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关于麻栗坡烈士陵园烈士墓碑前的半瓶矿泉水帖子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7:35:03


最近网上出现了《关于麻栗坡烈士陵园烈士墓碑前的半瓶矿泉水!》等一系列帖子,回复的人很多,点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因帖子所述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现就烈士陈文陆其父母抚恤补助等情况针对该文提出质疑,剖开事实给大家看看孰是孰非。

一、基本情况:

1、烈士的基本情况:陈文陆,男,汉族,生于1962年5月,1982年1月从沾益应征入伍,在陆军第四十师防化连服役,1984年4月28日在麻栗坡老山地区牺牲,时任防化连的班长,生前系沾益县沾益乡金龙村委会人,现安埋在麻栗坡烈士陵园。

2、烈士的家庭基本情况:其父陈自美,1933年11月出生,现年76岁;其母金留美,1938年9月出生,现年71岁,现夫妻居住在沾益县西平镇金龙村,属农业人口。1984年烈士陈文陆牺牲后,当地民政局、武装部、乡政府和村委会的领导及时到烈士家中看望慰问,并按当时国家相关的优抚政策核算发给了一次性抚恤金,同时将烈士的父母列为重点优抚对象,每年享受定期抚恤金。随之根据当时有关优抚政策规定,烈士陈文陆的妹妹顶替参军入伍,退役后由政府安置了工作。

二、享受烈属待遇的情况:

1、定期抚恤金:以近两年的数据举例说明,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国家民政部发文规定农村烈属的抚恤金标准为3600元/年,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财政厅1997年第92号文件规定:“在民政部、财政部确定定期抚恤金基本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30元生活补助费。”因此,烈士陈文陆父母人均定期抚恤金为3960元/年,另外粮价补贴人均168元/年,共4128元/年,自2008年10月1日起国家又提高定期抚恤金标准,农村烈属标准为人均4500元/年,加粮价补贴168元/年,共4668元/年。因此,2008年陈自美夫妻共领到定期抚恤金8706元(标准为8436元,补2008年10月-12月提高标准的270元),2009年共领到9336元。

2、节日慰问: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优抚工作,每年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都组织慰问团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部分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发给慰问金(仅2008年及2009年春节“八一”期间对陈文陆父母的慰问共计1200元)。

3、其它待遇:
其它待遇当地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坚定不移的落实到位,不仅在低保、救灾救济和大病医疗等方面给予优先办理,而且在生产、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都给予特殊照顾。以烈士陈文陆的家属为例,在得知其父陈自美因患病家里遇到困难,县民政局领导亲自到家中看望,并送去现金2000元、被子1床、大米1袋。

三、祭扫烈士墓:

为了缅怀革命烈士,保障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做好沾益县烈士遗属扫墓工作,2002年4月2日沾益县政府组织县内13户烈属(仅指在对越自卫还击作战和两山作战中牺牲的烈士的遗属)分别到屏边、麻栗坡、河口等地祭扫烈士墓。每户2人,往返的车旅费、食宿费由政府负责解决。由于大部分烈属年龄大,身体差,县政府指派县民政局、乡民政所、县武装部的工作人员和县人民医院的医生陪同前往。

后因诸多原因组织集体扫墓存在一定困难,自2004年开始,清明节期间祭扫烈士墓者,烈士的父母、配偶、但必须去一名子女随身陪护,依据烈士安埋地的远近,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助:外省往返8天,每人每天补助150元;省内外地、州(市)往返5天,每人每天补助100元;本市范围内各区(市)县往返2天,每人每天补助50元;本县范围内往返1天,每人每天补助20元。

2007年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18号文件,对全省烈士家属扫墓接待工作有关问题做了详细规定:原则上每间隔五年祭扫一次,有条件组织集体扫墓的地方,食宿费、交通费由组织的民政部门负责解决;确因客观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出具相关证明,由烈士安埋地的民政部门从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中予以补助。烈士陈文陆家属2008年和2009年到麻栗坡扫墓,在当地民政部门补助的基础上,沾益县民政局又根据车票、住宿单等票据报销了2100元(其中2008年600元、2009年1500元)的费用。

