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44:32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3/03/4959188_0.shtml

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 公安部近日制定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以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涉案财物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公安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深入推进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11年,要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安保活动以及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围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督促各地扎实抓好走访、评议、反馈、整改、考评等各个环节,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意见》要求各地围绕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将警示教育贯穿于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始终。各地应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组建由违纪民警、民警家属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警示教育报告团;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示范教育,重点推出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上半年,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都要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惠民新措施,把民警受教育与群众得实惠结合起来。

《意见》明确,今年要深化拓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两个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抓好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部署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办案单位和个人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问题。对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问题、乱收滥罚等问题,各地公安机关可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其中突出的进行治理。治安、消防、交通等部门、警种要对民警推销或指定公共安全产品等问题进行治理。要巩固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加大查办下级公安机关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对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督部门自身建设,健全省、市两级公安纪检监督部门内设机构,在纪检监督部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时,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考评机制,实行纪委书记述职报告制度,下级公安机关纪委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公安机关纪委述职。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3/03/4959188_0.shtml

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 公安部近日制定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以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涉案财物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公安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深入推进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11年,要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安保活动以及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围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督促各地扎实抓好走访、评议、反馈、整改、考评等各个环节,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意见》要求各地围绕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将警示教育贯穿于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始终。各地应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组建由违纪民警、民警家属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警示教育报告团;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示范教育,重点推出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上半年,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都要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惠民新措施,把民警受教育与群众得实惠结合起来。

《意见》明确,今年要深化拓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两个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抓好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部署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办案单位和个人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问题。对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问题、乱收滥罚等问题,各地公安机关可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其中突出的进行治理。治安、消防、交通等部门、警种要对民警推销或指定公共安全产品等问题进行治理。要巩固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加大查办下级公安机关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对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督部门自身建设,健全省、市两级公安纪检监督部门内设机构,在纪检监督部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时,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考评机制,实行纪委书记述职报告制度,下级公安机关纪委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公安机关纪委述职。
城管要武装起来了
灰狗行动组,出击!
其实公安部这个严禁纯属磨牙,中国公安的指挥权是归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的,上级公安机关不过是业务指导部门,人事任免权、财政权、党务全是地方政府说的算,地方政府让你去参与你个公安局长敢不去?这个关系不捋顺了说啥都白扯!
扯淡。公安局本身就是政府组成部门(现在好像叫工作部门了),岂能不执行政府决策?再说我没让你直接拆迁一一那活有城管和拆迁办呢,你负责现场秩序你干不干?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3-4 13:12

正因为如此,GA部乐得发个不靠谱的通知,反正尊不遵守无所谓,对上也能有个交代
抢劫警车是违法行为!

其实公安部这个严禁纯属磨牙,中国公安的指挥权是归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的,上级公安机关不过是业务指导部门 ...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3-4 13:12


说错话,火气大了点,编辑掉。
其实公安部这个严禁纯属磨牙,中国公安的指挥权是归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的,上级公安机关不过是业务指导部门 ...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3-4 13:12


说错话,火气大了点,编辑掉。
风清影 发表于 2011-3-4 14:15


    这个就说得有点过了,我说的只是目前中国警察的现实情况,公安部在大他也不给你发工资,想吃饭你就得听地方政府,这是没办法的事。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1-3-4 13:16


    其实没有那个警察是愿意参合着事的,这种事不但找骂还可弄得里外不是人。本地新来了个局长,在外县很有名气,是本地区的打黑英雄,可调到本地才三个月就被地方政府收拾的服服帖帖,前任局长在时和书记关系密切,于是乎本县公安局经费充沛,要是给啥,现在这个局长刚来有点小脾气小想法于是乎县里立马将你的办公经费每月减一半,三天两头派县纪委、纠风办的到你这来挑毛拣刺,呵呵,那个局长能顶住压力?还不得服!
警察本来就是暴力机器~~该用的时候怎么能不用呢
回复 9# 东风强劲

劳您编辑掉,谢了!
风清影 发表于 2011-3-4 15:20


    这个没啥,什么职业都得让老百姓评说,干的好自然有人夸,干不好就不要怨人家骂。[:a5:]
回复 13# 东风强劲


    我们这里的公安经费是按人头由省财政保障的。。。日子过得很滋润。。。但当地要求出动警力参与解决某些问题还是得去,不然前途黯淡呀。。
天天上班 发表于 2011-3-4 15:32


    人头费那里的公安都有,人头费只能解决部分问题,但是全指着这个工作是不够的!
天天上班 发表于 2011-3-4 15:32


   本地原来局长在时县里一年经费给1500万,加上人头费日子过得不错,现在一年砍一半的经费,另外新建的公安办公大楼的装修和善后费用需要几千万,县里一毛都不给,让你自己去向省里想办法,呵呵!你说有啥办法可想!
回复 15# 东风强劲


    我们这边人头费是3.5万的标准。。
上上下下都得演戏啊
回复 16# 东风强劲


    搞基建到省里争取钱很难的。。。。通过政法委以专项的名义有点希望。。
公安部想把自己撇清.
县委书记一句话,公安局长敢不听?公安局长一句话,派出所长敢不听?
公安局长是地方组织部考察,地方党委任免的。
除非垂直了。
公安部再大,让谁干公安局长他说的不算
既然是地方政府序列部门那就应该听政府的,天经地义
天天上班 发表于 2011-3-4 16:46


    本来就不想盖楼,县里忽悠你盖,盖完了又让你自己去找钱![:a1:]
回复 24# 东风强劲


   够狠的。。
还有城管
上级公安机关不过是业务指导部门,人事任免权、财政权、党务全是地方政府说的算,
===================================================
中国法治教育真是任重道远, 当公安是当地政府的家丁麽.  公安的权责应该是法律里有规定.: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