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多少适合国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07:04:19
总理已经明确说了要调整,大家觉得多少合适。
看了网站网友的留言,觉得太不可思议,许多明显在乱讲有说5000的有说1万的,难道中国的收入水平已经好到如此程度。

个税起征点还是要看社会平均收入的,2009年全国的城镇居民收入是17175,三口之家就是51000多,假设是俩个人工作那么,平均一个人收入2000多一些。社平收入是平均收入不是收入中位数,说明大多数家庭达不到这个薪水。而且这里没有包括农村家庭的收入,而农民的纯收入不到5000,三口之家不过是1.5万左右。

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国内当前的真实收入水平,如果把个税调整到5000甚至10000,完全是不符合国情的。

个人看法,个税的起征点3000左右为好,最科学的方法是按照家庭收入计算,比如3口之家5到6万起征,4口之家7万起征,以此类推。总理已经明确说了要调整,大家觉得多少合适。
看了网站网友的留言,觉得太不可思议,许多明显在乱讲有说5000的有说1万的,难道中国的收入水平已经好到如此程度。

个税起征点还是要看社会平均收入的,2009年全国的城镇居民收入是17175,三口之家就是51000多,假设是俩个人工作那么,平均一个人收入2000多一些。社平收入是平均收入不是收入中位数,说明大多数家庭达不到这个薪水。而且这里没有包括农村家庭的收入,而农民的纯收入不到5000,三口之家不过是1.5万左右。

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国内当前的真实收入水平,如果把个税调整到5000甚至10000,完全是不符合国情的。

个人看法,个税的起征点3000左右为好,最科学的方法是按照家庭收入计算,比如3口之家5到6万起征,4口之家7万起征,以此类推。
社平的2倍就OK了,其他的过几年又换??
[quote]社平的2倍就OK了,其他的过几年又换??
个税的起征点是社平的俩倍?哪个国家的个税起征点会这么高?

各国的国情不同,不能简单比较。看看MZ的美国是怎么征收的
美国个税“起征点”比中国低多了
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2008年9月23日公布的数字,2007年全美家庭平均年收入,白人为5.9万美元,拉美裔约3.9美元,黑人为3.3万美元,华裔为6.6万美元。国内收入署2008年10月16日宣布2009年的个税起征点(应为“税前扣除额”)将提高到,夫妇合计申报11400美元,单身或夫妇分别申报5700美元,以家庭为单位申报8350美元(The new standard deduction is $11,400 for married couples filing a joint return (up $500), $5,700 for singles and married individuals filing separately (up $250) and $8,350 for heads of household (up $350)——.根据上述资料,可计算出美国(按家庭计算),“起征点”大致相当于家庭年收入的1/4~1/5。由此估计,收入高于贫困线(四口之家1.9万美元)的家庭都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人生不能逃避的只有两件事:死亡和纳税”正是美国这种现实的写照。因此,美国的个税一直是主税种,占联邦税收的约40-45%。
dyyys 发表于 2011-2-27 13:23

那估计上税的就没有多少人了,现在的收入平均线都不低,但是大部分人都达不到,当初平安那个拿6KW的放到平均数里。要多少民工来平均才能把平均拉到2-3K。何况还有好多1KW,2KW和几百W的。还是以最低工资的2-3倍比较好,或者以家庭为单位征税,尤其是推行以收入-支出一体化的税收政策才是比较合理的。个人收入也不能简单的以工资性收入为主要征收对象,要加大对于资本利得(包括股票、房产、期货以及股份红利等一系列的收入)。要加大对偷逃个税者的惩处力度,同时加强个人收入的稽查力度。
说个题外话,目前上海的房产税是个比较温和的版本,但是不对存量房进行征税明显是对于后来者不公平的做法。不是说先富要带动后富吗,那些已经拥有多套房产的先富者明显就应该成为房产税征税的主要对象,要是说房产税有平易房价的功能(其实我觉得没有,但是zf觉得有),那么作为带动房价快速上涨的主力。那些拥有大量房产的人又有什么权利不交房产税呢?
还是考虑地域差异吧,东部可以高点,中西部明显不能和东部比
最好别搞一刀切

还是考虑地域差异吧,东部可以高点,中西部明显不能和东部比
最好别搞一刀切
wty789 发表于 2011-2-27 13:43



    高收入高税收是理所当然的事,难道收入高的说我花得多就可以少纳税,嫌东部交税多,可以来西部啊。
还是考虑地域差异吧,东部可以高点,中西部明显不能和东部比
最好别搞一刀切
wty789 发表于 2011-2-27 13:43