四、对原作者的质疑

该文的作者周凤武同志在没有任何调查的基础上就捏造事实投稿给《中国青年报》,而报刊和网站不做任何调查核实就给予刊登和转帖,这种行为是不负责任的,诋毁了政府的形象,甚至是诽谤,给社会各方面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我们希望各位网友认清事实真象,同时希望文章作者和发帖的人主动道歉,澄清事实。



原文还有图片证明
附链接
http://bbs.tiexue.net/post_3824548_1.html

最近网上出现了《关于麻栗坡烈士陵园烈士墓碑前的半瓶矿泉水!》等一系列帖子,回复的人很多,点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因帖子所述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现就烈士陈文陆其父母抚恤补助等情况针对该文提出质疑,剖开事实给大家看看孰是孰非。

一、基本情况:

1、烈士的基本情况:陈文陆,男,汉族,生于1962年5月,1982年1月从沾益应征入伍,在陆军第四十师防化连服役,1984年4月28日在麻栗坡老山地区牺牲,时任防化连的班长,生前系沾益县沾益乡金龙村委会人,现安埋在麻栗坡烈士陵园。

2、烈士的家庭基本情况:其父陈自美,1933年11月出生,现年76岁;其母金留美,1938年9月出生,现年71岁,现夫妻居住在沾益县西平镇金龙村,属农业人口。1984年烈士陈文陆牺牲后,当地民政局、武装部、乡政府和村委会的领导及时到烈士家中看望慰问,并按当时国家相关的优抚政策核算发给了一次性抚恤金,同时将烈士的父母列为重点优抚对象,每年享受定期抚恤金。随之根据当时有关优抚政策规定,烈士陈文陆的妹妹顶替参军入伍,退役后由政府安置了工作。

二、享受烈属待遇的情况:

1、定期抚恤金:以近两年的数据举例说明,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国家民政部发文规定农村烈属的抚恤金标准为3600元/年,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财政厅1997年第92号文件规定:“在民政部、财政部确定定期抚恤金基本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30元生活补助费。”因此,烈士陈文陆父母人均定期抚恤金为3960元/年,另外粮价补贴人均168元/年,共4128元/年,自2008年10月1日起国家又提高定期抚恤金标准,农村烈属标准为人均4500元/年,加粮价补贴168元/年,共4668元/年。因此,2008年陈自美夫妻共领到定期抚恤金8706元(标准为8436元,补2008年10月-12月提高标准的270元),2009年共领到9336元。

2、节日慰问: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优抚工作,每年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都组织慰问团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部分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发给慰问金(仅2008年及2009年春节“八一”期间对陈文陆父母的慰问共计1200元)。

3、其它待遇:
其它待遇当地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坚定不移的落实到位,不仅在低保、救灾救济和大病医疗等方面给予优先办理,而且在生产、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都给予特殊照顾。以烈士陈文陆的家属为例,在得知其父陈自美因患病家里遇到困难,县民政局领导亲自到家中看望,并送去现金2000元、被子1床、大米1袋。

三、祭扫烈士墓:

为了缅怀革命烈士,保障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做好沾益县烈士遗属扫墓工作,2002年4月2日沾益县政府组织县内13户烈属(仅指在对越自卫还击作战和两山作战中牺牲的烈士的遗属)分别到屏边、麻栗坡、河口等地祭扫烈士墓。每户2人,往返的车旅费、食宿费由政府负责解决。由于大部分烈属年龄大,身体差,县政府指派县民政局、乡民政所、县武装部的工作人员和县人民医院的医生陪同前往。

后因诸多原因组织集体扫墓存在一定困难,自2004年开始,清明节期间祭扫烈士墓者,烈士的父母、配偶、但必须去一名子女随身陪护,依据烈士安埋地的远近,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助:外省往返8天,每人每天补助150元;省内外地、州(市)往返5天,每人每天补助100元;本市范围内各区(市)县往返2天,每人每天补助50元;本县范围内往返1天,每人每天补助20元。

2007年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18号文件,对全省烈士家属扫墓接待工作有关问题做了详细规定:原则上每间隔五年祭扫一次,有条件组织集体扫墓的地方,食宿费、交通费由组织的民政部门负责解决;确因客观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出具相关证明,由烈士安埋地的民政部门从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中予以补助。烈士陈文陆家属2008年和2009年到麻栗坡扫墓,在当地民政部门补助的基础上,沾益县民政局又根据车票、住宿单等票据报销了2100元(其中2008年600元、2009年1500元)的费用。

