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阳8名村民阻碍省重点工程施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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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阳8名村民阻碍省重点工程施工被判刑
2011-04-24 04:4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杨玉国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中新网温州4月23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华萱)浙江省重点工程温州“雪之梦”服饰园区进驻平阳县施工期间,平阳县万全镇黄垟村以陈某为首的8名当地村民组成的一支搬运队,采取强行阻止施工车辆出入等手段,对施工的建筑公司进行威胁,强迫其交易。4月22日,平阳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当地近千名村干部旁听了此案。

  据了解,2007年4月,平阳县万全镇黄垟村村民陈某等八人为承接温州雪之梦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建设的副业工程,成立平阳县黄垟村潘楼叶装卸搬运队,后由该村部分村民出资入股共同经营。由其中二人担任搬运队正副队长,另外二人分别负责管理搬运队帐务和看守施工工地,其余四人为一般队员。

  2009年4月,该为达到垄断提供或搬运材料等目的,副业队找到承包该工程建筑公司负责人吴某并要求承包建筑材料供应,吴某表示无法接受明显高于市场价的建筑材料的价格,拒绝了搬运队的要求。遭遇拒绝的搬运队当场威胁吴某:你在我们村的地盘上施工,如果不通过我们村的搬运队购买材料,我们搬运队是不会让你自己叫的工程车运输建筑材料进入工地的,你工地也不要想开工了。

  此后,搬运队买来一只废弃的旧集装箱改装成的临时办公室,搭建在“雪之梦”厂房工地的大门口,在里面摆放沙发和床之类的物品,并且每天有成员轮流值班看守,防止建筑公司运输建筑材料的工程车进入工地。如有工程车要运输材料进入工地,他们先是出面阻止,工程车司机稍有不从,搬运队的人员便进行言语威胁,当工程车的司机不理他们的威胁强行将材料运进工地时,搬运队人员便对他们进行殴打并扣押工程车及建筑材料。为顺利施工,温州市瓯海建筑工程公司被迫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向上列被告人购买水泥、沙石等建筑材料,交易金额约达人民币120万元。

  期间,八被告人还以上述方式,强行要求温州市瓯海建筑工程公司向其购买水泥预制桩,并接受建筑材料的装卸服务。后该公司被迫先后于2009年4月28日及2010年初,分别以“道路补偿费”和“装卸费”名义,给付上列被告人人民币48000元、15万元,才得以自行购买水泥预制桩与装卸建筑材料。

  案发后,有五人相续于2011年1月13日、1月17日、1月13日、1月12日、1月17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上列各被告人已主动向温州市瓯海建筑工程公司退还上述违法所得人民币198000元,该公司对各被告人的上述行为表示谅解,要求予以从宽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八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又以同样手段强行出卖建筑材料,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根据八被告人认罪态度、退赃、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自首等情节,遂判决八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处罚金10000至3000元不等

  在庭审中,审判法官指出:“目前农村存在以“搬运队”、“副业队”、“老人协会”等各种名义向项目建设单位索要不正当利益,阻挠工程正常施工,甚至有黑恶势力插手干预重点工程建设。针对这一情况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完)http://gb.cri.cn/27824/2011/04/24/3245s3227817.htm

浙江平阳8名村民阻碍省重点工程施工被判刑
2011-04-24 04:4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杨玉国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中新网温州4月23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华萱)浙江省重点工程温州“雪之梦”服饰园区进驻平阳县施工期间,平阳县万全镇黄垟村以陈某为首的8名当地村民组成的一支搬运队,采取强行阻止施工车辆出入等手段,对施工的建筑公司进行威胁,强迫其交易。4月22日,平阳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当地近千名村干部旁听了此案。

  据了解,2007年4月,平阳县万全镇黄垟村村民陈某等八人为承接温州雪之梦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建设的副业工程,成立平阳县黄垟村潘楼叶装卸搬运队,后由该村部分村民出资入股共同经营。由其中二人担任搬运队正副队长,另外二人分别负责管理搬运队帐务和看守施工工地,其余四人为一般队员。

  2009年4月,该为达到垄断提供或搬运材料等目的,副业队找到承包该工程建筑公司负责人吴某并要求承包建筑材料供应,吴某表示无法接受明显高于市场价的建筑材料的价格,拒绝了搬运队的要求。遭遇拒绝的搬运队当场威胁吴某:你在我们村的地盘上施工,如果不通过我们村的搬运队购买材料,我们搬运队是不会让你自己叫的工程车运输建筑材料进入工地的,你工地也不要想开工了。

  此后,搬运队买来一只废弃的旧集装箱改装成的临时办公室,搭建在“雪之梦”厂房工地的大门口,在里面摆放沙发和床之类的物品,并且每天有成员轮流值班看守,防止建筑公司运输建筑材料的工程车进入工地。如有工程车要运输材料进入工地,他们先是出面阻止,工程车司机稍有不从,搬运队的人员便进行言语威胁,当工程车的司机不理他们的威胁强行将材料运进工地时,搬运队人员便对他们进行殴打并扣押工程车及建筑材料。为顺利施工,温州市瓯海建筑工程公司被迫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向上列被告人购买水泥、沙石等建筑材料,交易金额约达人民币120万元。

  期间,八被告人还以上述方式,强行要求温州市瓯海建筑工程公司向其购买水泥预制桩,并接受建筑材料的装卸服务。后该公司被迫先后于2009年4月28日及2010年初,分别以“道路补偿费”和“装卸费”名义,给付上列被告人人民币48000元、15万元,才得以自行购买水泥预制桩与装卸建筑材料。

  案发后,有五人相续于2011年1月13日、1月17日、1月13日、1月12日、1月17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上列各被告人已主动向温州市瓯海建筑工程公司退还上述违法所得人民币198000元,该公司对各被告人的上述行为表示谅解,要求予以从宽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八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又以同样手段强行出卖建筑材料,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根据八被告人认罪态度、退赃、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自首等情节,遂判决八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处罚金10000至3000元不等

  在庭审中,审判法官指出:“目前农村存在以“搬运队”、“副业队”、“老人协会”等各种名义向项目建设单位索要不正当利益,阻挠工程正常施工,甚至有黑恶势力插手干预重点工程建设。针对这一情况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