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五杀鞑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6:36:14
小时候废寝忘食地迷金庸。四年级那个暑假借到一套四部装《倚天屠龙记》,每天和表哥表弟争看,弄得整个故事颠三倒四,到现在也理不清。

    《倚天屠龙记》第二十五回“举火燎天何煌煌”,言元末明教大盛:“是晚月明如昼,诸路教众席地而坐,总坛的执事人员取出素馅圆饼,分飨诸人。众人见圆饼似月,说道这是‘月饼’。后世传说,汉人相约于八月中秋食月饼杀鞑子,便因是夕明教聚义定策之事而来。”中间分明看得到易水荆卿:“群豪白衣如雪,一个个走到张无忌面前,躬身行礼,昂首而出,再不回顾。张无忌想起如许大好男儿,此后一二十年之中,行将鲜血洒遍中原大地,忍不住热泪盈眶。但听歌声渐远,壮士离散,热闹了数日的蝴蝶谷重归沉寂,只剩下杨逍、韦一笑以及朱元璋等寥寥数人。”

    沈宏非《写食主义》有篇《肉感的月饼》,他这样说:“许多年以后的一个中秋月圆之夜,透过月光,苏州人看到的是油沁纸上显现出来的一条杀气腾腾的‘短信’。据《野客丛谈》:‘元代至正二十六年夏天……至中秋佳话,刘伯温于月饼内遍置“八月半,杀鞑子”字条,相约起事,各地胡人是夕均被戕。中秋夜民间无不夜饮,乘酒兴为之,势如破竹耳!胡人不识汉字,因而覆亡。’假设这段野史乃鲜肉月饼的出处,就可以为月饼里的肉馅找到一个理由——就馅料而言,还有什么能比猪肉更能‘屏避’胡人、为机密信息再次加密的呢?换句话说,若改用牛羊肉做馅,那凶‘饿’的胡人,还不闻着味就扑将过来了?”从“八月半杀鞑子”联想到猪肉馅,真是聪明人的文字。
    这话当然有问题的。《野客丛谈》又名《野客丛书》,作者王楙字勉夫,南宋绍兴廿一年生,嘉定六年卒,距陆秀夫蹈海而国亡尚有六十余年。那么倘若勉夫先生是正常人的话,他想来不会在书里记载一个半世纪以后的故事。沈文所引字句其实相当扎眼,“元代至正二十六年夏天”无论如何是白话文,“至中秋佳话”五字不可索解,“佳节”才通,但现代味还是太浓,“势如破竹耳”又“耳”得别扭无比。所以甲怀疑这其实是位古文语感不足的家伙捏造的。但若拿来质问沈宏非,一定为他所笑:拿一个玩笑当真,有多么愚不可及。
  
    然而“八月十五杀鞑子”这一传说是如此深入人心,以至于在北起京畿,南到闽粤的广袤土地上,当满月的清辉洒遍了中庭,老人们总会笑对绕膝的孩童,一遍遍把他曼声说起。各地的版本又多有不同,在湖北,首义的英雄是陈友谅;到浙江就变了方国珍,有时更会派给戚继光;广东沿海则流传着“刘二烧番塔”的故事,埋番薯进砖瓦堆成的塔里代表番鬼,毕毕剥剥烧得香甜。或曰“刘二”其实是清末黑旗军的刘永福。这和无锡民俗倒相似的,中秋那天早餐要吃红糖芋头,据说象征人头滚滚,血流成河。山东烟台黄县故老相传,蒙元时候寸铁为凶,百姓的菜刀、剪刀要几家合用,每户还要安插元兵监视,称“家鞑子”,食宿由寄主供给,并且享有初夜权。汉人遂以月饼传信,中秋夜使酒醉倒了鞑子,一同发难。平明问候,互以“杀家鞑子”致意。今日东北人多是烟台人闯关东的后代,不乏粗豪耽酒的汉子,每逢聚饮,主客酬酢之间,往往自家干上一杯,念酒谣说:“想把别人喝好,先把内部干倒。”名之曰“杀家鞑子”,曾不知源出于此。

