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战争史研究9》,有问题请教老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2:28:40
请教老鬼,昨晚重读,在《战研》第9期《浅间丸事件与海上临检制度》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在海上临检中,有两类外交官的豁免权存在争议:领事和武官。领事是绝对不能享有豁免权的,各国对这一点都没有什么争议。”

请问下,为什么领事绝对不能享有豁免权?请教老鬼,昨晚重读,在《战研》第9期《浅间丸事件与海上临检制度》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在海上临检中,有两类外交官的豁免权存在争议:领事和武官。领事是绝对不能享有豁免权的,各国对这一点都没有什么争议。”

请问下,为什么领事绝对不能享有豁免权?


因为领事不属于外交官

外交官员只包括大使、公使、代办、参赞、秘书、武官及其他使馆工作人员

领事馆是在他国领土上照顾本国公民利益的机构,而不是外交机构

各国出于礼貌,给予领事以有限的外交特权

因为领事不属于外交官

外交官员只包括大使、公使、代办、参赞、秘书、武官及其他使馆工作人员

领事馆是在他国领土上照顾本国公民利益的机构,而不是外交机构

各国出于礼貌,给予领事以有限的外交特权
原来如此
meizhelan 发表于 2010-10-6 15:46

以美国为例,它在1920年才将领事系统纳入使馆系统进行管辖

现在各国除了在海外设领事馆和总领事馆外,在位于驻在国首都的大使馆内一般还设有领事部,执行的也是领事馆的工作职能,比如为本国侨民开具出生、死亡证明和公证文件,为丢失护照的本国公民补发护照或旅行证件,与驻在国司法部门进行交涉、使被关入驻在国监狱的本国公民受到公平待遇和公平审判等等

至于文化处、商业处、武官处什么的,就是使馆的专有机构了
长知识啊。
看LZ的问题,请教老鬼一下,武官既然属于外交官,为什么在海上临检中,武官的豁免权存在争议?
小马007 发表于 2010-10-7 14:12

武官是从属于武装部队的,因此有的国家主张依据其军人身份,按照战俘对待,有的国家主张依据其外交随员身份给予外交人员待遇



海上临检和拿捕权只针对私有船舶,军舰(包括改装为辅助巡洋舰的商船)是只准俘获、不准拿捕的。此外对国有船只也不得拿捕,但这一原则只限于从事公共事业的船舶(比如挖泥船、灯塔船、拖船),商船不在此限,比如1940年3月英国海军拿捕运输战争禁制品(钨矿砂)的苏联国有货船马雅可夫斯基号

对于私有船只来说,有几类船只是可以免于拿捕的,一是邮政船(这类船在20世纪已经基本上消失了),二是渔船(仅指近海渔船。远洋渔船和捕鲸船不在此限),三是从事宗教、慈善或科学考察使命的船舶,四是医院船



另外,有一个有趣的事实

美国和中国是仅有的两个没有参加废止海上私掠船制度的1856年巴黎宣言的大国:D

私掠船是指战时从事针对敌国的海上抢劫活动的武装船只。它和海盗船的区别是前者有政府颁发的私掠船执照,而且在很长时间里被各国承认具有在海上交战的资格。私掠船和辅助巡洋舰也有所区别,辅助巡洋舰是从属于海军的,而私掠船只属于船主私人
哦,原来是这样,学习了。谢谢老鬼。
原来如此!
感谢老鬼耐心的解答啊。这样的互动真好!
感谢老鬼耐心的解答
我最欣赏老鬼的就是经常和读者互动,不像某些杂志,N多年都不露个头
我也想问问歌幽一个问题。
最近世界各地频现UFO事件,美国军方和NASA前宇航员均宣称目击ET.鉴于您在《命令与征服》一文中提到过的格林纳达前领导人的特殊爱好。请问结合当前时局您有何评论?
战国春秋 发表于 2010-10-7 17:18

这就是作坊式家庭小店和大企业的区别啦:D
歌剧院幽灵 发表于 2010-10-7 14:32
我勒个去。。。。。。
俄罗斯居然签了?
看热闹的 发表于 2010-10-12 18:11
那时候的毛子,还没有私掠船的传统和民间实力
与其不签,还不如签了限制英法等传统海上大国

美国和中国是仅有的两个没有参加废止海上私掠船制度的1856年巴黎宣言的大国
歌剧院幽灵 发表于 2010-10-7 14:32



    就是说~

宠大的远洋渔船船队的私人船主们在战时......

嘿嘿~

一个不小心抢到MD航妈头上去不是不可能啊

登船以后直接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私掠证~

"舰长,您现在是我的俘虏了,请保持您军人的风度 把您的船开到某某渔码头"
美国和中国是仅有的两个没有参加废止海上私掠船制度的1856年巴黎宣言的大国
歌剧院幽灵 发表于 2010-10-7 14:32



    就是说~

宠大的远洋渔船船队的私人船主们在战时......

嘿嘿~

一个不小心抢到MD航妈头上去不是不可能啊

登船以后直接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私掠证~

"舰长,您现在是我的俘虏了,请保持您军人的风度 把您的船开到某某渔码头"
歌幽知识好渊博,肃然!!
长见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