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上访被关精神病院 医生"目测诊断"定病情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0: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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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上访被关精神病院 医生"目测诊断"定病情
华声在线10月25日报道  
42岁的邱小卫思维清晰、逻辑缜密、语言表达能力强。很难想象,她是一个刚从精神病医院逃离的“患者”。10月18日,电话那头的她对《新周报·周末版》记者说:“我以前根本没有精神病,如果说现在有,那也是住院造成的。”

这是一段错综复杂的过往,对邱小卫来说,这是她人生永远难以愈合的伤痕。

有病没病,纠缠不清。这个弱女子一年多的经历,改变了她一生的轨迹。我国精神病收治制度仍处在被大众诟病的风口浪尖。

噩梦般的记忆

时间回到一年多以前,2009年7月21日。

这一天的早上7点多,湖北省气象局下属武汉市防雷中心职工邱小卫,接到单位同事的电话:“国家信访局的领导找你谈话,你今天早上一定要赶到办公室去”。

噩梦就此开始。

在位于汉口胜利街的办公室里,“国家信访局领导”对她进行了一番询问,随后将她带上一辆车。她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等到下车后,她发现自己来到了武汉市优抚医院——一家精神病医院。随即,她想逃走,但所有的挣扎都显得徒劳,5名身强力壮的男护士走过来,把她架进了医院。她意识到,自己要被强制进行精神病治疗了。“我根本没有精神病,以前单位组织的每一次体检,都显示很正常。”邱小卫说。

而邱小卫的妈妈张自然在接受《新周报·周末版》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女儿并没有精神病,只是性格上有些偏执,“她一直没有结婚,大部分时间是跟我生活在一起。她从小很聪明,学习成绩也很好,以高分被南昌气象学校录取,但不太善于处理人际关系。”

之后的日子,邱小卫发现,那位“国家信访局领导”原来就是这家医院的医生,自己进入了一个巨大的圈套。她被强行打针、喂药,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渐渐地,她发现自己的月经长期不来,肚子巨疼却经常拉不出大便,要蹲上几个小时用手指抠才能勉强排出一点,报纸上的字也看不清了。

“我偷偷地把衣架拿回病房,想用衣架里的铁丝划破我的手腕,也想过把背心挂在厕所中的龙头上,把脖子放上去死掉。”封闭的环境萌发了她死的愿望。

反映问题被殴打

在被送进精神病院之前,邱小卫因为工资福利待遇不公的问题,多次向当时是武汉市气象局副局长的汪金福反映,并要求解决。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还演变得越来越严重,以至于发生了让邱后来不断上访的两次打人事件:

2003年8月上旬,邱小卫到办公室因工作的事恳求汪金福,受到汪金福下属的拉扯和掌掴,汪虽没动手,但在旁边不予阻止;

2004年2月4日,为被扣发2003年下半年奖金和工作问题,邱小卫登门找汪金福。而之前打电话不接、约谈不赴,其办公室也进不去。这次,打邱小卫的有汪金福本人及其家人。“打人时有很多人围观,除了有身体上的伤害,还有精神上的屈辱。”邱小卫说。

此后,她多次到武汉市、湖北省和北京上访。

时隔数月,湖北省气象局组织专人调查打人事件,但对邱小卫的口头回复是“没有证明人,此事不能处理……”

优抚医院给出的病历显示,邱小卫入院时“思维粘滞,诡辩,存被害幻想,缺乏内心体验,意志活动减退,生活懒散,不讲究个人卫生,反复上访,偏执”,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邱小卫的病史提供者、时任武汉市防雷中心副主任的何兵在病史中描述:邱小卫工作能力下降明显,与来往单位亦不能保持合作关系,怀疑单位领导、同事全都欺负她,经常因为要求未满足,深夜骚扰领导,若领导不满足她即上访。

而邱小卫则认为,自己恰恰是因为工作能力强才会被原来的单位调到一些核心部门,因为单位的工资福利分配不公,她在反映和要求过程中遭受殴打,被逼采取了上访的形式,多年上访给单位和领导造成了压力。

10月20日,记者电话采访汪金福,他对打人事件、邱小卫被精神病院收治等问题一律称“不知道”。

“目测诊断”

优抚医院院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是武汉市气象局的几个人和优抚医院的医生将邱小卫送到医院,而精神病相关法规规定,只有监护人和近亲属才有权送治精神病人。对此,记者向何兵和张自然进行了求证。