    传统中国以农为本,所谓幸福,从来等于好年成,于是“偏重三五”。这一年阳气融和,百谷丰稔;这一夜金风玉露,天心月圆。高堂寿考,劳人远归,小儿女的嬉闹声如银铃交响,全家人摆开时鲜瓜果糕饼,举杯邀月,团坐畅谈,“小饼如嚼月,中有酥和饴”,佳节温馨怡悦至此尽矣。那又何苦定要插进满地鲜血,硬把个美景良辰翻成圣巴托罗缪之夜?难道中国受辱的记忆竟会如此之深,深到本该放怀享乐的时候也必得逡巡回顾,就象荒冢间匆忙赶路的旅人?

    所以有人说:不是那样的。遍检元明史料,并没有什么传奇的大暴动,月饼传信,一夕殆遍,技术上也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传说中的诸般虐政似乎只是个例,若放眼中原,蒙元的社会管理还要松弛得远。元末群雄起事后更是一边对元作战,一边自相剿杀十余年,才汰选出朱家的一统山河,在那中间,为异族朝廷尽忠死节的汉大臣反倒指不胜屈。学者作出解释,所谓“八月十五杀鞑子”,大约源于清末,是排满人士取了汉人推翻蒙元的集体记忆,假托刘伯温之名,为民族革命所做的舆论准备。这和清末市井争说《明英烈》略无二致,刘伯温的神算早具口碑,传说他又作过《烧饼歌》,捏造个月饼给他是再方便没有了。至于故事原型,人们找到金“种人之祸”。金季虑河北、山东人民携贰,遂徙女真、契丹人为“种人”,与汉民杂处,号“猛安”,百夫长;“谋克”,千夫长。金后期与蒙古苦战,为保士气,容忍后方的战士家属侵夺汉民腴田,破家无数。到后世战局大坏,金主被迫南迁汴梁时候,河朔汉民暴起,昔日大作威福的“种人”举家被屠戮殆尽,生者无复噍类,死者焚墓掘骨,庐舍荡然,俱成丘墟。就象冉闽颁下了“杀胡令”,又象犹太人找不到带路的摩西。值得一提的是,华北豪强从此且为蒙古前驱,攻灭大金,攻灭残宋,都有他们的伟绩。官家既无意规复,遗民又哪有百年的眼泪可抛,既已泪尽胡尘,总还要自行去觅生路,北方人民长期在异族治下,多具有复杂的性格。

    但毕竟镂刻下痛苦的烙印,农耕文明遭遇蛮族征服的巨大屈辱和大一统王朝的骄傲扭结在一起,成为整个民族的深层记忆。管你怎样假装愤怒或者咒骂,也无法否认每个人心底曾经有过的惶然。这样,在十九世纪末叶,当反清志士羼入秘密会党,重又提起“恢复中华”,愚众虽然不曾目睹大汉威仪,也没人再当真心系故国,仍能够一呼百应。“这苦不算苦,二四加一五,天下红灯照,那苦才算苦。”义和团难说有什么信仰,所凭借的或者多半是记忆的力量。小时候废寝忘食地迷金庸。四年级那个暑假借到一套四部装《倚天屠龙记》,每天和表哥表弟争看,弄得整个故事颠三倒四,到现在也理不清。

    《倚天屠龙记》第二十五回“举火燎天何煌煌”,言元末明教大盛:“是晚月明如昼,诸路教众席地而坐,总坛的执事人员取出素馅圆饼,分飨诸人。众人见圆饼似月,说道这是‘月饼’。后世传说,汉人相约于八月中秋食月饼杀鞑子,便因是夕明教聚义定策之事而来。”中间分明看得到易水荆卿:“群豪白衣如雪,一个个走到张无忌面前,躬身行礼,昂首而出,再不回顾。张无忌想起如许大好男儿,此后一二十年之中,行将鲜血洒遍中原大地,忍不住热泪盈眶。但听歌声渐远,壮士离散,热闹了数日的蝴蝶谷重归沉寂,只剩下杨逍、韦一笑以及朱元璋等寥寥数人。”