    高收入高税收是理所当然的事,难道收入高的说我花得多就可以少纳税,嫌东部交税多,可以来西部啊。
wty789 发表于 2011-2-27 13:43
个税起征完全没有道理考虑地区差异吧。社保都在追求全国统一,个税有什么道理去制造差异。
征个税,穷人富人争论不休



王磊 李潇 陈小丫 等 

   

    “人一辈子只有两件事是确定的:死亡和税。”这是一句美国人、英国人和澳大利亚人都常挂在嘴边的话。可见纳税在高税收高福利的西方人心中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近代个税制度从在英国诞生开始算起,已有211年的历史。哪个国家都没有一成不变,而且穷人富人都感到公平的个税征收制度。无论是个税占本人收入比例最高达62.3%的丹麦,还是只有5%的人才够纳税标准的印度,国内都不断围绕个税发生舆论争执。中国是个税领域的后来者,但近年“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引来了一轮又一轮的辩论,成为中国从官到民都绕不开的社会及民生话题。虽然这个问题看上去似乎比解决房价问题要容易一些,但过去个税“一刀切”遭到批判,如何不“一刀切”,舆论又莫衷一是。个税起征点是最容易看懂的中国贫富阶层的利益冲突点,因此关注还会持续。

                            税率最高国家集中在北欧

    3月9日的《英国每日邮报》报道说,如果从4月实施新的个税法案,伦敦年收入超过15万英镑的人将被征收高达50%的个税,这一举措将使伦敦成为名副其实的“税收之都”,超过纽约等世界其他大金融中心。很多人担心,税收过高会威胁英国的竞争力。英国税务大臣赶紧出来“灭火”说,“提高税收只影响了1/100的英国人口,在目前国家整合时期,那些肩膀最宽的人应该负起自己的责任”。
    古代的“人头税”可以追溯到罗马帝国甚至更早的年代,但英国正是近代的个人所得税的诞生地。1799年,英国由于丧失北美殖民地,又和法国处于战争状态,遭到欧洲大陆封锁不得不开征新税种以贴补政府赤字。到了一战前后,几乎所有主要工业化国家都引入了个人所得税制度。目前,欧盟国家征收个人所得税最高,欧盟平均个人所得税率2009年高达36%。其次是亚太国家,达33.9%。个税最高的3个国家都集中在北欧,其中丹麦税率是62.3%,瑞典56.7%,荷兰52%,亚洲最高的是日本,约为50%。世界上也有沙特、摩纳哥、安道尔等为数不多的国家或因石油等特殊收入国库充实,或因政府开支很少而没有增加个税税种。

