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今日释放王鹏 马晶晶试卷原件已销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7:07:32
http://news.v1.cn/gn/2010-12-5/1291539046590.shtml

据被刑拘的王鹏父亲透露,吴忠警方来电称今日将释放王鹏。记者从包括警方等多个渠道了解,此次王鹏被吴忠警方刑拘,并不仅仅是王鹏举报马晶晶涉嫌公务员考试舞弊之事,还与其举报马晶晶父母经济问题有关。

  据一位吴忠警方人士称,王鹏曾向吴忠政界多位人士投递信函,内容涉及辱骂马晶晶的父母———现任宁夏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马崇林及宁夏吴忠市委常任委、政协主席丁兰玉。此外,信函还包含举报马崇林及丁兰玉涉嫌存在“经济问题”的内容。此事让马晶晶父母极为苦恼,吴忠政坛也有风言风语,给当地带来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王鹏和马晶晶多年积怨,据王鹏父亲王志昌称,矛盾升级源于王鹏怀疑在保研阶段,马晶晶对王鹏进行了举报,由此导致王鹏在保研中落选。昨日,刘智谋对南都记者称,他曾问过马晶晶是否举报过王鹏“但他说没有过。”

  昨日,包括本报在内的6家媒体,在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联系采访,但苦等一天,警方最终并未接受采访。吴忠市委宣传部一名孙姓科长解释称,警方已经接受了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采访,“他们正在调查,可能先不接受其他媒体采访了。”

  记者注意到,吴忠警方对王鹏采取刑拘措施的时间,是在11月23日;在《拘留通知书》上,王志昌的签字时间亦是11月23日。然而,据王志昌向南都记者证实,这是吴忠警方“逼迫”王志昌所为,“一个姓石的警察说,我必须写11月23日,但那天是25号”。

  据王鹏的代理律师周泽分析,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吴忠警方此举明显违反了法定程序。

  另据周泽介绍,昨日夜晚10时许,王志昌接到了吴忠警方打来的电话,“警察说,让王志昌去吴忠,有可能要释放王鹏。”周泽说,“但王志昌害怕是个圈套,明天我将赶赴吴忠。”

  “我认为他们通知王志昌让其去吴忠,说准备释放王鹏,应该不会是圈套,毕竟这个案件根本不构成犯罪。在那么多媒体的关注下,相信公安会撤销案件,释放王鹏。”周泽对记者说,“因为公安立案本身就是错误的,我担心的是,公安撤销案件后,马晶晶及其父母仍然有‘能力’通过刑事自诉将王鹏治罪”。

  观点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

  吴忠警方涉嫌越权和滥用职权

  据人民网报道,人民网记者就宁夏吴忠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王鹏一事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周光权曾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对法律实践非常熟悉,他告诉记者,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公安分局在办理此案时涉嫌越权和滥用职权。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利通公安分局是以“公诉”程序来刑拘王鹏,其理由是王鹏的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2009年公安部曾发通知,“诽谤罪”涉嫌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因为诽谤罪引起群体性事件;二是诽谤外交使节;三是因为诽谤,引起其他严重后果。

  王鹏在网络发帖举报,构不成上述三项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所以不能提起公诉,但可以启动民事诉讼,而民事案件,应由法院审理,而公安机关无权介入。

  其二:即使启动公诉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人居住地司法机关管辖,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所在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亦可。而吴忠市公安局既不是王鹏犯罪所在地,也不是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公安分局在办理此案时涉嫌越权和滥用职权。赵野http://news.v1.cn/gn/2010-12-5/1291539046590.shtml

据被刑拘的王鹏父亲透露,吴忠警方来电称今日将释放王鹏。记者从包括警方等多个渠道了解,此次王鹏被吴忠警方刑拘,并不仅仅是王鹏举报马晶晶涉嫌公务员考试舞弊之事,还与其举报马晶晶父母经济问题有关。

  据一位吴忠警方人士称,王鹏曾向吴忠政界多位人士投递信函,内容涉及辱骂马晶晶的父母———现任宁夏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马崇林及宁夏吴忠市委常任委、政协主席丁兰玉。此外,信函还包含举报马崇林及丁兰玉涉嫌存在“经济问题”的内容。此事让马晶晶父母极为苦恼,吴忠政坛也有风言风语,给当地带来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王鹏和马晶晶多年积怨,据王鹏父亲王志昌称,矛盾升级源于王鹏怀疑在保研阶段,马晶晶对王鹏进行了举报,由此导致王鹏在保研中落选。昨日,刘智谋对南都记者称,他曾问过马晶晶是否举报过王鹏“但他说没有过。”

  昨日,包括本报在内的6家媒体,在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联系采访,但苦等一天,警方最终并未接受采访。吴忠市委宣传部一名孙姓科长解释称,警方已经接受了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采访,“他们正在调查,可能先不接受其他媒体采访了。”

  记者注意到,吴忠警方对王鹏采取刑拘措施的时间,是在11月23日;在《拘留通知书》上,王志昌的签字时间亦是11月23日。然而,据王志昌向南都记者证实,这是吴忠警方“逼迫”王志昌所为,“一个姓石的警察说,我必须写11月23日,但那天是25号”。