何兵说,当时张自然写了一份申请书,委托武汉市气象局将其女儿邱小卫送至精神病院治疗,连优抚医院都是张自然主动联系的。张自然则向记者表示,她虽然在申请书上签了字,但并不是出于自愿——何兵对她说,如果不签字就开除邱小卫。她不愿女儿失去工作,而且单位承诺担负除医保以外的所有的医疗费用。

张自然表示,在知道女儿在精神病院的遭遇后,她曾多次跟医院交涉,希望尽早接女儿出院,但医院以“谁送来谁接走”为由不让其出院,“医院想要赚取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用而不放人。”张自然说,因为自己态度坚决,“如果邱小卫不来月经、眼睛看不清、拉不出屎引起任何后果,你们都愿意负责任的话,就给我写个保证书,不愿意的话就让她出院。”最终,医院才让邱小卫出院,但是将治疗时间由原来说好的一个疗程(3个月)延长至12月4日。

而何兵却有另一种说法:不让邱小卫出院的人是张自然,张自然出现这样反复的行为是因为她的矛盾心理——她一方面希望女儿能得到治疗,另一方面又怕女儿在精神病院受苦。

邱小卫在入院之前,是不是确实先被诊断有精神病?何兵告诉记者,他们曾先请医生对邱进行了 “目测诊断”(即为2009年7月21日的询问),发现她确实有精神病。

不合法的行规

从去年7月到现在,邱小卫的这段遭遇给她的生命打上了深深的烙印。“以前的我能歌善舞,写得一手好文章,虽然外表不漂亮,但有人格魅力,很受领导喜欢。”邱小卫说,许多同事一定没想到她会变成如今的样子。

从精神病院出来后,邱小卫身体发胖、月经不调、视力减弱、记忆力减退……最明显的是,每次步行经过天安门广场时,保安都会拦住她盘查,理由是她神情异常,而以前从未发生这样的事。她认为,一个陌生人都能看出她前后的变化,尊严受到极大的摧残,而这一切都是被强制住院造成的。

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对疑似病人进行 “目测诊断”之后强行收治,这种做法合不合法?

深圳律师黄雪涛表示,在国内的精神病行业里,确实有这样的“行规”:疑似病人在被介绍病史后,医院可以强行将其带回医院检查,有病则住院治疗,没病也要住院观察。也就是说,像邱小卫这样的人,一旦被强行入院就必住院无疑了。

黄雪涛说,按照国际的标准,任何一个成年的人都有医疗的自我决定权,即使是精神病人。只有在威胁自己或者他人生命的情形下,精神病人才能被强行收治。尤其是一个人没有经法院认定为限制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之前,均不得随意为其指定监护人,借此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医院的这种做法虽然是他们的‘行规’,但却是与现行的《宪法》《刑法》《民法》当中有关人身自由的法律规范相冲突的。”她说。

黄雪涛认为,此次治疗对邱小卫来说是伤害大于疗效,即使是为了治病,若治病本身带来的伤害大于疾病,那么治疗本身就要受到质疑。

不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

今年10月10日,深圳律师黄雪涛牵头并执笔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下称报告)发布,该报告揭示了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现存缺陷,并提出了改革建议。

报告称我国精神病收治乱局更为深层的原因是,把“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收治”看做“纯粹的医疗行为”,医生僭越法官的权力,给予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送治人以“监护人”的地位。这使得任何人被精神病院强制收治成为可能。

报告发现,大量不该收治而收治的案例显示,送治人与本属正常人的被送治人有明显的利益冲突,隔离治疗使送治人获利,而医疗机构也从中获取商业利益。


黄雪涛表示,精神病行业的标准被默许的行规无限扩大,到令人恐惧的地步。某个行业不应该仅仅依靠行规行事,有病没病应该拿出来大家讨论,制定出一个公共标准。她表示,他们写报告的原因之一也是想引起社会的关注,因为只有社会的声音才能抗衡一个行业的话语权。

报告指出,确认住院精神病患者的诉权或是解决我国精神病收治问题的关键。对此,黄雪涛希望实现这样一个愿望:精神病患者能够有权指定律师对抗监护人。即提供一个平台,让精神病患者有说话的机会,有病没病谁是谁非,交给法官来裁定。对于这类案件,应该有一个独立的地方力量介入,及时地干预和阻断被强制收治的行为,保障被收治人的人身自由。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仁兵表示,邱小卫的案件很恶劣,但这不是第一例,也不是最后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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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上访被关精神病院 医生"目测诊断"定病情
华声在线10月25日报道  
42岁的邱小卫思维清晰、逻辑缜密、语言表达能力强。很难想象,她是一个刚从精神病医院逃离的“患者”。10月18日,电话那头的她对《新周报·周末版》记者说:“我以前根本没有精神病,如果说现在有,那也是住院造成的。”

