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关于新交法,有些牢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9:47:55
这是春节前的事了,有天晚上和几个朋友在馆子吃饭,突然一朋友接到厂里的司机打来的电话,出事了,撞人了,说是人当场就死了,草草吃完饭,打的去看现场,到了现场,人是当场压死了,是个残疾人,肠肠肚肚流了一地。出事的地方是省道,双向四车道有隔离带那种,出事的车是大东风单桥6105发动机那种,出事之前刚去拉了一车煤矸石,大约有20吨,那路是个很长很直的上坡,约有三公里长,重车肯定跑不快,在超车道出的事,撞人的地方到车子停稳的地方大约10多米远。出事的时间是晚上7点到8点之间,问了下司机情况,司机说看见一人坐着轮椅在隔离带中间(那个地方隔离带中间有个缺口,是过路用的,对了,出事的地方是农村),一直看着他这边的,车到了面前一下就冲出来了,完全没有反应时间,直接就压上了。正说着交巡警到了,勘测现场,听见一警察嘀咕了一句,怎么会撞着侧面?  警察勘测现场没什么说的,说说周围的情况。我们去的时候已经有20多个人在旁边了,跟死者是一个生产队的,去的时候就听到周围的人在说:这下煤矿解脱了云云。原来死者以前是煤矿的职工,因事故前两年残疾,煤矿现在每月要给2千还是3千的生活补助。死者的丈母娘来了,一直在干嚎(确实有点假),周围的同生产队的就以开玩笑的口气说(真的像是在开玩笑,因为是接近笑着说的):你哭啥子嘛,这下你钱又有了,又少照顾一个人了,松活多了!  从周围的人口中,算是理清楚了此事的过程和死者家里的大致情况。死者以前是煤矿工作的,无儿无女,父母都不在了(接近50了),残疾了后才娶了现在的老婆,这个老婆呢,脑子有点问题,就是弱智那种,当天晚上是一起到某家去喝酒,喝了酒回来他老婆就推他回家,推到出事的地方他老婆说是推不动了,于是把他丢在那儿说是回去叫她妈来推,她走了就出事了,出事的时候那儿一个人都没有,就是说完全没有现场目击者。直到最后,他老婆都没来。

    比较离奇的事是过了两天,拉矸石的地方就有司机在摆龙门阵的时候在说:妈 的,前天晚上老子拉砂,在XX,一个轮椅等我车要到了突然从中间穿出来,老子一方向打到右边去,差点连车带人都翻到路下面去了,轮胎都拉响了......  事情到此算是真相大白了,那残疾人是故意寻死的,在被车撞之前也不知道那天他试过多少次了,轮椅毕竟不像两条腿这么启动迅速,一次又一次试着被车撞,这得多大勇气啊,莫非真是酒壮英雄胆?   此事按惯例,是判机动车方全责,大头是保险公司出了,我那朋友大约要损失几万块,他到是觉得没有多大的关系,问题在于,这事还有另外一个受害人,那就是司机。那个司机26岁,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老婆,全靠他开货车的工资养活一大家子,这下被一故意寻死的整出了事,驾照被吊销是定局,而且那司机没多少文化,属于字都认不全的那种,再考驾照笔试那关估计很难过,他被吊销驾照后一家子人又靠什么过活呢?我也不知道,本来也不认识。。。。。 我时常都在思考,新交法人性化自然不能说有大错,但有时是不是对本身就不遵守规则的人是不是太过宽容了一些?在大部分人自身素质不高的情况下过于宽容不就是一种变相提倡不遵守规则的行为么?在街上随时都能看见骑电动车上机动车道乱窜的,在超车道逆行的,转弯不打灯直接就刹过去的,拉着小孩过街闯红灯的..........唉,一声叹息啊...........这是春节前的事了,有天晚上和几个朋友在馆子吃饭,突然一朋友接到厂里的司机打来的电话,出事了,撞人了,说是人当场就死了,草草吃完饭,打的去看现场,到了现场,人是当场压死了,是个残疾人,肠肠肚肚流了一地。出事的地方是省道,双向四车道有隔离带那种,出事的车是大东风单桥6105发动机那种,出事之前刚去拉了一车煤矸石,大约有20吨,那路是个很长很直的上坡,约有三公里长,重车肯定跑不快,在超车道出的事,撞人的地方到车子停稳的地方大约10多米远。出事的时间是晚上7点到8点之间,问了下司机情况,司机说看见一人坐着轮椅在隔离带中间(那个地方隔离带中间有个缺口,是过路用的,对了,出事的地方是农村),一直看着他这边的,车到了面前一下就冲出来了,完全没有反应时间,直接就压上了。正说着交巡警到了,勘测现场,听见一警察嘀咕了一句,怎么会撞着侧面?  警察勘测现场没什么说的,说说周围的情况。我们去的时候已经有20多个人在旁边了,跟死者是一个生产队的,去的时候就听到周围的人在说:这下煤矿解脱了云云。原来死者以前是煤矿的职工,因事故前两年残疾,煤矿现在每月要给2千还是3千的生活补助。死者的丈母娘来了,一直在干嚎(确实有点假),周围的同生产队的就以开玩笑的口气说(真的像是在开玩笑,因为是接近笑着说的):你哭啥子嘛,这下你钱又有了,又少照顾一个人了,松活多了!  从周围的人口中,算是理清楚了此事的过程和死者家里的大致情况。死者以前是煤矿工作的,无儿无女,父母都不在了(接近50了),残疾了后才娶了现在的老婆,这个老婆呢,脑子有点问题,就是弱智那种,当天晚上是一起到某家去喝酒,喝了酒回来他老婆就推他回家,推到出事的地方他老婆说是推不动了,于是把他丢在那儿说是回去叫她妈来推,她走了就出事了,出事的时候那儿一个人都没有,就是说完全没有现场目击者。直到最后,他老婆都没来。

