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110要求帮找小姐 被拒后闯公安局欲强奸女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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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110要求帮找小姐 被拒后闯公安局欲强奸女警察  2010年12月30日  来源: 中安在线   



  安徽六安市金寨县一名毒性发作的“瘾君子”,在打110找“小姐”被拒后,竟于凌晨破门闯进110报警服务台,欲凌辱值班女警察,后因遭奋力反抗未遂。近日,色胆包天的被告人李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7月28日深夜,被告人李强当时因吸毒后毒性发作,就在金寨城区四处转悠,想找“小姐”求刺激,但找来找去并未找到。荒唐的是,色欲难耐的李强居然想到拨打110“求助”。可想而知,他拨打当地110报警服务台电话要求帮助其找“小姐”时,自然会遭到接警员的拒绝。但令人吃惊的是,遭拒的李强居然产生了强奸女接警员的念头。

  7月29日凌晨5时左右,被告人李强打车来到该县公安局,乘值班人员不备,将锁大门的链条锁砸断,又疯狂撞开办公楼数道办公室的门,最后强行闯进110报警服务台。就在他撞击110报警服务台门时,遭到值班女警小艾的奋力反抗,因李强用力过大,致使小艾骨折。

  闯进屋后,李强遂强行将小艾按倒在地上,试图撕破其上衣,施奸淫,结果遭到小艾的奋力反抗。正在危急时刻,旁边值班室里的实习生王某听到呼救后,迅速赶到110报警服务台,一边发出呼救,一边与被告人李强展开搏斗,在巡逻民警赶到后,将李强制服。

  日前,金寨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安市中级法院近日维持了一审判决。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0-12/30/c_12932019.htm男子打110要求帮找小姐 被拒后闯公安局欲强奸女警察  2010年12月30日  来源: 中安在线   



  安徽六安市金寨县一名毒性发作的“瘾君子”,在打110找“小姐”被拒后,竟于凌晨破门闯进110报警服务台,欲凌辱值班女警察,后因遭奋力反抗未遂。近日,色胆包天的被告人李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7月28日深夜,被告人李强当时因吸毒后毒性发作,就在金寨城区四处转悠,想找“小姐”求刺激,但找来找去并未找到。荒唐的是,色欲难耐的李强居然想到拨打110“求助”。可想而知,他拨打当地110报警服务台电话要求帮助其找“小姐”时,自然会遭到接警员的拒绝。但令人吃惊的是,遭拒的李强居然产生了强奸女接警员的念头。

  7月29日凌晨5时左右,被告人李强打车来到该县公安局,乘值班人员不备,将锁大门的链条锁砸断,又疯狂撞开办公楼数道办公室的门,最后强行闯进110报警服务台。就在他撞击110报警服务台门时,遭到值班女警小艾的奋力反抗,因李强用力过大,致使小艾骨折。

  闯进屋后,李强遂强行将小艾按倒在地上,试图撕破其上衣,施奸淫,结果遭到小艾的奋力反抗。正在危急时刻,旁边值班室里的实习生王某听到呼救后,迅速赶到110报警服务台,一边发出呼救,一边与被告人李强展开搏斗,在巡逻民警赶到后,将李强制服。

  日前,金寨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安市中级法院近日维持了一审判决。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0-12/30/c_12932019.htm
这哥们太强了吧。3年有点轻啊。
这才三年牛人啊
制服诱惑看多了:D
lijie8257 发表于 2010-12-30 11:40


    都没成功,3年已经够可以的了,妈呀,现在不管法院怎么判,网络义士都觉得判得不对
有点奇怪。。。。我感觉这个人很有可能常去110办公室。
P民们还真是善良又无辜啊
wawo1 发表于 2010-12-30 11:56


    本人不是义士。只是觉得这种行为已经属于袭警了,应该重判。
传说中的直捣黄龙、奇袭白虎团、智取威虎山啊[:a3:]
晚上的公安局是空无一人,只有一男一女两个警察在?
疯了……这要是打CS high了还不得去抢军火库?
这哥们太牛了,在警察局强奸警察
这哥们太牛了,在警察局强奸警察
wawo1 发表于 2010-12-30 11:56


    袭警可是大罪啊,你不知道吗?
去110强奸女警真是牛人啊
jshzzr1983 发表于 2010-12-30 13:11


    中国好象没有这个罪名
jshzzr1983 发表于 2010-12-30 13:11

临时性强奸
wawo1 发表于 2010-12-30 13:17


     既然没这个罪,我就奇怪了就算贵州的2个村民袭击了张磊,为什么贵州张磊有权利自己拿枪射死2位村民,看没打死还对着头补枪。难道现在警察有了代替法院的权利?
笑了 其他不评论了
冲进公安局强奸,如果可以和冲进老百姓家强奸划等号的话。那冲进法院或市政府或甚至中南海强奸,都是一样的说法是吗?!由此可见,这种一刀切的判决根本就是在毁灭中国的社会法制体系对犯罪份子的震慑力,这是在纵容和激励犯罪份子干坏事。而判决出这种判决所谓的法官,根本就是在变相对全国人民犯罪。
判轻了,砸门入室、强奸未遂、还有故意伤害,才三年。
被强奸的时候,她有没有第一时间打110?
思想上的麻痹大意………
精虫上脑??????
元始天魔 发表于 2010-12-30 15:16


