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二三线城市房价看涨 调控目标无下限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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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二三线城市房价看涨 调控目标无下限遭质疑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7日18:03  新华网
  “限字令”患上“选择性失明” 谨防二三线城市调控被“架空”

  新华网福州4月7日电(记者来建强)从“限贷”到“限购”,再到眼下的“限价”,这一连串“限字令”构成了楼市调控政策的一道风景。然而,近期在部分城市,特别是二、三线城市,房价呈现迅速向一线城市看齐的涨势。

   限不限购都“齐涨”

  截至今年4月上旬,福州市实施“限购”已满6个月,但部分新上市楼盘涨势仍快。在该市城乡接合部的浦上大道一带,一些新推楼盘均价在过去半年里就上涨了1500元左右,以这一带的新楼盘“金辉·天鹅湾”为例,其均价从去年底每平方米1.2万多元涨至现在的1.35万元。

  福建省宁德市是位于福建省福州和浙江省温州之间的地级市,也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三线城市。记者调研发现,温州、福州执行“限购”政策,一部分购房需求“被挤出”后便向宁德集结。在该市新开发的东侨片区,多数楼盘均价为每平方米8000元,有的甚至高达1万元。“在过去半年,宁德城区的房价总体上涨了30%左右。”一家售楼部的经理告诉记者,“从宁德坐动车到福州和温州都在1个小时之内。在福州还未实施‘限购’前,宁德人喜欢去福州买房,如今,在福州买不了房的宁德人很多只能回来买了。在温州实施‘限购’前,温州人就常来宁德炒房,‘限购’后,宁德的温州‘炒房团’队伍迅速扩大。”

  业内人士分析,去年下半年以来,“限购”政策在部分一、二线城市开始实施,目前,一线城市房价似乎有所“松动”,但多数二线城市房价涨劲仍足。一方面,目前房价已普遍居于较高的价位,小涨幅也能有大涨价的效果;另一方面,市场上流动资金仍较为充裕,投资者实力比较强,提高首付、限制房贷的调控做法实际效果比较有限。

  “眼下正是考验地方限购政策成效的关键时期。”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认为,在已经执行限购的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仍允许居民再新购一套住房,而且三口之家的小孩若已经满18周岁,则该家庭成年小孩也可拥有两套住房,这样一个家庭实际上可拥有4套住房,显然政策紧中有松,限购效果有限。

  房价调控目标:是否“选择性失明”

  新近,一批城市公布了本年度的房价控制目标。多位受访专家指出:“各地制定目标只有上限,没有下限,这极可能加剧市场上关于房价持续上涨的预期。”

  记者在关注一些城市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中发现,今年1月底国务院出台的“新国八条”中就提出,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但在已出台“控制目标”的地方鲜有以“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为参照。

  各地制定价格控制目标时所采用的基数差异也较大。如上海市、安徽省合肥市等地的控制目标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而兰州市、银川市等地则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为基准。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指出:“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的计算方式包括保障房在内。而保障房价格很低,能够拉低住房整体价格水平。这意味着商品房的涨价空间就会大幅增加。”王阿忠还指出,要警惕一些地方采取以“限制中心城区”新盘上市或冻结新盘价格等手段暂避风头,“就像为了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直接拉闸限电。”

  对于这些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按照国家制定政策的初衷,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衡量体系是多元的,一些地方政府对政策的理解显然有偏差,也不排除“选择性失明”的可能。

  如何避免二三线城市房价调控被“架空”

  记者观察到,近年来,一大批资金充裕的一线房地产企业逐步把房地产开发的“主战场”转移到了二、三线城市,导致了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开发和投资快速升温。福建是一个典型的以二、三线城市居多的省份,近年来,随着大量一线房地产企业的纷纷进场,该省房地产在2010年完成投资1818亿元,名列全国前茅。

  目前,二、三线城市房价高涨难抑,并呈现向一线城市房价迅速看齐“一线化”势头。王阿忠指出,这种“一线化”现象暴露出部分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存在过度投资的隐患。以福州市为例,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市场投资持续升温,地价飙升,进而又拉动房价迅猛上涨,房地产过度投资比较明显。

  在王阿忠看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土地问题,只要地价不降,房价上涨的势头就很难得到抑制。地价飙升,地方政府仍会有卖地的冲动,开发商也就会铤而走险以强拆等非法手段得到开发地块,这样做还可能激化社会矛盾。

  “新国八条”提出,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的,有关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总负责,市县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

  “问责不能浮于表面。在接下来的新一轮房价调控中,各地各级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问责机制。”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认为,只有将问责制落实,才能避免调控措施再次被“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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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字令”患上“选择性失明” 谨防二三线城市调控被“架空”

  新华网福州4月7日电(记者来建强)从“限贷”到“限购”,再到眼下的“限价”,这一连串“限字令”构成了楼市调控政策的一道风景。然而,近期在部分城市,特别是二、三线城市,房价呈现迅速向一线城市看齐的涨势。

   限不限购都“齐涨”

  截至今年4月上旬,福州市实施“限购”已满6个月,但部分新上市楼盘涨势仍快。在该市城乡接合部的浦上大道一带,一些新推楼盘均价在过去半年里就上涨了1500元左右,以这一带的新楼盘“金辉·天鹅湾”为例,其均价从去年底每平方米1.2万多元涨至现在的1.35万元。