    沈宏非《写食主义》有篇《肉感的月饼》,他这样说:“许多年以后的一个中秋月圆之夜,透过月光,苏州人看到的是油沁纸上显现出来的一条杀气腾腾的‘短信’。据《野客丛谈》:‘元代至正二十六年夏天……至中秋佳话,刘伯温于月饼内遍置“八月半,杀鞑子”字条,相约起事,各地胡人是夕均被戕。中秋夜民间无不夜饮,乘酒兴为之,势如破竹耳!胡人不识汉字,因而覆亡。’假设这段野史乃鲜肉月饼的出处,就可以为月饼里的肉馅找到一个理由——就馅料而言,还有什么能比猪肉更能‘屏避’胡人、为机密信息再次加密的呢?换句话说,若改用牛羊肉做馅,那凶‘饿’的胡人,还不闻着味就扑将过来了?”从“八月半杀鞑子”联想到猪肉馅,真是聪明人的文字。
    这话当然有问题的。《野客丛谈》又名《野客丛书》,作者王楙字勉夫,南宋绍兴廿一年生,嘉定六年卒,距陆秀夫蹈海而国亡尚有六十余年。那么倘若勉夫先生是正常人的话,他想来不会在书里记载一个半世纪以后的故事。沈文所引字句其实相当扎眼,“元代至正二十六年夏天”无论如何是白话文,“至中秋佳话”五字不可索解,“佳节”才通,但现代味还是太浓,“势如破竹耳”又“耳”得别扭无比。所以甲怀疑这其实是位古文语感不足的家伙捏造的。但若拿来质问沈宏非,一定为他所笑:拿一个玩笑当真,有多么愚不可及。
  
    然而“八月十五杀鞑子”这一传说是如此深入人心,以至于在北起京畿,南到闽粤的广袤土地上,当满月的清辉洒遍了中庭,老人们总会笑对绕膝的孩童,一遍遍把他曼声说起。各地的版本又多有不同,在湖北,首义的英雄是陈友谅;到浙江就变了方国珍,有时更会派给戚继光;广东沿海则流传着“刘二烧番塔”的故事,埋番薯进砖瓦堆成的塔里代表番鬼,毕毕剥剥烧得香甜。或曰“刘二”其实是清末黑旗军的刘永福。这和无锡民俗倒相似的,中秋那天早餐要吃红糖芋头,据说象征人头滚滚,血流成河。山东烟台黄县故老相传,蒙元时候寸铁为凶,百姓的菜刀、剪刀要几家合用,每户还要安插元兵监视,称“家鞑子”,食宿由寄主供给,并且享有初夜权。汉人遂以月饼传信,中秋夜使酒醉倒了鞑子,一同发难。平明问候,互以“杀家鞑子”致意。今日东北人多是烟台人闯关东的后代,不乏粗豪耽酒的汉子,每逢聚饮,主客酬酢之间,往往自家干上一杯,念酒谣说:“想把别人喝好,先把内部干倒。”名之曰“杀家鞑子”,曾不知源出于此。

    传统中国以农为本,所谓幸福,从来等于好年成,于是“偏重三五”。这一年阳气融和,百谷丰稔;这一夜金风玉露,天心月圆。高堂寿考,劳人远归,小儿女的嬉闹声如银铃交响,全家人摆开时鲜瓜果糕饼,举杯邀月,团坐畅谈,“小饼如嚼月,中有酥和饴”,佳节温馨怡悦至此尽矣。那又何苦定要插进满地鲜血,硬把个美景良辰翻成圣巴托罗缪之夜?难道中国受辱的记忆竟会如此之深,深到本该放怀享乐的时候也必得逡巡回顾,就象荒冢间匆忙赶路的旅人?

