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对年满75岁老人有条件免除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37:04
75周岁以上老年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者,将有可能适用死刑。昨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任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75岁以上老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有所限制。

  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任委会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这是1997年中国修改刑法以来最大的一次刑法修改。该草案曾规定,75岁以上老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李适时表示,审议中和征求意见时,都有人和部门提出,上述规定总体上是对的,但应增加限制条件,以适应各种复杂情况。

  在上次审议时,有十来位全国人大常任委会委员以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赞成75岁以上老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姜兴长委员还建议将75岁放宽至70岁。

  和他们意见不同的也有十来位常任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常任委会负责人,他们认为这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75岁以上的人具有健全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有些老年人犯罪情节非常严重应当保留死刑,有些犯罪组织会利用老年人从事犯罪活动。

  上述这两种不同的意见,同样也体现在全国人大常任委会向社会各界以及公众征求的意见中。最终,草案将上述规定修改为,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专家观点

  “70岁以上判死者极少”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表示,实际上中国70岁以上的老人犯罪判死刑的数量极少。二审增加对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老年人不予免死的规定,一方面,是留有应对恶性犯罪的制度空间;另一方面,是在立法表一个态:绝对禁止老年人以特别残忍手段剥夺他人生命。所以,这种修改可以接受。

  周光权认为,死刑问题不仅是刑法的问题,也与政策、政治、文化、国民感受等有关,比较复杂,国际上对老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的年龄规定亦不同。

http://news.southcn.com/z/2010-12/21/content_18613991.htm75周岁以上老年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者,将有可能适用死刑。昨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任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75岁以上老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有所限制。

  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任委会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这是1997年中国修改刑法以来最大的一次刑法修改。该草案曾规定,75岁以上老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李适时表示,审议中和征求意见时,都有人和部门提出,上述规定总体上是对的,但应增加限制条件,以适应各种复杂情况。

  在上次审议时,有十来位全国人大常任委会委员以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赞成75岁以上老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姜兴长委员还建议将75岁放宽至70岁。

  和他们意见不同的也有十来位常任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常任委会负责人,他们认为这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75岁以上的人具有健全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有些老年人犯罪情节非常严重应当保留死刑,有些犯罪组织会利用老年人从事犯罪活动。

  上述这两种不同的意见,同样也体现在全国人大常任委会向社会各界以及公众征求的意见中。最终,草案将上述规定修改为,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专家观点

  “70岁以上判死者极少”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表示,实际上中国70岁以上的老人犯罪判死刑的数量极少。二审增加对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老年人不予免死的规定,一方面,是留有应对恶性犯罪的制度空间;另一方面,是在立法表一个态:绝对禁止老年人以特别残忍手段剥夺他人生命。所以,这种修改可以接受。

  周光权认为,死刑问题不仅是刑法的问题,也与政策、政治、文化、国民感受等有关,比较复杂,国际上对老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的年龄规定亦不同。

http://news.southcn.com/z/2010-12/21/content_18613991.htm
  成克杰没有看到希望之光,67岁时被处决。70岁或者75岁不能判死刑,其实都是准备给一些人留下退路的。比如高级学者可以到65岁退休,部级以上干部可以65岁退休,而副总理级以上干部可以到70多岁退休。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12-21 08:00


     反正趋势就是口子越开越大,最后有权有势的都能以各种办法免死。
     回头看看,古代的株连九族虽然残忍,但是确实遏制了许多丑恶和黑暗啊。
zchzyh 发表于 2010-12-21 08:15

这点无法赞同,比起那点可怜的遏制,株连九族创造了更多的丑恶和黑暗。
这个口一开,大量老无所养的人纷纷去故意犯罪,以求到监狱养老。导致犯罪率激增。
君子报仇,七十年不晚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12-21 08:00

就怕这种口子会越开越大。将来什么党龄多少年不会死都会出现。。。。
再一想这和发免死铁券有什么区别?
再一次强调 这不是什么新鲜玩意

汉代诏令
年八十以上 八岁以下 及孕者未乳 师 朱儒 当鞠系者 颂系之
自今以来 诸年八十以上 非诬告、杀伤人 它皆勿坐
年未满七岁 贼斗杀人及犯殊死罪者 上请廷尉以闻 得减死
男子八十以上 十岁以下 及妇女从坐者 自非不道 诏所名捕 皆不得系

唐律 名例律
诸年七十以上 十五以下及废疾 犯流罪以下 收赎 八十以上 十岁以下及笃疾 犯反 逆 杀人应死者 上请 盗及伤人者 亦收赎 余皆勿论 年九十以上 七岁以下 虽有死罪 不加刑
回复 7# 侠客尚
有期徒刑也可以用党龄来抵扣。
尼米兹 发表于 2010-12-21 10:43

还没正式写入法律。
最近几年在死刑判罚上打主意的砖家一波又一波。
zchzyh 发表于 2010-12-21 08:15


    这个不能苟同,古时的腐败是制度性的腐败,反腐更像是政治斗争,或者说黑吃喝。今天的政府虽然也被说成是制度性腐败,但比较古时那是小巫见大巫了


公仆们才不需要这些法律,党培养官员不容易,哪能像P民一样说死就死

公仆们才不需要这些法律,党培养官员不容易,哪能像P民一样说死就死
口子越开越大,哪天全面废除死刑就天下太平了。
现在连故意伤害罪里的重伤案都可以判缓刑了···前提是积极赔偿~~