                             累进税制在全球流行

    日前,全球绝大多数国家个税都是累进税制,即收入越高税率越高。以美国2009年的政策为例,实行的是6档税率:最低10%,针对年收入1.67万美元以下的家庭;最高35%,家庭年收入高于37.295万美元;扣除可以抵税的支出,大部分美国家庭都落在15%的这一档,即年收入在1.67万到7.79万美元之间。
    2月18日,一位名叫约瑟夫•斯塔克的53岁美国男子,因为不满“美国税务部门对普通民众进行的谋杀和抢掠”,在与得克萨斯州奥斯汀市税务局的人发生争执后,驾驶自己的小型飞机撞向了7层高的税务大楼。而就在此前一个月,奥巴马政府还主张对个税实行“穷人和中产阶级减税,富人增税”的政策,特别强调要给照顾子女的家庭增加免税额。
    但怎么才能准确知道这些家庭为照顾子女到底花销多少,抵免后再按相关政策征税呢?对中国人来说,目前这还是不容易算清楚的问题,但美国人一生下一来就有一个社会保险号伴随其一生。无论在银行开户、股票投资、公司发放保险福利等等,都要用到这个号码,并每年向税务局上报。因此,美国人的所有账户都是一目了然,加上美国人很少用现金交易,税务局很容易掌握绝大部分的税源,想偷税逃税,风险很大,后果也很严重。在美国,每年4月15日,平时再懒懒散散的美国人也会认真严肃地对待一件事情:报税。美国实行的是先扣税、再退税(或者补税)的政策。因此,每个月的工资还没到手,个税就已经被美国政府扣除了。每年4月,每个美国家庭再根据上一年家庭的实际财政状况,计算应交税款,这个实际税款如果比政府已经扣除的低,那么就会收到政府寄来的一张支票。如果相反,就还要补交税。所以,每年1月到4月,美国会计师的日子最好过,许多美国人都请他们帮着报税。
    如今,个人所得税是美国的一大税种。2008年的个税占了美国GDP的10.17%。中国个税占GDP的比重还不到2%,但在美国知名杂志《福布斯》近年推出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中国排名一直高居不下,去年的名次是紧随法国之后,列全球第二。
    同样是超过10亿人口的大国,印度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口比重比中国要少很多。印度个税起征点的设定比较灵活,几乎每年的政府财政预算都会对个税起征点进行调整。为体现公平原则,印度个税征收也按收入多少分为10%、20%、30%3个档次,而且女性个税起征点要高于男性。印度尼赫鲁大学中国与东南亚研究中心副教授狄伯杰认为,印度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的设计,体现出政府希望将社会财富均衡分配的理念。在印度,低收入者仍占人口的大部分,“罗宾汉式(劫富济贫式)的”税收政策,可以防止两极过度分化。据了解,印度11亿多人口,具备纳税资格的仅占3%至5%。
    在埃及等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还关系到私有化改革进程。埃及在过去10年,个税收入整整长了4倍。个税收入增多了,但工薪阶层的牢骚却不多,因为即使在开罗、亚历山大和伊斯梅利亚等大城市,也有75%到80%的人口年收入不到起征标准。开罗大学经济学系教授贾迈勒•巴利姆在分析这一变化时说,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调整和细化,是促成个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埃及政府想在征收个税方面做到“确保经济效益与公众利益间的平衡”策略相符合,但也触动了一些人的利益。据埃及《经济瞭望周刊》1月报道,在出租或售卖自家房产时,有意瞒报个税的人数在增多。
    近几届韩国政府都强调“实现社会公平,关注弱势阶层,给中产阶层实惠”的政策,而最常用的手段就是对个税征收的微调。2009年.韩国的低保标准大约是家庭年收入低于1000万韩元(1美元约合1100韩元),今年,个税起征点就调整到1200万韩元。韩国税务部门计算中低收入家庭和无房户收入时,不以实收入计算,而是先扣除部分生活必须费用后再计算。例如,对于年收入低于3000万韩元的韩国人,如果家中有孩子需要抚养,又是无房户,在计算其个人所得时,先要以实际收入扣除一年房租的40%。

                       “高税收会让一些人失去工作激情”

    各国个人所得税的普遍原则常被理解为:一是从富人口袋里掏钱,往穷人口袋里塞钱,二是低福利就只能低税收,高税收就必须高福利,如果不符合这些原则,就会出现对税收制度的不满,甚至出乱子。有人羡慕北欧、澳大利亚等国的高福利,“从摇篮到坟墓都有人埋单”,但也有人直言那里是“税务地狱”,因为这钱当然也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澳大利亚人对“税”这个词极其敏感。这也是为什么历次大选、历届政府候选人都要提出各自的税务改革方案的原因,哪怕仅仅是概念上的变化。1993年澳大利亚大选,当时已胜券在握的反对党候选人约翰•休森就是在一次电视辩论中支支吾吾说不清自己提出的税务改革的观点,在最后一刻失去了大选。澳大利亚墨尔本的会计师维斯坦•迪格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承认,作为一名会计师,他理应对税收体系相当了解,但实际上因为本国的所得税体系实在太复杂,他也时常算不清楚,“如果能简单一点,那能省多少事”。迪格还表示,高额的税收和针对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补贴,让很多澳大利亚人失去了工作激情,“反正挣得多也都让政府扣税了,还不如低收入家庭可以享受各种税收减免政策”。在澳大利亚,很多人都会赞同迪格的话。有人选择不工作吃福利,也有人选择逃税。据澳大利亚《时代报》报道,澳政府每年损失的个税收入超过10亿澳元,而税务局每年要投入7.74亿澳元用于查税。《时代报》抨击逃税者“逃避了他们对于这个国家的责任,是偷窃行为”。为了减少个税征收带来的负面影响,澳大利亚智库“独立研究中心”本月初发表研究报告认为,联邦政府应将个人所得税率由最高的46.5%降低至35%,并简化个税体系。
    英国智库“财政研究所”的税收及福利体系研究员斯图尔特•亚当斯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即便是在英国这个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发源地,人们对现行个税制度也是褒贬不一。但英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就是“挣多少钱,交多少税”,这让人们即便是不满意,也很难提出更“公平”的建议。在亚当斯看来,英国的个人所得税最合理或是最令人满意的地方就是将税率分段来处理。他举例说,在英国,很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或是从事低技术工种的人每月收入不过六七百英镑,这点钱在英国只能够保证自己的一日三餐,在伦敦等高消费城市连住宿都成问题。因此对于这些低收入者,国家采取的是免税政策。但他也承认,这个看似“最合理”的地方其实也有“最不合理”的一面,因为在英国,“个人低收入者”可以向政府索要住房、子女养育等各种福利,每月实际所得收入超过1400英镑,这让很多按章纳税的英国人感到不公平。
    俄罗斯也面临着个税征收带来的负面影响。虽然征税对象主要是富人,但俄罗斯富人逃税现象严重,最后被征收的还是老百姓,这让不少俄罗斯人心存抱怨。