    所以有人说:不是那样的。遍检元明史料,并没有什么传奇的大暴动,月饼传信,一夕殆遍,技术上也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传说中的诸般虐政似乎只是个例,若放眼中原,蒙元的社会管理还要松弛得远。元末群雄起事后更是一边对元作战,一边自相剿杀十余年,才汰选出朱家的一统山河,在那中间,为异族朝廷尽忠死节的汉大臣反倒指不胜屈。学者作出解释,所谓“八月十五杀鞑子”,大约源于清末,是排满人士取了汉人推翻蒙元的集体记忆,假托刘伯温之名,为民族革命所做的舆论准备。这和清末市井争说《明英烈》略无二致,刘伯温的神算早具口碑,传说他又作过《烧饼歌》,捏造个月饼给他是再方便没有了。至于故事原型,人们找到金“种人之祸”。金季虑河北、山东人民携贰,遂徙女真、契丹人为“种人”,与汉民杂处,号“猛安”,百夫长;“谋克”,千夫长。金后期与蒙古苦战,为保士气,容忍后方的战士家属侵夺汉民腴田,破家无数。到后世战局大坏,金主被迫南迁汴梁时候,河朔汉民暴起,昔日大作威福的“种人”举家被屠戮殆尽,生者无复噍类,死者焚墓掘骨,庐舍荡然,俱成丘墟。就象冉闽颁下了“杀胡令”,又象犹太人找不到带路的摩西。值得一提的是,华北豪强从此且为蒙古前驱,攻灭大金,攻灭残宋,都有他们的伟绩。官家既无意规复,遗民又哪有百年的眼泪可抛,既已泪尽胡尘,总还要自行去觅生路,北方人民长期在异族治下,多具有复杂的性格。

    但毕竟镂刻下痛苦的烙印,农耕文明遭遇蛮族征服的巨大屈辱和大一统王朝的骄傲扭结在一起,成为整个民族的深层记忆。管你怎样假装愤怒或者咒骂,也无法否认每个人心底曾经有过的惶然。这样,在十九世纪末叶,当反清志士羼入秘密会党,重又提起“恢复中华”,愚众虽然不曾目睹大汉威仪,也没人再当真心系故国,仍能够一呼百应。“这苦不算苦,二四加一五,天下红灯照,那苦才算苦。”义和团难说有什么信仰,所凭借的或者多半是记忆的力量。
传说中的诸般虐政似乎只是个例,若放眼中原,蒙元的社会管理还要松弛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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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楼主发表你的原创。
     但这些诸般虐政真的只是个例吗?不敢苟同。尽管没有正式文件确认元的等级岐视制度,但诸多规定如“定汉人不许结社、集会、集体拜神,禁止汉人私藏兵器,蒙古人被汉人打死需要偿命,而蒙古人因争或乘醉打死汉人只需“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还有汉人只能不能充任主官,随意分配私田为官员、王公贵族私产,汉人变为农奴事,总不能说农奴活得更滋润吧。
     元因文化差异,对有些方面管控得较松,所以出现了商业的繁荣,但并不代表“诸般虐政似乎只是个例”,否则无法解释因何在短短几十年内即告灭忘。
土鳖不是屎壳郎 发表于 2011-2-2 14:14
商业的繁荣在宋代已经出现,与蒙猿关系不大,只不过继承了宋代的遗产。而就科技文化方面来说不如宋代.


楼主觉得朱元璋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是何意思.

楼主觉得朱元璋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是何意思.
过年了,算了.:D
围观鞑子
北方汉人糊弄满人正月不剃头-“死舅”(思旧)的习俗居然现在被北京的满族人遵守的最严格
孙中山说过“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后来又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国共两党都尊孙为国父,国庆纪念也好,都没有忘记他老人家的遗志。我们到现在还没有恢复我们祖先的荣光呢。
ningsong 发表于 2011-2-2 20:37
您错了,大陆从没有尊孙中山为什么国父,而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
回复 3# king4591