这是一段错综复杂的过往,对邱小卫来说,这是她人生永远难以愈合的伤痕。

有病没病,纠缠不清。这个弱女子一年多的经历,改变了她一生的轨迹。我国精神病收治制度仍处在被大众诟病的风口浪尖。

噩梦般的记忆

时间回到一年多以前,2009年7月21日。

这一天的早上7点多,湖北省气象局下属武汉市防雷中心职工邱小卫,接到单位同事的电话:“国家信访局的领导找你谈话,你今天早上一定要赶到办公室去”。

噩梦就此开始。

在位于汉口胜利街的办公室里,“国家信访局领导”对她进行了一番询问,随后将她带上一辆车。她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等到下车后,她发现自己来到了武汉市优抚医院——一家精神病医院。随即,她想逃走,但所有的挣扎都显得徒劳,5名身强力壮的男护士走过来,把她架进了医院。她意识到,自己要被强制进行精神病治疗了。“我根本没有精神病,以前单位组织的每一次体检,都显示很正常。”邱小卫说。

而邱小卫的妈妈张自然在接受《新周报·周末版》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女儿并没有精神病,只是性格上有些偏执,“她一直没有结婚,大部分时间是跟我生活在一起。她从小很聪明,学习成绩也很好,以高分被南昌气象学校录取,但不太善于处理人际关系。”

之后的日子,邱小卫发现,那位“国家信访局领导”原来就是这家医院的医生,自己进入了一个巨大的圈套。她被强行打针、喂药,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渐渐地,她发现自己的月经长期不来,肚子巨疼却经常拉不出大便,要蹲上几个小时用手指抠才能勉强排出一点,报纸上的字也看不清了。

“我偷偷地把衣架拿回病房,想用衣架里的铁丝划破我的手腕,也想过把背心挂在厕所中的龙头上,把脖子放上去死掉。”封闭的环境萌发了她死的愿望。

反映问题被殴打

在被送进精神病院之前,邱小卫因为工资福利待遇不公的问题,多次向当时是武汉市气象局副局长的汪金福反映,并要求解决。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还演变得越来越严重,以至于发生了让邱后来不断上访的两次打人事件:

2003年8月上旬,邱小卫到办公室因工作的事恳求汪金福,受到汪金福下属的拉扯和掌掴,汪虽没动手,但在旁边不予阻止;

2004年2月4日,为被扣发2003年下半年奖金和工作问题,邱小卫登门找汪金福。而之前打电话不接、约谈不赴,其办公室也进不去。这次,打邱小卫的有汪金福本人及其家人。“打人时有很多人围观,除了有身体上的伤害,还有精神上的屈辱。”邱小卫说。

此后,她多次到武汉市、湖北省和北京上访。

时隔数月,湖北省气象局组织专人调查打人事件,但对邱小卫的口头回复是“没有证明人,此事不能处理……”

优抚医院给出的病历显示,邱小卫入院时“思维粘滞,诡辩,存被害幻想,缺乏内心体验,意志活动减退,生活懒散,不讲究个人卫生,反复上访,偏执”,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邱小卫的病史提供者、时任武汉市防雷中心副主任的何兵在病史中描述:邱小卫工作能力下降明显,与来往单位亦不能保持合作关系,怀疑单位领导、同事全都欺负她,经常因为要求未满足,深夜骚扰领导,若领导不满足她即上访。

而邱小卫则认为,自己恰恰是因为工作能力强才会被原来的单位调到一些核心部门,因为单位的工资福利分配不公,她在反映和要求过程中遭受殴打,被逼采取了上访的形式,多年上访给单位和领导造成了压力。

10月20日,记者电话采访汪金福,他对打人事件、邱小卫被精神病院收治等问题一律称“不知道”。

“目测诊断”

优抚医院院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是武汉市气象局的几个人和优抚医院的医生将邱小卫送到医院,而精神病相关法规规定,只有监护人和近亲属才有权送治精神病人。对此,记者向何兵和张自然进行了求证。

何兵说,当时张自然写了一份申请书,委托武汉市气象局将其女儿邱小卫送至精神病院治疗,连优抚医院都是张自然主动联系的。张自然则向记者表示,她虽然在申请书上签了字,但并不是出于自愿——何兵对她说,如果不签字就开除邱小卫。她不愿女儿失去工作,而且单位承诺担负除医保以外的所有的医疗费用。