    反正对这个人是如何熟门熟路找到110接警台和如何长驱直入无人阻拦地感到非常奇怪.
这才3年??
猛男啊
没有人求真相吗?这事不符合逻辑啊{:jian:}
jshzzr1983 发表于 2010-12-30 13:38

对头补枪源于网络传言
太牛B了.
跪求小艾正面制服照。[:a2:]
跪求小艾正面制服照。[:a2:]

对头补枪源于网络传言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10-12-30 16:48



    你去看看这个案子尸检鉴定结果吧,看看张磊一共射了几颗子弹,子弹打在哪了,看看其中一个村民爬了多远到电线杆那{:Bingo:}
对头补枪源于网络传言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10-12-30 16:48



    你去看看这个案子尸检鉴定结果吧,看看张磊一共射了几颗子弹,子弹打在哪了,看看其中一个村民爬了多远到电线杆那{:Bingo:}
jshzzr1983 发表于 2010-12-30 17:04

他连射数枪恰好两枪都中头部,两人都是头部正面中枪,请问张磊的子弹如何绕弯打人后脑?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10-12-30 17:08

什么叫头部正面?
    我怀疑你根本没看新闻报道
在尸检前,县公安局梁姓副局长坚决否认死者中有人身中两枪,但现在尸检报告显示:郭永志身上“一颗子弹从右大腿内侧中段射入,另一颗子弹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即大腿中枪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之下,张磊又在其太阳穴补了一枪
9月17日9时,遵义市中院在汇川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坡贡镇原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开枪杀死两村民案。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称,2010年1月12日16时14分,关岭县坡贡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有人在坡贡镇粮管所门口打架,要求出警。张磊带领协勤王道胜驾车赶到现场。郭永华、郭永文不仅不听劝阻,反而上前抓打张磊、王道胜。张磊便将郭永文推倒在地,郭永文随即捡起一块砖头准备打张磊,张磊见状掏出佩带的64式手枪进行警告。随后张磊、王道胜便带郭永华、郭永文、代寸忠和代鹏良回派出所处理。张磊一行行至坡贡镇政府的岔路口时遇到郭永志,郭永志准备去打代寸忠,被张磊、王道胜阻止,郭永华和郭永志转而抓打张磊,将张磊推到街道边沟里,张磊从边沟里起来后,面对郭永志、郭永华的抓扯继续后退,同时掏出佩戴的手枪朝天鸣了两枪示警。郭永志仍上前与张磊抓扯,在抓扯过程中张磊击发了第三枪击中郭永志右大腿。随后,张磊持枪的右手挣脱了郭永志抓扯,朝右前方击发了第四枪,击中了从郭永志左后侧(张磊右前方)冲上来的郭永华的左面部,郭永华中枪倒地身亡。此时郭永志仍扑向张磊继续抓打,张磊击发了第五枪,击中郭永志的左额颞部,郭永志中枪倒地身亡。经法医鉴定:郭永华、郭永志系枪弹致严重颅脑贯通伤死亡。《重庆晨报》


从1月12日那个滴血的黄昏到今天张磊案开审,时间已经过去了漫长的248天。虽然应该早有预料,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的偏袒程度还是让人始料未及,整了248天,就整出了这么个破玩意!整个就是在玩一场虚幻的太极,充满虚无缥缈的文字游戏,我虽然不是专业人士,却轻而易举就能提出几点质疑,漏洞太多找起来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一、起诉书称:“接到报警,张磊带领协勤王道胜驾车赶到现场。”协勤王道胜是去干嘛的?按起诉书描述,王道胜简直在袖手旁观,郭氏兄弟赤手空拳竟然能把张磊‘抓扯’得狼狈不堪,此时此刻王道胜在干嘛?在看戏吗?孔武有力、虎背熊腰的副所长张磊竟然被两个赤手空拳的村民推到沟里,所长有难,协警王道胜难道就在那里坐山观虎斗!?这合乎常理吗?他是去处警的,可不是去玩的。他如果没有袖手旁观,两个训练有素、携带警械的警务人员却对付不了两个赤手空拳的村民,最后竟然‘被逼’开枪击毙,这个神话故事编得也太离谱了吧!警察如果个个如此弱不禁风,国家养这些警察干什么?吃干饭吗?老百姓的安全谁来保护?他们俩真的弱不禁风?我看了张磊的照片,高大威猛,我也看了郭氏兄弟的照片,可以说有点孱弱!根据起诉书的描述,我看到‘高大威猛的张磊被有点孱弱的郭氏兄弟推到街道边沟里,协警王道胜像死人毫无反应’,这可能吗?符合逻辑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没有几个是傻子。


