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 批准同性婚姻将大大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16:53
搞基有利于其他男同胞,百合还是算了吧。。。
顺便说句,这叫兽还没被开除吗
========================
近代以来,中国积贫积弱,国际形象逐年下降,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想当初,在盛唐,中国是全世界仰望的国家,可自1840年后,中国的国际形象成了一个贫穷落后的老大帝国,战乱频仍,哀鸿遍野,人民也变得越来越自卑。经过60年特别是近30年的努力,中国的情况终于改观,前不久,我们已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虽然人均还在第100多位,但是贫穷的帽子快摘掉了。

    贫穷属物质文明的范畴,而落后则属精神文明的范畴,社会和谐、人权状况都是精神文明的指标。如果我们能够批准同性婚姻,中国落后的国际形象将大大改观。相比经济起飞的艰难,这样一个小小的法律改变对中国国际形象的提升将比派张艺谋花百万千万的钱导演宣传表扬中国的广告片的效果好得多。扪心自问,咱们不傻吧?放着这样低成本高收益的事情为什么迟迟不做呢?
    中国一旦批准了同性婚姻,将在人权指数上超过许多发达国家。奥巴马使出吃奶的力气才把美国的同性恋地位向前推进了一点点:允许公开身份的同性恋在军队服役(最早是开除,克林顿时代推进到三不政策)。那是因为西方有基督教右派强烈制抵同性恋,其在保守民众中的影响力不容小觑。我们中国古代同性恋文化恰好没有这样的历史包袱,在同性恋问题上可以说先天条件是得天独厚的,如果我们在现代显得比发达国家落后,那完全是僵化的思维、反应不够灵活造成的。中国一旦加入批准同性婚姻国家的行列,国际形象必然大大提升,何乐不为呢?
    爱国的同胞们,让我们都来投同性婚姻一票!再加上在众多其他领域的不断改善,我们中国将不但在物质文明上超越很多国家,也将在精神文明人权状况上超过很多国家,像盛唐一样,成为全世界仰望的国家。


                                            关于同性婚姻的提案
  
我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出建议,建议我国设立批准同性婚姻的法案。理由如下:
第一,   据现行法律,同性恋不违反中国法律,同性恋者是具有各项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性恋者当中有人有结婚的要求,他们的要求与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没有冲突,应该得到承认。
第二,   鉴于同性恋者属于少数族群,许多国家已设立反歧视的保护性法律。目前西方许多国家已陆续承认了同性婚姻或家庭伴侣关系,较早的有澳大利亚及北欧国家,较晚的有加拿大、法国、德国、美国的一些州(如马萨诸塞州)和一些城市(如旧金山)。如果我国能够允许同性婚姻,将属于保护少数族群利益、反对歧视的立法,在人权方面使我国跻身于世界先进行列,也可以此证明我们的党和政府是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取得与西方一些国家在人权方面斗争的优势。某些西方国家,特别是天主教国家,在关于同性恋的立法上受到宗教方面的压力,要想通过保护此类少数族群利益的立法十分艰难;而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同性恋并不太歧视,这是我们在人权方面可以得分的一个有利背景,应善加利用。一旦中国立法保护同性婚姻,将成为我国保障人权的一个有利证据,使仅仅允许同性恋进入军队服役的美国联邦法律相形见绌。
第三,   由于同性恋者的关系没有婚姻形式加以束缚和保障,容易造成一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增加性病传播的可能性。而承认同性婚姻则可以使相当一部分同性恋者建立和保持长期关系,减少短期关系,从而减少性病传播的可能性。
第四,   从历史和跨文化的研究看,凡是人口增长压力较大的国家,对同性恋一般都采取比较宽容的政策;而人口稀少的国家对同性恋则比较严厉。这是因为人口中有这样大的一个人群不生育,将对国家的人口状况产生直接影响。据统计,男女同性恋人口在人群中会占到3-4%,在中国就是3900万-5200万人。由于没有同性婚姻法,这些同性恋者大多数会同异性结婚生育。如果他们可以与同性结为生活伴侣,将有这样大的一个人群不生育,有利于我国的人口控制。
第五,   我国有保护少数族群和弱势群体利益方面的成功经验,如在保护少数民族利益、保护妇女儿童利益方面都属于世界领先地位。对于同性恋这个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族群的保护将使我国的形象更为开明、进步,造成一种各社会群体之间更为宽容、和谐的气氛,有利于国家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免于出现西方社会中同性恋不断行走表威、与主流社会文化发生激烈冲突的局面,而和谐、宽容的做法也与中国文化中崇尚和平、和谐的精神合拍。
总之,中国允许同性婚姻有百利而无一害。为了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以及同性恋这个少数族群的利益,特提出此提案,希望能够予以批准。
附:具体修改方案有两种:一是设立同性婚姻法案;二是在现行婚姻法中略做改动:将婚姻法中的“夫妻”二字改为“配偶”,在第一次出现“配偶”字样的地方加“(性别不限)”四字。
.                                             

