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爱动物也要讲道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6:32:39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1-04/17/c_121313220.htm
邓海建


    4月15日中午12时许,一辆载有520条狗的豫牌货车在京哈高速出京方向被动物保护志愿者们拦下。数百人陆续赶至现场,双方一直僵持到今天凌晨3时。最终,爱宠网和上善基金会出资11.5万元将整车狗买下,连夜送往流浪动物收留中心安置。(4月16日《北京晚报》)

    没有执法权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将一辆正常行驶的运狗货车,硬生生别停在高速路上,这是一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

    动物保护者有他们的理由,为保护狗狗的生命,“不能让狗贩得利”。可狗贩有错吗?通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称,经与发证机关核实,承运人所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免疫证等真实有效。换言之,狗贩既无违章、也无违法,倒是以动物保护为名的志愿者们,有点罔顾他人的交通安全与经济权益。

    如果连人的权益都可以蛮横不顾,还谈什么“保护动物”?

    其实,保护动物本来是好事。保护动物是一种爱心的彰显,推动着社会伦理的演进。在动物保护主义的价值体系中,核心的环节是对生命的尊重,借此强化公众对生态环保的意识、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因此,公益广告里每日都在宣告,“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然而,凡事总有个“度”,保护动物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不能伤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保护越界、爱心泛滥,让动物的权益侵害人的基本权利就有过头之嫌。

    在保护动物之前,有几个前提似乎一直未曾被动物保护主义者所厘清:一者,所谓动物保护,并不是对地球上所有大小动物的生、老、病、死统统负责;二者,动物保护是有边界的,不能将个别人的素食主义理念借动物保护的便利强加于社会,也不能因为保护动物了,就可以对人不讲道理,比如社会的法令制度、比如人类社会基本的伦理逻辑;三者,动物保护应意识到,在现实生活中人与普通动物是不可能平等的,尤其是在食物链之中,生态文明的意思并不是要让所有动物都吃素,而是强调有序和适度。

    动物保护提升爱心,本应是一种文明进步的表现。待禽兽以人道,就断不致待人如禽兽;肯施惠于弱势,就断不致仗势欺人。因此,合法合理的动物保护行为应该鼓励。可是,你可以爱一只狗一只猫,但不能因为爱它,就认为它享有与公民一样的权利和自由。我们要爱动物,但“对动物之爱”与“对人之爱”并不可等同。简单说,人,毕竟不是一只狗。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1-04/17/c_121313220.htm
邓海建


    4月15日中午12时许,一辆载有520条狗的豫牌货车在京哈高速出京方向被动物保护志愿者们拦下。数百人陆续赶至现场,双方一直僵持到今天凌晨3时。最终,爱宠网和上善基金会出资11.5万元将整车狗买下,连夜送往流浪动物收留中心安置。(4月16日《北京晚报》)

    没有执法权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将一辆正常行驶的运狗货车,硬生生别停在高速路上,这是一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

    动物保护者有他们的理由,为保护狗狗的生命,“不能让狗贩得利”。可狗贩有错吗?通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称,经与发证机关核实,承运人所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免疫证等真实有效。换言之,狗贩既无违章、也无违法,倒是以动物保护为名的志愿者们,有点罔顾他人的交通安全与经济权益。

    如果连人的权益都可以蛮横不顾,还谈什么“保护动物”?

    其实,保护动物本来是好事。保护动物是一种爱心的彰显,推动着社会伦理的演进。在动物保护主义的价值体系中,核心的环节是对生命的尊重,借此强化公众对生态环保的意识、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因此,公益广告里每日都在宣告,“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然而,凡事总有个“度”,保护动物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不能伤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保护越界、爱心泛滥,让动物的权益侵害人的基本权利就有过头之嫌。

    在保护动物之前,有几个前提似乎一直未曾被动物保护主义者所厘清:一者,所谓动物保护,并不是对地球上所有大小动物的生、老、病、死统统负责;二者,动物保护是有边界的,不能将个别人的素食主义理念借动物保护的便利强加于社会,也不能因为保护动物了,就可以对人不讲道理,比如社会的法令制度、比如人类社会基本的伦理逻辑;三者,动物保护应意识到,在现实生活中人与普通动物是不可能平等的,尤其是在食物链之中,生态文明的意思并不是要让所有动物都吃素,而是强调有序和适度。

    动物保护提升爱心,本应是一种文明进步的表现。待禽兽以人道,就断不致待人如禽兽;肯施惠于弱势,就断不致仗势欺人。因此,合法合理的动物保护行为应该鼓励。可是,你可以爱一只狗一只猫,但不能因为爱它,就认为它享有与公民一样的权利和自由。我们要爱动物,但“对动物之爱”与“对人之爱”并不可等同。简单说,人,毕竟不是一只狗。
  当动物保护组成形成一个能够上高速公路进行非法拦截的一个团伙时,就应该当做有犯罪组织处理掉。
新华网也是蛋疼,这么个破事儿你一ZF网站跟着炒个什么劲儿
师太慢走 发表于 2011-4-17 14:56