二、起诉书称:“张磊掏出佩戴的手枪朝天鸣了两枪示警,郭永志仍上前与张磊抓扯,在抓扯过程中张磊击发了第三枪击中郭永志右大腿”。张磊都鸣枪示警两枪了,郭永志还视死如归的往前冲,一个并非亡命之徒的人会如此不要命?我不敢肯定,但非常值得怀疑。郭永志孱弱,张磊魁梧,郭永志赤手空拳,张磊有警械还有协警帮忙,郭永志不太可能受过专业训练,张磊没有两下子也端不上警察这碗饭至少会点武功。两相比较,要抓扯,张磊肯定会占上风,张磊可以轻而易举手到擒来,根本不需要开枪击毙。起诉书匪夷所思的描述,让我不禁怀疑:“到底有没有发生‘抓扯’?”如果有,张磊凭武功就不会占下风,起诉书所称他的‘狼狈’纯属子虚乌有。张磊根本用不着开枪,结果却开枪击毙两人,不是漠视他人生命、不是草菅人命是什么?如果没有‘抓扯’,张磊就是在耍威风,或者如传闻所言公报私仇。


三、起诉书称“随后,张磊持枪的右手挣脱了郭永志抓扯,朝右前方击发了第四枪,击中了从郭永志左后侧(张磊右前方)冲上来的郭永华的左面部,郭永华中枪倒地身亡。”这场太极更加扑朔迷离了!张磊朝右前方开枪,郭永志刚好朝这个方向撞,于是倒地身亡。古有‘百步穿杨’,今有神枪手‘张五枪’,不用瞄准朝着右前方就能把郭永华击毙身亡。真有这本事,你把人打伤不就得了,何必一枪爆头!用不着开枪而开枪,用不着爆头而爆头,张磊故意杀人无疑,起诉书明显在耍太极、玩文字游戏。


四、起诉书称“此时郭永志仍扑向张磊继续抓打,张磊击发了第五枪,击中郭永志的左额颞部,郭永志中枪倒地身亡”。兄弟已经被击毙,张磊握着枪站在那里,郭永志还扑向张磊继续抓打,再不怕死也不至于这么愚蠢!这不是往枪口上撞吗!郭永志前面已经被击中右大腿,居然还可以冲上来继续抓打,你以为这是国产战争片吗?只要国产战争片塑造的正面人物,才能即使遍体鳞伤也能站起来高喊口号‘向我开炮’。一个现实中的人大腿被子弹击穿,还能站起来,还能抓打警察,鬼才行!别把群众当傻瓜!退一万步,就算发生奇迹,郭永志真的踉踉跄跄站起来了,你有必要爆头吗?遵义市检察院认为张磊枪击导致二被害人死亡,系防卫过当。郭永志身受重伤,张磊身体健康、手持武装,张磊这爆头的第五枪,有什么理由说成是‘防卫过当’?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我们要用自己的思想判断孰是孰非,不能因为官方拥有强大的话语权就深信不疑,也不能因为目击者的话不被检察官采信就无动于衷,也不能因为喜欢唱反调就质疑官方一切声音。让我们听听目击者的说法,两相比较,看看谁更可信?不要对官方通报人云亦云,也不必对民间声音偏听偏信,自己有脑子请自己判断:


目击者的笔录显示,目击者看到便衣警察张磊左手指着郭永华,右手正在掏手枪,嘴里喊:“跪倒,否则我毙了你!”对方回了一句:“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此时,协勤王道胜用电棍将郭永华击倒在地。张磊也拔出手枪,先后朝着天空和地面各开了一枪,地上都蹦出了火花,接着便朝着郭永华的头部开了一枪,郭当场倒地。

目睹郭永华倒地之后,郭永志对张磊说,你们是执法机关,不应该开枪。“我家兄弟说着话就走过来拉着警察(张磊),张所长又砰的一枪朝着郭永志的肚子(后证实为腿部)开枪,当时就打倒了。”郭永文说。

据此前媒体报道,中枪后,郭永志向路边不足1米的电线杆方向爬,边爬边说,“哎呀,你们执法机关不能乱开枪啊。快带我去抢救……”村民张丽对张磊说,这个(郭永志)还有抢救机会,我们大家抢救,领导不要打了。“警察说,嗯,那狗×的还不死啊,砰的一声又补了一枪。”郭永文说,这一枪从郭永志的后脑勺打入
胆大包天啊!
安顺公安局: 张磊共发射4发子弹 郭永志未身中两枪
部分目击者: 张磊开了5枪 郭永志身中两枪
尸检结果: 贵州安顺警察共开5枪 两枪击中村民头部
真是太强大了,不过一个报警台那么容易就进去了?门口没门卫?
呵呵呵呵 这个贴子真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