    比较离奇的事是过了两天,拉矸石的地方就有司机在摆龙门阵的时候在说:妈 的,前天晚上老子拉砂,在XX,一个轮椅等我车要到了突然从中间穿出来,老子一方向打到右边去,差点连车带人都翻到路下面去了,轮胎都拉响了......  事情到此算是真相大白了,那残疾人是故意寻死的,在被车撞之前也不知道那天他试过多少次了,轮椅毕竟不像两条腿这么启动迅速,一次又一次试着被车撞,这得多大勇气啊,莫非真是酒壮英雄胆?   此事按惯例,是判机动车方全责,大头是保险公司出了,我那朋友大约要损失几万块,他到是觉得没有多大的关系,问题在于,这事还有另外一个受害人,那就是司机。那个司机26岁,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老婆,全靠他开货车的工资养活一大家子,这下被一故意寻死的整出了事,驾照被吊销是定局,而且那司机没多少文化,属于字都认不全的那种,再考驾照笔试那关估计很难过,他被吊销驾照后一家子人又靠什么过活呢?我也不知道,本来也不认识。。。。。 我时常都在思考,新交法人性化自然不能说有大错,但有时是不是对本身就不遵守规则的人是不是太过宽容了一些?在大部分人自身素质不高的情况下过于宽容不就是一种变相提倡不遵守规则的行为么?在街上随时都能看见骑电动车上机动车道乱窜的,在超车道逆行的,转弯不打灯直接就刹过去的,拉着小孩过街闯红灯的..........唉,一声叹息啊...........


毕竟行人是弱势,人家用命拼你钱,你就认了吧
严重怀疑有阴谋
国内的事,有时想想也是挺难的。比如,现在满大街乱穿马路的,说是素质问题,那也算是,但新加坡人算是平均素质很高了吧,我一新加坡朋友说,还不是想穿马路,近啊,但新加坡警察比较狠,专门躲在容易诱人横穿马路的地段埋伏,逮住一个就罚款200新元,所以很少有人冒被罚款的危险穿马路,但在国内,让警察逮横穿马路的罚款50块试试,国内的刁民啊,唉............:L
windrarara 发表于 2011-3-10 10:13

唉,问题是,开车的大部分也都是穷鬼,特别是开货车的,穷鬼占大多数............
所以说,提高素质,要子弹监狱消灭一批,教育感化挽救一批,生老病死淘汰一批,出国移民送走一批....
一面之词而已。
去监狱里问问,个个都说自己是大好人,被冤枉的。
心态平和吧LZ,我前两天在畅谈发了个帖子,也是出事故发牢骚,被喷得惨不忍睹。现在走路骑车的都是大爷,只要撞了八九不离十都是机动车的责任。就算他是故意的,没有证据证明还是要赔。至于素质问题还是不说了,免得再被喷。反正以后自己多小心点呗。
堕落天使YAK 发表于 2011-3-10 10:29