  福建省宁德市是位于福建省福州和浙江省温州之间的地级市,也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三线城市。记者调研发现,温州、福州执行“限购”政策,一部分购房需求“被挤出”后便向宁德集结。在该市新开发的东侨片区,多数楼盘均价为每平方米8000元,有的甚至高达1万元。“在过去半年,宁德城区的房价总体上涨了30%左右。”一家售楼部的经理告诉记者,“从宁德坐动车到福州和温州都在1个小时之内。在福州还未实施‘限购’前,宁德人喜欢去福州买房,如今,在福州买不了房的宁德人很多只能回来买了。在温州实施‘限购’前,温州人就常来宁德炒房,‘限购’后,宁德的温州‘炒房团’队伍迅速扩大。”

  业内人士分析,去年下半年以来,“限购”政策在部分一、二线城市开始实施,目前,一线城市房价似乎有所“松动”,但多数二线城市房价涨劲仍足。一方面,目前房价已普遍居于较高的价位,小涨幅也能有大涨价的效果;另一方面,市场上流动资金仍较为充裕,投资者实力比较强,提高首付、限制房贷的调控做法实际效果比较有限。

  “眼下正是考验地方限购政策成效的关键时期。”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认为,在已经执行限购的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仍允许居民再新购一套住房,而且三口之家的小孩若已经满18周岁,则该家庭成年小孩也可拥有两套住房,这样一个家庭实际上可拥有4套住房,显然政策紧中有松,限购效果有限。

  房价调控目标:是否“选择性失明”

  新近,一批城市公布了本年度的房价控制目标。多位受访专家指出:“各地制定目标只有上限,没有下限,这极可能加剧市场上关于房价持续上涨的预期。”

  记者在关注一些城市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中发现,今年1月底国务院出台的“新国八条”中就提出,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但在已出台“控制目标”的地方鲜有以“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为参照。

  各地制定价格控制目标时所采用的基数差异也较大。如上海市、安徽省合肥市等地的控制目标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而兰州市、银川市等地则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为基准。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指出:“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的计算方式包括保障房在内。而保障房价格很低,能够拉低住房整体价格水平。这意味着商品房的涨价空间就会大幅增加。”王阿忠还指出,要警惕一些地方采取以“限制中心城区”新盘上市或冻结新盘价格等手段暂避风头,“就像为了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直接拉闸限电。”

  对于这些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按照国家制定政策的初衷,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衡量体系是多元的,一些地方政府对政策的理解显然有偏差,也不排除“选择性失明”的可能。

  如何避免二三线城市房价调控被“架空”

  记者观察到,近年来,一大批资金充裕的一线房地产企业逐步把房地产开发的“主战场”转移到了二、三线城市,导致了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开发和投资快速升温。福建是一个典型的以二、三线城市居多的省份,近年来,随着大量一线房地产企业的纷纷进场,该省房地产在2010年完成投资1818亿元,名列全国前茅。

  目前,二、三线城市房价高涨难抑,并呈现向一线城市房价迅速看齐“一线化”势头。王阿忠指出,这种“一线化”现象暴露出部分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存在过度投资的隐患。以福州市为例,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市场投资持续升温,地价飙升,进而又拉动房价迅猛上涨,房地产过度投资比较明显。

  在王阿忠看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土地问题,只要地价不降,房价上涨的势头就很难得到抑制。地价飙升,地方政府仍会有卖地的冲动,开发商也就会铤而走险以强拆等非法手段得到开发地块,这样做还可能激化社会矛盾。

  “新国八条”提出,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的,有关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总负责,市县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

  “问责不能浮于表面。在接下来的新一轮房价调控中,各地各级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问责机制。”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认为,只有将问责制落实,才能避免调控措施再次被“架空”。

http://news.sina.com.cn/c/2011-04-07/180322252601.shtml
国务院督查各地落实楼市调控政策情况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8日 00:4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重点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执行税收政策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等情况

  新华社电

视频:国务院督查京沪粤等省市楼市调控

媒体来源:宁夏卫视《财经早班车》
  从4月上旬开始,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16个省(区、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去年以来,为遏制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过热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为确保调控目标和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国务院部署了这次督促检查。

  督查组将重点检查各地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执行税收政策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住房用地供应管理情况,引导住房需求情况以及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约谈问责机制情况。督查组将深入社区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深入住房建设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商品房价格、销量,保障房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情况。对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有偏差、不到位的,督查组将督促进行整改。

  此次督查的16个省(区、市)是: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对其他地方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情况,有关部门也将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督促检查。

http://finance.sina.com.cn/g/20110408/00449653935.shtml
国务院督查各地调控政策 或直接纠偏房价控涨指标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8日 02: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记者 于祥明

  从4月上旬开始,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16个省(区、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组将重点检查各地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执行税收政策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住房用地供应管理情况,引导住房需求情况以及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约谈问责机制情况。督查组将深入社区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深入住房建设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商品房价格、销量,保障房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情况。对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有偏差、不到位的,督查组将督促进行整改。

  此次督查的16个省(区、市)是: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对其他地方,有关部门将通过各种方式督促检查。

  权威人士透露,督查组要求“纠偏”的可能还包括地方房价控涨指标。

  对地方政府房价控涨指标,社会质疑颇多。因此,住建部通知要求各地“听取民意、适当调整”。国务院办公厅也转发了这份通知,表明了中央政府的态度。

  但部分地方政府对“重调指标”一事模棱两可。因此,权威人士分析,不排除国务院督查组直接给出解决方案的可能,而北京市提出的“稳中有降”的基调有望被广泛采纳。

  如果各地房价实际已经停涨或有下降的迹象,那么纠缠于房价控制指标也无意义,房地产调控将更侧重现有政策的落实;而房价仍“涨声一片”,就有必要考虑后续政策。

  一位权威专家说,“各部委储备政策仍然很多,包括增加住宅有效供给,进一步促进开发商加快开发,以及加大对闲置土地清理等。”

http://finance.sina.com.cn/g/20110408/024096547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