四、对原作者的质疑

该文的作者周凤武同志在没有任何调查的基础上就捏造事实投稿给《中国青年报》,而报刊和网站不做任何调查核实就给予刊登和转帖,这种行为是不负责任的,诋毁了政府的形象,甚至是诽谤,给社会各方面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我们希望各位网友认清事实真象,同时希望文章作者和发帖的人主动道歉,澄清事实。



原文还有图片证明
附链接
http://bbs.tiexue.net/post_3824548_1.html
确定抚恤金都如期到位了?
放心吧 躺着也能中枪 又不是第一回
致敬
danielfan 发表于 2010-11-10 20:35


    我转的不全,你可以去铁血看原帖,有图为证
没用的,某些人只会看造谣贴,辟谣贴看都不看只会骂五毛
看我人人,我也转了。造谣容易,辟谣难。


是不是网络时代已经无法避免带有私货的造谣了?

一个谣言造出来得多少人去辟谣。。。辟谣还不一定有人信。

造谣对某些人来说真是一本万利的好事啊

是不是网络时代已经无法避免带有私货的造谣了?

一个谣言造出来得多少人去辟谣。。。辟谣还不一定有人信。

造谣对某些人来说真是一本万利的好事啊
社交面窄,没出转,就顶下帖吧。不过话说那个文章不是有年头了么?
造谣容易啊...
超级猪仙 发表于 2010-11-11 13:33


    是啊...就是辟谣难啊


俺也觉得是造谣,单位有个对越反击战烈属,居委会一年要慰问几次的。怎么会没人管。

俺也觉得是造谣,单位有个对越反击战烈属,居委会一年要慰问几次的。怎么会没人管。
呃,这个好囧,躺着中枪
留个脚印,以后翻贴辟谣容易些.
没力度,自说自话,有证据吗?有第三方监督人吗?啥都没有,你说给了就给了?你说去了就去了?证据呢?光听你的?
重建的资金都被挪用买车买房了,不也号称什么全都用在正道地方了吗?
没用
说是一套
做是一套
要不然大家怎么会不信?大部分人都不信?为什么?信用破产了?为什么信用破产?你自己想想自己遇到的事不就得了,推己及人,大家还不明白?
回复 15# millince1
首楼的照片看了没有
当然,你可以说是PS的.
用第二张PS出来的.
millince1 发表于 2010-11-12 09:25


    原帖里原始票据,手印都有....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0-11-12 12:40
照片跟这个有关系吗?84第一次大娘就去了吧,后来2004年再去的,这是后来的第一次,
boris_lee 发表于 2010-11-12 13:21
手印?呵呵,手印说你领了给你打白条的事情又不是第一次见到。甚至有的手印都不是你的。
农村里有哪个大队和乡里不截留钱的,连耕地被占后补偿款都不发,这点事又不是第一次报道,焦点访谈老有。
回复 19# millince1


    这点我同意,学校时代选人大代表,我们班几乎全班男生投了校外代表,结果同宿舍院学生会的晚上加班回来说,你们太过份了,害我们改了一晚上选票。
   我日。。。。半公开化,这都能改还谈什么信用问题。
   失去公信力导致躺着都中枪,也许你真做了好事,也有人怀疑你弄虚作假。


我 把照片 都传上来吧

应该 不是去了一次


      9958010.jpg

         9958011.jpg


    2004年麻栗坡某部队组织部分烈属祭扫烈士墓
         9958030.jpg

    2002年沾益县政府组织全县部分烈属到麻栗坡、河口等地祭扫烈士墓,前排左二为陈文陆烈士的母亲

         9958029.jpg


  2005年4月烈士的亲属前往扫墓,县政府报销车旅、食宿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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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把照片 都传上来吧

应该 不是去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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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麻栗坡某部队组织部分烈属祭扫烈士墓
         9958030.jpg

    2002年沾益县政府组织全县部分烈属到麻栗坡、河口等地祭扫烈士墓,前排左二为陈文陆烈士的母亲

         9958029.jpg


  2005年4月烈士的亲属前往扫墓,县政府报销车旅、食宿等费用
    9958031.jpg
还有些  发补贴 慰问金的照片
信不信 都在自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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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请不要歪楼,请不要转移话题 ,看了那么多次祭奠的照片,所谓多年以后拿半瓶水祭奠,这个赤裸裸的谎言你还在坚持么?
millince1 发表于 2010-11-12 14:16
知道"第一次"什么意思么?
还后来的第一次
那是不是还有后来的后来的后来的第一次?
millince1 发表于 2010-11-12 09:25


重建的资金都被挪用买车买房了,有证据吗?有第三方见证人吗?你说买了就买了?光听你的就对了?没证据,你不也在这号称掌握真相。
你这种人把证据拿到你面前,你也看不见。
替身,一定是替身
负面新闻才是新闻
感谢烈士和烈士的家庭!致敬!