    这点比满清好,至少后来郑和还能下西洋,满清之后中国到现在还没缓过气来。
可笑所以哈哈 发表于 2011-2-2 22:06


    尊他为民国之父。。但是我们是新中国,信仰的是太祖
malei20022010 发表于 2011-2-3 03:20


    本朝太祖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华民国”,大陆还是孙中山革命的继承者,话说孙中山搞的是什么革命来着?
回复 11# malei20022010

太祖好像也参见过辛亥革命军。
ningsong 发表于 2011-2-3 09:55
太祖啥时候说过这句话?
手执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休
zhongyong 发表于 2011-2-2 19:13


    北方好多地区确实有这个规矩,满人也遵守这个?
磨剑剑石石鼎裂,饮马长江江水竭。我军百万战袍红,尽是江南儿女血!
诸般虐政似乎只是个例说的是轻巧得很,但是历史记载多了,不是那种经不起推敲的野史啊
冰特凉 发表于 2011-2-3 23:28
北京的满族被忽悠的中毒很深,我从下到大的N个满族同学同事都严格遵守。去年春节北京电视台还给科普过{:wu:}
行走江湖甲 发表于 2011-2-2 13:19

楼主注册超早
在线时间很少
内容暂且不论
文采确实很好
胜国无有文字狱。
“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盖汉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唐东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
————————————如此美化元朝这个明人是汉奸么?
那个大成至圣文宣王是谁啊?一定是个蒙奸!!!
“时科举废十有五年矣,士失其业,民坠其教,盜贼满野。竟数十里不闻鸡犬声。陈侯大惧,遂修孔子庙,建小学,日集文儒故老,讲求治要,悉资以为政。不数月,境内大治。”
-------------------------这一切都是神马?都是胡说!咹!胡说。
回复 13# king4591


    这有什么问题,新中国建国思想已经不是三民主义而是毛泽东思想了。


就是在这个鞑子时代,程朱理学竟然被正式定为考试取士的标准。气死俺鸟!!
也就是自鞑子时代开始,程朱理学成了俺们中国封建社会正统政治、、、维护封建制度的思想工具!!这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看把俺气滴,把俺都气活回来了!!
折腾俺?

就是在这个鞑子时代,程朱理学竟然被正式定为考试取士的标准。气死俺鸟!!
也就是自鞑子时代开始,程朱理学成了俺们中国封建社会正统政治、、、维护封建制度的思想工具!!这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看把俺气滴,把俺都气活回来了!!
折腾俺?
“太宗七年(1235年),太宗窝阔台之子阔出(曲出)率蒙古军进攻南宋,从被占领地区,得名士数十人,收集伊洛诸书,载送燕都,立周子祠,建太极书院,俾师儒赵复等讲授。”-----万恶的鞑子疯狂掠夺俺们的书本本,一股脑拿到北方,弄个一个太极书院,后来还成了太学。这是神马行为?打倒鞑子!!
清人朱彝尊《日下旧闻》曰:“书院之设,莫盛于元,设山长以主之,给廪饩以养之”,于是书院“几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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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美化鞑子,这个朱彝尊一定是个通古斯髭。
陈垣曰:“以论元朝,为时不过百年。……若由汉高、唐太论起,而截至汉唐得国之百年,以及由清世祖论起,而截至乾隆二十年以前,而不计乾隆二十年以后,则汉、唐、清学术之盛,岂过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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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这个、怎么这么说呢?大家谁去陈垣面前抗议,他要不改口就在她面前满地打滚!!
黑黑,黑黑,本回复属于灌水
元朝的民族压迫,十分残酷。据《元典章》记载:“诸蒙古与汉人争斗,汉人勿还报,许诉于有司。”蒙古人打死汉人,一般就罚数下杖刑或出兵役抵罪。反之,如果汉人打死蒙古人,根本不问原因,一律处死抵罪,并没收家产交予蒙古人处理。