张自然表示,在知道女儿在精神病院的遭遇后,她曾多次跟医院交涉,希望尽早接女儿出院,但医院以“谁送来谁接走”为由不让其出院,“医院想要赚取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用而不放人。”张自然说,因为自己态度坚决,“如果邱小卫不来月经、眼睛看不清、拉不出屎引起任何后果,你们都愿意负责任的话,就给我写个保证书,不愿意的话就让她出院。”最终,医院才让邱小卫出院,但是将治疗时间由原来说好的一个疗程(3个月)延长至12月4日。

而何兵却有另一种说法:不让邱小卫出院的人是张自然,张自然出现这样反复的行为是因为她的矛盾心理——她一方面希望女儿能得到治疗,另一方面又怕女儿在精神病院受苦。

邱小卫在入院之前,是不是确实先被诊断有精神病?何兵告诉记者,他们曾先请医生对邱进行了 “目测诊断”(即为2009年7月21日的询问),发现她确实有精神病。

不合法的行规

从去年7月到现在,邱小卫的这段遭遇给她的生命打上了深深的烙印。“以前的我能歌善舞,写得一手好文章,虽然外表不漂亮,但有人格魅力,很受领导喜欢。”邱小卫说,许多同事一定没想到她会变成如今的样子。

从精神病院出来后,邱小卫身体发胖、月经不调、视力减弱、记忆力减退……最明显的是,每次步行经过天安门广场时,保安都会拦住她盘查,理由是她神情异常,而以前从未发生这样的事。她认为,一个陌生人都能看出她前后的变化,尊严受到极大的摧残,而这一切都是被强制住院造成的。

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对疑似病人进行 “目测诊断”之后强行收治,这种做法合不合法?

深圳律师黄雪涛表示,在国内的精神病行业里,确实有这样的“行规”:疑似病人在被介绍病史后,医院可以强行将其带回医院检查,有病则住院治疗,没病也要住院观察。也就是说,像邱小卫这样的人,一旦被强行入院就必住院无疑了。

黄雪涛说,按照国际的标准,任何一个成年的人都有医疗的自我决定权,即使是精神病人。只有在威胁自己或者他人生命的情形下,精神病人才能被强行收治。尤其是一个人没有经法院认定为限制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之前,均不得随意为其指定监护人,借此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医院的这种做法虽然是他们的‘行规’,但却是与现行的《宪法》《刑法》《民法》当中有关人身自由的法律规范相冲突的。”她说。

黄雪涛认为,此次治疗对邱小卫来说是伤害大于疗效,即使是为了治病,若治病本身带来的伤害大于疾病,那么治疗本身就要受到质疑。

不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

今年10月10日,深圳律师黄雪涛牵头并执笔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下称报告)发布,该报告揭示了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现存缺陷,并提出了改革建议。

报告称我国精神病收治乱局更为深层的原因是,把“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收治”看做“纯粹的医疗行为”,医生僭越法官的权力,给予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送治人以“监护人”的地位。这使得任何人被精神病院强制收治成为可能。

报告发现,大量不该收治而收治的案例显示,送治人与本属正常人的被送治人有明显的利益冲突,隔离治疗使送治人获利,而医疗机构也从中获取商业利益。


黄雪涛表示,精神病行业的标准被默许的行规无限扩大,到令人恐惧的地步。某个行业不应该仅仅依靠行规行事,有病没病应该拿出来大家讨论,制定出一个公共标准。她表示,他们写报告的原因之一也是想引起社会的关注,因为只有社会的声音才能抗衡一个行业的话语权。

报告指出,确认住院精神病患者的诉权或是解决我国精神病收治问题的关键。对此,黄雪涛希望实现这样一个愿望:精神病患者能够有权指定律师对抗监护人。即提供一个平台,让精神病患者有说话的机会,有病没病谁是谁非,交给法官来裁定。对于这类案件,应该有一个独立的地方力量介入,及时地干预和阻断被强制收治的行为,保障被收治人的人身自由。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仁兵表示,邱小卫的案件很恶劣,但这不是第一例,也不是最后一例。

(本文来源:华声在线 )


不穿要不信谣,一切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稿件为准

看楼主的注册时间,不能不怀疑楼主是美国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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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血泪 发表于 2010-10-25 12:17


    反对第一句中第二个分句。完全赞成第二句。
大汉血泪 发表于 2010-10-25 12:17


    你还忘了提《淫民日报》,总之一切以土鳖说的稿子为准!土鳖说啥,我们就必须信啥,不许怀疑!不然就是反动!犯罪!懂吗?!
华声在线(www.voc.com.cn)由湖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是民意聚合的创新者和领先者。这个名字很HX……