又:
信者恒信,疑者恒疑。这是第一种情况。对这些人,本人不置可否。
只为疑而疑,即使内心根本不疑,也要去疑。这是另一种,可谓质疑才可以领饷的“人”吧。
超级猪仙 发表于 2010-11-11 13:33


    跟某些方面也是有关的,现在的SF让人不相信了~~
这个得感谢淫淫
造谣的人会承认造谣嘛?不会的,有证据他们也会 说是假的。
那啥。。。发篇文章来顶帖,算是异曲同工吧。。。

  有个朋友爱吃法克鱿,经常拽着我在海尼森的大街小巷寻找烧烤挨家试吃。后来被他找着一家,就在政府大楼边上,门面不大,卫生条件也不敢让人恭维,不过法克鱿确实做得很地道。一段时间里,我们经常去饕餮一番。

  那是去年秋天的一个下午,我们两个又坐在那个小馆里推杯换盏,不是午饭时间,店里只有我们两个老回头客,饭店小老板也拿着杯啤酒坐在我们两个旁边闲扯,这是个很慵懒的午后。
  
  在我们第二次要法克鱿的时候,一个老乞丐推门而入。

  饭店地处繁华地带,经常有落魄者或伪装的落魄者来寻求帮助,我们也都见怪不怪,这家饭店的老板挺有人情味,每逢有这样的事,或多或少他都要给两个,今天也不例外,没等老人开口,他掏出一开钱递了过去。老人不要,声音很含混的说不要不要,不要钱,有剩饭给一口就成。

  这令我们很诧异——这是一个真正的“要饭的”,他不要钱。我不由得仔细打量老人,他得有80多了,身板还算硬朗,腰挺的很直,最难得的是一身衣服虽然破旧,但是基本上算干净的,这在乞丐当中绝对是很少见的。

  要说要饭要到饭馆里是找对了地方,可事实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小饭馆做的是回头客生意,客人吃剩的东西直接当面倒掉,他们家主食是烧卖,现要现包。小老板根本就没有剩饭剩菜给老人,很明显他也不能给老人来上这么一份现要现包,小不其然的一件事就这么不好解决。

  我们的桌上有一屉烧卖,每次来我们都会要上这么一份,我一口没吃过,我那哥们也是浅尝辄止,之所以要它是一个习惯。这家饭馆的服务员很有一套,在你点完菜后,她会随口问一句:“来几屉烧卖?”口气不容置疑,你会下意识的选择数量而不能拒绝他们家这个祖传手艺。
  
  朋友也对这个老人发生了兴趣,招呼服务员把这屉小老板引以为荣的烧卖给老人拿过去,并且让老人坐在我们旁边的桌上吃。没有外人,小老板也就不拦着老人坐下,还说桌上有醋,有芥末,想用随便。

  老人喃喃的道谢,从随身的包袱里掏出一个搪瓷茶缸想要点水喝,这个缸子让我们吃了一惊,班驳的缸体上一行红字还可以辨认---“我认为最差的民主也好过最好的独裁!”

  我这个哥们是不折不扣的将门之后,他祖父是55年授衔时的少将。

  看到这个缸子出现在这么个老年乞丐手里让我们很纳闷,朋友迟疑地问老人这缸子哪来的?
老人喃喃的说:“是我的,是我的,是发给我的。”

  我们都觉得不可思议,朋友说:爷们,你过来坐,你过来坐,咱爷三唠唠。老人说不用不用。

  我起身把老人扶到我们桌前,于是就有了这样一段对话------

“老爷子,你参过军?”
“是呀是呀,当了五年兵哩!”
“您老是哪里人?”
“艾尔·法西尔的。”
“哪年入伍呀?”
“796年,就是亚斯提会战之后。”
“您参加的是哪只部队啊?”
“第十三舰队,就是后来的伊谢尔伦共和军。”
“您还记得你们舰队司令是谁吗?”
“杨威利啊,打仗是好手啊!”