                           中国还复制不了欧洲个税模式

    在中国,目前唱纳税主角的是工薪族。最近两年,“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以家庭为单位征税”、“扣除抚养费、赡养费后再征税”等呼吁逐渐增多。英国学者亚当斯认为,中国百姓对纳税的讨论是一个好现象,因为这会帮助中国的政策制定者和公众更透明地进行沟通。但这是否就意味着中国百姓税务意识增强,他认为,还很难说,因为实现人人按章纳税即便在英国这样体制成熟的国家都无法完全实现,况且中国想“复制”欧洲个人所得税制度也没那么容易。
    清华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税务局特约监察员何茂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的个税改革是一个老问题,现行的税务制度是几十年前制定的,当时的起点比较低,这就造成了现在中国税收主要针对弱势群体的问题。何茂春说,“我们的税务制度存有‘一刀切’的问题,在前些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一些税务政策说起来很好,很细致,但在中国一些细化的东西很容易出漏洞,可操作性差。”他强调,尽管中国目前很难复制西方的高税收、高福利制度,但个税征收制度一定会不断调整。


个人所得税:美国不设统一的起征点


2005-06-01 17:10:07  

                  个人所得税:美国不设统一的起征点   


                 中国税务信息网 2005-04-15 10:22:01
  每年4月15日是美国人申报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的最后截止日期,据美国国内收入局(IRS)估计,今年将有1.83亿美国人申报2004年度的个人所得税。那么,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如何设计的?今年美国人申报联邦个税是怎么计算的呢?

  两套个人所得税系统并存

  美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可以说是两套系
统并存,除了常规的个人所得税税制系统外,还有一套针对高收入纳税人的特殊税制系统,即“可选择最低限度税”(AMT)。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要按常规系统和AMT分别计算出全年应纳税额,然后取二者中的大者作为其当年实际需要申报缴纳的应纳税额,若AMT应纳税额大,则需按AMT缴纳个人所得税。

  AMT制度始行于1969年,当年美国有155名调整后的总收入超过20万美元(相当于2004年的120万美元)的巨富利用税法漏洞,没有缴纳一分钱的税款,美国国会由此出台了AMT制度,以使这部分人纳税。AMT的计税方法为:常规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税收优惠项目、个人和赡养人口扣除、标准扣除与分项扣除二者中的大者三项之和是可选择最低限度税应税所得,现行AMT制度实行两级累进税率,即26%和28%。由于AMT制度设计的缺陷及其扣除额不按物价指数逐年调整,使AMT制度已偏离了专门针对巨富征税的初衷,越来越多的中产阶级也需按AMT缴税。去年美国有4%的纳税人按AMT缴税,据估计到2010年将有20%的纳税人需按此缴税。由于AMT制度的复杂怪异,极有可能在美国新一轮税改中被废除。

  不设统一的起征点

  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随纳税人申报状态、家庭结构及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没有统一的标准。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共有5种申报状态,即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丧偶家庭申报、夫妻单独申报及户主申报。

  纳税人根据各自不同的申报状态和个人情况,计算出起征点。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为:纳税人各种不同来源的收入总和扣减各种免税收入得出总收入,总收入扣减各种经营类扣除得出调整后的总收入(AGI),AGI扣减各种个人费用类扣除得出应税所得额。然后按申报状态和相应的税率表计算出总的应纳税额,再从中扣减各种税收抵免计算出应纳税额。

