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员John Jericho建议花10年时间废除英语,改用拉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21:00
近日,美国参议员John Jericho在今年召开的参议院会议上提议,用10年时间在美国分批废除英语,改用拉丁语。
John Jericho的建议有三条理由:
首先,英语太粗糙,违背了西方文明与基督教教义的艺术和科学性,不利于下一代学习西方传统文化与圣经。比如他的姓名John Jericho,按理应该发音为“约翰*耶利哥”,但用英语读出来就成了“乔恩*杰瑞科”;上帝之子“Jesus Christ”的正确发音应该是“耶稣 基督”,但英语里的发音就成了“基则死 克瑞死”,实在是太粗俗了。要知道拉丁语曾为欧洲通用语言,学术上论文也大多数由拉丁语写成,美国的很多法律更是大段使用拉丁语,至今一些学术的词汇或语章例如生物分类法的命名规则等尚使用拉丁语。
其次,以前说拉丁语读音太难学,总是带有英语口音,不利于传播,但是现在很多人都是用互连网交流,用电脑输入,字打出来都一样。  
另外,改用拉丁语也有利于美洲的统一。现在整个美洲地区除了美国、加拿大,其余地区都是使用拉丁语。近日,美国参议员John Jericho在今年召开的参议院会议上提议,用10年时间在美国分批废除英语,改用拉丁语。
John Jericho的建议有三条理由:
首先,英语太粗糙,违背了西方文明与基督教教义的艺术和科学性,不利于下一代学习西方传统文化与圣经。比如他的姓名John Jericho,按理应该发音为“约翰*耶利哥”,但用英语读出来就成了“乔恩*杰瑞科”;上帝之子“Jesus Christ”的正确发音应该是“耶稣 基督”,但英语里的发音就成了“基则死 克瑞死”,实在是太粗俗了。要知道拉丁语曾为欧洲通用语言,学术上论文也大多数由拉丁语写成,美国的很多法律更是大段使用拉丁语,至今一些学术的词汇或语章例如生物分类法的命名规则等尚使用拉丁语。
其次,以前说拉丁语读音太难学,总是带有英语口音,不利于传播,但是现在很多人都是用互连网交流,用电脑输入,字打出来都一样。  
另外,改用拉丁语也有利于美洲的统一。现在整个美洲地区除了美国、加拿大,其余地区都是使用拉丁语。
和恢复繁体字有一拼:D
好主意!速速实行
这个好!英语的确太粗糙了。
 (How good this is !
English is too rough surely .
)
现在整个美洲地区除了美国、加拿大,其余地区都是使用拉丁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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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语和西班牙语=拉丁语?
好像同为衍生产品吧
哪里都有欢乐存在
ppkshock 发表于 2011-3-6 15:57


    拉丁語是羅馬帝國時期的世界通用語言,意大利語的祖先。現在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說拉丁語了。
某国这边的英语教育是不是也要跟着改啊?

气死那些天杀的写教材的,咩哈哈哈哈哈
si tacuisses,philosophus mansisses
CCC333333 发表于 2011-3-6 15:49


    嗯 是的。看到新闻 给我的感觉一样 美帝也有蛋疼的议案呀。
草,废尽心血学英语算是白费了……
中国英语教育界不同意 新东方反对
雷人提议不止是中国特色啊。
{:jian:}钓鱼文吧
peopletx 发表于 2011-3-6 20:23


确实是钓鱼文,并且是我的原创,你是第一个看穿本文实质的CDer
未来戦士 发表于 2011-3-6 17:13

并非没有一个国家说拉丁语,梵蒂冈依然还在说拉丁語。
此外美国大学里的法律类专业与11%的中学还在教授拉丁语,因为美国有大量的法律条文是直接用拉丁语写的,原因和中国某些人提倡繁体字是一样的——为了装B和显示优越性,同时这也非常利于律师捞钱。某些人自以为“茴香豆”的“茴”会四种写法是一种很酷、很高雅的事情。
未来戦士 发表于 2011-3-6 17:13

美国律师和某些中国文人一样喜欢装B,不愿意“深入群众”,而是喜欢高高在上的感觉,喜欢像神棍一样表现得“高深莫测”,殊不知自己不过是个 以会写四种“茴”字为荣 的“孔乙己”。

以下文字节选自《上中国法庭,坐美国大牢——高瞻的传奇故事》,本论坛有全文转载。
美国政府规定英语是官方语言,因此在政府文件中如果出现非英语语句,理应翻译成英语加上括号附在该语句后面。但是政府颁布的法律文件、法律条文等,居然可以直接插入拉丁语,不提供英语译文。这是以另类方式在说,法律条文不是写给普通百姓看的。更有甚者,法官的判决里也常出现拉丁语,而且这些拉丁语在一般的英语辞典里还找不到译文,使普通民众连理解给自己的判决都有困难。与其让民众费时费劲地寻找对应的英语译文,为什么不直接使用英语?说的严重一点,法律文件里用拉丁语而不提供英语译文,是受过拉丁语训练的法学院毕业生对没学过拉丁语的普通民众的卖弄和歧视。
  由于法律知识已成为被少数人垄断的专利,再加上美国法律以判例法为主,致使法律知识生涩难懂无法普及,造成了无数的法律文盲;老百姓不知道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形成了严重的社会病。由于民众对于法律知识望而生畏,事无巨细都要找律师,又形成一个特殊的律师权势利益集团。另一方面,美国法律难学难懂难掌握,律师行当却灸手可热,于是市场上充斥着滥竽充数混饭吃,法律知识一辈子也不会有长进的所谓律师。这类混饭吃的律师实质上同骗子无异,他们就是靠欺骗客户为生。
英语里保留一部分拉丁语词语和短语不是为了装B,而是因为很多属于成语,就像汉语里很多成语,如果不是经过解释,是难以直接从字面上看懂的。
回复 15# 切春