你那个我看了,说实话,算是全责是正确的,没冤枉你,还有人停着等红灯被电动车撞了还赔钱的,那更郁闷。  有一次我在一小路口打着灯左转,很慢很慢,不超过时速5公里,我都转了一半了,对面的几辆摩托都慢下来让我了,结果那几辆摩托的后面钻出来一辆轰着大油门超速的SB,我一脚刹停了,然后眼睁睁地看着那摩托从30米以外看见我时开始刹车,一路拖着后轮撞上来,像那种一条车道的城市小路,最多限速40公里,你说他骑得有多快,我还不是只有自认倒霉.....
回复 9# sunnerman


    是啊,真要是究这个道理,说我疏于观察,那骑车的就没有疏于观察吗?出事让我负责没问题,反正保险理赔,但是对错呢?不说别的,骑车的应该也有一点过错吧?感到憋屈就是在这里,哪怕说双方都有过错,但是我负全责,心里都好受些。换个心态,自己开车的时候都会骂走路骑车的不守规矩,但自己走路骑车的时候也会骂开车的不守规矩,如果都能多替别人想想,可能出事的概率会小很多。
sunnerman 发表于 2011-3-10 10:42



路边停车,  开门前还扫了眼看了后面没自行车, 瞬间一大叔骑电动车带着她老婆不知从哪穿越过来撞门上了。  警察叔叔来了, 先罚了那大叔50元骑车带人,  结果转到我这还是全责。  

原来他这骑车带人刹不住车一点责任都不用负啊, 话说什么时候电动车超速了也处罚一下啊...


回复 11# 碧落黄泉


    这种离奇事多了,我要说我发帖子说的那件事也是这么个情况,前面已经避让了几个骑车的,不知他怎么就冲上来了,肯定要被喷死。但确实就这么鬼使神差地撞上来了。自认倒霉呗。我现在开车门都是先看看后面有没有自行车,然后把门开条缝,示意后面我开门了,再看一眼有没有车才打开。都是给吓出来的。

回复 11# 碧落黄泉


    这种离奇事多了,我要说我发帖子说的那件事也是这么个情况,前面已经避让了几个骑车的,不知他怎么就冲上来了,肯定要被喷死。但确实就这么鬼使神差地撞上来了。自认倒霉呗。我现在开车门都是先看看后面有没有自行车,然后把门开条缝,示意后面我开门了,再看一眼有没有车才打开。都是给吓出来的。
素质低的人太多了
交通混乱就是不遵守规则造成的
再说个我经历过的事。04年我叔叔送一辆新车,5吨货车,有临牌和保险。经过山东境内某国道正常行驶,途中一帮人酒后骑摩托车在路上追着玩(不是我说的,是事故调查走访时候采集的证言),结果其中一辆前轮压到砖头倒地,人正好钻到车底中间给右后轮轧死了。因为国道路况较差,当时只是感觉到颠簸一下,没听到声音,而且那个位置也是不可能观察到的,我叔叔也没有察觉,往前开了一段被人拦下才知道出事了。开出去结果我叔叔当时就给送拘留所,判肇事逃逸,关了十几天花了大价钱才把人捞出来。要说冤,这个也够冤的,最后不还是负全责?所以在路上很多时候就是你不找事事找你,还是得小心小心再小心。

就算他是故意的,没有证据证明还是要赔。堕落天使YAK 发表于 2011-3-10 10:29



你开车故意撞死了人,同样没证据证明,会把你当故意杀人吗?
就算他是故意的,没有证据证明还是要赔。堕落天使YAK 发表于 2011-3-10 10:29



你开车故意撞死了人,同样没证据证明,会把你当故意杀人吗?
回复 15# rockstone


    所以之前有个帖子说交通肇事是杀人灭口的好办法啊。真要是判断是不是故意,以现在的刑侦手段,有的还是可以调查出来的。前段时间南京有个新闻,江宁一个货车司机撞到一个故意寻死的女的,司机吓傻了。警察到场后女的奄奄一息说是她故意的,不关司机的事,司机当时就跪下给她磕头了。
rockstone 发表于 2011-3-10 11:26

要想开车撞死特定的人,真做起来还是很难地,你要以一个合理的时间以一个合适的车速出现在一个合理的地点,而且对方也要正好在那个能被车撞到的地方,还要保证对方一定没有看见躲不开(如果第一次没成功就会有警觉了),事前要做大量的调查工作,而且一个人是做不到的,因为你无法预知对方能不能看到你能不能躲开你的车,所以一定要有第二者第三者去分散对方的注意力,这种方式一定是集团作案才行,人多了行为多了是容易被侦查出来的。当然,如果你说的是疯子在街上乱撞人,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那个好撞,但故意杀人罪绝对躲不掉.............
碧落黄泉 发表于 2011-3-10 10:55