附录:

网友积极响应签名支持《同性婚姻提案》

在中国最大的网络社区天涯网站一篇题为《天涯网友签名支持同性婚姻提案》的贴子引起网友们积极响应。短短几天内,浏览人数超过 25000人,网友跟贴超过 1800条。在同性恋网站
www.pybk.com 有超过2000人签名,不久前新浪文化频道的调查显示:


你认为中国应当批准同性婚姻法案吗?
      选项                       比例               票数
1 应当批准                63.61%        12179
2 不应当批准            26.7%           5112
3 不知道                   9.69%           1855

在另一家同性恋网站www.boysky.com 网友签名多达数百条。

在天涯的跟贴中,逾七成的发言者表示"支持和理解",说明提交这一提案的民意基础已经具备。一位自称是"同性恋者的母亲"的网友不仅对人们关心同性恋问题表示感谢,还表示,"如果儿子找到心心相印的爱人,我愿意为他举办隆重的婚礼"。另一位网友称:自己的前夫是一位同性恋者,因为传统压力而被迫跟她结婚,她当初还不知情。两人的婚姻最终因为没有感情基础而终止,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大好青春。大多数网友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属于少数人的正常性倾向,跟相爱的人结婚是他们的权利。

同性婚姻合法化不仅有利于同性恋人群,也有利于整个社会,原因如下:

一、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中国几千万同性爱者的最基本权利

中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一般研究认为,无论社会文化背景,在性成熟时期人口中,同性恋(包括双性恋)人所占的比例大约是3%-5%,有专家测算,中国的同性恋人口有3900万到5200万。如果按照中国每个家庭平均3.7个人计算,受这一问题影响的人口就是1.4-1.9个亿。目前,中国同性爱者已经自觉进入法制规范和律政保障的诉求时代,作为社会生活的一个单元,同性婚姻家庭的期望日益提高。然而现行的《婚姻法》只接受一男一女的结合,同性伴侣之间的结婚权依旧未进入其视野。专家认为:人们对婚姻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需求,它包括心理上的需要、情感上的需要、生理上的需要、生活上的需要。同性爱已被证明非医学疾病,它作为人类情感的一部分,与异性爱同样存在上述四个方面的需求,它的存在与规范发展理应同样受到国家的保护。

二、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全民健康

据专家调查,在中国,高达近百分之九十的成年同性恋者因受到传统压力,被迫与不爱的异性结婚,而他们的异性伴侣却并不知道实情。这种畸形的婚姻组合,产生了多方面的不良后果:当同性恋者进入传统婚姻,对夫妻双方、子女、两个家庭都是悲剧。另外这种情况使同性恋者进入地下,使同性恋者之间的结合变得非常脆弱。由于同性恋者的关系没有婚姻形式加以束缚和保障,容易造成一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增加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可能性。而承认同性婚姻则可以使相当一部分同性恋者建立和保持长期关系,减少短期关系,减少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可能性。另据张北川先生对1100名男同性爱者的调查表明,77%的同性恋者经历过严重痛苦,34%有过强烈自杀念头,10%有过自杀未遂行动,66%孤独压抑,50%严重影响工作,38%的人遭到诸如侮辱、性骚扰、殴打、敲诈勒索、批判和处分等伤害。如此高比例的同性爱公民长期生活在压抑和痛苦中,与和谐社会的理想诉求是绝不相称的。

