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属脑筋急转弯:这个时候如果我们判了那4个间谍3年刑,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2:54:26
宣布重新审理,自打嘴巴?
哈哈


不过,肯定不会判的。只是假设一下,让诸位大脑活动一下。宣布重新审理,自打嘴巴?
哈哈


不过,肯定不会判的。只是假设一下,让诸位大脑活动一下。
那个是他们的事情,咱们还是要“依法”办理
我们司法独立
我国司法独立,不受政治影响
日本也放人了,估计咱们也是罚款驱逐了事
往死里打
间谍行为算什么?这和我们船长有关系么?
参照惯例就好了。
也绝不存在故意报复
任何人违反了中国法律,必须依法受到惩处
我替姜阿姨说的{:jian:}
先关半月再说,然后一人屁股上踢一脚:滚--------
罚款是肯定的,然后在朝廷一频道播放四人的照片,永久禁止入境
我觉得应该判
间谍当然要处理 证据确凿啊
结果只有一个,驱逐出境。
严重抗议呗,反正不会有JY说日本软的,毕竟人家是冥猪国家嘛{:jian:}
好像以前也有驱逐出境的先例,这次就照旧行事算了。
AK94M 发表于 2010-9-24 16:18

唯一证明中国不软的办法只有一个,立即把钓鱼岛的控制权夺回来。

可行吗?


喝水,跌倒,做梦,躲猫猫,床上摔下,睡姿不对,宫外孕,洗澡等20余种方法可任由4鬼子选择,保证做到药到病除,不留痕迹,无效退款。

喝水,跌倒,做梦,躲猫猫,床上摔下,睡姿不对,宫外孕,洗澡等20余种方法可任由4鬼子选择,保证做到药到病除,不留痕迹,无效退款。
潘小闲 发表于 2010-9-24 15:53


    可以考虑让姜阿姨下岗了.
判3年?应该是弹JJ啊弹JJ~一千遍啊一千遍~~~~
不是同样性质的事情,钓鱼岛鬼子没有管辖权,而这几个鬼子再咱们国内犯事,咱们根据属地管辖就算判刑也是正该的,任何人任何国家也是说不出什么来的。。
交给凤姐,自由处置
hz112 发表于 2010-9-24 18:13
听说有某个地方,一住进去就要把每个犯人吐的痰(一脚盆)全喝了,建议往这样的地方送。

驱逐3个,判它1个。
话说抓了现行、还是人赃俱获……判是肯定的……依照国际惯例和其他中方工作人员交换也是肯定的……不过问题是日方手里有中方工作人员么……如果没有的话就只能祝这四位劳改愉快了……

日本也放人了,估计咱们也是罚款驱逐了事
zjlf 发表于 2010-9-24 15:47



    擅闯军事禁区,当场枪毙都不为过!
无条件放人也可以,你先证明他们不是在中国领土上闯入了中国的军事禁区!或者证明他们闯入的是争议地区!{:jian:}
日本也放人了,估计咱们也是罚款驱逐了事
zjlf 发表于 2010-9-24 15:47



    擅闯军事禁区,当场枪毙都不为过!
无条件放人也可以,你先证明他们不是在中国领土上闯入了中国的军事禁区!或者证明他们闯入的是争议地区!{:jian:}
罚款吧
:L还是实际点吧,现在的这种间谍案只要是没死人没被搞到真正的国家绝密的话,一般的处理就是抓起来关几天查查,受点教育,然后呢驱除出境而已,当然这次小日本在钓鱼岛上太不给偶们面子了,估计会多关几天(估计可能是20天左右吧),然后好好的教育一顿后再赶出去的;P
这是独立事件 不能联系起来看 楼主外行了
没必要非把两件事联系到一块吧。一个事关主权,一个刑事案而已,完全不在一个层面,尽管可以解解气。
   别忘了中国人在倭国的更多,人家如果愿意,改天抓四十个“间谍”怕都可以,有意思吗?
   主权问题还是国家实力说话,而不是靠搞点小动作报复一下,那是女人心态,非大国所为(不是说这四个倭人的事,主权内的事,公平执法就可)。
司法要独立,要依法办事!{:wu:}
明明是两码事,不该扯到一块去。
我国司法独立,不受政治影响。。。。:handshake
那4个日本鬼子跟钓鱼岛的事情一点关系也没有, 该判几年判几年...
ffyy8888 发表于 2010-9-24 19:47

你看一下薛峰案吧……才是个商业间谍……也没造成什么人员伤亡……不也徒刑8年么……在我国当间谍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涉及到军事的往往判得更重……当然如果对方提出交换我们还是会遵守国际惯例的……
话说一次国际军事演习,各国军队按照要求分别进入丛林抓了老虎回来,只有土鳖未动,当上头要老虎的时候,土鳖抓了一只军犬,殴打之,没想军权开口说话:别打,别打,我是老虎,我是老虎……
皇极经世 发表于 2010-9-24 15:40


    官方上面,这两个事情是不挂钩的,所以乃不会看到4个日本牺牲品的结局的。
这两个抓的性质不一样。。一个是有争议的一个是间谍行为无争议。
hz112 发表于 2010-9-24 18:13


    乃太邪恶了{:3_94:}不过我喜欢  尤其是宫外孕{:3_94:}
报复他,看鬼子能怎样。这叫礼尚往来。呵呵.......................
奇怪怎么有这么多人把间谍案跟渔船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这两种性质很不一样好不好。
各各无 发表于 2010-9-24 19:54

你觉得真是独立事件?那个间谍在这当口上进入军事基地还偷拍,会不会这样呢?发现间谍——进行监控——抓我船长——交涉不成——丰田罚单(经济打击,警告在华资产)——减少游客(经济打击,不去送钱)——停止高层交流(政治文化打击)——拉拢米国(合则两利,斗则俱伤)——设套诱使日本间谍——进入偷拍——当场抓获(互抓人质,我四敌一)——无奈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