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下月实施 微信微博造谣最高判7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08:02:06
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为《刑九》)将开始正式实施。除了广受关注的嫖宿幼女罪废除、巨贪可把牢底坐穿、猥亵男性也将入罪外,一些生活中看似常见的现象也可能入罪。央视新闻昨天强调,下月起,微信微博发假信息最高获刑7年。
刑法修正案规定:编造虚假灾情、警情等,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据华西都市报梳理,在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私藏恐怖主义禁书,甚至辱骂法官、警察……都可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微信微博发假信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1.造谣
在微信微博发假信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一些虚假信息屡见不鲜。2013年9月,“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对此,《刑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青羊区检察官提醒,今后在微信、微博上发布关于险情、疫情、警情等消息前,一定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三思而后行。
2.替考
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在公务员考试、高考、研究生考试中,总有极少数人抱着侥幸心理,找人替考作弊。
重庆金牧(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川说,以往处理替考这类行为,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都有提及。其中,《刑法》第418条规定了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但该罪的行为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主体并未涉及。“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仅仅是规定的扰乱事业单位秩序,致使教学、科研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黄川说,《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则规定,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替考者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如今,《刑九》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医闹
试图通过医闹获利者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在以往的医疗纠纷中,常有人建议患者家属扯个横幅、堵个路,并称“闹一闹,好处到!”不少患者家属也确实采取了这种极端手段,试图用“医闹”来解决问题、得到期望的赔偿。
黄川律师说,11月1日后,如果再这样干,带头闹事的患者家属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刑九》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4.虐待
虐待老病残幼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近年来,老师虐待小朋友的新闻事件时有发生,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辞退相应幼师或者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刑九》出台后,幼师若再有此类行为,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同时,幼儿园以及幼儿园主管人员也将面临刑事处罚。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曾做过类似案件的辩护律师,他提醒说,新法正式实施后,不单是幼儿,如果监护人对老年人、残疾人进行虐待、施暴,都将被依法严惩。
《刑九》在第260条后增加了新内容:“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5.扰乱法庭
在法庭上打骂法官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近日,在上海黄浦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中,一陈姓男子不仅强行拒绝,还带头闹事抓咬法官,后该男子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
黄川律师说,以前遇到这类情况,打骂法官的人可能会被司法拘留。但在11月1日后,有如此行为的人可能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因为,《刑九》第309条规定:“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証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此外,青羊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说,《刑九》第307条后新增内容:“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袭警
撒泼耍赖打警察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法官不能骂,警察也不能打。网上经常有新闻,这儿的警察被咬了,那儿的警察被揍了,而且袭击者多是些撒泼耍赖的女性朋友,男性朋友反而不敢打警察。但是,既然法官们的春天来到了,警察们的春天还会远么?
《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九》在第277条中新增加一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7.拐卖
收买拐卖妇女儿童从轻或减轻处罚
成都青羊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解读说,对比《刑八》,即将实施的《刑九》在对妇女儿童的保护上,明显增加了力度。《刑八》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阻碍其返回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责任。
而《刑九》的规定则表述为:对不阻碍解救儿童的改为“可以从轻处罚”,对不阻碍被买妇女返回居住地的改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8.超速
校车超速、超载将面临拘役和罚款
在公路上超速、超载,本就不被《道路交通安全法》允许,如果你作为校车司机,还喜欢超速、超载的话,《刑法》也将盯上你。
《刑九》在原有醉驾入刑的基础上,新增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
9.私藏禁书
私藏恐怖主义图书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私藏禁书要入刑,这在现代社会实在很难想象,但是,《刑九》确实规定了。
《刑九》第120条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据华西都市报 记者吴柳锋)