用钱买自由的“好日子”就要普及了··
wyn1981 发表于 2010-12-21 12:14


    钱要是连这点作用都没有,那还能叫钱么。正常
贫道先走 发表于 2010-12-21 12:16


    问题是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不是有钱人···公平公正虽说就没真正实现过,但这么搞吃相太难看了
wyn1981 发表于 2010-12-21 12:24


    淡定,一会又该有人说卢瑟什么的了


年龄在刑法上的意义何在?那就是作为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就算是再老的老年人,除非是老年痴呆或全身瘫痪,在行动能力上与年轻的成年人也无任何区别。你要么采用西方现行理论完全废除死刑,要么就用传统理论,只有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才能免死。现在呢,奇葩啊,同样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一部分可以判死刑,一部分可以免死,历史上第一个完全没有理论依据的刑法条例新鲜出炉了,这绝对是人类法学史上的奇迹,中国在法学理论上实现了跨越式的突破!万岁!人大常任委立功了,不要给平等原则任何机会,全国即将退休的贪官污吏在这一刻灵魂附体,人大常任委一群人,他们代表了人治主义悠久的历史传统,他们不只是一群人在战斗,不只是一群人!立法草案通过了,老龄干部获得了胜利,这次立法是个绝对理论上的绝杀,绝对的死角,胜利属于人大常任委,属于所有刮够了地皮即将退休正在熬75岁的人。让公平正义滚蛋去吧,在法律知识普及的情况下,它表现的太保守了,它失去了自己的勇气,面对封建主义悠久的历史传统,它没有拿出猛冲猛打的作风,它终于自食其果了,它该回家了,它不用回遥远的欧洲,它本来就呆在阴暗的角落里,再见!

年龄在刑法上的意义何在?那就是作为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就算是再老的老年人,除非是老年痴呆或全身瘫痪,在行动能力上与年轻的成年人也无任何区别。你要么采用西方现行理论完全废除死刑,要么就用传统理论,只有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才能免死。现在呢,奇葩啊,同样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一部分可以判死刑,一部分可以免死,历史上第一个完全没有理论依据的刑法条例新鲜出炉了,这绝对是人类法学史上的奇迹,中国在法学理论上实现了跨越式的突破!万岁!人大常任委立功了,不要给平等原则任何机会,全国即将退休的贪官污吏在这一刻灵魂附体,人大常任委一群人,他们代表了人治主义悠久的历史传统,他们不只是一群人在战斗,不只是一群人!立法草案通过了,老龄干部获得了胜利,这次立法是个绝对理论上的绝杀,绝对的死角,胜利属于人大常任委,属于所有刮够了地皮即将退休正在熬75岁的人。让公平正义滚蛋去吧,在法律知识普及的情况下,它表现的太保守了,它失去了自己的勇气,面对封建主义悠久的历史传统,它没有拿出猛冲猛打的作风,它终于自食其果了,它该回家了,它不用回遥远的欧洲,它本来就呆在阴暗的角落里,再见!
同意楼上的观点,只要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为什么要区别对待呢?法律上对未成年人,智障,精神病人的区别对待是基于以上群体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75岁以上是基于什么呢?
有些人就是千方百计挖死刑的墙脚,基于什么目的?
弄不了全面免除死刑就搞一个这个出来投石问路。体制内的有些法律人呀,你们扪心自问自己,制定出来的法律是为理论而法律还是为公平正义而法律。

弄不了全面免除死刑就搞一个这个出来投石问路。体制内的有些法律人呀,你们扪心自问自己,制定出来的法律是 ...
大黄牛 发表于 2010-12-21 16:49



    反正我觉得。这条法令的制定。违背了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原则。更像是给特定人群发免死金牌。
我更觉得。中国有大量的地方需要填补法律空白。这帮所谓法学专家。他们则经常弄出一些不切实际的所谓新法来消磨自己的工作时间。要这种哗众取宠的东西有什么用。
弄不了全面免除死刑就搞一个这个出来投石问路。体制内的有些法律人呀,你们扪心自问自己,制定出来的法律是 ...
大黄牛 发表于 2010-12-21 16:49



    反正我觉得。这条法令的制定。违背了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原则。更像是给特定人群发免死金牌。
我更觉得。中国有大量的地方需要填补法律空白。这帮所谓法学专家。他们则经常弄出一些不切实际的所谓新法来消磨自己的工作时间。要这种哗众取宠的东西有什么用。
回复 23# 侠客尚
  很赞同你的说法。
  有些学者为了获得学术突破,不惜突破社会道德底线。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表示,实际上中国70岁以上的老人犯罪判死刑的数量极少。
  ……委员对周光权之流大声说:不!
一句话:老不死,没门!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12-21 08:00

呜~~~
我们壮族人民的优秀儿子,没熬到好时光啊{:lei:}

想想这是在中国,还有什么想不通的呢
老人怎么了,杀了人就该偿命。
要杀都杀,要不杀都不杀.搞那么多空子来钻干啥

呜~~~
我们壮族人民的优秀儿子,没熬到好时光啊
RedTide 发表于 2010-12-21 18:51


西游记告诉我们,被打死的,都是没有后台的。。。
真的特定人群根本不用什么免死金牌,这次就是一些人头脑发热,弄出了这么个违背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的东西。
呜~~~
我们壮族人民的优秀儿子,没熬到好时光啊
RedTide 发表于 2010-12-21 18:51


西游记告诉我们,被打死的,都是没有后台的。。。
真的特定人群根本不用什么免死金牌,这次就是一些人头脑发热,弄出了这么个违背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的东西。
株连九族创造了更多的丑恶和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