自1279年开始,在平毁所有汉地城郭后,元廷又下令汉人士兵平时在军中也进行武器管制。过了五年,元朝下令汉人禁持弓箭,连各地庙宇神像手中的真刀真枪也被追缴入库(估计关庙中关老爷的大刀也被木刀所替代)。不久,元朝又在昔日女真和南宋辖地收缴所有武器,除把质量好的刀剑归蒙古人使用及上缴兵库外,其余一律销毁。元成宗时代,在元朝两都宿卫军中充值的汉人也不得持弓箭“上岗”,最后甚至规定汉人二十家(一甲)才能使用一把菜刀。

元朝的这种歧视和民族压迫,说穿了也是内心虚弱的表示。翻看《元史》中的《刑法制》,可以看到元廷对汉人种种武器限制的最详细记录:诸都邑小民,造弹弓及执者,杖七十七,没家财之半……诸汉人执兵器者,禁之。惟为兵者,不禁。诸汉人有藏铁尺铁骨录及铁柱杖者,禁之。诸私藏甲全副者(全套甲胄),处死。不成副者,杖七十七,徒三年;四件以上,杖七十七,徒二年;不堪使用者,杖五十七。弓箭私有十副者处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副以下,杖九十七,徒二年;不成副者,笞五十七。凡弓一箭三十为副(元杖罪以“七”为断,出于忽必烈的“仁慈”——天饶你一下,地饶你一下,朕饶你一下)。生活于汉人的“汪洋大海”中,作为统治者,蒙古贵族不能不“忧心忡忡”。当然,蒙古人在“以少治多”方面也有诸多妙计,“军户制”即是其中一种,以汉治汉,以“汉人”治“南人”,又派蒙古和色目监视后两种人,在一定时期内成功保持了蒙元的统治。

“鼎革以来(元灭南宋),编二十家为甲,以北人(主要是蒙古人和色目人)。衣服饮食惟所欲,童男少女惟所命”。(徐大焯《烬余录》)元朝的这些基层“干部”,个个都是恶霸,连辖下人户女孩的“初夜权”也归其所有,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不少良家妇女不堪淫辱,羞愤自尽。特别令人浩叹的是,有不少美貌女子的人家为避免遭受淫污,竟出下策让女儿充当“舟妓”(供娱乐弹唱的船上卖唱女),“以舟妓不设甲主,舟妓得不辱身”。
大陆元史专家韩儒林先生在他主编的《元朝史》中对所谓“初夜权”的观点如下:
“《烬余录》清朝光绪年间才出版。徐大焯曾在《烬余录》中说到,元时江南二十家为一甲,以蒙古人当甲长,威福自作。人们在研究元代的社会矛盾时,多喜欢引用这一条记载。如果说,某时某地曾发生过此种现象,那可能是正确的。但若说有元一代广大的南方地区都是如此,就根本不是历史事实了。兹举南京、镇江两巨镇为例,集庆路民户凡二十二万五千四百二十四,其中蒙古户只有十四户,溧水、溧阳两县根本没有蒙古人;镇江路十万六十五户,蒙古二十九户,录事司二十三户,丹徒一户,丹阳三户,金坛二户。集庆。镇江地当冲要,蒙古人尚且如此之少,可见在其他地方,更不会有那么么多蒙古人去充当甲长。这个例子说明,即使原始史料,仍然要进行内在的分析。史料都有时间性和空间性。这一时代的这种说法,对这个地点来说是真实的,对另一个地点、另一时间就不能适用了。如果根据上面提到的这一类史料,不加分析,以偏概全,尽量夸张元朝的黑暗面,那显然不是科学的态度。”

据台湾著名蒙元史专家萧启庆先生考证,元代人口约为一亿两千万,而入居中原之蒙古族人至多不过三十余万,假设这一亿两千万总人口之中有一亿为汉人,则汉蒙人口比例为3333333:1,此等悬殊之人口比例,如何行得初夜权?再者,元代入居中原之蒙古族,大多为世袭军户或官员。除官员外,军户均按军队编制集中安家,主要集中于大都、河南、云南等地。此外,根据姚大力先生考证,元代蒙古族人口分布状况越往南越少,镇江府蒙古人不过数十户,更南边的广州则只有数户蒙古人。此种人口分布,如何行得“保甲制”?更毋论初夜权了