  据王鹏的代理律师周泽分析,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吴忠警方此举明显违反了法定程序。

  另据周泽介绍,昨日夜晚10时许,王志昌接到了吴忠警方打来的电话,“警察说,让王志昌去吴忠,有可能要释放王鹏。”周泽说,“但王志昌害怕是个圈套,明天我将赶赴吴忠。”

  “我认为他们通知王志昌让其去吴忠,说准备释放王鹏,应该不会是圈套,毕竟这个案件根本不构成犯罪。在那么多媒体的关注下,相信公安会撤销案件,释放王鹏。”周泽对记者说,“因为公安立案本身就是错误的,我担心的是,公安撤销案件后,马晶晶及其父母仍然有‘能力’通过刑事自诉将王鹏治罪”。

  观点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

  吴忠警方涉嫌越权和滥用职权

  据人民网报道,人民网记者就宁夏吴忠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王鹏一事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周光权曾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对法律实践非常熟悉,他告诉记者,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公安分局在办理此案时涉嫌越权和滥用职权。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利通公安分局是以“公诉”程序来刑拘王鹏,其理由是王鹏的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2009年公安部曾发通知,“诽谤罪”涉嫌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因为诽谤罪引起群体性事件;二是诽谤外交使节;三是因为诽谤,引起其他严重后果。

  王鹏在网络发帖举报,构不成上述三项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所以不能提起公诉,但可以启动民事诉讼,而民事案件,应由法院审理,而公安机关无权介入。

  其二:即使启动公诉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人居住地司法机关管辖,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所在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亦可。而吴忠市公安局既不是王鹏犯罪所在地,也不是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公安分局在办理此案时涉嫌越权和滥用职权。赵野
宁夏公务员局局长刘智谋:

  马晶晶没有舞弊 试卷原件已销毁

  昨日,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公务员局局长刘智谋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宁夏公务员的“招考工作绝对没有问题”,此前,对于网络及社会上一些举报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涉嫌舞弊一事,刘智谋说,这不但给马晶晶本人造成了困扰,对该局的声誉也带来了伤害。

  据刘智谋向记者介绍,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该局即接到相关群众来信举报,称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此外,该局亦陆续收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及宁夏区纪委、人事厅等多个部门转来的关于该事的相关举报信件。“对这个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结论是马晶晶并不存在舞弊行为。”刘智谋介绍称,“经过我们调查,举报的内容完全是无稽之谈。”

  局长称举报损害主管部门形象

  据刘智谋介绍,宁夏公务员局自2007年收到匿名举报材料,仅指向马晶晶一人。“后来,就升级了。一开始是举报我们银川市人事局副局长,后来矛头又指向人事厅厅长。”

  刘智谋称,张学武到人事厅担任厅长时,面试已经结束。“(举报)有点捕风捉影,乱咬人。在担任人事厅厅长之前,张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但是不分管公务员这一块。”刘说,“我们张厅长是一个综合素质非常高,律己非常严格的干部,对自己非常严格,是廉洁自律的典范。”

  “举报的那些情况可以说对我们的公务员工作一点都不了解,完全是凭空想象诬告考生,也严重损害了公务员考试主管部门的形象。”

  马晶晶在银川团市委颇受重用

  为了证明马晶晶在2007年银川的公务员考试中不存在舞弊行为,宁夏公务员局向数家媒体公布了包括马晶晶申论试卷、毕业证、政审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据人事厅考试中心主任苏海峰介绍,2007年公务员考试的试卷,2008年7月之后已销毁。“人社厅的这份复印件也是在当时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通过原件复印的。”苏海峰说,“之所以有现在的复印件,是因为2008年6月份有调查,才复印下来的。”

  苏海峰说:“马晶晶的成绩在全区所有考生中占多少名,我们没有排,但肯定不是最高分,是一个考得很不错的成绩。”

  刘智谋则对记者称,“这三年来,马晶晶在团市委的工作表现反应不错,挺受重用的。今年5月份,我请他过来了解情况,见过一次,不断举报这个事情把这个小伙子折腾得也够呛,他全家压力也很大,非常苦恼。”对于举报信的来源,刘智谋介绍说,马晶晶通过辨别举报信的字迹,“他认为应该就是王鹏写的”。在公务员局向记者出示的举报信中,其中有一封的邮戳上显示寄自“江苏灌云”--这正是王鹏的故乡。

  公开资料也显示,马晶晶在银川市团委颇受重视,2007年12月,参加工作不到半年的马晶晶就成为“银川团市委内部组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4名成员之一,其他成员是时任团市委书记和两位副书记。在历年的各项工作中,马晶晶也多跻身各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公务员试卷,第二年都要销毁么?


