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调整的个税起征点为何秘而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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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整的个税起征点为何秘而不宣李克杰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3月04日   02 版)

    国务院1日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任委会审议。(《新京报》3月3日)

    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提高民间俗称的个税起征点。其实,关于“提高”的消息,早在2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与网友交流时就已透露,只不过当时并未透露拟提高到多少。不过,自那之后,关于个税起征点应该定多少的讨论再一次掀起高潮,同时广大公众也渴望及时了解国务院决定的提高幅度。令人遗憾的是,公开报道中并未提及拟调整的个税起征点数额。

    在笔者看来,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个税起征点不该秘而不宣,故作神秘,除非这个起征点还没有确定。及时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决定的个税起征点,既是满足人民知情权的需要,也是政府决策公开透明的要求,同时也是实现立法民主化、保障公众最大限度地参与立法的必要手段。

    及时公布拟调整的个税起征点,可以有效避免社会各界的胡乱猜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个税改革的方向和个税起征点确定的背景及理由。同时,还可以集思广益,更广泛地征求民意、听取民意,从而检讨决策过程中的不足,或者发现决策实施后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以便未雨绸缪。

    从整个立法过程看,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个税起征点也不应该继续保密。按照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程序,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修法决定所形成的,不过是向全国人大常任委会提交的一个提请修改相关法律的“法律案”,它能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还要经过委员长会议决定,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也就是说,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未进入全国人大常任委会的会议议程之前,始终是一个“建议案”,在整个立法过程中处于“立法准备阶段”,至少从理论上讲,其内容有变动的可能性。而立法的民主化要求,处于立法准备阶段的法案起草者更应最大限度地征集民意、关注民意、吸纳民意和回应民意,而不能进行关门立法。

    不可否认,列入全国人大常任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整个审议过程中仍有法定的程序征求民意,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或省略法案起草等立法准备阶段的公开程序。在包括调整个税起征点在内的个税法修改准备过程中,公开透明、征集民意的程序不可或缺。




http://zqb.cyol.com/html/2011-03 ... b_20110304_7-02.htm拟调整的个税起征点为何秘而不宣李克杰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3月04日   02 版)

    国务院1日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任委会审议。(《新京报》3月3日)

    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提高民间俗称的个税起征点。其实,关于“提高”的消息,早在2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与网友交流时就已透露,只不过当时并未透露拟提高到多少。不过,自那之后,关于个税起征点应该定多少的讨论再一次掀起高潮,同时广大公众也渴望及时了解国务院决定的提高幅度。令人遗憾的是,公开报道中并未提及拟调整的个税起征点数额。

    在笔者看来,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个税起征点不该秘而不宣,故作神秘,除非这个起征点还没有确定。及时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决定的个税起征点,既是满足人民知情权的需要,也是政府决策公开透明的要求,同时也是实现立法民主化、保障公众最大限度地参与立法的必要手段。

    及时公布拟调整的个税起征点,可以有效避免社会各界的胡乱猜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个税改革的方向和个税起征点确定的背景及理由。同时,还可以集思广益,更广泛地征求民意、听取民意,从而检讨决策过程中的不足,或者发现决策实施后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以便未雨绸缪。

    从整个立法过程看,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个税起征点也不应该继续保密。按照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程序,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修法决定所形成的,不过是向全国人大常任委会提交的一个提请修改相关法律的“法律案”,它能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还要经过委员长会议决定,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也就是说,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未进入全国人大常任委会的会议议程之前,始终是一个“建议案”,在整个立法过程中处于“立法准备阶段”,至少从理论上讲,其内容有变动的可能性。而立法的民主化要求,处于立法准备阶段的法案起草者更应最大限度地征集民意、关注民意、吸纳民意和回应民意,而不能进行关门立法。

    不可否认,列入全国人大常任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整个审议过程中仍有法定的程序征求民意,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或省略法案起草等立法准备阶段的公开程序。在包括调整个税起征点在内的个税法修改准备过程中,公开透明、征集民意的程序不可或缺。




http://zqb.cyol.com/html/2011-03 ... b_20110304_7-02.htm
少征一部分税就少了一大块饼.
哪几家少分一点饼,其他几家怎么补偿哪几家.不到最后不好敲定啊.

老百姓还是不要催官老爷的好
提高起征点会让国家税收减少,P民手中闲钱太多,不利于国家长远发展,是我们国家变成福利社会的一个开头,这可不好。真不知国务院是怎么想的,居然想提高起征点,应该是下调起征点把P民手里的闲钱都征走,这样P民为了生活就会努力干活,每天除了睡觉就是干活从而提高社会生产效益,这样国家才会更有钱,才不会沦为福利社会。
细蓉云吞面 发表于 2011-3-4 16:41


    如果照你说的。究其原因是国家无法引导民众消费。用强制政策来掩盖自己的无能。
不改变基础而改变个税阶梯的税率,这样可以使低收入不交税或少交税,中等收入负担合理个税,高收入自然高交税
如果起征点不调还需要什么"宣"吗?

估计某影帝此番又要被打脸了.晚打几天是几天了.
(如果提高了哪怕是500块,算我被打脸了).
起征点一直是个难题,地区差距太大了,北京上海起征点为5000也不算高,中西部地区,就算调到3000,可能个税收入就所剩无几了,个人感觉不如以省为单位,参照平均工资,确定一个比例,每三年调整一次来得好。比如某省平均职工工资为2500元,确定平均工资的70%为起征点,同时调整级间差距。

当然,这只是个人瞎扯,具体到这次,我估计起征点能调到2500元左右吧。但我更关心的是税率级间差距。
细蓉云吞面 发表于 2011-3-4 16:41

主要是一些地区(据说主要是西部)的县市将入不敷出,无法维持,开不了伙了。
那些认为调高了起征点,中西部地区个税收入所剩无几的观点本身就是错误的.

一则个税在整个税收中所占比例并不高.
二则个税本身就是用于收入调节的,中西部群众本身收入就不高,为什么还要征税呢?

对先富阶级征收重税是个税改革的出路和方向,在很多中西部以资源为主的大省,有太多的依靠攫取本属于公共所有资源的暴富者们并没有承担相应的税收责任.
yuppppp 发表于 2011-3-4 20:11

个税在在全部税收中所占比例不到8%.
瓦亮个 发表于 2011-3-4 20:24


    通胀以后如果不调高可能会多点。
瓦亮个 发表于 2011-3-4 20:21
先富阶级的收入大头往往不是工资性收入,征税成本很高,个税的负担主体目前还是普通工资收入群体。
一般都是平均工资的2倍起征才合适
2000wcw 发表于 2011-3-4 22:52
德国的平均工资才400欧?
。。。这里应该是中国吧?我应该没搞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