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举报”扳倒父亲 前妻称感觉不到胜利者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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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举报”扳倒父亲 前妻称感觉不到胜利者滋味
2011年01月11日 09:48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砀山亲子举报案追踪:前妻称感觉不到胜利者的滋味

    原房产局长的上诉书近日将提交;

    法院认为一审结果是依法判决

  事件回顾




  刘江辉,男,1967年出生,汉族,2002年4月8日起任砀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至案发。

  2010年2月初,前妻张彦英与儿子小刘举报刘江辉贪腐。

  2010年2月22日,刘江辉被砀山县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2010年3月8日,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江辉予以逮捕。

  2010年11月24日,砀山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1年1月7日,刘江辉一审被数罪并罚,判刑19年。

  “我感觉不到胜利者的滋味,我觉得当时的自己很卑鄙,是个坏女人。”昨天,曾举报前夫的张彦英给法院写了一封数千字的公开信,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前夫刘江辉一审被判19年,这个结果让她的天平朝另外一方倾斜。据悉,目前刘江辉正在写上诉书,近日将由其律师提交法院。

  前妻

  写公开信认为法院判重了

  刘江辉被判19年后,前妻张彦英认为法院判得过重。昨天,她写了一封公开信给法院,对该案的判决提出了一些质疑。

  “我支持秉公执法,但是不应该这样从重判决。”张彦英在信中写道,法院的判决有失公平,她认为:因为刘江辉一案社会影响大,舆论关注度高,所以法院就重判他,而对刘江辉本人提出的异议与要求不予采纳。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9年11月,刘江辉以超低价购进两处房产局的门面并出售,从中贪污176万元。对此,张彦英写道,当时,检察机关选用的评估机构方法不对,不规范,极其不公平,而且刘江辉当时是以内部员工的“优惠价”购买的房子,根据当时的房价,“刘江辉的贪污数额并没有这么多”。对于其他判决,张彦英也表示异议。

  称当时的自己是坏女人

  记者从公开信中看到,与之前一心想扳倒前夫时的心态相比,现在的张彦英更多的是想回头审视自己。她在公开信中说,当初“宁跟要饭的娘,不跟当官的爹”一帖,是她冒用儿子的名义发出的,当时她认为这样做力度能大一点,更能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如今,刘江辉落马,受到制裁,“我却感觉不到有胜利者的滋味,相反,我觉得当时的自己很卑鄙,是个坏女人。”她在信中说,以后她想改变自己,重新开始。

  对于刘江辉以后的生活,张彦英在公开信里写道:儿子说过多次,会照顾好父亲。同时,她也希望刘江辉与她离婚后好上的那个女人负起一定的责任,因为她认为,那个女人插足她的家庭,是亲子举报的导火索,“我希望她也能够照顾好刘江辉,要对得起他。”

  境况不佳,居住成问题

  “我过些天将回娘家住,因为现在我住的这个房子别人要收回去了。”昨天,张彦英告诉记者,她现在住的房子是前夫刘江辉的一个朋友借给她住的。将刘江辉告倒后,张彦英坦言自己的生活很不好,住的地方都成问题。她说,自己的所作所为受到了社会上许多人的冷嘲热讽。“我现在的生活被彻底改变了。”

  法院

  一审判决是依法作出的

  对于张彦英的质疑,砀山县法院如何看待?昨日,记者联系了负责审理此案的一位法官,他介绍说,法院的判决有法可依,完全是依法作出的公正公平的判决。判决书认为,刘江辉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出售本单位公房,又假借他人名义自己低价购买,而后出售,以此非法获利,侵吞公共财物价值176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非法收受财物1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刘江辉对185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这位法官介绍,法院认为,刘江辉上述三罪成立,依法应数罪并罚。其中,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

  原局长

  一直不愿面对妻儿

  昨天,刘江辉的律师收到了刘一审被判19年的判决书。这位律师告诉记者,他之前曾多次和刘江辉接触。“他不愿提起妻儿举报他的这段事情,只要说起这些事情,他的情绪就非常低落,不太愿意去面对。”据介绍,刘江辉从被举报到被查处这段时间,并没有见过前妻和儿子,因为他不想见。