  扣除和抵免项目人性化

  美国个人所得税中的总收入包括:提供服务的酬金,如工资/薪金、佣金、奖金、小费等,企业经营所得(从独资、合伙企业或S型公司分得的收益),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离婚或分居赡养费所得,养老金和各种保险年金收入,各种偶然所得等15项。各种免税收入包括:礼品和遗产收入,特定的奖学金,伤病补偿费,州或市政府债券利息所得等13项。经营类扣除包括:企业经营允许列支的成本费用,个人退休计划及医疗储蓄账户的个人缴付部分,缴付自我雇佣税的50%部分,变换工作的搬家费用,离婚或分居赡养费支出,教育贷款利息支出,高等教育(含继续教育)费用支出等16项。

  个人费用类扣除主要用于弥补家庭的生活费用支出,其设计充分体现人性化。此项扣除为分项扣除和标准扣除二者中的大者与个人和赡养人口扣除之和。分项扣除包括: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超过AGI的7.5%的部分,州和市个人所得税、财产税,购买自用住宅的贷款利息支出(只限2套),慈善捐助支出,保险不赔付的家庭财产意外及被盗损失超过AGI的10%部分,其他各种杂项支出超过AGI的2%部分,其中包含个人职业发展费用如购买专业书籍、职业培训费等7项。这些扣除考虑到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照顾到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

  标准扣除因纳税申报状态不同而不同,2004年单身申报的标准扣除为4850美元,夫妻联合申报或丧偶家庭申报的标准扣除为9700美元,夫妻单独申报为每人4850美元,户主申报为7150美元。在标准扣除中也体现人性化,如有赡养人口,则每名赡养人口扣除800美元;已婚纳税人若超过65岁或双目失明,则可再增加年扣除额950美元或1900美元;未婚纳税人若超过65岁或双目失明,则可增加年扣除额1200美元或2400美元。

  个人税收抵免包括可退税抵免和不可退税抵免,可退税抵免指当税收抵免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则纳税人不但无需缴税,而且还可以得到一定的退税;不可退税抵免指当抵免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则纳税人无需缴税,但没有任何退税。可退税抵免项目包括:抚养孩子抵免,2004年为每个孩子1000美元;勤劳所得税收抵免,该项抵免随纳税人工资的高低、申报状态和家庭结构的不同而不同。但若纳税人年红利、利息、租金和财产转让所得等资本性收入超过2650美元,则不享受此项抵免。不可退税抵免主要有:托儿费抵免,2004年每个孩子3000美元;收养孩子费用抵免,去年为每个孩子10390美元;高教奖学金抵免,每个学生1500美元;终身学习抵免,每个纳税人最高2000美元;老年与残疾抵免、个人退休储蓄抵免和外国税收抵免等。以上各项扣除和抵免额每年均按物价指数调整。

  这样,按照简便的方法,假设纳税人没有经营类扣除,而且都使用标准扣除,则2004年美国个税的起征点最低为:单身申报7950美元,夫妻联合申报(带1个孩子)19800美元,丧偶家庭申报(丧偶带1个孩子)16700美元,户主申报(离婚未再婚带1个孩子)14150美元,夫妻单独申报(一方带1个孩子)11850美元。

  充分体现量能征税原则

  由此可见,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按家庭实际支付能力征税而不是按总收入征税。联邦个人所得税通过总收入扣减家庭必需的刚性支出,如:合理数额的家庭生活费用支出、退休及医疗储蓄个人缴付部分、离婚或分居赡养费、高教费用、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州和市个人所得税、财产税、慈善捐助、住房贷款利息、保险不赔付的家庭财产意外损失、个人职业发展费用等,以及通过总的应纳税额扣减各种必需的税收抵免,如勤劳所得抵免、抚养孩子、托儿费、收养孩子、老年与残疾、高教奖学金、终身学习等抵免,使得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量能征税的原则。而且从1985年起,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各种扣除和抵免额等,每年均按物价指数调整,这被认为是对税法的重要创新,相当于大幅提高了起征点,降低了个税的有效税率,这对占美国家庭总数90%以上的中低收入家庭非常有利。当然,量能征税使个人所得税税基减小,同时也大大增加了IRS的征管难度与成本。

  简便性、公平性、促进经济增长是税制的三大基本目标,但税制的简便性与公平性是一对矛盾,税制要更公平和体现人性化,则常常会更复杂;税制要更简便,则常常会损害公平性与人性化。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制因存在各种必要的税前扣除与税后抵免,纵向公平做得较好,颇具人性化,但却过于复杂,使IRS和纳税人均不堪“复杂”之负。
星空下的双河 发表于 2011-2-27 13:52