唐、宋、元朝在死刑执行时的法外酷刑分别是9、14、11种,元朝比唐朝多两种,但比宋朝少三种,介于两者之间。唐、宋、元朝在拷讯时的法外酷刑分别为:14、9、7种,元朝不仅比宋朝少两种,而且远远少于唐朝。当然书面上的刑法和实际操作并不一定相同,元也确实对北人和南人在处罚上不平等,甲愧没有看到刑罚适用方面的史料,只能说,至少在规定层面上,元代刑法可得一“中”字。
蒙古在各种法令上对汉族和南人的欺压,这个见于正史,楼主想翻案是不可能的。

问题在于初夜权和家鞑子上面

楼主认为没有正史的明文记载。记载原型是徐大焯《烬余录》,不是正史,而且徐大焯《烬余录》的刊行很晚,尽管徐大焯是宋朝遗民,但是《烬余录》刊行印刷是清朝末年,认为有革命党伪造制造反清言论的嫌疑。

但是,即使认为那本书是编造者,也不能否认之前的民间传说。

个人认为,这个事情应该从唯物主义出发,纯粹的从趋利避害的人类本性上面去认识

可以确认的资料
1、元朝的法律规定存在残酷的民族压迫,异族享有上等公民的权利,甚至暴力侵害下等民族生命权财产权的权利。
2、元朝有兵户制度,采用游牧民族的传统,大量预备役士兵和军官平时散落在民间各地,享有各种优惠。
3、元朝有村社制度,形成类似地方自治的管理模式,基层管理者遍及各村镇,50户的规模就有一个基层管理者,深入基层。

OK,用我们现代人的语言来还原当时的情况

美军占领伊拉克,消灭了伊拉克有组织的反美武装,然后不是扶持傀儡政府,而是自建了一个政府,规定白人权利至高无上,白人可以杀伊拉克人几乎不受什么惩罚,白人打伊拉克人,伊拉克人不准还手,只能告状,而官僚制度规定,伊拉克人只能当下层官僚,绝大多数高官都是白人来当,伊拉克人的上层官僚只是点缀。

大量二线预备役美军士兵家庭散住在伊拉克家庭中间,美军士兵家庭依然带有武器装备,开着捍马,拿着M16。而伊拉克人练射钉枪都不准拥有,美军士兵家庭还享有税收优惠。

美国还在伊拉克建立了很深入的基层政权,基层干部有不小的权力,加上兵户的武装、法律的保护。

让你当这种美国人,你会老老实实、公买公卖吗?

这种情况下,欺压是个别现象?
叙述其他观点并不等于翻案,对《烬余录》的怀疑也不仅仅是“楼主认为”。蒙古人的民族优越感很强,作为征服者,他们有没有民族压迫?有,那是肯定的。汉人对夷人不也压迫过。压迫得厉害吗?厉害,但是恐怕不象想象中那么厉害。

元朝的社会控制也远没有想象的那么严密,更加没有明清的严密,原因一是他们不会,二是他们不耐烦。他们有个应对方法,“形成类似地方自治的管理模式”,交下去了事。
行走江湖甲,你竟敢为罪恶的蒙元翻案。你个蒙奸分子。
打倒、、、咳、、咳咳、、、气死鸟!!!
上蹿下跳的鞑子
楼主 不要元朝粉饰 元朝的罪恶很多 但是初夜权这种事情也是不可能的 八月十五也是值得质疑的

反对楼主美化元朝 但是对于一些编造的民俗坚决反对 太自虐了
回复 37# 不敢发言

你对粉饰和美化这两个词的用法太宽泛了
可笑所以哈哈 发表于 2011-2-3 21:23


    同求出处
出处倒是有的,1949年的时候,国名尚未统一,《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组织大纲草案》中有一处括弧注明:“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简称中华民国。”当时的想法,一是中华民国已经叫了38年,国际上也承认,二是企图和湾湾打马虎眼。结果在第一次政协会上被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