  据律师介绍,刘江辉本人很难接受被妻儿举报这个事实,尤其是“亲子举报”。刘江辉非常爱他的儿子,将孩子送到一所理想的学校读大学,并尽可能满足儿子生活和学习上的需求。

  据介绍,过去刘江辉每次在外人面前谈起儿子,都告诉别人,自己儿子非常优秀,现在,儿子却举报了他。“虽然我们没有当面问过他,但是能够看出来他心里非常痛苦,毕竟是自己至亲的人让他走到这一步的。”据介绍,刘江辉曾经就自己的判决结果和律师进行过沟通,“被判19年,这完全超出了他的心理预期。”刚被批捕时,他还以为自己或许只是会被免职,“完全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结局”。

  近日将提交上诉书

  据了解,目前共有两名律师代理刘江辉的案件。一名律师负责贪污罪名的辩护,另一名律师负责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名的辩护。一审时,律师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评估报告的数额等问题提出了质疑,认为:评估报告没有评估员签字,明显不能作为采纳的依据;而且评估机构将个人的商品房屋买卖所得作为贪污所得,也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不过从判决书上看,上述辩护意见基本上没有被法院采纳。

  据律师介绍,刘江辉目前身体状况不好,觉得对自己的判决不公。“他坚持自己无罪,认为自己并没有贪污受贿。”

  昨晚,记者从刘江辉的律师处了解到,目前刘江辉正在写上诉书,律师会和他沟通,在上诉书中对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数罪一一提出质疑。“上诉书将会在近几日提交到法院。”

  提起自己的儿子小刘,张彦英说,离婚时儿子判给了她,目前儿子在外读书,她不想让儿子知道太多事,这次父亲一审被判19年的事也没告诉他。虽然生活并不如意,不过张彦英告诉记者:“事情我自己做了,后悔也没有用,我只是希望儿子能够生活得更好一点。” (新安晚报 常国水 周晔)http://www.chinanews.com/fz/2011/01-11/2778715.shtml

“亲子举报”扳倒父亲 前妻称感觉不到胜利者滋味
2011年01月11日 09:48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砀山亲子举报案追踪:前妻称感觉不到胜利者的滋味

    原房产局长的上诉书近日将提交;

    法院认为一审结果是依法判决

  事件回顾




  刘江辉,男,1967年出生,汉族,2002年4月8日起任砀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至案发。

  2010年2月初,前妻张彦英与儿子小刘举报刘江辉贪腐。

  2010年2月22日,刘江辉被砀山县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2010年3月8日,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江辉予以逮捕。

  2010年11月24日,砀山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1年1月7日,刘江辉一审被数罪并罚,判刑19年。

  “我感觉不到胜利者的滋味,我觉得当时的自己很卑鄙,是个坏女人。”昨天,曾举报前夫的张彦英给法院写了一封数千字的公开信,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前夫刘江辉一审被判19年,这个结果让她的天平朝另外一方倾斜。据悉,目前刘江辉正在写上诉书,近日将由其律师提交法院。

  前妻

  写公开信认为法院判重了

  刘江辉被判19年后,前妻张彦英认为法院判得过重。昨天,她写了一封公开信给法院,对该案的判决提出了一些质疑。

  “我支持秉公执法,但是不应该这样从重判决。”张彦英在信中写道,法院的判决有失公平,她认为:因为刘江辉一案社会影响大,舆论关注度高,所以法院就重判他,而对刘江辉本人提出的异议与要求不予采纳。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9年11月,刘江辉以超低价购进两处房产局的门面并出售,从中贪污176万元。对此,张彦英写道,当时,检察机关选用的评估机构方法不对,不规范,极其不公平,而且刘江辉当时是以内部员工的“优惠价”购买的房子,根据当时的房价,“刘江辉的贪污数额并没有这么多”。对于其他判决,张彦英也表示异议。