三、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大势所趋

目前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已经批准同性婚姻合法化,或同性伴侣民事结合。它们是:荷兰、丹麦、比利时、加拿大、芬兰、德国、法国、英国、挪威、冰岛、瑞典、格陵兰、巴西、捷克斯洛伐克、美国的夏威夷州、马萨诸诸塞州、佛蒙特州、加利福尼亚州、康涅狄格州、内华达州、罗得岛、华盛顿州等国家或地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17oab.html?tj=1搞基有利于其他男同胞,百合还是算了吧。。。
顺便说句,这叫兽还没被开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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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中国积贫积弱,国际形象逐年下降,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想当初,在盛唐,中国是全世界仰望的国家,可自1840年后,中国的国际形象成了一个贫穷落后的老大帝国,战乱频仍,哀鸿遍野,人民也变得越来越自卑。经过60年特别是近30年的努力,中国的情况终于改观,前不久,我们已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虽然人均还在第100多位,但是贫穷的帽子快摘掉了。

    贫穷属物质文明的范畴,而落后则属精神文明的范畴,社会和谐、人权状况都是精神文明的指标。如果我们能够批准同性婚姻,中国落后的国际形象将大大改观。相比经济起飞的艰难,这样一个小小的法律改变对中国国际形象的提升将比派张艺谋花百万千万的钱导演宣传表扬中国的广告片的效果好得多。扪心自问,咱们不傻吧?放着这样低成本高收益的事情为什么迟迟不做呢?
    中国一旦批准了同性婚姻,将在人权指数上超过许多发达国家。奥巴马使出吃奶的力气才把美国的同性恋地位向前推进了一点点:允许公开身份的同性恋在军队服役(最早是开除,克林顿时代推进到三不政策)。那是因为西方有基督教右派强烈制抵同性恋,其在保守民众中的影响力不容小觑。我们中国古代同性恋文化恰好没有这样的历史包袱,在同性恋问题上可以说先天条件是得天独厚的,如果我们在现代显得比发达国家落后,那完全是僵化的思维、反应不够灵活造成的。中国一旦加入批准同性婚姻国家的行列,国际形象必然大大提升,何乐不为呢?
    爱国的同胞们,让我们都来投同性婚姻一票!再加上在众多其他领域的不断改善,我们中国将不但在物质文明上超越很多国家,也将在精神文明人权状况上超过很多国家,像盛唐一样,成为全世界仰望的国家。