+1,过年回家的时候,也遇到了一次,现在老家都是这种电动车,太疯狂了。
人家都拿命拼了,只能认栽

没有旁证的话,司机全责
货车载了20吨,已经超载了,制动距离肯定受影响。
这事论责任起码五五。
好像深圳试过有一单,一个女的在城市天桥上往下跳,下面的车毁还要赔钱,更加郁闷。
sunnerman 发表于 2011-3-10 12:13
这个不一样的。公安机关一般都会对死者的生前关系做调查,一个人要杀别人,总会有些瓜葛。之所以诉诸团伙借刀杀人,不是为了作案的考虑,而是为了事后撇清关系。
凶杀犯罪最常破案的缘故就是以生前关系为线索。很好的毁灭证据,不在场证明之类,面对这个都起不到作用了。当然嘛,呵呵,这个是要人招供滴。零口供的话,或者西方某国那种必须有充分合法证据的情况,就不好用了。
ZF就是爱考虑弱势一方搞河蟹,才搞的人人是弱势。
违规的死整,无错的不罚才能平等 要是违规付权责 不考虑生死 那残疾人去死就没利了
没钱去死 死了也不害人
杭州貌似前段时间出台了按实际交通违章减少司机责任的条款。不知道其他地方有没有。只要行人或非机动车违章在先,司机相应的减少责任。不过这又牵扯到保险了....麻烦啊。
我赞成行人自行车违章撞了白撞死了白死,同时机动车违章撞人一律按故意伤人故意杀人判。
主要是人和车的实力是不对等的,

从物理上来说,人是弱势,车是强势,撞了之后,人肯定非死即伤,车有不会出大事
可能是他 发表于 2011-3-10 18:45
人违规伤了可以带来利益 那么违规的利益大于违规成本的时候 愿意违规的意愿就会产生 至少心理上不怕 车辆没违规还赔钱叫什么法律 法律要维护的是不违法人的权益!!!
sunnerman 发表于 2011-3-10 10:18

扯淡!
凡是没有摄像头的人行横道,汽车从来不缓行、更不会停下来等待行人通过!
相反!很多司机有这样的习惯:看见有人过街,就加油门抢行!

人家警察还扮行人过街呢!
碰到不停车的直接终身禁驾+打屁股!
   

汽车在人行横道不缓行不停车是造成行人选择不在人行横道通行的根本原因!
交通的选择无非是更近、更快捷、更安全!
既然驾驶者漠视人行横道,人行横道达不到“更安全”的效果,那么更近、更快捷无疑就占了上风!

回复  sunnerman
    是啊,真要是究这个道理,说我疏于观察,那骑车的就没有疏于观察吗?出事让我负责没问题,反正保险理赔,但是对错呢?不说别的,骑车的应该也有一点过错吧?感到憋屈就是在这里,哪怕说双方都有过错,但是我负全责,心里都好受些。换个心态,自己开车的时候都会骂走路骑车的不守规矩,但自己走路骑车的时候也会骂开车的不守规矩,如果都能多替别人想想,可能出事的概率会小很多。
堕落天使YAK 发表于 2011-3-10 10:50

很多城市自行车道被压缩!
难以保持和路边的充分距离!
实际上自行车道的最低要求是1.5米。每增加一个车带+1米。


你那个案例我给你说了,这种转角,别说车,就是人走路都会碰……
理论上如果那个停车的是违章停车,倒是可以找他的第三者责任。
回复  sunnerman
    是啊,真要是究这个道理,说我疏于观察,那骑车的就没有疏于观察吗?出事让我负责没问题,反正保险理赔,但是对错呢?不说别的,骑车的应该也有一点过错吧?感到憋屈就是在这里,哪怕说双方都有过错,但是我负全责,心里都好受些。换个心态,自己开车的时候都会骂走路骑车的不守规矩,但自己走路骑车的时候也会骂开车的不守规矩,如果都能多替别人想想,可能出事的概率会小很多。
堕落天使YAK 发表于 2011-3-10 10:50