    :D组织可是一向反感拉人上街的,今天这伙人上得了高速,下次没准就能去观什么海了。
所以“勿谓言之不预”
angadow 发表于 2011-4-17 15:07

某组织最害怕的就是不明真相的群众自发聚集起来~~~~
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去做这类事,在公路上特别是在高速路上为了这种事情逼停行驶中的车辆是严重违法行为!应该法办。
也就是开卡车的司机老实,不然一破奔驰再牛B,还撞的过大卡
今天一群爱狗者聚众拦车放狗
改天一群绿教徒拦车放猪怎么办?
我的南海 发表于 2011-4-17 16:37


    怎么办?怂了呗!
一些名人竟然还在微博上推波助澜,当这些所谓的志愿者疯狂的冲上高速路去解救这些狗的时候,怎么不考虑到此举会危及多少高速路上行驶者的生命
警察为什么不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名义逮捕这些人?
不明真相的群众自发聚集起来那可真是[:a9:]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4-17 14:53 那全世界的环保组织都可以被处理掉了  还有保护大熊猫之类的组织也都可以取缔了 保护人是第一位的 动物都杀了吃肉吧 别浪费人的资源了
是怕不明真相的人有了组织有了行动:D
代号狂风 发表于 2011-4-17 17:04

保护大熊猫的不会开车上高速上别人车子
revolutionzz 发表于 2011-4-17 15:49
  别人在活动我们不参与,要是有人拉我们去要小心,如果有人想在超大搞这类非法聚集活动要举报。我知道某组织对此类能够有行动召集能力的组织高度敏感,对有非法召集能力能采取措施。
angadow 发表于 2011-4-17 15:07
  是,所以我们得离这类组织远一点。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4-17 17:17

其实这帮所谓动物保护组织人士,感觉和纳粹一样,必须接受他的价值判断,而且不仅在社会道德方面,可以不顾法律,风俗习惯。

今天上高速,明天就可以栏飞机,后天大家都排队接受检验。
绿教徒真的可以从中吸取经验,一帮人到飞机场说要解救猪,看政府怎么玩。
那个……绿教徒为什么要解救猪啊?人家可不是把猪当圣物,而是当污秽不洁的东西……避之唯恐不及。
代号狂风 发表于 2011-4-17 17:04 如果保护大熊猫危害到普通人的生命安全的话,那就不值得保护。同学!!请搞清楚概念!!!
八宝山老妖 发表于 2011-4-17 18:09
因为很大一部分绿教徒并不知晓教义,以为猪乃是老祖宗的亲密战友。
八宝山老妖 发表于 2011-4-17 18:09 这个?我记得是犹太人把猪当做最下贱的东西,而绿教徒的先知被猪救过命??是不是这样啊?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4-17 14:53
那看你怎么处理?
我的南海 发表于 2011-4-17 16:37
你说的绿教好像不是爱猪的人。
ppkshock 发表于 2011-4-17 17:00
学了个名词就拽上了?
superth 发表于 2011-4-17 18:59


    我有什么好拽的
这种无法无天的组织与恐怖组织有些相似了。
恐怖组织{:3_77:}
有组织犯罪...
angadow 发表于 2011-4-17 15:07


    今天CCAV还给那些伪善者洗地呢……
superth 发表于 2011-4-17 18:56
  组织数百人上高速公路拦截合法运输车辆,怎么说也有违法,若要处理,最少也要拘留吧?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4-17 16:43

要这么说,下次白帽子再闹事赶一群猪去驱散
xiaolu 发表于 2011-4-17 23:22


    你狠[:a1:]
安全是第一位的。

  组织数百人上高速公路拦截合法运输车辆,怎么说也有违法,若要处理,最少也要拘留吧?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4-17 23:09



  真较起真儿来,这是扰乱交通秩序罪,情节严重的够判1年半载了。


  这些人要真本事去拦截火车试试看,踹不死Y的!
  组织数百人上高速公路拦截合法运输车辆,怎么说也有违法,若要处理,最少也要拘留吧?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4-17 23:09



  真较起真儿来,这是扰乱交通秩序罪,情节严重的够判1年半载了。


  这些人要真本事去拦截火车试试看,踹不死Y的!
hedongli321 发表于 2011-4-18 01:31
当初下岗职工堵大桥、堵国道,没见这么地,这种事情,怎么处理也要看动机、定性,还有后果。
别不动脑子,还拦火车?谁都分得起轻重。
代号狂风 发表于 2011-4-17 17:04


    所谓的动物保护组织就是蛋疼得没地方去。。。
    无论有神还是无神,动物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只保护狗不行,要一视同仁,保护猪,羊,鸡,奶牛。。。濒临灭绝的动物例外
    保护任何动物之前先劝说人别吃动物。否则就是蛋疼
其实我认为他们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你想假如货车司机处置不当,两车相撞,后续得多少辆车要撞在一起?死多少人?难道人权不如狗权?难道中国的刑法规定都是处理结果犯?
事情比较复杂。昨天央视13频道报道说,托运活狗的车主握有河南某地开具的卫生安全证明,但事实证明这批狗中有相当一部分有狗瘟、细小病。试想,这些病狗肉一旦被人误食,后果将会怎样。

拦截货运车违法;给病狗开具卫生证明、贩运病狗,同样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