                                            关于同性婚姻的提案
  
我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出建议,建议我国设立批准同性婚姻的法案。理由如下:
第一,   据现行法律,同性恋不违反中国法律,同性恋者是具有各项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性恋者当中有人有结婚的要求,他们的要求与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没有冲突,应该得到承认。
第二,   鉴于同性恋者属于少数族群,许多国家已设立反歧视的保护性法律。目前西方许多国家已陆续承认了同性婚姻或家庭伴侣关系,较早的有澳大利亚及北欧国家,较晚的有加拿大、法国、德国、美国的一些州(如马萨诸塞州)和一些城市(如旧金山)。如果我国能够允许同性婚姻,将属于保护少数族群利益、反对歧视的立法,在人权方面使我国跻身于世界先进行列,也可以此证明我们的党和政府是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取得与西方一些国家在人权方面斗争的优势。某些西方国家,特别是天主教国家,在关于同性恋的立法上受到宗教方面的压力,要想通过保护此类少数族群利益的立法十分艰难;而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同性恋并不太歧视,这是我们在人权方面可以得分的一个有利背景,应善加利用。一旦中国立法保护同性婚姻,将成为我国保障人权的一个有利证据,使仅仅允许同性恋进入军队服役的美国联邦法律相形见绌。
第三,   由于同性恋者的关系没有婚姻形式加以束缚和保障,容易造成一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增加性病传播的可能性。而承认同性婚姻则可以使相当一部分同性恋者建立和保持长期关系,减少短期关系,从而减少性病传播的可能性。
第四,   从历史和跨文化的研究看,凡是人口增长压力较大的国家,对同性恋一般都采取比较宽容的政策;而人口稀少的国家对同性恋则比较严厉。这是因为人口中有这样大的一个人群不生育,将对国家的人口状况产生直接影响。据统计,男女同性恋人口在人群中会占到3-4%,在中国就是3900万-5200万人。由于没有同性婚姻法,这些同性恋者大多数会同异性结婚生育。如果他们可以与同性结为生活伴侣,将有这样大的一个人群不生育,有利于我国的人口控制。
第五,   我国有保护少数族群和弱势群体利益方面的成功经验,如在保护少数民族利益、保护妇女儿童利益方面都属于世界领先地位。对于同性恋这个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族群的保护将使我国的形象更为开明、进步,造成一种各社会群体之间更为宽容、和谐的气氛,有利于国家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免于出现西方社会中同性恋不断行走表威、与主流社会文化发生激烈冲突的局面,而和谐、宽容的做法也与中国文化中崇尚和平、和谐的精神合拍。
总之,中国允许同性婚姻有百利而无一害。为了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以及同性恋这个少数族群的利益,特提出此提案,希望能够予以批准。
附:具体修改方案有两种:一是设立同性婚姻法案;二是在现行婚姻法中略做改动:将婚姻法中的“夫妻”二字改为“配偶”,在第一次出现“配偶”字样的地方加“(性别不限)”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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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网友积极响应签名支持《同性婚姻提案》

在中国最大的网络社区天涯网站一篇题为《天涯网友签名支持同性婚姻提案》的贴子引起网友们积极响应。短短几天内,浏览人数超过 25000人,网友跟贴超过 1800条。在同性恋网站
www.pybk.com 有超过2000人签名,不久前新浪文化频道的调查显示:


你认为中国应当批准同性婚姻法案吗?
      选项                       比例               票数
1 应当批准                63.61%        12179
2 不应当批准            26.7%           5112
3 不知道                   9.69%           1855

在另一家同性恋网站www.boysky.com 网友签名多达数百条。

在天涯的跟贴中,逾七成的发言者表示"支持和理解",说明提交这一提案的民意基础已经具备。一位自称是"同性恋者的母亲"的网友不仅对人们关心同性恋问题表示感谢,还表示,"如果儿子找到心心相印的爱人,我愿意为他举办隆重的婚礼"。另一位网友称:自己的前夫是一位同性恋者,因为传统压力而被迫跟她结婚,她当初还不知情。两人的婚姻最终因为没有感情基础而终止,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大好青春。大多数网友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属于少数人的正常性倾向,跟相爱的人结婚是他们的权利。

同性婚姻合法化不仅有利于同性恋人群,也有利于整个社会,原因如下:

一、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中国几千万同性爱者的最基本权利

中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一般研究认为,无论社会文化背景,在性成熟时期人口中,同性恋(包括双性恋)人所占的比例大约是3%-5%,有专家测算,中国的同性恋人口有3900万到5200万。如果按照中国每个家庭平均3.7个人计算,受这一问题影响的人口就是1.4-1.9个亿。目前,中国同性爱者已经自觉进入法制规范和律政保障的诉求时代,作为社会生活的一个单元,同性婚姻家庭的期望日益提高。然而现行的《婚姻法》只接受一男一女的结合,同性伴侣之间的结婚权依旧未进入其视野。专家认为:人们对婚姻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需求,它包括心理上的需要、情感上的需要、生理上的需要、生活上的需要。同性爱已被证明非医学疾病,它作为人类情感的一部分,与异性爱同样存在上述四个方面的需求,它的存在与规范发展理应同样受到国家的保护。

