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受害者亲属:放弃赔偿 留给他父母养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9:46:25
备受瞩目的药家鑫案一审判决后,民事部分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引发不小争议,认为“赔偿太少”。4月25日下午,该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在自己博客上贴出《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意见》一文,表示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

张显26日上午在接受华商网 (微博)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按照此前预期,他们要求进行包括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张妙孩子的抚养费等合计共23.6万,以及3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法庭对死亡赔偿金等没有做出裁决,法理上很难说通”,张显表示,关于张妙父母的赡养费,法庭的解释是“张妙父母未年满60岁,并且具备劳动能力”,所以没有做出相关判决。

以下为张显的博客全文:

今天下午,我们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阐明了我们不会上诉,支持判决的立场。现特向大家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意见如下:

一:对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我们表示支持和感谢;

二:对于民事部分,虽然我们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如: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属法律之规定,应当支持的却未支持。现在我们需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受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所以,我们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

三:就判决书中药家鑫应向我们支付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我们也放弃向药家鑫的追要。要求药家鑫用生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虽然,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漠无情,但我们还是考虑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的养老。

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诉讼原告人:王辉(张妙丈夫)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张妙父亲)

诉讼代理人:张显

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

2011年4月25日
链接:http://news.qq.com/a/20110426/000742.htm?pgv_ref=aio备受瞩目的药家鑫案一审判决后,民事部分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引发不小争议,认为“赔偿太少”。4月25日下午,该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在自己博客上贴出《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意见》一文,表示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

张显26日上午在接受华商网 (微博)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按照此前预期,他们要求进行包括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张妙孩子的抚养费等合计共23.6万,以及3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法庭对死亡赔偿金等没有做出裁决,法理上很难说通”,张显表示,关于张妙父母的赡养费,法庭的解释是“张妙父母未年满60岁,并且具备劳动能力”,所以没有做出相关判决。

以下为张显的博客全文:

今天下午,我们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阐明了我们不会上诉,支持判决的立场。现特向大家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意见如下:

一:对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我们表示支持和感谢;

二:对于民事部分,虽然我们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如: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属法律之规定,应当支持的却未支持。现在我们需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受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所以,我们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

三:就判决书中药家鑫应向我们支付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我们也放弃向药家鑫的追要。要求药家鑫用生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虽然,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漠无情,但我们还是考虑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的养老。

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诉讼原告人:王辉(张妙丈夫)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张妙父亲)

诉讼代理人:张显

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

2011年4月25日
链接:http://news.qq.com/a/20110426/000742.htm?pgv_ref=aio
双方舆论战对攻啊,民意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法律的公正性在哪里。
呵呵,上来扇某些人的脸了啊
回复 2# roytest001

你是说法院的判决不公正?
回复 4# 放开那头母猪


    这个到不是,我的意思是原告被告之间争夺舆论的互攻,以及法院判决是否真正的公正而不受到舆论和民意的干扰。
不知道民意是啥?

判之前都说,药不死,中国法律就死

结果真判死了,又有一群人出来作忧国忧民状讨论法律不能被左右。我很想知道这些人眼中的公正是什么?到底是判了算公正,还是不判算公正?
钱留着给他妈买药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