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上访被送精神病院 官方称要出院须迁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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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上访被送精神病院 官方称要出院须迁走户口  
2010年11月17日 09:30:19  来源: 广西新闻网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周某在精神病医院里拿着一本法律书,说自己在医院里学习法律,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将走法律途径,争回对姨妈的监护权。”11月16日,来桂林接姨妈周某出院屡屡受挫后,湖南攸县男子徐某无奈地对记者说。家住桂林市七星区的周某,因儿子的死亡赔偿问题不停上访,8月20日被3名男子开车送到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治疗。25天后,她被鉴定患有精神病。徐某知道后到医院要求接走周某,遭拒。七星区有关部门要求迁走周某的户口,才能让周某出院。

  精神病院内打出求助电话

  周某今年60岁。11年前,她在国外做翻译的儿子因病回国,不久后病逝。周某向儿子所在的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提出赔偿要求,打了3场官司获赔21万多元。但她仍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今年8月20日,周某被3名男子送到了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又名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简称福利医院)。她认为自己只是有点肺病,医生却安排她跟精神病患者住在一起。发现自己住进了精神病医院后,她跟医生说自己没有精神病,要求出院,但遭到拒绝。

  9月9日下午,周某借别人的手机拨打本报桂林新闻热线反映了这个情况。当天下午5时30分,记者来到福利医院四病区,只见大门紧闭。在窗户边,周某告诉记者,她跟精神病人同住一个房间,有时精神病人发作时大喊大叫,让她很害怕。她认为自己没病,很想出去。她还拿着一本法律书,说自己在医院里学习法律,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入院25天后被鉴定为精神病人

  9月10日上午,福利医院医务科科长李某介绍,周某是七星区有关部门送来医院的,经医生诊断,周某肺部有阴影,患有肺炎,医生对症治疗。同时,医生诊断发现周某有双相障碍,也是精神病的一种。为了确定周某是否患有精神病,七星区相关部门已申请委托广西龙泉山医院对周某进行司法鉴定。

  记者在福利医院正好碰到七星区政法委副书记陈某。陈某向记者介绍,他们正在等龙泉山医院的司法鉴定人员过来,给周某做司法鉴定。随后,鉴定人员对周某进行了鉴定,陈某在场陪同。

  对此,七星区政府办副主任雷某介绍,之所以送周某去福利医院,是因为周某曾多次说肺有毛病,提出要治病。考虑到周某是孤寡老人,就安排她去福利医院,这样民政部门方便报账。

  9月15日,龙泉山医院出具了司法意见书。意见书上写道,被鉴定人意识清醒,配合检查,对答切题,智力正常,还主动跟检查人员打招呼,但言语明显增多,有夸大妄想,无自知力。鉴定结论为:“双相障碍,目前为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病期,无民事行为能力。”


病人要出院先得迁户口

  10月11日,徐某得知情况后从广东来到桂林,要求接姨妈周某出院,自己出钱给她治病。但医院医务科负责人称,谁送治谁接走,周某是七星区相关部门送来的,应由他们来接。

  随后,记者跟徐某找到七星区政法委副书记陈某,徐某提出要接周某出院。先前,陈某要求徐某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要徐某写承诺书,承诺周某不再非法上访。徐某写好承诺书,双方约好第二天去医院办手续。但第二天,陈某又提出,徐某不能证明与周某之间的关系,叫徐某去开一张关系证明过来。

  11月15日上午,徐某再次来到七星区政法委办公室找到陈某,并出示了湖南攸县公安局桃水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上面证明周某是徐某的姨母。徐某说,姨母已没有丈夫和儿子,他就是家属。陈某看完证明表示,他马上要去开会,叫综治办的谢某过来处理。谢某过来后让徐某去找漓东街道办。接待徐某的漓东街道办负责人叫徐某找周某户口所在地的横塘社区。

