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互联网乱象背后并非有法不依 而是无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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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互联网乱象背后并非有法不依 而是无法可依

2010-12-17 19:34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北京12月1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观察》报道,著名的互联网评论人洪波指出,京东再次祭出价格战杀手锏,其低价格可能影响到网购图书行业的竞争,进而影响到这行业的长远发展。洪波认为,中国互联网市场今年乱战现象的背后暴露出了有法不依的现状。对于洪波先生的观点,经济之声编辑思远提出不同的看法:

  思远:我的观点恰恰和他相反。从今年早间SNS的开心、人人大战,到前不久的3Q之战,再到如今京东和当当的价格战,其实通过事件和企业进行接触和得到的反馈,我觉得现在不是有法不依,恰恰是无法可依。

  两个方面来说这个问题:第一,互联网的技术和互联网经济本身发展很快,实际上法律本身就有滞后性的属性,所以很多法律跟不上。第二,很多企业诉讼和纠纷中碰到的问题,他们都反映说,我们的法律看似五脏齐全,但实际上很多条款都有漏洞。具体表现在原则性法条过多,操作性有的时候特别差。

  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实际上怎么来判断它的排挤竞争对手,怎样认定一个公认的行业成本的价格,在操作中的认定是非常难的。而且在新技术下的新争端,比如3Q之争,还没有找到直接明确的法律判断的依据,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少了规则在互联网市场难免就乱了方寸。

  对于如何解决,我觉得在法律宏观的完善上需要大量的法律技术,比如数据统计分析和法理模型推断这样的支持,这是很漫长的一个过程。但是微观上我们可以通过法律上去配合互联网经济进行“小步快走”的动作,比如对于互联网经济不断发展激增的侵权、不正当竞争等大小案件,最高法院应该对关键的案件进行技术分析,作判例,在关键问题上的判断上提个明确的标准,同时形成行业公认的标准。这样才能保证公平的竞争和健康的市场环境。http://www.cnr.cn/jingji/yaowen/201012/t20101217_507474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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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7 19:34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北京12月1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观察》报道,著名的互联网评论人洪波指出,京东再次祭出价格战杀手锏,其低价格可能影响到网购图书行业的竞争,进而影响到这行业的长远发展。洪波认为,中国互联网市场今年乱战现象的背后暴露出了有法不依的现状。对于洪波先生的观点,经济之声编辑思远提出不同的看法:

  思远:我的观点恰恰和他相反。从今年早间SNS的开心、人人大战,到前不久的3Q之战,再到如今京东和当当的价格战,其实通过事件和企业进行接触和得到的反馈,我觉得现在不是有法不依,恰恰是无法可依。

  两个方面来说这个问题:第一,互联网的技术和互联网经济本身发展很快,实际上法律本身就有滞后性的属性,所以很多法律跟不上。第二,很多企业诉讼和纠纷中碰到的问题,他们都反映说,我们的法律看似五脏齐全,但实际上很多条款都有漏洞。具体表现在原则性法条过多,操作性有的时候特别差。

  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实际上怎么来判断它的排挤竞争对手,怎样认定一个公认的行业成本的价格,在操作中的认定是非常难的。而且在新技术下的新争端,比如3Q之争,还没有找到直接明确的法律判断的依据,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少了规则在互联网市场难免就乱了方寸。

  对于如何解决,我觉得在法律宏观的完善上需要大量的法律技术,比如数据统计分析和法理模型推断这样的支持,这是很漫长的一个过程。但是微观上我们可以通过法律上去配合互联网经济进行“小步快走”的动作,比如对于互联网经济不断发展激增的侵权、不正当竞争等大小案件,最高法院应该对关键的案件进行技术分析,作判例,在关键问题上的判断上提个明确的标准,同时形成行业公认的标准。这样才能保证公平的竞争和健康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