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监狱关于面向全国公开选调监狱警察的通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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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监警察职工:
为有效解决我监的警力紧张问题,使监狱警队结构更加科学合理,经监狱多方努力,监狱、市局两级党委研究,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监于即日起面向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公开选调60名监狱警察。为使广大警察职工对此有全面准确的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市局已于2010年10月26日在市局门户网站(www.szsf.gov.cn)上公布了《深圳市司法局公开选调监狱人民警察公告》,2010年10月27日的《法制日报》第二版(政法综治版)也刊登了相关公告,选调条件和程序在《公告》中均有详细要求。
二、因我市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正在进行分类管理改革套改,根据改革精神及相关规定,本次选调的监狱警察全部为聘任制公务员,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管理;选调成功后,无论在原单位任何职务,一律定为初级警员(相当于刚满试用期的新招录公务员)、6薪级(约7800起薪),且必须在深圳市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转任其他公务员。
特此通报。
附:深圳市司法局公开选调监狱人民警察公告

深圳监狱政治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节选:
一、选调职位
深圳监狱聘任制人民警察(初级警员、6薪级(约7800元))60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在编监狱劳教人民警察。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男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有两年以上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从业经验(2008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五)热爱监狱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符合招录、选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
1.父母或配偶为深圳市户籍的;
2.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
4.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近三年有文章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在省级以上监狱劳教系统刊物发表过有影响文章的;
5.篮球、足球、羽毛球等体育专才。

五、其他事项
因深圳市已经进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根据改革精神及相关规定:
1.本次选调的监狱人民警察全部为聘任制公务员,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管理。
2.本次选调的监狱人民警察必须在深圳市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服务满5年后,才可以转任其他公务员。
联系人:  舒丹凤(0755)8462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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