    网上搜了一下,发现不少地方都发了{:jian:}
peopletx 发表于 2011-3-6 21:00

都说CD钓鱼难,但我先前在讨论畅谈发表此文时,居然一直没人看穿,反倒是天涯有个别人看出来了。
同时我也很感叹这样一篇明显模仿天津某政协文员发言的钓鱼文,不仅看穿得人不多,而且被转发了不少地方。

英语里保留一部分拉丁语词语和短语不是为了装B,而是因为很多属于成语,就像汉语里很多成语,如果不是经过解 ...
agora 发表于 2011-3-6 20:52


文学作品用成语是一回事,但法律条文用成语就明显有卖弄嫌疑,如果现代中国的法律用文言文写成,而且不提供注释,甚至使用篆书写法律,你让老百姓怎么看?——铁定被JY说成是一项“民可......不可使知之”的“愚民”罪状。
如果你仔细阅读法律条文的话,你应该发现中国的法律用语非常的直白而繁琐,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说得很“漫长”,例如,将“通奸”说成“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这么做目的就是尽可能的减少“歧义”。
可疑的是,美国的那些法律条文是“直接插入拉丁语,不提供英语译文。”“法官的判决里也常出现拉丁语,而且这些拉丁语在一般的英语辞典里还找不到译文,使普通民众连理解给自己的判决都有困难。”
英语里保留一部分拉丁语词语和短语不是为了装B,而是因为很多属于成语,就像汉语里很多成语,如果不是经过解 ...
agora 发表于 2011-3-6 20:52


文学作品用成语是一回事,但法律条文用成语就明显有卖弄嫌疑,如果现代中国的法律用文言文写成,而且不提供注释,甚至使用篆书写法律,你让老百姓怎么看?——铁定被JY说成是一项“民可......不可使知之”的“愚民”罪状。
如果你仔细阅读法律条文的话,你应该发现中国的法律用语非常的直白而繁琐,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说得很“漫长”,例如,将“通奸”说成“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这么做目的就是尽可能的减少“歧义”。
可疑的是,美国的那些法律条文是“直接插入拉丁语,不提供英语译文。”“法官的判决里也常出现拉丁语,而且这些拉丁语在一般的英语辞典里还找不到译文,使普通民众连理解给自己的判决都有困难。”
这样全民都能驱逐恶魔了........
未来戦士 发表于 2011-3-6 17:13

话是不说了。但是地质、生物、医药等的学名用拉丁语。医生开处方也是拉丁语。
美国拉丁人口太多了

还是小布什有远见  强制所有美国人用美式英语唱国歌
意大利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都算是从拉丁语的方言发展起来的,英语属于日耳曼语系,和德语、荷兰语同源,后来大量引入拉丁词汇革新了。
这个议员叫“黑里俏”:D
John Jericho 这个名字的两个词其实都来自希伯来语。
未来戦士 发表于 2011-3-6 17:13


    哪个世界?也就地中海周边吧?欧亚大陆还是很广袤的。
猛一看还以为MD也开政协会议了
切春 发表于 2011-3-6 20:39
果然。看到那段互联网的就觉得显然不大对劲。
不过我们老说“拉美”,西班牙人也认为自己说的是拉丁语吗?
rottenweed 发表于 2011-3-7 13:23

西班牙语属于拉丁语系,发音差别类似于汉语同广东话,语法差别类似于“文言文”与“白话文”。

中世纪时期,拉丁语后来逐渐化分为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罗马尼亚语等,但同时对没有联系的英语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通俗拉丁语(西班牙语就是其中一种)以及拉丁语的语言后裔对古典拉丁语做了很多的修改和简化,比如古典拉丁语的中性词在拉丁语的后裔语言中已经不存在了,(罗马尼亚语除外)。
怎么就没人看出来是钓鱼文
切春 发表于 2011-3-6 20:48


台湾间谍高瞻案&高瞻非法输出管制技术与偷税案
    http://lt.cjdby.net/thread-1071618-1-1.html
切春 发表于 2011-3-6 02:43


    我同学,一个美国人,昨天的签名是,在学英语的人数方面,中国学生比美国学生多。
LS,中国义务教育里面就规定了学英语,中国学生人数摆在那
话说看到丫的名字哥惊了,这千年老太监啊! 当初丫让核弹轰的时候,估计冠希哥还用卡片机呢
CCC333333 发表于 2011-3-6 15:49


    拉美化的步伐
切春 发表于 2011-3-7 13:39


    英语可不是拉丁语系,英语属于日耳曼语系,后来因为诺曼底公爵入侵不列颠使英语拉丁化了
回复 17# 切春
发个链接撒
暴风烈火 发表于 2011-3-7 17:11

我有说过“英语是拉丁语系”吗?
我说得是“对没有联系的英语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正如你所说的“因为诺曼底公爵入侵不列颠使英语拉丁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