  老人语言含糊不清的念叨起来,我和朋友都默然了---一个来自乡下的老农显然不会知道这些已经逐渐被人们淡忘的历史,这是支自由行星同盟历史上的英雄部队----不流血夺取伊谢尔伦要塞,使该舰队一战成名。

  我们给老人夹菜,倒酒,继续我们的话题------ “后来还参加了回廊战役?”

  “是呀是呀,帝国的黑色枪骑兵厉害呀,我就是在回廊战役受伤后才复员的啊!”

“那您参军五年应该是干部了,怎么是复员呢?”

“没有文化啊,当不了干部。”

  看见我们狐疑的神色,老人着起急来:“你们两个娃不信吗?我有本本的,有本本的!”

  老人慌慌地在怀里摸出一个包得很仔细的小布包打开来,两个红色塑料皮的小本,一个是复员军人证书,另一个是二等残废军人证书。老人慢慢卷起左边的裤管,我看见了一条机械假肢。

  朋友在包里又拿起一张叠的很仔细的白纸打开看,看完后递给我,默默无语。

  那是一张偏远行星政府的介绍信,大意是持该介绍信者为复员残疾军人,无儿无女,丧失劳动能力,由于本行星财政困难,无力抚养,特准许出外就食,望各行星政府协助云云。

  行星政府的大印红的刺眼。我们都被这个事实震惊了,饭店老板也目瞪口呆,好久他才结结巴巴的对老人说:“老爷子,再到了吃饭的时候您就上我这来,只要我这饭馆开一天,您就......”

  老人打断他说不,他说他还能走动他就要走,老人说海尼森人好咧,当年在伊谢尔伦他就知道海尼森人好咧。

  我纳闷地问老人为什么在行乞的过程里为什么不要钱呢? 老人突然盯着我说:“我当过五年兵的,我还是个红茶党哩,我怎么能......?”

  那一刻,我泪流满面……

  心里现在很沉重!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只希望大家能把这帖帖满全银河各地的论坛!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银河现在还有着这么一些人!我没什么话说,只能希望让所有人都能知道当今还有这么一些人,仅此而已。

  请看过帖子的朋友都顶一次好吗?为了让更多的朋友能够看到!
回复 33# cdaxbcm


    太真实了,太感人了,这是帖子里唯一的亮点,比太阳还要光辉,我流泪了,热的。
有个朋友爱吃溟煮湿鱿,经常拽着我在德拉诺的大街小巷寻找烧烤挨家试吃。后来被他找着一家,就在铁匠铺边上,门面不大,卫生条件也不敢让人恭维,不过溟煮湿鱿确实做得很地道。一段时间里,我们经常去饕餮一番。

  那是去年秋天的一个下午,我们两个又坐在那个小馆里推杯换盏,不是午饭时间,店里只有我们两个老回头客,饭店小老板也拿着杯啤酒坐在我们两个旁边闲扯,这是个很慵懒的午后。
  
  在我们第二次要溟煮湿鱿的时候,一个老乞丐推门而入。

  饭店地处繁华地带,经常有落魄者或伪装的落魄者来寻求帮助,我们也都见怪不怪,这家饭店的老板挺有人情味,每逢有这样的事,或多或少他都要给两个,今天也不例外,没等老人开口,他掏出一些G准备交易过去。老人拒绝了,声音很含混的说不要不要,不要G,有吃剩下的面包给一口就成。

  这令我们很诧异——这是一个真正的“要饭的”,他不要G。我不由得仔细打量老人,他得有80级了,身板还算硬朗,腰挺的很直,最难得的是一身装备虽然破旧,但是基本上都是蓝色品质的,这在乞丐当中绝对是很少见的。

  要说要饭要到旅店里是找对了地方,可事实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小旅馆做的是回头客生意,客人吃剩的东西直接当面摧毁,他们家主食是阿麦瑞卡pussy派,现要现做。小老板根本就没有剩饭剩菜给老人,很明显他也不能给老人来上这么一份现要现做,果不其然的一件事就这么不好解决。