二、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全民健康

据专家调查,在中国,高达近百分之九十的成年同性恋者因受到传统压力,被迫与不爱的异性结婚,而他们的异性伴侣却并不知道实情。这种畸形的婚姻组合,产生了多方面的不良后果:当同性恋者进入传统婚姻,对夫妻双方、子女、两个家庭都是悲剧。另外这种情况使同性恋者进入地下,使同性恋者之间的结合变得非常脆弱。由于同性恋者的关系没有婚姻形式加以束缚和保障,容易造成一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增加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可能性。而承认同性婚姻则可以使相当一部分同性恋者建立和保持长期关系,减少短期关系,减少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可能性。另据张北川先生对1100名男同性爱者的调查表明,77%的同性恋者经历过严重痛苦,34%有过强烈自杀念头,10%有过自杀未遂行动,66%孤独压抑,50%严重影响工作,38%的人遭到诸如侮辱、性骚扰、殴打、敲诈勒索、批判和处分等伤害。如此高比例的同性爱公民长期生活在压抑和痛苦中,与和谐社会的理想诉求是绝不相称的。

三、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大势所趋

目前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已经批准同性婚姻合法化,或同性伴侣民事结合。它们是:荷兰、丹麦、比利时、加拿大、芬兰、德国、法国、英国、挪威、冰岛、瑞典、格陵兰、巴西、捷克斯洛伐克、美国的夏威夷州、马萨诸诸塞州、佛蒙特州、加利福尼亚州、康涅狄格州、内华达州、罗得岛、华盛顿州等国家或地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17oab.html?tj=1
建议版主删掉这个帖子,以免浪费网络资源。
一声长叹……情何以堪
啊哈。不知道此大女叫兽是不是玻璃?
同时也降低了国民对政府的期望
我国没有富裕到可以这么无厘头的程度。
这个老女人是我最厌恶的女人之一
这不就是那个提倡夫妻交换自由,妓女(哦,是失足妇女)合法化的叫兽吗???
呵呵,


跟人伦宗法相比,国际形象真的算不了什么,小国坏了人伦,别人说是有个性,中国如果这样,那么这世界占绝大多数的异性恋者会把这个国家当成最bt的异端国家,形象更差吧。请问世界上几大宗教有几个赞同的。神都不赞成,李银河却要TG当出头鸟?

跟人伦宗法相比,国际形象真的算不了什么,小国坏了人伦,别人说是有个性,中国如果这样,那么这世界占绝大多数的异性恋者会把这个国家当成最bt的异端国家,形象更差吧。请问世界上几大宗教有几个赞同的。神都不赞成,李银河却要TG当出头鸟?
看过这货写的母子文,你们懂的,太BT了
最近看这种“灵长类”多了,感觉我的承受能力边强了


大家要就事论事,银河奶奶的思想不一定都很淫荡。比如说我就很赞成同性婚姻,这跟妓女合法化还不一样,妓女合法化从某个角度上讲是道德的堕落,这是万万不可以支持的。但是同性恋并不代表一种道德堕落,同性恋一般都是天生的或者后天的性取向不与常人不同,更有天生就从心里认为自己并非外表那个性别的人,同性恋只是人类性心理另外一种受众面比较小的表现而已,它并不是一种缺陷,更不是一种错误。同性恋者并没有做错什么,仅仅是因为有着与常人不同的心理观点就无法得到正常人应有婚姻的法律保障,这样对同性恋者并不公平。

如果这样绕不开人伦的弯,那么我们可以这样想:一个先天身体畸形的人难道就没有受教育的权力,没有参加工作的机会,没有婚姻自由了么?如果前者理应享有公平的法律及社会待遇,那么同性恋也应该享有。