关键证据被销毁了 不能怪人民会怀疑 复印版是为了对付今后的检察提前印好的完美答案版的了,我记得这种考卷都要收入档案跟着走一生的呀。
参加工作不到半年的马晶晶就成为“银川团市委内部组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4名成员之一,其他成员是时任团市委书记和两位副书记。在历年的各项工作中,马晶晶也多跻身各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没他妈的功劳鬼才信,当然即使靠潜规则上位也不能否认他确实有能力

关键证据被销毁了 不能怪人民会怀疑 复印版是为了对付今后的检察提前印好的完美答案版的了,我记得这种考卷都要收入档案跟着走一生的呀。
参加工作不到半年的马晶晶就成为“银川团市委内部组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4名成员之一,其他成员是时任团市委书记和两位副书记。在历年的各项工作中,马晶晶也多跻身各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没他妈的功劳鬼才信,当然即使靠潜规则上位也不能否认他确实有能力
2000wcw 发表于 2010-12-6 14:48

  全部销毁,而且不是第二年,是在年度内--除了部分需要存档的涉密文件,其他所有涉密文件一概销毁。
风卷云 发表于 2010-12-6 14:52

  新录用公务员中包含考试成绩单、政审、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不包含考生考卷。

  另外,这种花架子“领导小组”满天下一大把,谁还当回事?我以前还是三四个领导小组的办公室主任呢,也就是编个报告了事。
这么大的隐患如何能不销毁;P

其实就是拿到考卷有何用?行政能力测试是画圈圈的,谁能分辨出这个圈是谁画的?申论倒是笔答,可谁又能判断出是不是马某人事先看过申论题目在家做足了准备?
刘智谋称,张学武到人事厅担任厅长时,面试已经结束。“(举报)有点捕风捉影,乱咬人。在担任人事厅厅长之前,张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但是不分管公务员这一块。”

这话说得欲盖弥彰了,组织部和人事厅啥关系,你当别人都是傻子么


其他人的考卷也应该一起销毁吧。我想不会专为一个人销毁卷子。

其他人的考卷也应该一起销毁吧。我想不会专为一个人销毁卷子。
superth 发表于 2010-12-6 15:46


    就事论事不要跨省!
2000wcw 发表于 2010-12-6 14:48
只把保留一年,07年考的试,不过电子版的保存5年
第二十五条 负责保管试卷的单位在考试成绩公布6个月后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考生答卷进行监督销毁。
邦德 发表于 2010-12-6 15:31
只是不分管和分管,可操作性,就打了折扣的呀。
不想评,等到看看结局~~~~~~~
学校成绩也销毁了?马家天下要变天了?
{:jian:}越描越黑
:o 说真的TG的公关水平还不是一般的水呀……
电子版本肯定有啊!
继续看戏中。。


这种事天天在上演,还要脸干吗!
下道圣旨:但凡关于二代官三代官事件不得上报上网,就不什么事没有了!

这种事天天在上演,还要脸干吗!
下道圣旨:但凡关于二代官三代官事件不得上报上网,就不什么事没有了!
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话说,自己成绩造假被取消保研,然后怀疑是某人举报,然后就举报某人公考舞弊,证据全是间接的,全没有直接证据,而且不是一次两次是连续几十次。嗯还冒某人名举报其同事,也是30余次。

如果这样的人是正常人,祝你们经常遇到。
乌良海 发表于 2010-12-7 10:11
这俩还是同宿舍同学
同学见有矛盾很正常的,但是你与见过这样的么。

公考卷6个月后销毁是法律规定的,这也没他那来作为证据说舞弊。


不过话说回来不知道公考在考试规则上作有没有高考严密,高考时如何规定的呢?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12-6 18:46

  没销毁,是移送档案部门保管,而档案调阅是有着严格的程序的,不走程序当然不让你看了。
我错了,刚才有人短我说,还有马家爵类同学。
对此事不愿多加评论,只觉得宁夏的危机公关真差劲
回复 22# 乌良海

那人估计人品是一般,不过这个帖子讨论的是另外个问题,谢谢
其实找其他同学了解一下马晶晶平时成绩,真假不就清楚了。

另外,公务员考试,对于大学专业知识不是太关联。
光荣的寒假党 发表于 2010-12-7 11:55


这个老师已经确认,马成绩不怎么样,王成绩不错,但是保研那一回成绩单造假是确实的。

就这种人,以及他的举报风格,我怎么知道现在网上那一切不是他的水军?
还有就是,这种人你怎么对付?说不好听得真按规矩来,你根本不可能知道他姓甚名谁。因为现在的规矩根本就是鼓励这种匿名举报。
看戏。。现在信息公布的越多怎么感觉越对王某不利呀
狗咬狗的戏码,举报的也不是啥好东西
就是两个人狗咬狗,这些记者根本没有点职业道德,怎么不去查一下王某的底细
永远爱海军 发表于 2010-12-7 13:31


    谁没事儿关心P民的破事儿,这根撞人的车不是宝马就没人注意一个道理,都是社会风气在变化,说到底还是公信力的问题,到哪都是挨骂的政府,不过最近也有TG自己也是老是把脸送给别人抽
考上公务员和在校成绩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参加过公务员考试的人都知道。
就拿我表哥来说,大学时候学习成绩差的很,毕业后照样考上了警察
但是公考试卷6个月后销毁,高考如何呢?

希望公考和高考一样的规矩,本人做了一次考务,认为公考有一些瑕疵。
感觉水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