  称当时的自己是坏女人

  记者从公开信中看到,与之前一心想扳倒前夫时的心态相比,现在的张彦英更多的是想回头审视自己。她在公开信中说,当初“宁跟要饭的娘,不跟当官的爹”一帖,是她冒用儿子的名义发出的,当时她认为这样做力度能大一点,更能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如今,刘江辉落马,受到制裁,“我却感觉不到有胜利者的滋味,相反,我觉得当时的自己很卑鄙,是个坏女人。”她在信中说,以后她想改变自己,重新开始。

  对于刘江辉以后的生活,张彦英在公开信里写道:儿子说过多次,会照顾好父亲。同时,她也希望刘江辉与她离婚后好上的那个女人负起一定的责任,因为她认为,那个女人插足她的家庭,是亲子举报的导火索,“我希望她也能够照顾好刘江辉,要对得起他。”

  境况不佳,居住成问题

  “我过些天将回娘家住,因为现在我住的这个房子别人要收回去了。”昨天,张彦英告诉记者,她现在住的房子是前夫刘江辉的一个朋友借给她住的。将刘江辉告倒后,张彦英坦言自己的生活很不好,住的地方都成问题。她说,自己的所作所为受到了社会上许多人的冷嘲热讽。“我现在的生活被彻底改变了。”

  法院

  一审判决是依法作出的

  对于张彦英的质疑,砀山县法院如何看待?昨日,记者联系了负责审理此案的一位法官,他介绍说,法院的判决有法可依,完全是依法作出的公正公平的判决。判决书认为,刘江辉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出售本单位公房,又假借他人名义自己低价购买,而后出售,以此非法获利,侵吞公共财物价值176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非法收受财物1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刘江辉对185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这位法官介绍,法院认为,刘江辉上述三罪成立,依法应数罪并罚。其中,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

  原局长

  一直不愿面对妻儿

  昨天,刘江辉的律师收到了刘一审被判19年的判决书。这位律师告诉记者,他之前曾多次和刘江辉接触。“他不愿提起妻儿举报他的这段事情,只要说起这些事情,他的情绪就非常低落,不太愿意去面对。”据介绍,刘江辉从被举报到被查处这段时间,并没有见过前妻和儿子,因为他不想见。

  据律师介绍,刘江辉本人很难接受被妻儿举报这个事实,尤其是“亲子举报”。刘江辉非常爱他的儿子,将孩子送到一所理想的学校读大学,并尽可能满足儿子生活和学习上的需求。

  据介绍,过去刘江辉每次在外人面前谈起儿子,都告诉别人,自己儿子非常优秀,现在,儿子却举报了他。“虽然我们没有当面问过他,但是能够看出来他心里非常痛苦,毕竟是自己至亲的人让他走到这一步的。”据介绍,刘江辉曾经就自己的判决结果和律师进行过沟通,“被判19年,这完全超出了他的心理预期。”刚被批捕时,他还以为自己或许只是会被免职,“完全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结局”。

  近日将提交上诉书

  据了解,目前共有两名律师代理刘江辉的案件。一名律师负责贪污罪名的辩护,另一名律师负责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名的辩护。一审时,律师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评估报告的数额等问题提出了质疑,认为:评估报告没有评估员签字,明显不能作为采纳的依据;而且评估机构将个人的商品房屋买卖所得作为贪污所得,也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不过从判决书上看,上述辩护意见基本上没有被法院采纳。

  据律师介绍,刘江辉目前身体状况不好,觉得对自己的判决不公。“他坚持自己无罪,认为自己并没有贪污受贿。”

  昨晚,记者从刘江辉的律师处了解到,目前刘江辉正在写上诉书,律师会和他沟通,在上诉书中对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数罪一一提出质疑。“上诉书将会在近几日提交到法院。”

  提起自己的儿子小刘,张彦英说,离婚时儿子判给了她,目前儿子在外读书,她不想让儿子知道太多事,这次父亲一审被判19年的事也没告诉他。虽然生活并不如意,不过张彦英告诉记者:“事情我自己做了,后悔也没有用,我只是希望儿子能够生活得更好一点。” (新安晚报 常国水 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