某计划招聘女孩从事按摩捶背等服务。后来刘某发现此类收入非常有限,决定铤而走险,找人来店里卖淫。刘某随后找到弟弟刘小某、王某的哥哥王大某,以及王大某的同学李某等人商量,决定回河南找女孩来十堰卖淫。

4月初的一天,刘某回到淅川,找到21岁的小雯。小雯无业,与刘某的弟弟刘小某认识。刘某告诉小雯,可以为她在十堰找到好工作。小雯涉世未深,深信不疑,随刘某坐客车来到了十堰。将小雯带到发廊后,刘某立刻露出真面目,要求小雯在店里卖淫。小雯不从,刘某就抓起小雯的头发,按着她的头朝墙上撞。迫于淫威,小雯最终就范。

落入刘某等人魔爪的,还有17岁的小月。小月也是刘小某的熟人,很早就和刘小某认识。刘某回到淅川后,谎称带小月出来玩,顺利将小月骗到十堰。小月不愿卖淫,刘某等人就轮番上阵软硬兼施。后来,小月瞅准机会,偷偷跑到了汽车站。刘某等人追到了汽车站,强行将小月带回发廊,对她拳打脚踢,并称知道小月家住何处,再跑就将其丢进深山老林。因无法忍受刘某等人的虐待,小月不得不在发廊“接客”。

丧心病狂电击强迫卖淫

为了让受害女孩“服贴”,刘某等人还配备了警棍、电击枪,并对女孩实施强奸。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

小月在刘某的店里卖淫后,经常提出要走。刘某就对小月说,走可以,必须帮忙介绍几个女孩过来。迫于无奈,小月把女伴小茜的手机号码告诉了他。然后,刘某安排小月给小茜打电话,约小茜在淅川体育馆见面。随后,刘某、王大某与李某乘坐班车回到淅川。在约定地点,他们与小茜及小茜的女伴小菲见了面。刘某等人谎称小月有事,说带她们出去玩。小茜与小菲都只有17岁,基本上没有出过远门,被刘某等人连拐带骗诱到了十堰。因两人对卖淫的要求不从,刘某等人就将她们带到发廊附近的一处山上,用电击枪摧残小菲。小菲被打时,小茜被迫在旁边观看。刘某等人指着山林,对小菲说:“你们知道吗?这里是原始森林。我们把你打死了扔在这里,谁都不知道!”小菲被他们打倒在地。最终,小茜等人不得不屈服。后来,刘某等人听说小菲的父亲是淅川“道上”混的,非常害怕,第二天就将小菲送回了淅川,小茜则留在发廊。

17岁的小楠有一个表哥,和李某认识。一天,回到河南的刘某和李某给小楠打电话,约她出来玩。为了保险起见,小楠约上女伴小丽。25岁的小丽是一位准新娘,计划今年五月结婚。刘某等人在淅川租了一辆车,将两人骗上了车,然后带到她们到位于车城路的租住处。当天,他们就用电击枪对她们电击,强迫她们卖淫。当天晚上,王大某和李某将两人强奸。第二天,两人被带到发廊“上班”。后来因为嫌小丽丑,不能为他们挣钱,李某就对小丽提出,要么她继续留在发廊里卖淫,要么再陪他睡一次才放她回家。小丽最后被迫再次与李某发生性关系,才得以离开发廊返回河南。

法网恢恢恶徒必遭严惩

4月21日下午,刘某接到王大某的短信,说带来了一个女孩,在车城路租住处附近,让他去接。刘某心领神会,赶到了车城路,看到该女孩拎着一个红色的包包。这个女孩,就是小爽。小爽是小茜的网友,联系方式也是小茜提供的。

小爽被骗到发廊后,不愿意卖淫,刘某就对小爽大打出手。无奈之下,小爽谎称同意卖淫。当天晚上,刘某要求小爽卖淫,小爽推说次日。晚上,小爽被安排到其中一个单间睡觉,遂于凌晨时分选择跳窗逃生,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目前,刘某等5人均已被刑事拘留。车城西路派出所副所长李光明告诉记者,此案性质非常恶劣,不仅强迫女子卖淫的人数多,手段恶劣,同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虽然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但可以断定的是,等待刘某等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看看是不是未成年人判3缓3
全国这种发廊不计其数
全部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