很多城市自行车道被压缩!
难以保持和路边的充分距离!
实际上自行车道的最低要求是1.5米。每增加一个车带+1米。


你那个案例我给你说了,这种转角,别说车,就是人走路都会碰……
理论上如果那个停车的是违章停车,倒是可以找他的第三者责任。

路边停车,  开门前还扫了眼看了后面没自行车, 瞬间一大叔骑电动车带着她老婆不知从哪穿越过来撞门上了。  警察叔叔来了, 先罚了那大叔50元骑车带人,  结果转到我这还是全责。  

原来他这骑车带人刹不住车一点责任都不用负啊, 话说什么时候电动车超速了也处罚一下啊...
碧落黄泉 发表于 2011-3-10 10:55


最讨厌路边停车的……
开左门都毫无征兆……

哥现在都是保持1米距离,可那样的话我都到机车道中间了!

话说交规“非机道被占自行车可以接道外侧机动车道,此时机动车应当避让自行车”
但是一贯的案例都是停车的自以为毫无关系,直接开车走路,然后撞人的就指责自行车走机动车道!
然后受伤昏迷的被害者根本无力解释……
路边停车,  开门前还扫了眼看了后面没自行车, 瞬间一大叔骑电动车带着她老婆不知从哪穿越过来撞门上了。  警察叔叔来了, 先罚了那大叔50元骑车带人,  结果转到我这还是全责。  

原来他这骑车带人刹不住车一点责任都不用负啊, 话说什么时候电动车超速了也处罚一下啊...
碧落黄泉 发表于 2011-3-10 10:55


最讨厌路边停车的……
开左门都毫无征兆……

哥现在都是保持1米距离,可那样的话我都到机车道中间了!

话说交规“非机道被占自行车可以接道外侧机动车道,此时机动车应当避让自行车”
但是一贯的案例都是停车的自以为毫无关系,直接开车走路,然后撞人的就指责自行车走机动车道!
然后受伤昏迷的被害者根本无力解释……
皓翔天下 发表于 2011-3-10 12:45

那个案例有点特殊!
因为有录像
天桥上往下跳落地后有半分钟多
汽车是撞上受伤的人……
可能是他 发表于 2011-3-10 18:45
其实就是机动车事故,责任和赔偿也不可能让你满意。
别的不说,上次那个货车和跑车相撞
尽管完全可以认定跑车方面在飙车,但是判定责任28开,货车司机赔到底掉也还不够一半!
你觉得满意么?

还有某案例,很简单的双方各自为对方负责
妇女外伤+骨裂,豪车前保险杠掉漆
结果还得妇女掏钱!

所以,机动车非机动车都一样:离豪车远点。
对于红字部分,您可不可以摸着你的良心再说一次?
现在科技先进, 有些东东真是出门必备.
车辆没违规还赔钱叫什么法律 法律要维护的是不违法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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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要求的小心慎慬程度, 並不是没有违规那麽低, 这是你所的理解的要求还不够高.:D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1-3-10 20:49


   是类似爱美丽奸的police car里的视频记录仪吧,多少米一个呢,还有这个东东装在那里会被JC罚的,现在可是连挂个装饰物都能罚的哦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3-10 20:22


嗯,那你认为每个路边停车的司机都闲得蛋痛, 专门等骑车的过来开门撞飞他?

还是你认为不应该停在路边而应该停在机动车道上?


非此即彼谁都会, 有意思吗?
本人上班开车到一十字路口,直行绿灯,左转红灯,本人要左转,遵守交规就停了下来,后面的小车不答应了,狂按喇叭,本人不为所动,他就往右转慢慢转到直行车道,一脚油门直行然后左转,悲剧了,撞到了与直行平行正是绿灯过马路的行人.遵守交规,按红绿灯指示行车就那么难吗?
重剑无锋 发表于 2011-3-10 12:21

不是认载的问题,那朋友算是个有钱人,几万块钱根本就无所谓,即使后来知道了那人是自杀,Y都根本没往心里面去,他的想法就是,该赔好多就赔好多,懒得动脑筋,而且其它事有保险公司操心,对他来说,只要不是厂里出事就没什么,厂里出事他就头大了,要停业整顿的。  我只是因这事看到在新交法的“鼓励”下,想自杀的人去撞车还能获得高额赔偿,,同时也害了另外一个受害人--司机和他一家人的生活,实在是有点感慨罢了...........
bokei 发表于 2011-3-10 12:33

此事发生时货车是在爬一个很长的直长坡,对于重车来说,你用枪指着司机他也跑不快的,现场我也看过,不存在刹不住的问题,实在是太突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