  15日上午,横塘社区支部书记苏某看完徐某出示的证明后说,周某的户口原本在湖南,后因特殊原因迁到七星区。因周某为儿子的死亡赔偿问题多次向上级反映情况,且有非法上访行为,社区和七星区为此很头痛,多次将周某接回桂林,还帮解决了低保问题。现在,既然徐某要将周某接走,就应该将周某的户口从七星区迁走。这样,社区才去接周某出院。

  15日下午,周某表示同意迁走户口。徐某将消息告知苏某,苏某答复要请示上级领导。徐某提出是否先让周某出院,然后再由周某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苏某称不行。

  律师称迁户口的要求荒唐

  11月16日,福利医院负责人介绍,医生是诊断周某有精神病才收治她的,当初她是被七星区政法委和横塘社区送过来的,社区负责人在住院手续上签了字。依惯例谁送治谁接走,所以还是得要横塘社区或者七星区政法委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医院才能接走周某,这也是为了避免产生纠纷。

  对此,桂林一律师事务所赵律师介绍,法律法规并没有“谁送治谁接走”的规定,医院和社区这样做既不合情理,也不合法。《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对精神病人的监护,只有在没有近亲属时,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徐某是周某的外甥,他有权接走周某。而社区提出要迁走户口才去医院接人的要求,更是荒唐。

  对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赵律师认为可以由徐某起诉到法院,要回监护权。然后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鉴定没精神病,可以追究医院限制周某民事行为能力的责任;如果鉴定有精神病,只要确定徐某是周某的监护人,也可以接周某出院。

  桂林一心理咨询所首席心理咨询师邓日良认为,引发这个问题的根源是没有出台精神卫生法和相关制度不完善。

  11月16日,徐某表示,七星区有关部门先说只要有关系证明就可接人,有证明了又说要迁户口,他觉得这是在故意为难家属,目的就是想让周某继续在精神病医院呆下去。他表示将请律师走法律途径,要回监护权。记者 邓振福 文/图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0-11/17/c_12784041.htm


女子上访被送精神病院 官方称要出院须迁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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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某在精神病医院里拿着一本法律书,说自己在医院里学习法律,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将走法律途径,争回对姨妈的监护权。”11月16日,来桂林接姨妈周某出院屡屡受挫后,湖南攸县男子徐某无奈地对记者说。家住桂林市七星区的周某,因儿子的死亡赔偿问题不停上访,8月20日被3名男子开车送到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治疗。25天后,她被鉴定患有精神病。徐某知道后到医院要求接走周某,遭拒。七星区有关部门要求迁走周某的户口,才能让周某出院。

  精神病院内打出求助电话

  周某今年60岁。11年前,她在国外做翻译的儿子因病回国,不久后病逝。周某向儿子所在的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提出赔偿要求,打了3场官司获赔21万多元。但她仍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今年8月20日,周某被3名男子送到了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又名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简称福利医院)。她认为自己只是有点肺病,医生却安排她跟精神病患者住在一起。发现自己住进了精神病医院后,她跟医生说自己没有精神病,要求出院,但遭到拒绝。

  9月9日下午,周某借别人的手机拨打本报桂林新闻热线反映了这个情况。当天下午5时30分,记者来到福利医院四病区,只见大门紧闭。在窗户边,周某告诉记者,她跟精神病人同住一个房间,有时精神病人发作时大喊大叫,让她很害怕。她认为自己没病,很想出去。她还拿着一本法律书,说自己在医院里学习法律,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入院25天后被鉴定为精神病人

  9月10日上午,福利医院医务科科长李某介绍,周某是七星区有关部门送来医院的,经医生诊断,周某肺部有阴影,患有肺炎,医生对症治疗。同时,医生诊断发现周某有双相障碍,也是精神病的一种。为了确定周某是否患有精神病,七星区相关部门已申请委托广西龙泉山医院对周某进行司法鉴定。