http://www.guancha.cn/society/2015_10_28_339087.shtml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为《刑九》)将开始正式实施。除了广受关注的嫖宿幼女罪废除、巨贪可把牢底坐穿、猥亵男性也将入罪外,一些生活中看似常见的现象也可能入罪。央视新闻昨天强调,下月起,微信微博发假信息最高获刑7年。
刑法修正案规定:编造虚假灾情、警情等,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据华西都市报梳理,在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私藏恐怖主义禁书,甚至辱骂法官、警察……都可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微信微博发假信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1.造谣
在微信微博发假信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一些虚假信息屡见不鲜。2013年9月,“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对此,《刑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青羊区检察官提醒,今后在微信、微博上发布关于险情、疫情、警情等消息前,一定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三思而后行。
2.替考
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在公务员考试、高考、研究生考试中,总有极少数人抱着侥幸心理,找人替考作弊。
重庆金牧(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川说,以往处理替考这类行为,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都有提及。其中,《刑法》第418条规定了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但该罪的行为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主体并未涉及。“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仅仅是规定的扰乱事业单位秩序,致使教学、科研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黄川说,《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则规定,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替考者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如今,《刑九》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医闹
试图通过医闹获利者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在以往的医疗纠纷中,常有人建议患者家属扯个横幅、堵个路,并称“闹一闹,好处到!”不少患者家属也确实采取了这种极端手段,试图用“医闹”来解决问题、得到期望的赔偿。
黄川律师说,11月1日后,如果再这样干,带头闹事的患者家属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刑九》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4.虐待
虐待老病残幼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近年来,老师虐待小朋友的新闻事件时有发生,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辞退相应幼师或者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刑九》出台后,幼师若再有此类行为,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同时,幼儿园以及幼儿园主管人员也将面临刑事处罚。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曾做过类似案件的辩护律师,他提醒说,新法正式实施后,不单是幼儿,如果监护人对老年人、残疾人进行虐待、施暴,都将被依法严惩。
《刑九》在第260条后增加了新内容:“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5.扰乱法庭
在法庭上打骂法官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近日,在上海黄浦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中,一陈姓男子不仅强行拒绝,还带头闹事抓咬法官,后该男子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
黄川律师说,以前遇到这类情况,打骂法官的人可能会被司法拘留。但在11月1日后,有如此行为的人可能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因为,《刑九》第309条规定:“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証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此外,青羊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说,《刑九》第307条后新增内容:“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袭警
撒泼耍赖打警察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法官不能骂,警察也不能打。网上经常有新闻,这儿的警察被咬了,那儿的警察被揍了,而且袭击者多是些撒泼耍赖的女性朋友,男性朋友反而不敢打警察。但是,既然法官们的春天来到了,警察们的春天还会远么?
《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九》在第277条中新增加一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7.拐卖
收买拐卖妇女儿童从轻或减轻处罚
成都青羊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解读说,对比《刑八》,即将实施的《刑九》在对妇女儿童的保护上,明显增加了力度。《刑八》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阻碍其返回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责任。
而《刑九》的规定则表述为:对不阻碍解救儿童的改为“可以从轻处罚”,对不阻碍被买妇女返回居住地的改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8.超速
校车超速、超载将面临拘役和罚款
在公路上超速、超载,本就不被《道路交通安全法》允许,如果你作为校车司机,还喜欢超速、超载的话,《刑法》也将盯上你。
《刑九》在原有醉驾入刑的基础上,新增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
9.私藏禁书
私藏恐怖主义图书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私藏禁书要入刑,这在现代社会实在很难想象,但是,《刑九》确实规定了。
《刑九》第120条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据华西都市报 记者吴柳锋)


http://www.guancha.cn/society/2015_10_28_339087.shtml
造谣者必须严厉打击
早该如此。现在才重视,迟钝
这个好,支持,造谣的人目的是什么,大家都明白。


鼓励拐卖妇女儿童吗?

鼓励拐卖妇女儿童吗?
jakepoulking 发表于 2015-10-28 14:05
鼓励拐卖妇女儿童吗?
仔细看条例了吗