大家要就事论事,银河奶奶的思想不一定都很淫荡。比如说我就很赞成同性婚姻,这跟妓女合法化还不一样,妓女合法化从某个角度上讲是道德的堕落,这是万万不可以支持的。但是同性恋并不代表一种道德堕落,同性恋一般都是天生的或者后天的性取向不与常人不同,更有天生就从心里认为自己并非外表那个性别的人,同性恋只是人类性心理另外一种受众面比较小的表现而已,它并不是一种缺陷,更不是一种错误。同性恋者并没有做错什么,仅仅是因为有着与常人不同的心理观点就无法得到正常人应有婚姻的法律保障,这样对同性恋者并不公平。

如果这样绕不开人伦的弯,那么我们可以这样想:一个先天身体畸形的人难道就没有受教育的权力,没有参加工作的机会,没有婚姻自由了么?如果前者理应享有公平的法律及社会待遇,那么同性恋也应该享有。


追求结婚权力,反映的是同性恋群体的自卑心理。

婚姻是社会行为,而不是什么人的自然权利,社会行为都是根据社会需要产生发展的,同性恋不会产生下一代,不会产生家庭,要结婚权力干什么?

无非就是模仿异性恋,只说明这些同性恋自认为低人一等,承认自己不正常,而默认异性恋的模式是正常的:D

我要是同性恋,我才不要什么鸟的结婚权力,搞基多自由,又不会怀孕,想搞谁搞谁,想攻就攻,想受就受,异性恋的那一套关我屁事,谁异性恋谁有病;P

追求结婚权力,反映的是同性恋群体的自卑心理。

婚姻是社会行为,而不是什么人的自然权利,社会行为都是根据社会需要产生发展的,同性恋不会产生下一代,不会产生家庭,要结婚权力干什么?

无非就是模仿异性恋,只说明这些同性恋自认为低人一等,承认自己不正常,而默认异性恋的模式是正常的:D

我要是同性恋,我才不要什么鸟的结婚权力,搞基多自由,又不会怀孕,想搞谁搞谁,想攻就攻,想受就受,异性恋的那一套关我屁事,谁异性恋谁有病;P
同性结婚这么好的事儿怎么也有人反对
一对基佬结婚可以节约两个妹子啊,双倍的效益啊
回复 15# broom
那女的哪?浪费两个。
同性恋是反人类的!
回复 13# ac58310

虽然我尊重李银河作为学者的某些研究成果,但我恶心这种不符合国情哗众取宠的恶炒提案。在我看来,解决广大农村和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生存和社会保障问题,远比那3-5%的心理幸福重要的多。我们还没发达到要重视每个人的特殊权利的地步。同性恋是权利,难道近亲恋不是?母子恋不是?恋童癖恋物癖不是?精神病人的恋爱不是权利?

我觉得同性恋只要不伤害他人,本身没有什么道德不道德,恶炒这些才是不道德的。
就算是法律允许同性恋结婚了
照样还有很多父母会以死威胁儿子必须结婚必须传宗接代吧
传统不是能那么轻易扭转的
拉拉可以,一次可以娶两个,爽啊
网友响应?
投票的一共才不到两万人啊
广大不上网的人的意见呢?
这个时代真奇妙,脑残也可以成为一个职业。
回复 1# 样品测试


    糟蹋了很多男人之后,又开始把目光瞄向了同性,你是不是人啊
凡是要有个度,这类话题在学术领域当然可以去讨论,但拿来做公众话题就是人品问题了。就如大多数人,只要你的取向没有干扰到别人的生活,那么就不是问题。这类人是拿我们的宽容度开涮。
我觉得这类人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基因突变的种,另外一种可能是穿越回来的。对待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送他们回火星去。
我支持李银河。
另,希望同志们不要随意谩骂,那只能说明你素质低。
JY都很恶心 李银河是JY中的战斗机
bmd4abc 发表于 2011-3-2 09:33

你让我感到很恶心
zgz1975 发表于 2011-3-2 09:37 AM
近亲恋很可能会产生残疾后代,而恋童癖中的儿童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和保护自己的能力,性质和正常、自愿的同性恋关系不一样。