  记者在福利医院正好碰到七星区政法委副书记陈某。陈某向记者介绍,他们正在等龙泉山医院的司法鉴定人员过来,给周某做司法鉴定。随后,鉴定人员对周某进行了鉴定,陈某在场陪同。

  对此,七星区政府办副主任雷某介绍,之所以送周某去福利医院,是因为周某曾多次说肺有毛病,提出要治病。考虑到周某是孤寡老人,就安排她去福利医院,这样民政部门方便报账。

  9月15日,龙泉山医院出具了司法意见书。意见书上写道,被鉴定人意识清醒,配合检查,对答切题,智力正常,还主动跟检查人员打招呼,但言语明显增多,有夸大妄想,无自知力。鉴定结论为:“双相障碍,目前为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病期,无民事行为能力。”


病人要出院先得迁户口

  10月11日,徐某得知情况后从广东来到桂林,要求接姨妈周某出院,自己出钱给她治病。但医院医务科负责人称,谁送治谁接走,周某是七星区相关部门送来的,应由他们来接。

  随后,记者跟徐某找到七星区政法委副书记陈某,徐某提出要接周某出院。先前,陈某要求徐某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要徐某写承诺书,承诺周某不再非法上访。徐某写好承诺书,双方约好第二天去医院办手续。但第二天,陈某又提出,徐某不能证明与周某之间的关系,叫徐某去开一张关系证明过来。

  11月15日上午,徐某再次来到七星区政法委办公室找到陈某,并出示了湖南攸县公安局桃水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上面证明周某是徐某的姨母。徐某说,姨母已没有丈夫和儿子,他就是家属。陈某看完证明表示,他马上要去开会,叫综治办的谢某过来处理。谢某过来后让徐某去找漓东街道办。接待徐某的漓东街道办负责人叫徐某找周某户口所在地的横塘社区。

  15日上午,横塘社区支部书记苏某看完徐某出示的证明后说,周某的户口原本在湖南,后因特殊原因迁到七星区。因周某为儿子的死亡赔偿问题多次向上级反映情况,且有非法上访行为,社区和七星区为此很头痛,多次将周某接回桂林,还帮解决了低保问题。现在,既然徐某要将周某接走,就应该将周某的户口从七星区迁走。这样,社区才去接周某出院。

  15日下午,周某表示同意迁走户口。徐某将消息告知苏某,苏某答复要请示上级领导。徐某提出是否先让周某出院,然后再由周某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苏某称不行。

  律师称迁户口的要求荒唐

  11月16日,福利医院负责人介绍,医生是诊断周某有精神病才收治她的,当初她是被七星区政法委和横塘社区送过来的,社区负责人在住院手续上签了字。依惯例谁送治谁接走,所以还是得要横塘社区或者七星区政法委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医院才能接走周某,这也是为了避免产生纠纷。

  对此,桂林一律师事务所赵律师介绍,法律法规并没有“谁送治谁接走”的规定,医院和社区这样做既不合情理,也不合法。《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对精神病人的监护,只有在没有近亲属时,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徐某是周某的外甥,他有权接走周某。而社区提出要迁走户口才去医院接人的要求,更是荒唐。

  对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赵律师认为可以由徐某起诉到法院,要回监护权。然后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鉴定没精神病,可以追究医院限制周某民事行为能力的责任;如果鉴定有精神病,只要确定徐某是周某的监护人,也可以接周某出院。

  桂林一心理咨询所首席心理咨询师邓日良认为,引发这个问题的根源是没有出台精神卫生法和相关制度不完善。

  11月16日,徐某表示,七星区有关部门先说只要有关系证明就可接人,有证明了又说要迁户口,他觉得这是在故意为难家属,目的就是想让周某继续在精神病医院呆下去。他表示将请律师走法律途径,要回监护权。记者 邓振福 文/图
咋个没精神病呢,上访就是精神病人的表现嘛。
一般人想迁户口还不是容易事呢 这好的事你们这些刁民还不知道感谢党! 感谢郭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