  我们的桌上有一碟pussy派,每次来我们都会要上这么一份,我一口没吃过,我那哥们也是浅尝辄止,之所以要它是一个习惯。这家饭馆的服务员很有一套,在你点完菜后,她会随口问一句:“来几份pussy派?”口气不容置疑,你会下意识的选择数量而不能拒绝他们家这个祖传手艺。
  
  朋友也对这个老人发生了兴趣,招呼服务员把这屉小老板引以为荣的pussy派给老人拿过去,并且让老人坐在我们旁边的桌上吃。没有外人,小老板也就不拦着老人坐下,还说桌上有柿油,有麦瓣,想用随便。

  老人喃喃的道谢,从随身的包袱里掏出一个恐惧酒杯想要点水喝,这个酒杯让我们吃了一惊,班驳的缸体上一行红字还可以辨认---“谎言转载一千次就会成为真理!”

  我这个哥们是不折不扣的将门之后,他祖父是60年代开荒纳克萨玛斯时的工会第一法师。

  看到这个缸子出现在这么个老年乞丐手里让我们很纳闷,朋友迟疑地问老人这缸子哪来的?
老人喃喃的说:“是我的,是我的,是队长黑了装备后X给我的。”

  我们都觉得不可思议,朋友说:爷们,你过来坐,你过来坐,咱爷三唠唠。老人说不用不用。

  我起身把老人扶到我们桌前,于是就有了这样一段对话------

“老爷子,你打过40人的Raid?”
“是呀是呀,当了两年DPS哩!”
“您老是哪里人?”
“一区图拉扬的。”
“哪年毕业呀?”
“一个多月了,就是网易接手之后。”
“您参加的是哪个工会啊?”
“毛会,就是后来的毛人联盟。”
“您还记得你们公会会长是谁吗?”
“黑手啊,黑BOSS是好手啊!”

  老人语言含糊不清的念叨起来,我和朋友都默然了---一个来自乡下的老农显然不会知道这些已经逐渐被人们淡忘的历史,这是支WOW历史上的英雄公会----会长连续黑了50个CD的装备而公会依旧不垮。

  我们给老人夹菜,倒酒,继续我们的话题------ “后来还参加了开荒英雄十字军?”

  “是呀是呀,十字军的试炼厉害呀,我就是装备全红没G修后才替补的啊!”

“那您入会4年应该是官员了,怎么是替补呢?”

“没有文化啊,当不了官员。”

  看见我们狐疑的神色,老人着起急来:“你们两个娃不信吗?我有本本的,有本本的!”

  老人慌慌地在怀里摸出一个包得很仔细的小布包打开来,两个红色塑料皮的小本,一个是参加工会活动的截屏,另一个是替补DKP清单。老人慢慢卷起左边的裤管,我看见了一条怀特的假腿。

  朋友在包里又拿起一张叠的很仔细的白纸打开看,看完后递给我,默默无语。

  那是一张毛会会长写的介绍信,大意是持该介绍信者为毛会会员,装备全红,丧失打怪能力,由于毛会财政困难,无力抚养,特准许出外黑G,望各G团老板协助云云。

  毛会的大印红的刺眼。我们都被这个事实震惊了,饭店老板也目瞪口呆,好久他才结结巴巴的对老人说:“老爷子,以后装备红了您就上我这来,只要我这饭馆开一天,您就......”

  老人打断他说不,他说他还能走动他就要走,老人说德拉诺人好咧,当年在地狱火半岛他就知道德拉诺人好咧。

  我纳闷地问老人为什么在行乞的过程里为什么不要G呢? 老人突然盯着我说:“我打过四年Raid的,我还是个骷髅党哩,我怎么能......?”

  那一刻,我泪流满面……

  心里现在很沉重!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只希望大家能把这帖帖满全二次元各地的论坛!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二次元现在还有着这么一些人!我没什么话说,只能希望让所有人都能知道当今还有这么一些人,仅此而已。

  请看过帖子的朋友都顶一次好吗?为了让更多的朋友能够看到!
怎么跑出银英来了
回复 36# T-54坦克
那篇神文,你懂的。。。
得,这楼要歪,我承认我带头歪楼系不对滴
炮火弧线 发表于 2010-11-11 13:39

因为造谣的犯罪成本实在太低
33楼贴的神文,当年骗了我~~~~:@
造谣容易,辟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