追求结婚权力,反映的是同性恋群体的自卑心理。

婚姻是社会行为,而不是什么人的自然权利,社会行为都是 ...
安德罗波娃 发表于 2011-3-2 03:26 AM

这不是谁模仿谁的问题,而是一个平等的问题。结婚最终还是一个法律流程,18岁以下不能结婚是因为未成年人没有足够的经验和判断能力,近亲不能结是因为产生残疾的后代的可能性大,在没有不良后果的情况下,有人能结婚,有人不能结婚,就说明有人被法律歧视了。

要知道,世界上第一个同性恋合法化的现代国家是苏联,理由就是:在社会主义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追求结婚权力,反映的是同性恋群体的自卑心理。

婚姻是社会行为,而不是什么人的自然权利,社会行为都是 ...
安德罗波娃 发表于 2011-3-2 03:26 AM

这不是谁模仿谁的问题,而是一个平等的问题。结婚最终还是一个法律流程,18岁以下不能结婚是因为未成年人没有足够的经验和判断能力,近亲不能结是因为产生残疾的后代的可能性大,在没有不良后果的情况下,有人能结婚,有人不能结婚,就说明有人被法律歧视了。

要知道,世界上第一个同性恋合法化的现代国家是苏联,理由就是:在社会主义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nanjingqin 发表于 2011-3-1 23:03

妓女合法化。。。。。。。。。。

她果然够闲,没正事干了。
ac58310 发表于 2011-3-2 00:50

这个东西在全世界争议都很大。

中国社会上对这个本来没怎么重视,都是西方闹起来以后,把中国给带进去了。

西方由于宗教的原因,对这个反感非常非常强烈。印象中欧洲中世界的宗教裁判所会直接把他们处死。因为她们违反了上帝的安排。

而中国古代一直有好“男风”的传统。比如宋朝,士大夫往往都养男宠,并且相互攀比,赠送。明清的文人和高官中也有喜好男宠的风气。中国古代,很多文人和高收入阶层都把养男宠当成一个有品味的标志。另外,中国古代唱戏的人社会地位不高,也跟男宠这东西有关,当然,这里就不深说了。

中国古代养男宠,跟纳妾一样。是一个值得炫耀,并且不需要隐瞒的事情。无论家庭还是社会,都不会因为同性之间的事情,对某人进行负面评价。

同时中国的宗教,都不太管这种事情。

后来西方的东西大量的进入中国,这个问题上也把中国拐了进去。弄的同性跟怪物一样。。。。。
支持男性同性恋合法结婚 女性同性恋不可以
james_kennedy 发表于 2011-3-2 10:18

我的反对和你的赞同之间,起码还有个交集,那就是,反社会和伤害他人的行为是不适当的。近亲和精神病人结婚〔可能〕产生残疾,因而被法律禁止,那同性恋算什么?它根本就断绝了物种繁衍的可能。如果自发自愿
就是正当的,那么在我看来,法律解禁近亲结婚的优先级起码比同性恋要高。
这叫兽疯了。
中国的精神科大夫水平不行啊
这个所谓的性学叫兽,反对一切被大众支持的伦理观点。
实际上,自己也没提出什么有建设性的建议。
无非就一条,开放性文化,你想搞什么就搞什么,只要不犯罪不得病。
至于是否增长犯罪,增加患病率,这不是她考虑的范畴。
反正就一条,想搞就搞,搞得欢畅。

黑5可以去天诛了她,这叫兽不晓得替多少女子,撕破了贞洁的面纱。
也亏得她是女人,否则她写这些文章,就不是叫兽,而是流氓了。
回复 33# zgz1975
首先,从来没有任何法律禁止精神病人结婚,而先天残疾的人自己痛苦,社会负担也大,能避免最好避免。 中国人口还没有脆弱到有5%的人不繁衍后代就会绝种的地步,同性恋也基本不会造成比异性恋重的社会负担,甚至可以说,他们自己没有孩子,但一样交税,在变相地帮你养孩子。
看到李银河就知道她要些什么了....
这个家伙是干涉么的?
不是我危言耸听,如果一个国家沦落到靠什么“批准同性婚姻”来提高国际形象那这个国家离灭亡也就不远了!简直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