你还真别说,上访户中精神病人就是比较多。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精神病都有。
精神病院有朋友,讲了个真事,说他的一个老病人,患偏执型精神病,之前在某精神病院住院好几次(家属送),治疗效果不好,后来家属也不管了,这个病人就在社会上跑,说他是老红军,是刘邓大军的一员,要求享受离休干部待遇。其实这人根本没当过兵,一天都没有,是个文盲。年龄上也和刘邓大军不相符,这杀敌立功的经历都是他的精神病症状。
老汉后来每个月到北京上访一次,N年不断,送回来第二天还去。要求给他发工资,还要在北京配一套房子,闹的不行。
08年奥运会前,老汉又去北京,把当地部门逼的几个人跟着,没办法,最后只好由当地政府出资在省会给他买了一套70多平米房子才完结。
消息传到精神病院,差点把他的经治医生笑死,这就是精神病人作为上访户的例子。

你还真别说,上访户中精神病人就是比较多。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精神病都有。
精神病院有朋友,讲了个真事,说他的一个老病人,患偏执型精神病,之前在某精神病院住院好几次(家属送),治疗效果不好,后来家属也不管了,这个病人就在社会上跑,说他是老红军,是刘邓大军的一员,要求享受离休干部待遇。其实这人根本没当过兵,一天都没有,是个文盲。年龄上也和刘邓大军不相符,这杀敌立功的经历都是他的精神病症状。
老汉后来每个月到北京上访一次,N年不断,送回来第二天还去。要求给他发工资,还要在北京配一套房子,闹的不行。
08年奥运会前,老汉又去北京,把当地部门逼的几个人跟着,没办法,最后只好由当地政府出资在省会给他买了一套70多平米房子才完结。
消息传到精神病院,差点把他的经治医生笑死,这就是精神病人作为上访户的例子。
是不是精神病我不想评论,但医院是凭什么牵制收治的?就算是精神病人也有法定监护人吧?
小刺猬 发表于 2010-10-25 19:35
我就明确问你:
上访者B确实是精神病
和正常上访者A被非法关精神病院
有任何联系没有?

我就明确问你:
上访者B确实是精神病
和正常上访者A被非法关精神病院
有任何联系没有?
broom 发表于 2010-10-26 02:36



    你怎么知道这女的是正常人?就凭一楼的叙述吗?
而邱小卫的妈妈张自然在接受《新周报·周末版》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女儿并没有精神病,只是性格上有些偏执,“她一直没有结婚,大部分时间是跟我生活在一起。她从小很聪明,学习成绩也很好,以高分被南昌气象学校录取,但不太善于处理人际关系。”
这是她妈妈的叙述,一个42岁没结过婚和妈妈住一起的偏执的女人,你觉得她很正常吗?
我就明确问你:
上访者B确实是精神病
和正常上访者A被非法关精神病院
有任何联系没有?
broom 发表于 2010-10-26 02:36



    你怎么知道这女的是正常人?就凭一楼的叙述吗?
而邱小卫的妈妈张自然在接受《新周报·周末版》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女儿并没有精神病,只是性格上有些偏执,“她一直没有结婚,大部分时间是跟我生活在一起。她从小很聪明,学习成绩也很好,以高分被南昌气象学校录取,但不太善于处理人际关系。”
这是她妈妈的叙述,一个42岁没结过婚和妈妈住一起的偏执的女人,你觉得她很正常吗?
xxx2009 发表于 2010-10-25 19:30


    看到VOC我就想起VOA……
我的脑袋坏掉了?怎么我又看到这个了......发帖日期是10月25号啊...
小刺猬 发表于 2010-10-26 10:37


    正常不正常能靠“觉得”吗?

不是这个女的正常不正常,而是有没有经过合法的流程。

偏执不等于精神有问题,精神有问题不等于精神病,有精神病不等于就可以被强制收容。
赫鲁晓夫玩剩下的制度TG又捡起来了,真是没创意。另外鄙视一下上面几位洗地的。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0-10-26 15:09

俺同意您的看法,只是就文章一口否定她没精神病有不同意见
一个人,只要家属不觉得他(她)有精神病,又没有暴力等危害社会行为,就不是精神病。

因为家属(和本人)可以拒绝去诊断(同时也可以拒绝所谓的治疗),不诊断就不能认定精神病。

总不能对每个人进行精神病普查吧。

每个人都有自主就医权力,有选择医院医生的权力,有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某种治疗手段某种药物的权力。

这里面的关键在于,只有当一个人出现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社会才可以越过监护人(也越过本人)进行精神病鉴定。

大家都能接受无罪推定的说法,更应当能接受“无精神病”的推定。
还有因为解放台湾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