    社保目前也没有全国统一吧?
  东部收入高起征点自然也该高
  搞一刀切,我相信你能想清楚其中利弊
ylxzb 发表于 2011-2-27 13:49

税收和收入挂钩,不是和你消费额挂钩吧
wty789 发表于 2011-2-27 14:01

没太明白你的道理?个税起征点是和收入挂钩的,和经济是否发达有什么关系。个税的基本要素就是调节社会分配的合理。收入高的地区要提高起征点那么个税还有意义么?
还是你的意思说东部地区的消费水平高,所以个税要少收点?这完全不和逻辑的,个税是根据收入征收而不是消费水平决定的。要是收入高的地区个税征收还优惠?那么地区发展不均衡不就更明显了,大家更会集中去东部了。
星空下的双河 发表于 2011-2-27 14:13

我的意思是说,根据东中西三块地域的最低工资,决定三块地域的起征点
以最低工资的2-3倍为宜
我没说个税和消费水平挂钩
elicxxx 发表于 2011-2-27 13:40


    社会平均值的两倍,其实跟现在的个税起征点差不多。
建议设立贿赂税,税率99。9999%
zwl0303 发表于 2011-2-27 15:25


    现在是没收非法所得,100%。
口牙…我一个月上500税,到手才3000多,谁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10000块差不多
xbill 发表于 2011-2-27 14:58


我也没有觉得现在的起征点太低。毕竟大多数人的工资水平摆在那里,交个几十、几百的也是应尽的纳税义务(我交300出头)。只不过,我觉得现在这个税对于真正的高收入人群太过于宽松了,比如对于一次性财产收入不搞累进而是20%一刀切,这就不公平。现在很多高收入人群就是看中这一点,平时的工资也就这么1W多点,但是都作为提成和分红的形式来逃避个税 ,这样和我们这些辛苦一年也就几千最都万把的人来说实在是有欠公允。
还有就是财产性的收入,对于资本利得也实在是太宽了,但是对于经营性收入又征的太多。搞的有点钱都投到资本市场里,这边是企业经营环境困难,那边是银行一个劲的加息,使更多的生产性资金被迫流入资本市场。这样做对于平抑CPI我觉得一点用都没有。
各地按照不同的人均收入计算吧。


人均是当地大学生平均起薪的三倍。

人均是当地大学生平均起薪的三倍。
沙人 发表于 2011-2-27 15:44


    500不光是税吧,是不是包含两险一金?
来自SC的人 发表于 2011-2-27 16:18


    到时候靠改住址逃税的就要普及了。
xbill 发表于 2011-2-27 16:36


    所得税应该从工资里扣吧?跟住址没关系呀。
大馒头 发表于 2011-2-27 16:24


    有数据吗,大学生的起薪是多少?
5000以上就爽了....-0-

不过实话实说,很多二三线城市,个税起点超过3000,地方税收起码少一半,因为ZF收不到富人的税,只能朝老百姓下手
2000wcw 发表于 2011-2-27 22:07
大多数国家的起征点都很低,不存在对屁民下手的证据。
来自SC的人 发表于 2011-2-27 16:38


    可以公司在西部注册,在东部办公,员工属于长期外驻形式,就可以了。
各地生活标准不同,搞一刀切不妥吧,建议是各地低保的五倍起征
在深圳一个月8000高么?
作为一个农村子弟,月薪八千到手不过6000元,去掉房费,吃饭及其它的开支,还能剩多少?
想给父母盖个房子都有心无力,更别提在深圳买房子了。。。:(
深圳收入高当然个税就高,理当如此
个人觉得3200起步。1200一档,各档税率分开,基准比照目前办理。
沙人 发表于 2011-2-27 15:44
你一个月要交500多的税,你税前差不都要7k!

估计你是三险一金+个税一共500
还是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制定好一些吧
回复 32# LY


    我估计是他们把保险公积金啥的一起算到个人所得里了吧…500还真是只是扣税的…其他的扣得更凶!
回复 21# xbill


    还真没有…
5000+吧 哈哈哈
沙人 发表于 2011-2-28 14:57


    那我算给你看吧,假设你税前7000,每月公积金保险扣掉1000
   还剩6000
  减去2000的起征点,还剩4000
这4000就是应该交税的部分
根据累进制,0-500部分,5%,交25,省下3500
500-2000部分,10%,交150,省下2000
2000-5000部分,交15%,你这2000应该交300
所以总计纳税,475元

所以你的工资至少在7k以上
5K,1W的人真的蛮多的。
我觉得不应该设定统一线,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去定。
一线城市定个5K比较合适。2线3K差不多了。
3000比较合适
回复 37# LY


    我们貌似是先扣税再扣公积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